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掟上今日子的家计簿 第四话 掟上今日子的笔迹鉴定

  1

  游佐下警部完全辜负他姓氏的第一个字,是个满脑子只有工作的男人。因此对于同样以「游」字开头的设施,比如游乐园这种地方的不熟悉,说是这辈子从没来过也不夸张的地步。他甚至是把这里视为不适合自己的地方,从十几岁起就刻意绕道而行。

  因此,这次由于工作需要——亦即命案的调查需要,不得不来到当地最大的游乐园办案,实在令他提不起劲来。

  更别说还要和那位忘却侦探相约,还得在相当于游乐园地标的巨大摩天轮前等她会合。

  「初次见面,我是侦探掟上今日子……让您久等……久等……了……?咦……?这、这个,我是……?」

  比约定好的时间还早出现在指定场所的白发侦探,认出比她更早到的游佐下警部时,仿佛看到凭空消失之类的不可能犯罪似的,错愕不已。

  脸色苍白到丝毫不比白发逊色。

  法兰绒衬衫搭七分喇叭牛仔裤、球鞋这种方便活动的服装非常适合游乐园,但是看到今日子小姐脸上的一副错愕表情,游佐下警部已经无暇留意她那身打扮。

  完蛋了。

  不小心犯下与忘却侦探共事时的两大禁忌之一——两大禁忌中比较有名的是「今日子小姐的记忆每天都会重置」,也使她成了世上少有之能够严格保守秘密的侦探。所以就算过去曾经一起调查过,再次见面时,每每也必须假装「初次见面」,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意外不为人知的禁忌。

  不能比今日子小姐还早抵达相约的地点。

  或该说「故意迟到」是不可或缺的礼貌。

  当然也视时间及场合而异,但是如果看到有人比自己更快采取行动,今日子小姐就会惊慌失措或不高兴,严重时听说甚至还会显露敌意。

  「呵、呵呵呵。居然比最快的侦探更早来到现场,真是了不起。是想表示如果我是最快的侦探,你就是最快的刑警吗。」

  只见她径自燃起熊熊的对抗意识。

  看样子,今天似乎是「严重时」。

  不,他压根儿也没有要自诩为最快刑警的意思——只因为是造访不熟悉的游乐园,深怕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为求谨慎起见,提早过来而已,绝对没有要跟今日子小姐比速度的意思。

  刚见面你就笑得那么尴尬我也很头痛——游佐下警部其实是一名以小心驶得万年船的态度办案的刑警,甚至还有同事取笑他迟钝。

  正当他想着该怎么挽救这个「初次见面」的「第一印象」,是不是先道个歉比较好时。

  (算了,就这样吧——)

  游佐下警部决定换个角度想,也可以说是死了心。

  (——反正这次恰好希望她能将对「最快」的执着发挥到淋漓尽致,所以才会请到和我的办案风格着实合不来的忘却侦探过来哪)

  「无妨,我接受你的挑战。」

  虽然希望她接受的委托而不是挑战,但游佐下警部也只好先配合。

  「还请多多指教。」

  2

  「呃——首先,请容我订正一下,这座游乐园并不是案发现场。」

  总之两人先离开摩天轮前,在园内的咖啡座坐下后,游佐下警部开口这么说——今日子小姐仿佛借酒浇愁似的,啜饮着都快从纸杯满出来的大杯黑咖啡。

  「不是命案现场?」

  她侧着头反问。

  「所以是游佐下警部欺骗了我吗?」

  敌意真不是盖的。

  如果是迟到惹她生气就算了,为什么会因为比约定的时间早到而被她气成这样啊。明明那杯大杯咖啡也是游佐下警部请她喝的——不过话说回来,大杯的黑咖啡,光看就令人恶心反胃。

  「不惜欺骗我也要得到最快的威名……速度之王真不是浪得虚名呢,游佐下警部。」

  并没有人称他为速度之王。

  倒是有人说他迟钝。

  这么不名誉的绰号,纵使今日子小姐明天就会忘记,游佐下警部也没打算特地告诉她。

  「案发现场在别的地方……不用说,是杀人案。」

  「嗯哼。」

  眼镜下满面僵笑的今日子小姐微微正色。这点倒是不愧够专业。可以的话,希望她就这样忘记速度之王的事。

  「请想象命案是发生在离这座游乐园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有个人杀了另一个人。」

  「讲得还真隐晦呢。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有个人杀了另一个人?……说得再具体一点也没关系啊。你可能忘记了,我可是忘却侦探。」

  这个他知道。

  无论告诉她什么机密,明天都会忘得一干二净,几乎不用担心会泄漏情报的侦探——正因为如此,置手纸侦探事务所才会一直是警方御用的侦探事务所。

  然而,就算是这样,将「小心驶得万年船」奉为圭皋的游佐下警部也不会因为「反正都会忘掉」就大嘴巴地什么都讲——无论如何,都应该把告诉外人的情报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因为「几乎不用担心」会泄漏情报,也还是等于「有一点点担心」。

  不能掉以轻心。

  这也是人家说他「迟钝」的由来,也因此与忘却侦探合不来。

  不过,今日子小姐已经忘了过去的「合不来」。

  「啊哈哈。算了,这也是一种见解呢。」

  反而接受了他的说法。

  「不过,一旦限制可以取得的情报,想当然耳,必然会影响到工作的成果……不晓得我能不能好好地帮上忙。」

  「呃,如果是必要的情报,我当然会知无不言。因为我这次希望今日子小姐发挥的并不是忘却侦探的能力,而是最快的侦探的能力。」

  「原来如此,最快的刑警想跟最快的侦探较量啊。」

  就说他不是最快的刑警了。

  真希望她能忘掉这种竞争心理。

  「是有什么必须尽快破案的原因吗?例如时效快到了?」

  「杀人案的时效最近已经废止了。」

  「哎呀,是这样的吗。这还真是世事无常呢!」

  用有无时效制度来判断世事无常,实在是令佐游下警部满头问号,但这并不重要,破案并非燃眉之急——不,若能快点解决当然是件好事,只是比起欲速则不达,游佐下警部更崇尚慢工出细活。

  既然如此,又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去请到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找来的掟上今日子协助调查呢——

  「几乎已经确定那起命案的嫌犯了,就称其为A嫌好了。」

  「我明白了,A嫌是吧。」

  在游乐园用代号交谈,仿佛回到十几岁的时候——今日子小姐笑逐颜开地说道。记忆会重整的忘却侦探也记得十几岁的事吗?

