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不过如此而已

  或许都是「七七」的错。

  事情本该更顺利一点的,结果好像就是不肯朝预设的方向发展,所以这下伤脑筋了。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是说堀先生。

  我爱上了堀先生。

  他是比我小六岁的青年。

  若问他到底哪里好,我也说不上来。其实他并无特别值得一提之处,就是个平凡青年。

  而堀先生那厢,也不知是怎么看待我,不过,他应该不讨厌我吧。

  我俩很聊得来,而且品味也挺相似。

  聊到某艺人或某小说时:

  「啊,那个不行。那个我受不了。」

  这点,也跟我一样。

  但,我尽量不让堀先生看到我丈夫。

  我不希望他看到我丈夫后觉得:

  (啊,那个我受不了)

  我并不是讨厌丈夫……更何况,丈夫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男人,但他热衷工作,与我和堀先生的世界好像有点不一样。

  我不希望堀先生看到我丈夫后,心想:

  (嗯──会嫁给这种人的香织小姐自己恐怕也──)

  我希望他只把我当成我看待,不愿被添加无谓的资料。

  我并不想对堀先生怎样。我可不喜欢不顾一切莽撞行动。

  虽然不想乱来,但除了丈夫之外,我的确也想确保「心爱的堀先生」。并没有要他做我情人的明确想法。他毕竟太年轻,况且我也不知对方是什么想法。

  不过,我的确有点希望他在我身旁打转。

  话说回来,我和堀先生的关系变得更亲密都是因为七七。

  七七,是小猪玩具──或者该说,是手指人偶。

  脸孔是用黏土揉制,涂上鲜艳的粉红色,连接小小双手(同样是粉红色)的是廉价碎布随便缝成的衣服。一只手钻进那块布中,食指顶著七七的头,七七的双手分别缀有硬纸筒,以便套入中指与拇指。

  食指弯曲,七七就会跟著点头。

  动动大拇指,七七就会挥动左手。

  只是骗小孩的简单手指人偶,但七七的脸孔非常可爱。翘著鲜红的猪鼻子,眼睛惊愕地瞪得圆滚。

  而且神情非常快活。

  我害怕养生物(因为曾经养死好几只猫),因此身边没有可以嚷嚷「好可爱!」的生物。

  年轻时曾经流产,目前三十岁尚无小孩。但一如我从不觉得丈夫「可爱」,我也不认为人偶或玩具熊有何可爱。

  说不定,那就是坠入情网的起因。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比起自己去疼爱什么,只要能被丈夫疼爱就已足够。

