第十六卷 第十话 寻找宠物

  「哥哥,这个笼子里的兔子是哪儿来的?」

  「啊,我今天是一个人工作。只要把这只兔子还给饲主就结束了。」

  「这也是冒险者的工作吗?」

  「虽然有点微妙,但以能够一个人在王都内做的工作来说,算是不错了。」

  今天破晓黄昏暂停活动。

  因为坎蒂大人突然得赶回故乡。

  听说他的祖父去世,所以只能暂停活动去参加葬礼。

  克林姆之前被建议偶尔要回老家露面,所以今天去了阿姆斯壮伯爵家官邸。

  波鲁托先生和达尔顿先生说要去附近狩猎,然后就一起去了位于王都近郊的狩猎场。

  我手头没什么事,于是就接了一份能够独自完成,又能当成魔法修练的委托。

  「找失踪的宠物也能当成魔法修练吗?」

  「可以喔。」

  用「探测」寻找特定目标,正好适合用来练习魔法。

  因为必须清楚分辨人类、狗、猫和其他动物的气息,与兔子的气息有什么不同。

  「王都里有许多人、狗和猫,从里面找出一只兔子,可是个很棒的练习。」

  「这样啊。」

  「而且还意外地赚钱。」

  「找宠物也能赚钱啊?」

  「因为是贵族养的宠物。」

  在有钱人和贵族里,有一定比例的人会异常疼爱宠物,完全不在乎得花多少钱。

  虽然找宠物不是冒险者的工作,但为了尽快找到可爱的宠物,有些人会特地指名能用「探测」的魔法师,委托他们进行搜索。

  指名委托要付的报酬较高,但那些疼爱宠物的有钱人根本不在意花大钱。

  对我来说是很棒的客户。

  「特地花钱找这只兔子啊……」

  我白天辛苦找回来的兔子确实长得不怎么可爱……如果是纯白的兔子或许还会让人觉得漂亮,但这只兔子身上有许多褐色的斑纹,莉兹似乎也觉得它不可爱。

  「真亏它没被吃掉。」

  「这也算是运气好。因为它刚好逗留在上级贵族区附近。」

  「虽然这附近也很安全,但如果跑到贫民窟,一定马上就会被吃掉。」

  这只兔子原本应该也是在森林里生活,普通人只会把它当成食材看待,大概只有不必担忧生活的贵族或有钱人,会想把兔子当宠物吧。

  「哥哥,你为什么不马上去找饲主?」

  「因为已经傍晚了。」

  即使是魔法师,我终究还是平民出身的无名冒险者,这时候去贵族家拜访,他们绝对不会给我好脸色。

  反正已经顺利抓到目标,明天一早再送过去也无所谓。

  「愈是有钱的人,警戒心就愈强。」

  看在他们的眼里,冒险者就是一群怪人。

  只有极少数的冒险者,能够获得很高的评价。

  「所以还是明天再把这家伙送过去吧。我肚子饿了。」

  「哥哥,我想请你陪我一起去买晚餐的材料。」

  「是没什么关系。但你有要买很多东西吗?」

  「呃,我听克林姆先生说,你们今天和波鲁托先生与达尔顿先生约好一起吃晚餐。」

  「啊!我都忘了!」

  确实有这回事。

  我们约好今天要一起在家里吃晚餐!