  即使是在今日子小姐十几岁的时候,也已经没有人在用代号交谈了吧,再说A这个字母,其实也不是嫌犯的姓名缩写。

  「可是A嫌杀害A被害人的现场并不是这座游乐园对吧?」

  「没错。」

  游佐下警部对今日子小姐的确认表示同意——连被害人也用A来代称,听起来很容易混淆,不过就算了。只是如果连命案现场都用A现场来代称的话,就要阻止她了。

  「我个人认为A嫌就是凶手,不会错的。因为有很多证据都显示那个男的——或是那个女的就是杀人凶手。」

  为了模糊性别,用了「男的或是女的」来表述,但这种说法或许真的太模糊了,让今日子小姐也愣了一下。即使是「初次见面」,她可能也已经开始感觉到彼此合不来了。

  「可是A嫌否认涉案。坚持自己有不在场证明——所以警方也不能无视其主张。」

  「不在场证明……吗。」

  「是的。A嫌说自己在案发时刻,正在这座游乐园里玩——」

  听游佐下警部这么一说,今日子小姐转身将周围看了一圈——因为是平日的白天,人潮还没有多到会让人动弹不得的地步,但游客依旧如织。

  「嗯。所以才会约在这里吗——所以才会比我早到吗。」

  不,游佐下警部之所以早到,纯粹是因为对这里不熟。

  与其说是不熟悉,不如说是不情愿。

  摸着良心说,他只想赶快离开这种热闹的地方——不过若把这种真心话说出来,可能又会遭到最快的侦探「连离开都要抢快!?」的谴责。

  「换言之,这次的委托内容是不在场证明的确认——说得更具体一点,是要我确认有没有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亦即推翻不在场证明吗?」

  「大致而言是那样没错。」

  游佐下警部说道。

  他的策略是借由称赞今日子小姐的理解速度,或许能稍微缓解一下她对于速度的竞争心理。

  「『大致而言是那样』,就表示还有些许出入喽?」

  却被紧咬着不放。

  这或许也是敌意搞的鬼。

  比上次更难相处。

  「呃,不是大致而细致地……抱歉,说得更仔细点,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战的并不是推翻不在场证明,而是脱逃游戏。」

  「脱逃游戏?」

  「是现今游乐园必备的活动设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够用最快的速度解谜过关。」

  3

  虽然乘势说出「游乐园必备」这种形容,但游佐下警部直到负责侦办这起命案之前,孤陋寡闻到根本不知道全国各地都在办这种活动。

  似乎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风潮。

  既然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风潮,就表示忘却侦探应该也不清楚,因此需要稍微说明一下。

  话虽如此,但这一类的解谜活动和那种会有名侦探出现的推理小说非常和得来——至少比游佐下警部和今日子小姐合得来。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是为忘却侦探的名侦探没花多少时间,就理解了看在游佐下警部眼中非常不可思议的「游戏」。

  「拼图、暗号……密室或封闭空间。寻找脱逃需要的道具,就跟搜证差不了多少,的确是很适合名侦探的活动呢。」

  「……呃,不过请记住,这终究只是游乐设施中的娱乐活动喔。」

  要是对脱逃游戏本身太热衷,忘了调查活动原本的主旨可就不妙了,所以游佐下警部刻意说了些会让今日子小姐扫兴的话。实际上,听说正统派脱逃游戏真的很本格——但是对着推理小说的书迷说出「本格」这种话,只会让主题跑得更远,所以游佐下警部决定不多加赘述。

  「A嫌供述自己在案发当时,正在参加这座游乐园举办的脱逃游戏。换句话说,A嫌坚称一旦参加这个游戏,就无法在案发时刻杀人。」

  「嗯哼。还真是铁铮铮的不在场证明呢——对了,A嫌是独自参加这个活动吗?我的意思是说,有朋友或情人能为A嫌的不在场证明作证吗?」

  「没有,A嫌是一个人参加的。」

  「一个人来游乐园玩啊……算了,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是的。」

  虽说甚至没跟一群人来游乐园玩过的游佐下警部也不太能理解——一个人来有什么好玩。

  「尤其A嫌好像是这种解谜游戏的爱好者——听说有很多游戏需要团队合作,必须组队破关,届时会与初次见面的玩家当场组队,进行挑战……」

  「嗯哼。听起来好好玩。与初次见面的人合作无间、解决难题,有时也会成为美好的邂逅——就像我现在做的事呢。」

  只可惜无法成为美好的邂逅——

  比她早到约好的地点有这么罪大恶极吗。

  「倘若A嫌并非基于兴趣参加,而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才利用这个游戏活动,说是不可饶恕的侮辱也不为过吧。」

  是名侦探与解谜游戏产生共鸣吗?都还没教她要怎么玩,今日子小姐就说出这种话来——也罢,游佐下警部对这股热情求之不得。毕竟根据名侦探的人物个性面对这样的委托内容,即使来句「我只对现实的命案感兴趣,至于虚构的谜题,我一点兴趣也没有」也是不奇怪的。

  (虽说现实的命案才是没有什么谜可言……)

  今日子小姐不是那种性格扭曲的名侦探真是太好了。

  「可是游佐下警部,单纯地解释,如果案发时刻有不在场证明,A嫌就不是凶手啦?」

  「没错。A嫌若真的不是凶手,警方也不会硬拗。因此需要用最快的速度搞清楚这点,要是不在场证明真的成立,就必须改变侦办方向。」

  「用最快的速度——是吗?」

  真不愧是最快的刑警——今日子小姐另有所指地说。虽然她的性格不算扭曲,但是情绪表达却非常直接。

  世间事总是有长有短。

  「但目前仍是有推翻不在场证明的余地。因为花在脱逃游戏上的时间因人而异——所谓攻略时间。」

  「是指竞速赛……或是真实时间竞速吗?」

  所谓真实时间竞速,应该是电玩世界的用语,但是用在这里,倒是也不算离题。或该说游佐下警部正是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战最短攻略时间,才请她来这座游乐园的。

