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公主啊,在假迷宫中凋落吧 道歉并前进这件事,在部分地区似乎被称作逃跑。

  第54天 午后 迷宫 地下68层

  辛苦得不到回报,真是空虚啊。内心的伤口没有获得治愈,只好让史莱姆抖一下聊表慰藉。其实我本来想让甲胄班长也抖一下的,但这样大概会有生命危险。嗯,我光是在脑中想想,整个楼层就充满了杀气耶?

  「感觉有点微妙?之类的?」(抖抖?)

  不,是之前的东西太好了。但也正因为这里是比之前更下层的地方,对好东西的期待才更为巨大吧?

  「嗯,这大小相当了不起,我没去过东京巨蛋,不知道这是几个东京巨蛋的大小,但真的超大的耶。没错,虽说东京巨蛋也很大啦,大概吧?不,我没去过所以不知道有多大就是了。大概是这样?」(抖动。)

  没错,这股微妙感让我忍不住发牢骚,因为地下68层的敌人是强敌。再怎么说都是强敌套路中的套路「分身 Lv68」啊!具备与己方相同的外型与强度,绝对是超强的敌人啊。

  「从正常角度来想,这可是好几只甲胄班长的分身耶?根本是无敌吧?超厉害的吧?嗯,结果分身被一刀两断……应该具有同样强度的超强敌人们被一刀砍死……难道对方是不良品吗?」

  没错,只有我一个人嗨到不行?还说著「呜喔喔!竟然是分身!?」这种话……嗯,我在炒热气氛喔?

  然后我担心地看了一眼史莱姆,它在进食。呃,分身们也很努力喔?真的拚命努力,全力发动『拟态』了喔?可是史莱姆是不定形的……嗯,分身就在辛苦地进行拟态时被吃了。没错,分身就连一丝被认可的机会都没有,好吃吗?

  而我的周围则是:「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嘎啊啊嗄啊啊嗄啊啊!」

  我的周围有一群理应跟我一模一样,但眼神超凶恶又邪恶,像是冥府深渊之底的黑斗篷人士。

  「那是谁啊,才没这种人!要是有这种眼神的人走在街上,路过的行人全都会心脏麻痹好吗!怎么可能,我绝对没露出这种眼神吧?这太过分了啦!这不是人类的眼神,我才没露出这种眼神!没有对吧?这种眼神太凄惨了,这样会交不到朋友喔?咦,这么说来我没有朋友!?对对对,我是边缘人。不对吧?不对啦。是真的喔?真的不对喔?不、我说真的?」

  我痛揍了对方一顿──不知为何后面有个人准备好要拍拍了?嗯,史莱姆也在。你们准备好了?啊啊,那就麻烦了。

  (拍拍拍拍、拍拍拍拍……)

  历经如此痛苦的遭遇,宝箱里的东西却是『破坏穿甲剑 PoW SpE DeX30%UP 装备武器破坏』。性能是很好,有三种30%UP,但装备武器破坏的效果却有些微妙。

  「毕竟魔物大多是赤裸裸的裸奔女同伴,武器也是靠著自己的躯体自给自足,没有装备耶。不对,裸奔女有好好穿装备没错啦?虽然她会脱掉?总之这东西很微妙。」(抖抖。)

  这让穿甲剑的存在变得更加尴尬,因为它几乎是突刺专用的细剑;用途是刺进铠甲缝隙的刺剑;不适合劈砍与格档的对人用剑。

  「要说对人,能刺的对象顶多只有宅宅们而已?算了,既然都拿了,回去之后就刺刺看吧?」(抖动。)

  如果效果是『衣服破坏』我就会想要了,真可惜。不过我记得至今的对人战都是大叔,应该说会出现的对手只有大叔!?

  「要是破坏衣服会出大事啊!!」

  嗯,我的精神会被破坏!到底是有多悲惨,才落得必须和全裸大叔们互砍的下场!?为什么到了异世界却总是遇上一堆前仆后继的大叔?

  在异世界转移故事里,登场人物全都是大叔的世界,还是别搞什么异世界转移,赶紧毁灭比较好喔?嗯,我完全没问题喔?要毁灭吗?

  「啊啊啊啊~还是觉得很火大!那副像是在窥视虚无深渊的可怕眼神是怎样?没有这种人啦!有的话双眼都戴上眼罩啦!不过那是蒙眼!」

  虽然曾听说异世界迷宫会摧毁人心,但我的风评和好感度都快坏掉了!