  「克林姆先生还很不好意思地多给了我一些餐费。哥哥意外地没用呢,连克林姆先生都比你体贴女性。」

  「这句话比想像中还伤人……」

  没想到我在这方面居然会输给他。

  「我陪你去买东西就是了。」

  「我跟肉店订了很多肉。」

  「听起来不错呢。」

  因为大家都很会吃……

  尤其是克林姆。

  「哥哥也比外表看起来还会吃。」

  「这有点像是职业病啊。」

  魔力量和魔力消耗量愈多的魔法师,愈需要多吃一点东西,不然很快就会变得瘦弱。

  我在魔法师中已经算是食量非常小,但还是足以让一般人大吃一惊。

  此外也经常被女性说「真羡慕你吃这么多还不会变胖」。

  「那就快点去肉店拿肉吧?」

  「哥哥,东西就拜托你提啰。」

  「了解。」

  于是我们一起出门,去肉店拿肉。

  留下关在笼子里的兔子。

  *  *  *

  「克林姆,你住的地方还真大。」

  「在下是和布鲁诺一起住。」

  「房租应该很贵吧。」

  「其实不贵。这里原本算是凶宅。」

  「干得不错嘛。」

  在下今天回老家和家人共进午餐,但贵族的餐点好吃归好吃,过程还是太拘束了。

  因此在下以有事为由,没有留下来吃晚餐。

  妮娜看起来很寂寞,但在下希望在独立前尽可能不要回家,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

  而且,在下确实早就和波鲁托大人与达尔顿大人约好了。

  加上布鲁诺,我们四人打算晚上要随兴地喝酒和用餐。

  「没有人在呢。」

  「……(点头)。」

  「大概是去采购了。在下有把今天的事情告诉莉兹小姐,她应该会替我们准备丰盛的餐点。」

  「那一定就是去买东西了。」

  「我们先开始吧。」

  在下已经到了能够喝酒的年纪,我们三人今天也买了一大堆酒。

  我们将大量的酒瓶放在平常用来吃饭的桌子上,开始倒酒来喝。

  「有下酒菜吗?」

  「虽然不是没有……」

  但莉兹小姐还在忙,我们擅自先开始吃会不会太失礼了。

  「有没有什么能马上吃的东西?」

  「波鲁托大人,你们今天有猎到什么吗?如果有肉,就能洒盐烤来吃。」

  「抱歉,今天的成果都卖给冒险者公会了。达尔顿呢?」

  波鲁托大人一问,达尔顿大人就拿出一个包得很漂亮的盒子。

  「达尔顿,这是什么?咦咦!给莉兹的礼物?里面是点心?你做事意外地周到呢!」

  达尔顿大人居然替今天帮忙做料理的莉兹小姐准备了点心当礼物……

  虽然他平日沉默寡言,但很懂得关照女性。

  「这些点心是给莉兹的礼物,所以我们不能吃,眼前的食材也有可能是晚点做料理的材料……看来只能喝酒了……喔,那是什么?」

  波鲁托大人发现一个有装东西的笼子。

  那个笼子被放在椅子上,在下看向里面,发现有只身上充满褐色斑纹的兔子。

  「是兔子。而且还活著。」

  「为什么这里会有活兔子?」

  冒险者和猎人在猎到兔子后,通常都是就地杀掉放血再带去冒险者公会。

  就算要卖给肉店也会先把毛皮剥掉,所以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这里会有活兔子。

  「莉兹会杀兔子吗?」

  「不可能。」

  除非是从事相关行业,否则王都的女性顶多只会切肉而已。

  「布鲁诺那家伙,是想用兔子做魔法实验吗?」

  「在下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拿兔子做魔法实验。」

  就算是这样,也没必要在家里做。

  「……」

  「怎么了?达尔顿。你说或许是为我们准备的?确实有可能。」

  所以是今天的食材吗?

  但为什么是活的?