  女人被宠爱才是幸福。这个神话,凡是有女儿的父母都相信。但女人的双手或许总是朝空中伸出,寻求能够让自己宠爱的事物。

  我把右手伸进七七的布,动动七七的脑袋与双手。

  「你觉得堀先生今天会来吗?」

  我说。

  〈应该不会来吧?今天又不是说好要来的日子。〉

  七七摇头说。

  这时七七的声音,变成小男孩独特的、可爱的沙哑嗓音。当然是我在说话,不过,看著七七的脸孔,俨然像是七七在说话。

  小脸蛋只有手心一半大,在我看来表情却很丰富。

  「是喔……堀先生不会来啊。」

  〈打电话给他也没用喔。他在外面跑业务,不在办公室。我知道。〉

  七七口齿不清、结结巴巴地说。

  在我与堀先生之间,七七一直是个小男孩。不知为何不是女孩……。

  七七是在「天神祭」的夜市摊子买来的。

  大阪的天满宫天神夏日祭于七月二十五日举行,这天大川有驾船迎送神明的「船渡御」活动,人潮汹涌。我和堀先生相偕去天满宫拜拜。

  这是我俩第一次结伴出游。

  我的工作是做人造花。用染料将布片或薄纱染色,再用电热棒夹出花瓣的形状,用于帽子或人造花束。

  也制作号称艺术造花的精致美丽假花,并且曾开班授徒,不过现在比起那方面,主要是做被称为新娘礼服花饰的东西。

  也就是做新娘的头饰,以及婚纱礼服和敬酒穿的礼服上的花朵。

  设计师会送来草稿图和布料样本。我就配合那个,自己动脑筋制作头饰及衣服上要点缀的玫瑰、小花等等花饰。

  不时也会用到金色玫瑰或蓝色玫瑰这种梦幻色彩。如今婚纱一年比一年花俏。纯白的婚纱上,有时会缀满粉彩色的小朵玫瑰花。甚至下摆也会点缀一圈金色花朵。

  对于婚纱必须极尽豪华、华丽、惹人瞩目的要求,一天比一天更强烈。

  婚宴会场及婚纱出租公司都忙著不断更新婚纱礼服。据说即使做得再多还是不断收到追加订单,因此我的工作也跟著增加。

  现在若是小朵的花饰或叶片,我宁愿出钱拜托以前教过的那些家庭主妇代为制作,然后我再收回来整理或修饰。另外最能看出手艺高低的头饰,就由我自己负责。

  这本就是我的兴趣,况且当我绞尽脑汁发挥创意,赢得婚纱公司及设计师的好评,我也大受鼓励,更加投入工作。

  丈夫对此并不赞成,但也没有特别反对。他的工作很忙,每天回来都已精疲力尽。深夜返家后因为过度疲劳往往心情欠佳。晚餐也几乎没在家里吃过。

  丈夫与同事相处的时间,远比和我在一起更长。偶尔见他早归,也是忙著往行李箱塞东西。

  「你这是干嘛?」

  我说。

  「我要去美国。明天起出差两星期。」

  「噢──」

  「我没跟你说过吗?」

  我压根没听说。

  丈夫并无恶意,是真的忘了,以为自己已经说过。

  他满脑子似乎只有工作。

  工作上的电话甚至会打来家里。丈夫接到电话毫无不满。不仅如此,看起来还很高兴。而且他会聊得很热络,与电话彼端的人物产生甜如蜜的亲密感,笑声之中,带有令我听了都毛骨悚然,甚至堪称性爱式陶醉的充实感。

  工作与友情。

  若有似无的竞争意识,似乎也对那友情产生愉快的张力。

  丈夫现年三十五,似乎正处于工作得心应手的环境。与朋友的交游往来,好像也成了他的人生支柱。

  我揣测丈夫的充实感,抱著「那样最好」的念头,自己偷偷过我自己的小日子。因为感觉他就像一个人玩得很好、不吵不闹的乖宝宝,所以我不用在他身上花太多心思。

  (没想到他是这么不用我费事照顾的人。)

  我半带灰心的想。

  虽然一开始就已察觉他是相当专注工作的人。

  他好像也没有非要生小孩的打算。

  我开始做人造花的工作后,终于不用再烦躁地旁观丈夫「一个人玩」。

  如此一来,丈夫三天两头不在家或出差,反而对我更方便。因为我出门去百货公司或参观时装秀、婚纱礼服展示会的次数也愈来愈多。

  我做的假花博得好评后,也变得贪心了。我大量搜购国外的婚纱书籍,一心只想多吸收一点新鲜空气。也开始去看电影,替自己买了不少新衣服,或是订做服装,变得很注重打扮。

  而且我手里有钱了!丈夫是美式风格,向来只给我必要的生活费。

  「不能把钱都交给香织掌管,你只会有多少花多少。如果我不好好管著,铁定成了所谓的『泥菩萨下水』。稀里糊涂就泡汤了。」

  我自己并不这么认为,但在丈夫看来或许如此。

  但我的工作意外赚到钱令我很开心,我没有告诉丈夫。只向几个亲友偷偷报告。

  不可思议的是,我的兴趣开始帮我赚到钱后,反而能够对丈夫产生共鸣了。当然不是重新爱上他。

  我只是觉得,工作如此有趣,难怪丈夫会全心投入。

  丈夫与同事的友情之紧密,虽让我稍感吃醋,倒也能够体谅,对于丈夫的深厚友情,也能抱著「这是难免的……」的理解了。

  当他忙于工作时,本该是最奢侈地耗费大量时间的夫妻恩爱,也改用掏耳朵的示爱方式,眨眼之间就此打发。对于丈夫这种习惯,我终于能够恍然大悟地觉得「……难怪」。

  当然有时也觉得这样光靠理解与领悟填补空白的夫妇关系,未免太稀薄,但我无能为力。

  况且,对丈夫而言我仍是必要的一部分。

  有时丈夫会邀请公司的人(带著妻子)来家里吃饭开派对,这种时候,我会假装与丈夫鹣鲽情深。因为我知道丈夫如此期望。

  也有许多夫妻都有派驻海外的经验,因此派对很热闹,这种时候,我会扮演丈夫最称职的伴侣。

  我的演技绝佳,足以匹敌丈夫。广东皱纱白衬衫配亮丽的蓝色牛仔裤,穿在身上很合身,至于首饰,只有白金项炼及耳环。头发剪得很短,我知道这样的我能引来男男女女的注目。但我坚持扮演受丈夫宠爱的任性小妻子,丈夫也笑著扮演纵容娇妻任性的好丈夫。