  「蒙眼、蒙眼PLAY……可以喔……呃,没事,不可以刺我喔?还有你右手拿晨星槌,左手拿穿甲剑,这样我回避不了耶?真的没办法。不可以喔?说真的,我不是在装喔,不是在玩『不要砍喔、不要砍喔』的梗,饶了我吧!」

  我试著道歉。没问题的,我很擅长※弄错事情!嗯,几乎什么事都会搞错!连误解都会弄错误用,就是这么擅长。这话还满认真的喔?(译注:日文的道歉和弄错谐音。)

  我一边被刺一边华丽地回避并道歉,同时让想像力往蒙眼PLAY上奔驰,前往地下69层。在部分地区会说这叫逃跑,但我是在前进。我说前进就是前进!嗯,不前进就真的危险了!我也没办法啊,光是昨晚的连身网袜刺激,对高中男生来说就是危险物了,现在还加上蒙眼,真的是混用危险耶。嗯,不可以混在一起喔?就是说啊,蒙眼PLAY加连身网袜混在一起会充满危险,也是高中男生的浪漫啊!呃……咕哇啊啊!

  (以下治疗中。)

  本来以为会被刺,结果是铁球?嗯,真的很痛欸。

  「等等,这光是擦到一下就会被打飞耶?幸亏我用左手的『矛盾手甲』无效化了,原来这是用来承受甲胄班长攻击的装备!?」

  对喔,仔细想想大迷宫出产的装备确实是用来跟甲胄班长战斗的,所以我没说错?总之今晚也要战斗喔。没错,虽然每天都在做,但这是反击!我要混在一起!!然后如此这般……没事。好,走吧?我们的战斗现在才要开始?之类的?

  包覆、挥斩,在一息之间包覆,只踏出一步并同时挥斩。我只能用『虚实』这招,因为Lv接近70的魔物很难敲死。嗯,就算被酸「又是这招?」我也别无选择。

  其实我已经超过Lv20,可以使用武器技能里的『斩击』,可以用喔?还有某个大叫并突刺的武器技能应该也可以用,但名称是什么啊?

  「不,必须喊出名称才会发动,而我不知道名称所以没办法发动,但我可以用喔?不,但我不能用就是了?不过,虽然可以用武器技能但我不能用喔?不是啦,能用是能用,我只是忘了名称而已,虽然不能用但我可以用喔?」(抖动?)

  然而,我不能用武器技能。虽然可以使用但不能使用──这跟刚才那段还不是一样!

  总而言之,一旦使用武器技能,身体就会擅自动起来,被武器技能强制操控。反过来说就是除此之外的行动全都不能做,而且会停滞一瞬间。没错,武器技能尽管强力,但基本上是用来硬碰硬互殴的招式,对我这个一击就会死的弱者而言太危险了,不能使用,用了就会死。嗯,真的不能用!

  于是我转身踏出左脚,同时结束斩击。

  因为我只能用这招,不用这招先杀死敌人的话就会被杀。

  所以我一面挥杖一面踏出一步,又一步,再前进一步。

  因为我别无选择,只能继续下去。不这么做就会被杀,只好先杀了对方。

  一步又一步地持续杀戮。省却并削除无谓的举动,精密且正确地进行精查。既然只会这招,那就将其钻研到极致,一步一步持续前进──因为停下来就会死。

  「结束了?Lv69的敌人能力值在700上下,是我的两倍快、拥有两倍力量、坚韧度两倍,这样就很可怕了,而且魔物更是恐怖对吧?」(抖抖。)

  嗯,即使数值一样,当人类对上魔物……是人类会输喔。

  「人族本来就很脆弱,连野兽都打不赢,更别说『炽焰山狮』根本是痴人说梦!人类可不会和山狮战斗喔?要是战斗,那代表人类被袭击了好吗?嗯,再加上会燃烧、能力值两倍,根本无法对抗啊?如果是会卖萌、疗愈度两倍的话,那我要招募喔?嗯,来贴传单好了!」(抖动。)

  治愈系的魔物看到招募传单后,会不会过来呢?没错,目前具备疗愈要素的魔物只有史莱姆,再来就是婊子、镰刀、岩山耶?

  「嗯,被镰刀或岩山治愈,感觉好像不太妙。高中男生抚摸著大镰刀露出微笑,看起来只是个有点疯的人吧?」

  另外,甲胄班长不是治愈系,而是在致欲这方面努力喔?可以说是相当……不,没事。好了,大家快继续前进吧(语气僵硬)。

  该说理所当然吗?下层的魔物非常强。「炽焰山狮 Lv69」是正在燃烧的山狮,具有异常的速度与敏捷性,柔软灵活却不柔和、强悍的力量,以此挥舞爪牙……嗯,肉球比较好。

  「强是很强啦,但跟我后面拿著晨星槌转圈、正在翻白眼的人相比,根本是小菜一碟。嗯,她转得比平常更起劲……你看上这个武器了!?不,我真的没在想!是真的啦,只有一点点喔?」

  哎呀,可是润滑液也很棒吧?加上连身网袜?没错,蒙眼也可以──嗯,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做出来了?

  (抖动!)

  是的,我马上去。是的,对不起。

  我被骂了……咦,我的疗愈到底在哪呢?嗯,是在岩山那里吗?下次去摸摸它好了,会被治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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