  「算了,即使不是这样,之后再准备一只还他就好。我马上把它处理一下,然后烤来吃吧。」

  「听起来不错!」

  盐烤兔肉配加水稀释的蒸馏酒。

  真是最棒的组合。

  「那么,达尔顿先去准备烤肉用具吧。」

  「……(点头)。」

  我们认为即使布鲁诺抱怨,也只要猎一只兔子还他就好,于是便把兔子杀来配酒。

  *  *  *

  「咦?你们把那只兔子吃掉了?」

  「非常美味。」

  「是吗?克林姆明明出身很好,却不怎么懂吃呢。这种肉太软,油脂也太多了。」

  「唉,波鲁托大人,这种油脂丰富又柔软的肉,才最受贵族喜爱啊。如果肉太硬,就只能享受口感了。」

  「是吗?就算肉很硬,本身还是会有鲜味,这个兔肉只让人觉得油腻。」

  「烤的时候就已经去除掉大部分的油脂,而且兔肉本身也有鲜味。」

  「话说……你们好像一点都不觉得愧疚?」

  「「愧疚?为什么?」」

  我们将兔子解体后就烤来当下酒菜,先自己开始喝酒了。布鲁诺和莉兹小姐在这时候提著大包小包回来,他一发现笼子里的兔子不见了,就大惊失色。

  在下告诉他被我们吃掉后,他又变得更加激动。

  「那只兔子是多克伯爵的宠物啊。」

  「哎呀,这下麻烦了。」

  「……(点头)。」

  「波鲁托先生,达尔顿先生,比起麻烦,更重要的是我的信用……」

  这件事并非只是用「探测」找宠物这么简单,还关系到布鲁诺身为魔法师的实力与评价,所以他相当生气。

  的确,正常来讲,中级魔法师不可能连一只宠物兔都找不到。

  「在下知道该怎么办了!」

  「克林姆,你有什么好方法吗?」

  「只要说找到时已经只剩下骨头就好。」

  只有不知世事的贵族才会想要养兔子。

  如果兔子逃到王都的闹区或贫民窟,一定马上就会被抓去吃掉。

  只要坚决主张是这样就行了。

  「幸好能当证据的骨头还在。」

  虽然其实是被我们吃掉,但反正只看骨头也不晓得是谁吃的。

  「不,这样我的评价还是会因为工作失败变差。这都要怪你们擅自把我的兔子吃掉,明明还有其他能吃的东西。」

  「大家都很期待莉兹小姐的料理,所以不敢乱动食材,但还是需要下酒菜。」

  吃掉那只兔子,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波鲁托大人和达尔顿大人也点头赞同。

  「真是岂有此理。」

  「对了!在下想起一件事!」

  「克林姆,是什么事?」

  「跟多克伯爵有关!」

  虽然他是个以喜爱宠物闻名的贵族,但平常并不是亲自照顾宠物,而且很快就会厌倦改养新的宠物……坦白讲不是什么好人。

  这表示他一定也很快就会厌倦被我们吃掉的兔子。

  「你的意思是?」

  「只要明天再抓一只斑纹很像的兔子就行了。」

  「真是个好主意。」

  「……(点头)。」

  「这么随便没关系吗?」

  「反正不会被发现。莉兹小姐,我们肚子饿了。」

  「你们真的一点都没在反省耶。我马上准备晚餐。」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们四人决定明天要一起出门猎兔子。

  另外,莉兹小姐做的晚餐真的非常美味。

  隔天,我们在王都近郊的森林里捉兔子。

  「这只怎么样?」

  「波鲁托先生,斑纹的位置完全不同吧。」

  「这只如何?」

  「那只也不行。」

  我们昨天吃掉了多克伯爵的宠物,但后来一直找不到斑纹相似的兔子,不知不觉已经中午了。

  「肚子好饿。」

  「别想吃午餐!因为不能等到傍晚才去拜访,所以再不抓就来不及了。」

  傍晚太危险,贵族不会让冒险者在这时候进自己家。

  虽然这是个人自由,但实在不是拜托别人帮忙找兔子的家伙该有的态度。

  「那就用这只吧。」

  在下找了一只斑纹位置和昨天那只很像的兔子,抓著它的耳朵给布鲁诺看。

  「虽然是有点像,但斑纹数量比较少呢。」

  「那就用这个吧。」

  波鲁托大人拿了一个小瓶子出来。

  「那是什么?」

  「这是坎蒂常用的涂料。因为可以用来染布,所以碰到水也不容易脱落,是我从他家拿来的。」

  「波鲁托先生,你怎么可以趁坎蒂先生不在家,就乱拿他的东西。」

  「我之后会再买新的还他。总之,只要用这个替兔子加上褐色斑纹……完成了!」

  短短几分钟,这只兔子就变得和昨天那只很像。

  「不愧是波鲁托大人。」

  「别太称赞我啦。再来只要把这只兔子送去给多克伯爵就搞定了。」

  「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啦。两只兔子的大小和斑纹都一样,不会被认出来的。」

  我们与不安的布鲁诺一起赶往多克伯爵家。

  之后如同在下的预料,多克伯爵本人并未亲自出来迎接。

  把兔子交给一个像是家臣的中年男子确认过后,他只说句「辛苦了」,就把报酬交给布鲁诺。

  之后就没有其他事要做,因此我们一同离开多克伯爵家。

  「真的没事耶。」

  「我就说吧?」

  「波鲁托先生一开始就确信会没事吗?」

  「嗯。克林姆也有听说过多克伯爵只是个不入流的宠物爱好家的传闻吧?」

  「这还满有名的。」

  尽管只是传闻,但如果多克伯爵真的很疼爱那只兔子,应该会亲自现身。

  「他的兴趣一定已经转移到新宠物身上了。」

  「大概就是这样吧。那位家臣应该有发现兔子不对,但也没有刻意追究不是吗?」

  「确实如此。」

  「换句话说,只要有只长得像的兔子回来,多克伯爵就不会有意见。他和兔子的关系也没亲密到能发现那是冒牌货。」

  唉,贵族的兴趣大部分都是如此。

  虽然也有很在意的人,但也有像多克伯爵这样容易腻的人。

  他姑且会派人找逃跑的兔子,但就算本尊没回来,只要有长得像的替代品就无所谓。

  「真是过分。」

  「多克伯爵就是这种人啊。」

  「不,你们几个也半斤八两。擅自把人家的兔子杀掉、解体并烤来吃。而且还是因为缺下酒菜这种无聊的理由。」

  「哈哈哈,下次我们会好好确认过再吃。」

  偶尔也是会发生这种事。

  幸好布鲁诺的评价并未因此变差,所以就别在意那些琐碎的小事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