  「A嫌的不在场证明之所以能暂时成立,是因为这里举办的密室脱逃游戏目前的平均的破关时间约两小时。也就是说,玩家一旦参加脱逃游戏,就会有大约两个小时的时间被拘束在这座游乐园里。」

  「高速?」

  名侦探的双眼闪闪发光。

  为这种事发出闪光也只是徒增困扰。

  「是拘束。限制自由行动。」

  「哎呀,是这样吗——我会错意了呢。谁叫我是最快的侦探。」

  不要装可爱。

  「可是,你说是『平均』对吧?或说是『大约』?换句话说,凭玩家的本事,也可以比两个小时还早破关吗?」

  「没错。相反地,也可能花上比两个小时更久的时间才破关——甚至有人怎么样都破不了关,直到游乐园关门为止。」

  不过,实际上也没有多少人会一直撑到游乐园关门,多半会选择中途弃权吧。所谓平均两小时的时间,顶多也只是把破关者的记录加起来计算的平均值——破关率本身应该相当低。

  「这样啊,光是要破关就很困难了。A嫌破关了吗?」

  「嗯。本人供称一个半小时就破关了。」

  「真了不起,比平均攻略时间还快得多呢,真不愧敢自诩为脱逃游戏迷——但是这种情况,太早破关对A嫌而言绝不是件好事吧?因为那样可能会让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没错——不过,如果是本人供称的一个半小时破关时间,不在场证明还是可以成立的。考虑到从这座游乐园到案发现场所需的移动时间,必须在一小时以内破关才有办法办到。」

  「一小时以内。」

  今日子小姐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貌似已经参透委托内容。

  但游佐下警部还是决定把一切解释个明白——谨慎小心至极,完全不是最快的刑警该有的风范。

  「可是A嫌以参加过游戏的玩家身份,坚持别说是一小时以内,就连要在不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破关都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主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坚若盘石。因此,还请身为最快的侦探的今日子小姐……」

  请你在一个小时之内,战胜这座游乐园的脱逃游戏。

  4

  严格说来,就算无法推翻「A嫌」主张「当时正在参加脱逃游戏」的不在场证明,本案也不见得就无法立案。

  其实A嫌已经被捕,只是游佐下警部不希望因此被今日子小姐认为本案没有急迫性,所以没有告诉她,虽然A嫌主张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但由于该不在场证明并没有其他证人,所以要直接起诉也不是一件多困难的事。

  尽管如此,游佐下警部却迟迟不将A嫌送检,反而委托忘却侦探推翻不在场证明,无非是基于他迟钝——不对,是慎重的性格。

  毕竟A嫌始终否认涉案,万一进入司法阶段时又出现没见过的证人或新的证据什么的,整个翻盘就糟了。

  如果要立案,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漏洞。

  不能让凶手有任何狡辩的余地。

  他并不是承受不起犯法的人「都怪那家伙的侦办太草率」之类的怨恨,也不是顾虑「明明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但还是算了」就被随便立案的嫌犯立场——单纯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案子、有什么不对劲的感觉,都不想掉以轻心。

  要是他有那个「资格」,游佐下警部就会自己挑战脱逃游戏,但是很遗憾的,他实在对游乐园欠缺认知——不仅如此,游佐下警部在检视A嫌主张的不在场证明时,已经获知脱逃游戏的内容了。

  也就是被剧透了。

  在这种状态下挑战,当然能在一个小时内破关——但这样根本证明不了什么,更遑论推翻不在场证明了。无论如何都得在没有任何预备知识的状态下参加,证明可以在一个小时内「脱逃」才行。

  可是,这其实还挺困难的。

  不,挑战解谜脱逃本身并不难,难在要满足「不知游戏内容详情」的先决条件——毕竟是在大型游乐园里举行的热门游戏活动,多的时候一天有数千人参加——虽说不泄漏游戏内容是身为参加者最基本的常识,但是身在现代社会,要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

  游佐下警部的部下里也绝非没有很会玩这种解谜活动的人,但是就算那名部下能在一小时以内破关,也难逃「反正你一定是早就上网查过,事先知道答案才去挑战的吧?」的质疑。

  要是警官被嫌犯怀疑可怎么办才好——就算不是直接的答案,事实上在调查时无意间让查证成了预习的游佐下警部,确实无法忽略那个可能性。

  这时,忘却侦探便雀屏中选了。

  若是每天都会重置记忆的忘却侦探,就不用担心预习或剧透的问题。

  说得极端一点,就算她昨天参加过这座游乐园的脱逃游戏破关,但「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别说是活动内容,就连自己参加过也不记得。

  完全是一张白纸的状态。

  因此,倘若今日子小姐接下来挑战那个脱逃游戏,并能创下足以推翻不在场证明的时间,这么一来就能同时确定A嫌的犯行。

  至少在时刻表上。

  届时或许会产生另一种完全相反的看法——A嫌真能创下与最快的侦探相同的破关时间吗?不过,游佐下警部认为对于脱逃游戏固然是门外汉,但推理迷(现实)的名侦探,和脱逃游戏迷A嫌在条件上几乎是相同的。

  会成为一场精彩的胜负吧。

  当然,今日子小姐输了的话,他会很伤脑筋。

  「原来如此……让我在没有任何预备知识的状态下挑战解谜活动,所花费的攻略时间即代表『理论上破关所需最短时间』喽。反过来说,万一我花了一个半小时以上才破关,就能证明理论上无法比一个半小时更快破关。不过考虑到还有其他证据,也不会因此当场证明A嫌清白就是了。」

  真是了不起的自信。

  然而,单就游佐下警部调查的结果来看,目前这个脱逃游戏的最短攻略时间纪录好像仍是一个半小时左右——当然,网路上也有夸口说「自己二十分钟就破关」的人,可惜欠缺可信度。

  或许A嫌就是知道这点,才坚持一个半小时这个数字,所以无论如何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打破这个「纪录」。

  「了解。包在我身上——不过,既然如此,挑战游戏时还请游佐下警部全程陪同。因为还是必须有人睁大眼睛,监视我有没有为了追求速度而做出偷鸡摸狗的作弊行为。」

  「好、好的。」

  说得再极端一点,只要能创下一个小时以内的破关记录,有没有作弊都无所谓,但是这种话一说出口,大概会打击最快侦探的士气。另一方面,既然要与她同行,游佐下警部就得小心别给她任何提示才行。