  派对结束客人离去后,有时我们依然很亢奋。

  客人之中也有丈夫的上司夫妇,我们肯定给他们留下「这个家庭真的很幸福!虽然没有小孩,但夫妻俩的感情看起来水乳交融。这是成功的婚姻生活!」这种印象。因为我们发现许多足以如此相信的证据。

  那对于丈夫在工作上的立场很有利。

  丈夫与我都沉醉在这样的成功。派对结束后依然不减兴奋。

  「香织,要喝一杯吗?」

  丈夫把喝剩下的白葡萄酒从冰块已快溶化的玻璃桶抽出。

  「好啊,我要喝。」

  对话这样已足够。和丈夫一起洗澡,然后,耗费比平时更多的工夫和时间做爱,那与其说是派对的亢奋所激发的爱,毋宁更近似「我们成功了!是吧,搭档?」这种合演完一场好戏之后的庆功宴气氛。

  受邀去别人家作客时也是。

  我戴著宽帽缘的黑帽子,身穿暗红色天鹅绒长大衣,装扮出有点「美好的旧时代优雅」风格。绒布黑帽子缀有红色罗缎缎带,在玄关脱下大衣与帽子后,里面是豹纹丝质衬衫与黑色丝质紧身裤,换言之让服装说话就好,自己不用饶舌出风头,只要扮演喜欢对丈夫撒娇,热爱派对,而且真的很兴奋的模样即可。

  最后愈演愈假戏真作,我似乎真的打从心底享受派对,但是到了一天的结束,终究摆脱不了那种「今天的戏也演得不赖!客人的反应与喝采也很热烈!是吧,搭档?」的心情。

  不过,我不觉得自己不幸。因为我认为,人生,还是「演得成功」最好。

  堀先生是婚纱礼服公司的人,每个星期会来收取一、两次我的作品。

  之前负责来收货的青年们,确认件数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设计师的指示缝制后,往往不多说废话便匆匆离去。但堀先生会仔细打量做好的头纱或花饰说:

  「啊,很有气质呢。」

  「这颜色很精致呢。」

  因此我不知不觉爱上堀先生。

  他是个看不出年老或年轻的人,据说现年二十四岁,未婚。身材中等,有点偏瘦,五官平凡,脸色也不太好看。头发带有一点褐色,是刚硬如铁丝的直发,毫无肉体魅力。甚至堪称外表寒酸。

  然而,不知怎地我就是喜欢他。

  「这种大红色洋兰,看起来虽然花俏,却又有种高贵的气质,格外清纯。」

  他会如此赞美。他是「懂得欣赏」的人。我说:

  「可是公司一再强调要我做得花俏、花俏。偏偏就是很难做出花俏、够引人瞩目的成品,做来做去都会变成楚楚可怜的可爱风格。」

  「是啊,这年头,大家都喜欢花花绿绿的东西……就拿敬酒穿的礼服来说吧,不知该说那是阿拉伯后宫风格还是鲤鱼旗,简直花俏得一塌糊涂。这种现象北起钏路南至鹿儿岛,全国各地的婚宴会场都很常见,真不知是怎么回事。现在的日本人是有花俏饥渴症,还是都想当明星?这年头的年轻人,真是惊人啊。」

  堀先生彷佛自己不是年轻人般地笑了。

  堀先生这种率直、温文儒雅的笑容我也喜欢。他含蓄的笑声我也喜欢。一旦觉得喜欢,好像心里的某种情愫难以遏止地疯狂增长,我性急地对他聊起音乐、书籍以及电影等等话题。

  堀先生没有年轻人那种不懂偏要装懂的臭脾气,所以我见过「堀先生」后,也不必再觉得「今天的戏演得很成功!」。

  我可以诚实地说,诚实地笑。

  虽只是短短十分钟或十五分钟的相聚,但堀先生预定要来的日子我总是心情特别好。

  不过话说回来,为何他如此令我怀念?总觉得似曾相识。彷佛前世就已认识他。

  有一次,正在做假花的我忽然心血来潮,从丈夫的书架取来《日本近世百年史》这本摄影集。

  对,翻到这本书的战争时期部分,刊有日军侵华做出种种残酷恶行的照片。其中一张,不知是游击队还是间谍,抑或是无辜的普通老百姓,只见一名青年按照日本做法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正要遭到日本士兵们处刑。

