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77 熊熊想店名

  开店的准备已经逐渐完成了,但还剩下一个问题。

  那就是店名还没有决定好。我和莫琳小姐商量这件事,她却说「这是你的店,就由你来决定吧」。

  可是,我简直没有任何一丁点命名的创意。甚至连玩游戏都使用自己的本名。熊熊召唤兽也是,只因为它们是熊,我就取名为「熊缓」、「熊急」。虽然熊缓它们很高兴。我对自己的命名品味实在没有自信。虽然我这几天都在想,却没有什么好点子。所以,我决定向大家募集店名。

  集合起来的成员有身为店长的莫琳小姐和她的女儿卡琳小姐、在店里帮忙的孤儿院孩子、在店面的改装上也关照过我的商业公会职员米蕾奴小姐、在冒险者公会关照我的海伦小姐、母女都很照顾我的堤露米娜小姐和她的女儿菲娜与修莉、从王都回来的诺雅等十四个人。

  于是我马上问了大家的意见。

  「熊熊面包屋。」

  「熊熊餐馆。」

  「熊熊披萨店。」

  「熊熊与布丁。」

  「熊熊餐饮店。」

  「和熊熊在一起。」

  「熊熊……」

  「熊……」

  众人不断列出关于熊的名字。

  「呃,为什么全都跟熊有关?」

  虽然我大概知道原因,但还是试著发问。搞不好会得到与想像中不同的答案。

  「因为……」

  「这个嘛……」

  「对呀……」

  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到我身上。

  好的,我了解了。这个答案就在意料之中。因为是我的店就用熊来取名字。我总觉得这个样子和我取的「熊缓」、「熊急」没什么两样。

  我不打算否定,所以是无所谓啦。实际上在我本来的世界也有店家用熊来命名。可是,大家都这么说让我觉得很悲伤。

  「那么,『冒险者优奈的店』呢?」

  「驳回!」

  我舍弃海伦小姐的点子。到底是多悲哀才会用自己的名字来当店名啊。那样的话,我觉得叫做「莫琳面包店」也可以。我这么对莫琳小姐说,她就说「可是这是优奈的店呀」,委婉地驳回了这个点子。

  「我还是觉得熊熊比较好。」

  「对呀。因为是优奈的店嘛。」

  大家都同意诺雅的话,决定用包含「熊」的店名,开始重新提出意见。好像已经确定要使用「熊」了。大家说不定都跟我一样没什么取名字的创意。

  可是,名字就是一直定不下来。

  「那么,要不要先决定店员的制服,我想了一套制服。」

  店名还悬而未决,米蕾奴小姐就提起了这件事。

  「制服吗?」

  「就是接待客人时的服装。」

  我想起我在王都唯一一次走进一家很大的店时,店员们都穿著类似围裙的服装。那样的确很可爱。

  可是既然是异世界,穿著女仆装或管家服或许也不错。我试著想像孩子们穿著这类服装的模样。我觉得还满适合他们的。

  「制服还不错呢。」

  「对吧。总之,我试著做了一套。」

  米蕾奴小姐从道具袋中取出一套折好的制服(?),然后摊开。

  「熊?」

  「因为是优奈的店,所以当然是熊喽。」

  说出这番离谱言词的米蕾奴小姐摊开的是熊熊造型的服装。

  「我=熊」的公式并不存在,真希望她不要做这种制服。

  接下来,米蕾奴小姐环顾了一圈,让视线停留在孤儿院的女孩子身上。

  「你叫做米露吧,你愿意穿穿看吗?」

  她拜托米露试穿制服。就算是米露,也不可能愿意穿上这种令人害臊的衣服。她一定会拒绝的。

  「可以吗!」

  可是,米露很高兴地说道。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出反感的表情。更令人惊讶的是,竟然还有孩子一脸羡慕地望著她。

  「好好喔。」

  「太贼了。」

  「我也想穿。」

  太奇怪了。他们的感觉和我不一样。接过熊熊制服的米露露出开心的表情,其他的孩子则露出羡慕的表情。奇怪的人是我吗?

  「呃,你不觉得丢脸吗?」

  「才不会丢脸呢。因为和优奈姊姊一样嘛,我觉得很开心。」

  其他的孩子们也点点头。该不会是因为我帮助孤儿院,让他们产生奇怪的印象了吧。类似英雄之类的某种印象。

  米露为了换上熊熊制服,突然当场脱起衣服来。

  「等一下,米露!不可以突然在这种地方脱衣服!」

  我阻止米露。被阻止的当事人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困惑。

  「女孩子不可以在别人面前脱衣服。」

  「对呀。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衣服喔。」

  米蕾奴小姐站起来,带著米露到后面的房间里。米露也已经十二岁了。希望她可以稍微有一点羞耻心。

  虽然年纪比较小,但毕竟还有男生在,孩子以后还会长大,我得准备更衣室才行。

  过了一会儿,穿著熊熊制服的米露就回来了。

  制服和我的熊熊布偶装很像,也有熊熊连衣帽。屁股上有小小的尾巴,是很可爱的熊熊装扮。

  与其说是制服,感觉好像比较类似熊熊的连帽外套。可是,他们要穿成这样工作吗?