  完全没有团队合作的醍醐味,真令人遗憾。

  「那么,出发前请让我确认两、三件事。假设A嫌真的参加了这座游乐园的脱逃游戏,但只要A嫌是在一个小时内破关,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是这么回事吧?那么……如果A嫌有作弊的余地,就算是一个半小时也不足采信呀?」

  「嗯……你这句话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像游佐下警部那样,事先经过调查才来挑战脱逃游戏,不是也能让破关时间比理论值更短吗?不,姑且不论是否实际这么做了……如果有任谁都能最快在一个小时以内破关的作弊方法,根本轮不到我来挑战,A嫌的不在场证明早就不成立了不是吗?」

  「啊……是的。不好意思,是我说明得不够清楚。不小心跳过了。」

  「为了追求最快的速度而跳过吗?」

  「不,我压根儿没有这个意思……当初我们也认为有作弊的可能性,想借此推翻A嫌的不在场证明,但A嫌矢口否认,说绝对没有那回事。」

  「被否认涉案的嫌犯矢口否认,就成了双重否定哪。」

  「并没有双重否定……A嫌自称脱逃游戏迷,所以早在目前这个脱逃游戏开始的第一天,而且还是一开园就来这座游乐园玩了。也就是所谓『首场玩家』,是在对游戏内容一无所知的状态下进行挑战,就这层意义来说,与『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几乎是站在同一立足点。」

  当然,即便如此也无法完全去除事先得到情报的可能性——只要与游乐园的员工、游戏活动的主办单位串通,也并非不能在第一天以前掌握内容。

  「嗯哼。有道理,就像推理小说迷与推理作家有所交流,如果是脱逃游戏迷,就算有相关人士的门路也不稀奇呢——可是,倘若A嫌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才故意第一天来当首场玩家,我认为先暂定为『没有走后门』比较适当。」

  「是……关于这点我也是相同意见,但今日子小姐为何会这么想?」

  游佐下警部之所以这么想,是由于他认为若真的是脱逃游戏迷,才更不会想先知道内容。换成今日子小姐举的例子,相当于推理小说迷再怎么与推理作家有私交,应该也不会想先知道小说结局。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想法其实有「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会做出平常不做的事」的漏洞……

  「这点站在A嫌的立场来想便能一目了然。门路……假如真的有特别的人脉,但只要彼此的关系一曝光就会功亏一篑的话,一般是不会想用于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毕竟那些人际关系终究不是为了这次的杀人,而是平常基于对脱逃游戏的兴趣才建立的。」

  应该很难做到天衣无缝。

  今日子小姐如是说——这也不过是一种假设,然而虽是纸上谈兵,但似乎比游佐下警部的立论根据可靠多了。

  A嫌也不可能只为了这次杀人而从很早以前就泡在于脱逃游戏世界。

  「请问还有其他问题吗?今日子小姐。」

  「嗯……老实说,还有几件想确认的事,可以的话,也想听听案件的细节,但是再说下去的话,可能会不小心提及游戏的内容。时间正好,就先到此为止吧。」

  与其说是对话刚好告一段落,不如说她刚好喝完手上的大杯黑咖啡,今日子小姐将空杯放在桌上,站起身来。

  「那么,接下来就用最快的速度来解决——」

  以最快的速度逃脱吧。

  今日子小姐露出挑衅的笑容说道——唉,就说了,挑衅我也没用啊。

  5

  为了让对于脱逃游戏一无所知的今日子小姐也能轻松明白,至今一直是用「脱逃游戏」这个广义的词汇来说明,但是正确地说,这座游乐园所举行的解谜游戏活动其实名为「贝克街的追缉令」——因此,应该说是「追捕游戏」比较正确。

  副标是「来自教授的留言」。

  设定上,玩家是贝克街侦缉分队的一员,身负追捕任务,而追捕对象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

  扮演的不是名侦探固然有点可惜,但是让现实中的名侦探掟上今日子来挑战,这可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世界观了——正确地说,顺序是先看到是这种世界观(或是说因为看到「留言」这个关键字联想到她手上的备忘录),游佐下警部才想到要委托忘却侦探来协助。

  将游乐园的一隅打造成贝克街,游戏故事则是从夏洛克·福尔摩斯与华生一起住的公寓三楼揭开序幕。

  (为了解谜游戏,重现一整座街道,还盖了一栋楼房,这究竟是大手笔,还是疯狂呢——)

  要说的话,大概是疯狂吧。

  或许游乐园本来就是这样的设施。

  「原来如此。这次是把这个角落打造成贝克街,但设定则可以随着举办的活动不同来调整变更呢——这栋楼也是,这次打造成福尔摩斯的事务所,下次也可以打造成豪宅或学校——嗯哼嗯哼,真有意思。」

  今日子小姐看起来很佩服的样子。

  不,甚至可以说是乐在其中。

  实际上,她还说出「彻底扮演来游乐园玩的游客也很重要」这种话,买下吉祥物的帽子(而付钱的是游佐下警部)妥妥地戴在头上,遮住白发。

  「快点,游佐下警部也戴上。扮成游客是很重要的喔!」

  今日子小姐说着,递给他一副同样是吉祥物造型的怪眼镜(这也是游佐下警部掏钱买下的)。

  「很适合你喔。真不愧是警部。潜入调查根本是小菜一碟呢。」

  只觉得她是在调侃自己,但接下来也只能服从忘却侦探的做法——或该说是为了避免泄漏情报,更应该保持沉默。

  今日子小姐向柜台拿了活动简章,虽想给她个忠告「熟读这份简章在玩脱逃游戏时很重要。里头说不定藏有什么提示喔」但还是忍住了。

  即使这样的提醒只是常识等级,仍希望她能在完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破关——与其说是希望,或许已经成为一种期待了。

  只不过,

  「智、智慧型……手机?智慧型?下……下载……A……APP应用……应用程式?」

  听完柜台小姐(以世界观来说并非「小姐」,而是哈德逊夫人——光凭服装就能看出是哈德逊夫人的人,应该也是极少数吧)的说明后,今日子小姐满脸狐疑。

  这时还是需要给她一点忠告。

  常识以前的问题。

  (智慧型手机、APP应用程式也就算了,忘却侦探应该不至于连下载这两个字都有听没有懂吧)