  钢丝般的直发,清澈的目光,瘦削的双颊,与堀先生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神清澈平静。彷佛要调侃处刑的人:

  「这样好吗?真的?没问题?」

  是毅然决然的目光。

  然而,这或许只是我自己想太多,面临死刑的青年,说不定已因绝望和恐惧浑身僵硬,只能朝镜头呆呆投以恍惚失神的视线。

  那渺小如豆的照片,深藏在我的记忆,或许因此与堀先生纤细的身材重叠,勾起我的回忆。但我当然不可能对他说:

  「你和将要处死的俘虏很像喔。」

  所以我始终不曾提及。

  堀先生习惯来我家后,带来不少方便。丈夫不肯碰的家电用品的简单修理、善后收拾,星期天堀先生来的时候都会帮我处理。丈夫星期天也不在家。稍有空闲时他宁愿陪客户打高尔夫球。

  我邀请堀先生共进简单的午餐。

  有三只流浪猫母子,虽然不是我家养的,却经常待在院子吃我喂的饲料。堀先生轻轻伸出手,猫咪们乖乖吃著猫食,任由他抚摸脑袋。

  还有鼬鼠定居。某次小家伙正要穿越院子,看到堀先生,还皱著眉头驻足看了堀先生老半天。

  「我喜欢动物。很想在乡下养动物。」

  堀先生这么一说,我当下举双手赞成。打赤脚和小猫小狗作伴,骑马奔驰的生活,肯定很美好,可惜不能实现,我肯定还是会和丈夫演戏,想著「今天的戏也演得很成功!」堀先生则是继续从钏路到鹿儿岛,四处推销婚纱礼服过日子。

  「都市长大的人,终究做不到。」

  堀先生随口说道。果然不愧是大阪人,压根不当回事。似乎在精神上步伐特别轻快。

  天神祭那天晚上,我与堀先生一起去看热闹。

  人潮汹涌,桥上摩肩接踵,拥挤得无法参与船渡御活动,我们直接去正殿拜拜,在路边摊买了手指人偶。锣鼓喧天。

  咚咚七七锵

  咚 七七锵

  咚咚七七锵

  咚 七七锵

  天神祭的锣鼓乐声颇有大阪人的风范,显得格外热闹忙碌。

  对于京都祇园祭那种徐缓悠长、拖长了音调的「咚──咚──七──七锵──」,大阪人总是批评「听到那种老牛拉车慢吞吞的声音,只会两眼发黑」。

  那锣鼓声始终不绝于耳,于是小猪手指人偶就此取名为七七。

  我们走进南区的义大利面店吃饭。这是我第一次与年轻男子单独在大阪的深夜街头「游荡」。

  那间餐厅很像地窖,却充满活力。我们喝了葡萄酒,而且,中间夹了一个七七非常有意思。

  堀先生气色欠佳、光滑细致的肌肤,逐渐泛出一点点血色。并不是腹语术那么夸张的技艺,他只是用右手举著七七说:

  〈呃──我是七七。〉

  扮演七七时,他很会模仿幼童的声音说话。

  〈大姊姊和大哥哥是什么关系?〉

  「你觉得应该是什么关系才对?」

  我也开玩笑接腔。七七小巧地摇头:

  〈应该没关系吧。应该不是男女朋友吧。〉

  「这小家伙好像有点早熟而且还有点老气横秋。」

  堀先生说。

  「好像是很唠叨的小孩喔。」

  我也说。

  七七这次把脸转向我,指著我说:

  〈大姊姊应该赶快回家了吧。〉

  这种带有规劝口吻的「应该」,带有很好笑的味道。

  〈大姊姊的老公应该很担心喔。〉

  「没事。小孩子不用操心。」

  〈可是,大姊姊太晚回家,老公应该会生气吧。〉

  「老公自己也很晚回家。」

  我说。

  〈嗯……夫妻俩都很晚才回家啊?〉

  「对。」

  〈那你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住在一起?〉

  为了演戏。

  但七七会懂吗?