  「看起来怎么样呢?」

  穿著熊熊制服的米露很高兴地在原地慢慢转圈。

  真是的,她为什么会这么开心?

  「很适合你呢。」

  「好好喔。」

  「好可爱。」

  现场出现好评的声音。是很不错。是很可爱。可是,是熊耶。是熊的制服耶。虽然我想阻止,却说不出阻止的话。因为很可爱,我想不出足以否定的话。

  不过,我觉得好像还缺了什么。我从上到下打量著米露。

  嗯?对喔,因为没有鞋子,我才会觉得奇怪。

  发现我正在看著米露的脚,米蕾奴小姐就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把手伸进道具袋。

  「米露,你穿穿看这个。」

  她从道具袋里拿出的是模仿我的鞋子制成的鞋子。颜色和衣服一样是黑色,并不是一黑一白。米露脱掉脚上的鞋子,穿上从米蕾奴小姐那里拿到的鞋子。这的确是熊造型的鞋子。

  「哎呀,连鞋子也有呢。」

  包括堤露米娜小姐在内的所有人都看著米露的脚。

  「是呀,我请专家做了类似熊掌的鞋子。」

  米露的小巧脚掌包覆在模仿我的熊熊鞋子制成的鞋子里。

  米蕾奴小姐这个人与其说是准备周到,不如说是行动力超强。

  「其实我也设计了手套,不过想到做料理和端菜的时候会碍事,才只做了鞋子。」

  手套的确不方便做事。

  「穿起来感觉怎么样?」

  「非常舒服。」

  米露穿著熊熊鞋子,很高兴地在店内走动。

  「真的要穿成这样工作吗?」

  为了确认,我姑且问问看。

  「是呀,如果优奈允许的话。」

  「优奈姊姊,我想穿。」

  米露就像讨东西一样央求我。反正也不是我要穿,我是无所谓啦(我已经穿著了)。

  「大家觉得没关系的话就好。」

  算了,既然孩子们高兴,我也没什么问题。如果强迫他们穿,那才大有问题。

  「我没关系。」

  「我也是。」

  「我也是。」

  呃,男生们也想穿吗?等到以后变成大人,这会变成羞耻的回忆喔。会变成无法消除的黑历史喔。

  「那么,制服就决定是熊了。」

  米蕾奴小姐很高兴自己的点子受到采用。

  「请等一下。我也要穿这个吗?」

  一直保持沉默的卡琳小姐指著身穿熊熊制服的米露。

  说得也是。要工作的人不是只有小孩子。卡琳小姐也要工作。既然要工作,就表示卡琳小姐也要穿这套制服。

  「虽然小孩子穿起来很可爱,但是我……」

  我记得卡琳小姐今年十七岁。以日本来说就是高中二年级生。这个年龄穿起来的确会有点不好意思。

  「我觉得卡琳小姐应该也很适合。」

  「米蕾奴小姐是因为不是自己要穿才这么说吧。」

  「我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嘛。我记得卡琳小姐是十七岁吧。一定很适合的。」

  「我没办法穿这么令人害羞的服装来接待客人。」

  卡琳小姐,你刚才说令人害羞的服装耶。就算心里想,怎么可以在穿成这个样子的本人面前说呢?你的眼前就有一个二十四小时都穿著熊熊服装的人喔。不要说是接待客人了,她还穿著熊熊服装打倒坏人、打倒魔物、前往王都、会见国王呢。

  「我会在厨房和妈妈一起做面包,可以不要穿吗?」

  「不能只有小孩子接待客人啦。而且,大厅的负责人是卡琳小姐呢。」

  这件事我们已经讨论过。厨房的负责人是莫琳小姐,店内则由卡琳小姐对孩子们下指示。

  「可是……」

  卡琳小姐的脸上浮现困扰的表情。

  「呵呵,开玩笑的啦。」

  「米蕾奴小姐?」

  卡琳小姐对突然笑出来的米蕾奴小姐感到很困惑。

  「这是小朋友专用的服装。如果卡琳小姐想穿的话,我会准备的。」

  「不用准备没关系。」

  她明明不需要这么排斥的。

  「可是,或许还是请你戴上熊熊帽子会比较好。」

  总而言之,卡琳小姐因为不用穿制服而露出安心的表情。米蕾奴小姐很高兴地看著身穿熊熊制服的米露。

  「谢谢米露帮忙试穿。」

  不过,当我问到制服的费用需要多少,米蕾奴小姐却说她要自掏腰包。

  「因为这是我自己提出来的嘛。」

  那样很不好意思,而且应该也需要备用的制服,所以这部分由我来支付。

  「所以,店名要怎么办?」

  大家因为菲娜这句话才想起这个问题,于是重新开始一起思考店名。

  然后,在漫长的讨论以后,店名终于决定了。

  「熊熊的休憩小店」。

  为了让客人可以在店里悠闲地用餐,我们取了这个名字。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