  「啊啊。就是现代的行动电话吗?所谓的应用程式,是像软体那样的东西对吧?要从商店下载……」

  虽然一开始意外受挫,幸好这并不算在攻略时间里——而且她似乎已经理解了,并未造成太大的障碍。

  「专为这个游戏设计开发的软……应用程式,真是太用心了。这样能回本吗?以这种活动的特性来说,应该是无法期待回笼客的吧。」

  今日子小姐一边担心游乐园的经营问题,一边用游佐下警部借给她的智慧型手机进行下载。

  「所以才会每几个月就更换游戏活动内容吧。对A嫌而言,刚更换游戏内容当天,是下手最好的时机——也说不定。」

  「有道理。身为坏心眼的名侦探,也认为『因为是首场玩家,不可能知道内容』的主张很刻意——不过,此时此刻的我并非名侦探,而是贝克街侦缉分队的一员。」

  「……请容我确认一下,贝克街侦缉分队之于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像日本的少年侦探团之于明智小五郎对吧?」

  「一点也没错。这本活动简章里也附有解说。虽然说明有些不到位,但是就不要计较了。」

  推理小说迷对脱逃游戏表露不可一世的态度——是在对立个什么劲。

  「可是,我很向往贝克街侦缉分队呢。可以成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左右手,等于是实现了一个从小到大的梦想。」

  忘却侦探还记得小时候的梦想啊——又或者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看样子,应用程式也顺利安装好了,希望她差不多可以开始闯关了。

  「说得也是。那就动作快点——最快的侦探居然受到催促,实在太不像话了。手机可以借我到破关为止吗?」

  「好的,当然可以。」

  她说起话来感觉丝毫没有考虑到破不了关的状况,真是太可靠了。

  「不过,我想不需要我提醒,不可以用手机的浏览器上网搜寻解答或提示喔。」

  「好的。这的确不需要提醒。还有,虽是竞速攻略,但也应该是禁止用跑的吧。毕竟还有其他游客,万一撞到很危险。」

  总觉得只是快走的话应该没关系,但游佐下警部判断今日子小姐是种自我设限反而更能激起斗志的人,决定不予置喙。

  「那就慢慢来吧。然后将可恨的莫里亚蒂教授推下莱辛巴赫瀑布。」

  即便这个设施规模再大,游佐下警部仍不认为会准备什么瀑布来演出这么爆炸性的结局,但他依旧什么也没说,一声不吭地按下码表——因为把手机借给今日子小姐,只好启动手表的计时功能——已经有好几年没用过这项功能了哪。

  就这样,「贝克街追缉令」开始了。

  6

  虽然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之后游戏的展开一如游佐下警部事先调查的那样——就像在阅读已经知道凶手的推理小说。

  话说回来,如同优秀的推理小说耐得住再三再四的阅读般,即使已经知道谜底,游戏内容也仍能让已经知道答案的人乐在其中——连不谙玩乐的游佐下警部都能乐在其中,所以真的是能够让参加者都很开心的游戏。

  今日子小姐也玩得很开心的样子。

  但是玩得太开心也令人很头痛。

  至少在睡着前,希望她不要忘记自己其实并非贝克街侦缉分队的一员,而是名侦探。

  (算了,毕竟我也没掌握全部的剧情——)

  在发现知道太多剧情不太好的当下,游佐下警部就没继续调查下去了——几乎是最后一刻才停下,但是也幸好及时停手,没有连游戏的最后高潮场面都查到。

  (记得包括最后关卡在内,这个「追逐游戏」总共分为四关。前三关都是在福尔摩斯事务所内的各楼层进行,最后一关则是在事务所外面的贝克街上……)

  上街之后的发展,对游佐下警部而言也是个未知数——所以,自己只要在离开事务所之前的三个关卡里扮演好沉默寡言的刑警,别乱给今日子小姐提示就行了。

  (但说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小时候明明看得那么着迷……如今却连故事里的刑警名字都不记得了,叫什么来着……?)

  不过,一如故事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今日子小姐根本不需要游佐下警部的协助——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然而又是优雅地,如入无人之境般通过了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

  她俐落的身手一点都不像是生手玩家,不仅如此,那速度更非首次参加游戏者该有——不晓得有没有这方面的技能检定考试,但是看那轻快脚步实在让人不禁怀疑今日子小姐私下领有脱逃游戏的执照。

  当然也没有任何作弊嫌疑——自己被委以监视今日子小姐的重责大任,但是看样子根本没那个必要,反而光是要跟上她就快精疲力尽。

  动作虽然快,但是要说她早就知道答案——似乎也并非如此。看在已经知道答案的游佐下警部眼中,今日子小姐其实有着许多无谓的动作。

  固然马不停蹄,但走的绝不是最短距离。在解出正确答案以前,经历过许多的不正确——反过来说,就是毫不畏惧错误或失败。

  (也说不上是急事缓办——或许这才是最快的方法吧。换作是我的话,可能会更慎重地思考半天——)

  网罗推理是忘却侦探独特的思考模式,看来在脱逃游戏之中也还算能派上用场——至于专用程式,由于是安装在尚未熟悉操作的智慧型手机里,花了一点时间才进入状况,不过在突破第三关时,就已经把花掉的时间都追回来了。

  适应力也太强——或该说是适应得也太快了吗。

  不确定是否为每天都会重置记忆的体质所致,但是对错误及失败皆无所畏惧的她,说不定也因此连适应速度都变得非常快。

  「或许是由于解谜游戏与推理小说很合拍吧。不过两者之间,似乎仍有着决定性的差异。」

  就连自言自语的闲情逸致都有了。

  决定性的差异?

  游佐下警部差点就要表示意见(插个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对方毕竟是名侦探,天晓得会不会又被她从无心的发言之中挑出语病,劈头来句「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被嫌弃),幸好在紧要关头把话吞回去——而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没放在心上,接着说。

  「不同于推理小说,脱逃游戏在某种程度上是以『让人解开谜题』为前提设计的——虽然推理小说也有『向读者挑战』的设计,但是与那种非黑即白的世界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由于忍住不应声,所以不确定自己是否正确理解了今日子小姐这番话的用意,但是在事先调查的阶段,游佐下警部也有同样的感觉。

  即使是第一次玩的玩家,也能玩到某个程度——而且也提供了求救的管道。以这个「贝克街追缉令」为例,一旦走投无路,似乎可以收到来自哈德逊夫人或华生助手、甚至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本人的提示。

  这是应用程式内的预设机能,卡关时就会接到来自他们电话或电子邮件提示。

  「来自福尔摩斯的提示」对于推理迷而言,可说是垂涎三尺、求之不得的状况安排,游佐下警部也暗自期待那样的展开,只可惜别说是福尔摩斯或华生,马不停蹄的今日子小姐甚至没接到过哈德逊夫人的联络。

  游佐下警部原本曾怀抱着「或许能听见古典与现代的名侦探之间对话」的小小期待,但终究还是落空了——也罢,只要能满足他在工作上的期待,倒没有任何问题。

  闲话休提。

  第一关的「谜题」是把莫里亚蒂教授留在福尔摩斯房间里的四封信合起来解读。就是那种字谜或填字游戏之类的谜题,游佐下警部觉得只要好好想想,就连自己应该也能解开。

  再用手写输入将由此导出的关键字「四个署名」写进应用程式显示的输入框内,就能从三楼下到二楼。

  第二关则是关于音乐的问题——心想大概是以小提琴名家夏洛克·福尔摩斯为题材出的「谜题」。只不过用来出题的并不是小提琴,而是钢琴。

  这也是调节关卡难度的一环吧——如果以小提琴那种专门的乐器出题,游佐下警部之流就束手无束了。但要是钢琴,即使没有学过,大家也都知道Do Re Mi Fa Sol Ra Si Do吧。

  将手机萤幕里显示出的电脑用键盘当作钢琴键盘,依序输入解读出的讯息(其实设定上是「回信」),通往一楼的门就会打开。

  游佐下警部觉得题目一口气变难的,就是这个移动到一楼之后挑战的第三关「谜题」——以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踪迹的形式,解开3×3的魔方阵拼图——那个拼图本身并没有什么,但是解开的答案象征着什么,却让大部分的玩家在此停下脚步。

  他还以为今日子小姐差不多也该在这里停下脚步。

  「这想必是要转换成功能型电话的数字键1〜9来输入吧——因此,我想只要启动应用程式内的电话机能,就能破解的。」

  瞬间搞定。

  暗号型的「谜题」反而正是落在网罗推理好球带中央也说不定。至于所谓「功能型电话」,似乎是传统手机比较好听的说法。

  就这样,今日子小姐一路通行无阻,也顺利解开第三关的「谜题」——不过,如前所述,只要花点时间,大部分的玩家都能玩到这里。因为游戏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

  与推理小说的差异。

  因为是游乐园中的娱乐设施,一般多有脱逃游戏必须让人享受「解谜」而非「谜题」本身乐趣的限制——当然,推理小说肯定也有其娱乐效果,然而在推理小说里,让读者觉得「只差一步就能解开谜底也说不定」几乎等于作者的败北,因此自然会一股脑儿地提高谜题难度。

  今日子小姐以「非黑即白」来表现这种状态——这么说来,脱逃游戏只要能答对八成左右,就会被认为是「有趣的活动」。

  游佐下警部对「贝克街追缉令」进行调查时,基本上也同意这是个好玩的游戏——只不过,能快快乐乐解谜的时光也只到第三关为止。

  第四关。

  在卫兵的引导之下,从与报名时不同的出口来到外面,玩家无不当场愣住——因为贝克街变成迷宫了。

  若能找出正确路线走出这座迷宫——先不管终点是不是莱辛巴赫瀑布——就可以追上莫里亚蒂教授。

  理论上。

  「这真是——伤脑筋啊!」

  就连今日子小姐,至此也终于停下脚步——这也难怪。在纸上走迷宫,和挑战三次元的迷宫,诀窍完全不一样。

  不仅如此,像这样从迷宫的起点望向整个街道,有天桥也有地下道,显然不是能用右手法则(注:如果是简单的迷宫,只要把手贴在右边的墙上,扶着墙壁往前走,就能走出迷宫的方法)之类破关的构造。

  既然无法俯瞰整个街道,就只能仰赖第六感,但是不怕失败的网罗推理在此英雄无用武之地——无论再怎么说都太浪费时间了。

  或许迟早还是能破关,但她此时此刻正在进行竞速攻略,不可能采取这种可能会玩到天黑的碰运气玩法。

  游戏在设计上,如果进行顺利的话,有一个半小时左右便足以破关,所以这座迷宫应该也有无需仰赖直觉的攻略方法——实际上,也还有个直到第四关都尚未派上用场的提示。

  在第一关的房间里,用刀子插在暖炉上的那封信上,最后的署名——「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众所周知,这是福尔摩斯亲哥哥的名字,但是今日子小姐却尚未使用这个明显到不行的关键字——既然已经到了第四关,就连外行人都会认为这时总该派上用场了吧。

  「没错……说得也是。尤其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在原著小说里是驾着马车登场的马夫,再也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做为迷宫带路人了。」

  今日子小姐说着推理迷会说的话。

  还是不要附和她比较好。

  话说来到最后一关,游佐下警部已经不再担心自己会脱口说出答案了。

  因为事前调查的范围并未及接下来的迷宫。

  虽然是因为觉得不妥才停止调查,但是破关的人数本来就不多,所以能调查到的情报也远比前几关少了许多。

  看了一眼手表上的计时——现在是四十五分三十二秒。今日子小姐以惊人的速度玩到现在,但要是继续杵在迷宫口,显然不可能达成要在一个小时内破关的目标。

  「嗯……」

  今日子小姐用手指在手机萤幕上滑来滑去,噘着唇瓣操作程式。

  与其说是烦恼,看似像是不满。

  从她虽然停下脚步,手指还在动个不停的样子看来,绝没有要放弃游戏的意思。但是比起呆站在这里,干脆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走进迷宫……

  「呃,今日子小姐……」

  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想说的话,但游佐下警部还是忍不住开口。与此同时,宛如一记交叉反击般,忘却侦探也开口对他说。

  「呃,游佐下警部……」

  对游佐下警部而言虽是一记交叉反击,但是看在今日子小姐眼中,似乎认为是他先声夺人,居然以一种「哎呀哎呀,最快的刑警连开口说话都是最快的速度吗」的眼神瞪着他。

  这股对最快的执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这种事对他生气,再怎么说都太超过了——总之,其实也没什么话想说的游佐下警部就让她先说。

  「什么事?」

  「如今才问也有点怪,官方是不是曾经发表过破关的平均时间为两个小时的事呢?假设A嫌事先得知这点,才用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话……与其声称『花了一个半小时破关』,说自己『花了两个小时以上』或『无法破关』对于制造不在场证明还比较有帮助吧……我从一开始就有这个疑问,为什么A嫌要这么说呢?」

  「嗯,这个嘛……说得也是……会不会是自诩为脱逃游戏迷的A嫌,就算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自尊心也不允许用『花了比平均时间更久的时间破关』或『无法破关』做为证词呢?」

  虽是临时想到的答案,游佐下警部自认倒是挺合理的假设,不过今日子小姐似乎不能接受。

  唉,或许她是陷入了瓶颈想转换心情,不过现在比起命案或嫌犯怎样,更希望她能把精神集中在这个脱逃游戏上。

  然而,今日子小姐才不管游佐下警部的期盼,继续问他。

  「所以呢?游佐下警部想对我说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说,停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不如干脆不顾一切地挑战走迷宫比较好……」

  事到如今,不管是猜不出暗号,还是走不出迷宫,都没什么太大的差别的——游佐下警部的这种建议,或许是玩脱逃游戏时最不该出现的想法。

  「啊。呃,暗号已经解开喽。」

  今日子小姐回答得干脆。

  然后面露烦忧。

  「只不过,如果是这样,无论我的攻略时间再短,A嫌的不在场证明都会成立哪……」

  7

  一问之下,才知道在完成第三关,离开楼房,站在迷宫的起点时,今日子小姐就几乎已经解开第四关的「谜题」。然而,因为用那个方法破关并无法符合目的,为了寻找其他攻略法——不要用到「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就能破关的手法,故她停下了脚步。

  「但是,看似无论如何都得用上这个关键字呢——我也探索过这个系统想看看有无漏洞,但实在是铜墙铁壁。」

  解谜本身与前面三关一样,全都是听到答案就会觉得「再一下下就能想通了」的那种——就算实际解不开,也会那么想。

  「一如副标题的『留言』,这个游戏的主题是以通信、联络及署名为主轴。针对如何将一百年前的世界观置换到现代的设计,很值得身为记忆会重置的忘却侦探好好地思考吟味一番。在第一关的三楼,是用手写的方式把想到的答案送出去。第二关的二楼,则是从钢琴的键盘联想到键盘输入。至于第三关的一楼,则是使用传统手机的输入键来运用魔方阵的答案。根据我的推理,到了第四关,就应该轮到使用智慧型手机特有的输入法吧?」

  又是第三关,又是一楼的,听来或许有些混乱——今日子小姐一面补充细节,一面秀出手机的画面。

  应用程式内的电子邮件送信画面。

  没错。

  提到智慧型手机特有的输入法——对于今日子小姐而言,与脱逃游戏同样前所未见的输入法,当然就是——

  「滑动输入……是吗?」

  是的——今日子小姐点了点头。

  「具体而言,是以滑动输入的方式输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マイクロフトホームズ』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嗯……最后是『上』『前』吗?」

  因为她是一股作气地说完,游佐下警部瞬间反应不过来,好不容易才勉强跟上——接着今日子小姐点点头。

  「对。『福尔摩斯(ス』与『浊音』的组合,所以要把再按一次『浊音』键解释为『笔直前进』。」

  流畅的说明,让人无法想象她直到刚才连智慧型手机的存在都不记得——既然她都说得这么肯定,大概不需要再求证吧。

  当然,滑动输入的方式会依智慧型手机的机种而异,所以游戏必定配合应用程式准备了各种不同的迷宫走法。而游佐下警部的手机得出的,似乎就是这条路线。

  正确答案不见得只有一个,也是其与推理小说的差异吗……

  「那……那么,就照这个指示走出迷宫吧!现在就跑……呃,就算不用跑的,只要从现在开始加快速度,就能在一个小时内破关……?」

  「没错。我们可以勉强达成一个小时以内的目标——可是,用这个程式到现在,我才发现——」

  这个应用程式,好像会记录玩家的时间呢。

  今日子小姐说道。

  8

  她说从楼房走到贝克街上时——也就是来到迷宫区时,可能是满足了条件,应用程式内的码表开始计时。

  换言之,画面中清清楚楚地显示着花在追逐莫里亚蒂教授、攻略迷宫的时间——而且很贴心地将「抵达终点的现在时刻」也同时留下记录。

  以日本警察的惯用说法来表达,就是「几点几分逮捕嫌犯」。

  事已至此,今日子小姐时间竞速攻略的结果,只证明了「能否创下最快的破关纪录,都与推翻A嫌的不在场证明毫不相关」——因为保存在那家伙手机应用程式里的记录,就是一切。

  倘若那个记录真是A嫌本人宣称的一个半小时,游佐下警部所做的一切不仅无法推翻不在场证明,反而成了A嫌不在场证明的强力背书。

  在一点也不适合自己的游乐园里头忙了半天,究竟是所为何来——不,当然,要是能证明无辜之人其实清白,光这样就已经是成果丰硕,可是……

  「实在很难说那家伙是『无辜之人』呢!」

  今日子小姐代替游佐下警部说出了他的内心话——依照着她推理出来的方法,在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带领下走出迷宫,抓住莫里亚蒂教授之后(果然还是无法将他推入莱辛巴赫瀑布),两人再度回到咖啡座。

  顺带一提,结果还是无法创下一个小时以内的记录。

  真实时间竞速失败了。

  要是没在迷宫的入口发现「推翻不在场证明与游戏内容无关」而烦恼半天,恐怕就能达成目标吧,但是达成的意义也早在前一刻消失无踪。

  之后几乎只是把游戏走完。

  正确地说,进了迷宫之后也还有任务,而且是相当有特色的「谜题」,但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如果有那么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为何不一开始就拿出来——只是口头宣称自己参加了脱逃游戏,实在很不自然。该不会要说是忘了吧。」

  又不是忘却凶手——今日子小姐说道。游佐下警部对此也是深感同意。至少在他的侦讯下,A嫌并非那么特殊的凶手。

  「话虽如此,但是要伪造出那样的证据并不容易吧?即使不参加游戏也能下载应用程式,但游戏本身一定要自己下去玩——」

  「而且也没有制造伪证的证据。」

  讲完这番夹缠不清,今日子小姐脱下一直戴在头上的吉祥物帽子。

  「只要在自己动手杀人时,把手机交给共犯,请对方代为参加脱逃游戏不就行了吗——戴上这种帽子,再戴起游佐下警部脸上那种眼镜,乍看之下就判若两人了。这是只有在游乐园才能使出的『交换把戏』。」

  「『交换把戏』……」

  有道理,这类的道具的确可以担保游客的匿名性。

  「用脱逃游戏的讲法来说,应该是组队挑战吧?如果之所以声称一个半小时这种有点嫌短的破关时间,是因为共犯真的只花了这么点时间就破关——所以只能这么说的话,就很自然了。」

  「……」

  倒也不是——不可能。

  但没有证据,也没有根据。

  即使要锁定共犯,也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会不会是因为事先得知智慧型手机与应用程式是必要的道具,就想到利用这些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呢?」

  「A嫌知道不管怎样,警方都会从动机面怀疑到自己头上,所以事先制造不在场证明……在接受警方侦讯时刻意隐瞒,打算等到送检,或是进入司法程序的阶段才翻供也说不定。或许还打算以遭到长时间不当拘留来要求警方赔偿。」

  有这么不顾一切的可能性吗。

  总觉得守财奴侦探的推理太过于穿凿附会,不过要是基于「反正都会被怀疑」就想乘机敲一笔的话,胆子倒是挺大的。

  翻供。这是游佐下警部最害怕的可能性。

  「可是啊,因为逮捕时就扣押了手机……担心要是一个搞不好,证据可能会被警方湮灭于是绝口不提,可能比较实际就是了……」

  即便是再怎么不乐见的证据,游佐下警部也不至于像个缺德警官似地,做出卸载应用程式灭证这种事——不过,如果是做了亏心事的嫌犯,会疑心生暗鬼也不奇怪。

  警方不仅不会灭证,相反地——虽说已经做为证物扣押了,若没有本人的协助,几乎不可能看到用密码锁起来的手机内容。

  「咦?请等一下,游佐下警部。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已经扣押了A嫌的手机……在逮捕的同时?」

  「啊,呃……」

  糟了,还没告诉她这件事——原本也没打算告诉她这件事,但因为脱逃游戏终于结束而松了一口气,不小心说溜嘴了。

  不过,这件事倒没什么好隐瞒的,既然已经破关了,瞒着她反而奇怪,所以就算说溜了嘴也不要紧,反而是被侦探用那句「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这么一呛,让他终于体会到保密是多么困难。

  在进行解谜任务时,游佐下警部始终保持沉默,或许是正确的抉择——然而,以参考人问话,跟逮捕起来加以侦讯,应该没什么不同吧?

  (当然完全不同……我刚才说了什么来着?)

  「不,是否已经逮捕A嫌这件事本身在推理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扣押了手机。请问是什么时候逮捕,又是什么时候扣押了手机?」

  「……我想想。」

  这不正是「几点几分逮捕嫌犯」吗……但当下实在想不起正确时间。

  「案发当天的傍晚……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是这样。」

  今日子小姐说道。

  一面用食指轻触游佐下警部放在桌上的智慧型手机画面。

  「如果是这样,或许就能以此做为制造伪证的根据,推翻A嫌的不在场证明——因此,游佐下警部。」

  可以请你从扣押的手机上采集A嫌的指纹吗?

  9

  一开始还没听懂她在说什么。

  既然是本人的智慧型手机,当然会采到本人的指纹——然而,再仔细一问,她要游佐下警部采集的,是指纹的动作。

  指纹的动线。

  「倘若A嫌真的参加过『贝克街追缉令』解谜活动,手机萤幕上最少也会留下输入最后一关的关键字『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食指痕迹——『ス』『浊音』,也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虽然参加游戏至今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输入的痕迹可能会因为擦拭萤幕、重复输入新的字句而消失——但既是当天傍晚就扣押,就还有留下动线的可能性。

  无需破解密码,只要分析萤幕上的指纹即可。

  万一有那个痕迹,就能完全证实本人的不在场证明——万一采集到呈现同样动线的他人指纹,共犯的存在就浮出水面了。

  话说回来,今日子小姐似乎并非抱持那么大的期待——她认为倘若有共犯乔装改扮,借了A嫌的手机参加游戏,应该会采取戴上手套或使用触控笔等对策才是。似乎挺看得起A嫌的的。

  然而,A嫌的朋友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杀人共犯,单纯是受到A嫌「请代替我参加」的请托——和A嫌似乎是透过参加脱逃游戏,由于「组队挑战」而认识的——因此朋友不但没想过要乔装,甚至直接徒手操作手机,清楚地留下了输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指纹。

  一切固然没有顺利到那枚指纹刚好是前科犯的指纹,但是迟钝的游佐下警部经过独自一人脚踏实地的地毯式搜索,终于找到了指纹的主人——既然找到指纹的主人,接下来就只要顺藤摸瓜了。因为共犯借用A嫌的手机时,当然从A嫌口中问到了密码。

  从中确认到的并不是有没有下载脱逃游戏的应用程式,而是A嫌的个人隐私,最后是A嫌与A被害人之间的邮件信息往来成了决定性的证据,可说是极为平凡,也可说是相当讽刺。

  A嫌之所以不主动提出应用程式记录的破关时间做为「证据」,并不是为了在进入司法程序的阶段翻案,而是还没来得及处理掉手机里的各项履历之前就被捕了。

  记忆每天都会重置的忘却侦探,当然无法看顾游佐下警部这些「事后的调查」到最后,不过当她离开游乐园的时候,说了这样的话。

  「从我有记忆以来,就常听到一旦习惯用机械输入文字,迟早有一天大家都不会用手写字这种说法——但是说归说,时代再怎么变迁,笔迹鉴定永远还是有效的呢。」

  今日子小姐似乎也会谈论未来。

  即使那是不管速度再怎么快,都绝对无法抵达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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