  〈大姊姊,你的快乐是什么?〉

  「这个嘛……就像现在这样,喝葡萄酒,发呆。还有和七七在一起。」

  〈和堀哥哥在一起呢?〉

  「很快乐啊。」

  我不禁脱口而出。

  〈大姊姊喜欢大哥哥吧?〉

  「啊──嗯,对。」

  「七七。够了,别装小大人。」

  堀先生看似慌张地说著,敲了一下七七粉红色的脑袋。

  〈好痛!为什么要打我?〉

  「因为七七说了不该说的话。」

  〈大哥哥自己明明就很想问吧。〉

  「喂,不是叫你别说了。」

  〈为什么不能说?大哥哥喜欢大姊姊吧?〉

  「唉,真拿你没辙,小坏蛋。」

  我说。

  我俩出去喝酒的情形,逐渐增加。

  七七总是藏在我的皮包同行。

  在酒吧喝酒时,堀先生会让七七大喊:

  〈又喝第三杯!这怎么得了!这样会回不了家啦!〉

  「就算真的回不去,又有什么关系。小孩子不要插嘴管大人的事!」

  〈啊──大哥哥大姊姊该不会变成外遇关系吧?〉

  简直太滑稽,我忍不住笑了。

  堀先生与我,或许是当成开玩笑,就这么半推半就,像「泥菩萨下水」一点一点融化,所以冲淡了抵抗感。因为只要有七七在,我们就可以坦然嘲笑「外遇关系」。

  七七把脸扭向堀先生抗议。堀先生故意摀住七七的嘴巴,说:

  「小笨蛋,小傻瓜,不是叫你别说了……」

  〈好痛!打人家脑袋会变笨耶!老是喊我笨蛋长笨蛋短的,真的会变笨喔。〉

  我听著堀先生与七七的对话不禁捧腹大笑。

  堀先生这人,没想到居然是这么宝里宝气(大阪说法,意思是指耍宝)。亏他有张即将被处死的牺牲者脸孔。他搞笑的个性渐渐原形毕露,逗得我很开心。

  堀先生看似温文儒雅,却像是底下藏满许多有趣事物的宝盒。

  七七从此成了我与堀先生的偶像。

  「七七最近好吗?」

  打电话联络时,堀先生总不忘这么问。

  我把七七竖立在工作室角落。用毛巾包裹化妆水的瓶子,再把七七套在上面,让他站直。

  如果不这样做,七七会像断了线的小木偶,化为碎布与土块,萎靡在桌上。

  七七乍看之下,塌鼻子和张大的嘴巴很像小呆瓜,但我知道他可没有那么容易对付。

  〈这个星期天,大姊姊的老公该不会又要出差吧?〉

  「哎呀,好像是耶。」

  〈大姊姊正打算开车出去兜风吧。哈哈哈,好期待喔。〉

  「讨厌──你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坏蛋』!」

  我说著,忍不住敲七七的脑袋。

  结果,那个星期天果然如七七所预言。

  我们去了北摄的山里。那天,丈夫留下了车子,于是由堀先生当司机。

  我左手撑著七七,让七七从车窗看外面。

  时值初秋,天气还很热,但风的气味已有不同。

  七七很开心。

  〈啊啊,好舒服的风──〉

  这其实是用我的声音,但七七的声音变成可爱的幼童声音。

  「的确是一路好风相送。」

  〈我肚子饿了──快给我吃饭!〉

  七七尖叫。

  「谁啊,这么不懂礼貌。我可不记得有带这么不懂礼貌的小朋友出来喔。」

  堀先生也跟著一搭一唱,超好笑。

  树木的绿意已有点褪色,杂草凶猛茂密的样子也失了气势。最主要的是云不同。变成轻飘飘的淡淡微云。

  河边种了成排垂柳,形成一段美好的绿荫。时间还有点早,继续走下去,忽然出现一大片社区公寓,于是两人商议:

  「就在这里吃饭吧。」

  摊开旧桌布,堀先生与我取来便当。正方形的春庆漆器便当盒非常沉重。

  「噢,噢,啧,啧啧……真开心。」

  堀先生已迫不及待地开始啧啧有声了。

  趁我取出杯子筷子时,堀先生又玩起七七。

  「七七,你一定不曾在这种地方吃过大餐吧?」

  〈我的人生好黯淡……〉

  不过若要这么说,其实我也是。

  活到这么大,我从来没有野餐过。丈夫倒是经常与同事去打高尔夫在外野餐吧。

  而且,冷眼旁观丈夫独自玩乐,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泥菩萨下水」,一点一点地渐渐消耗。

  只不过是肉丸子及烤鸡肉棒、炖蔬菜、生菜沙拉、腌梅子、炒牛蒡丝这类简单菜色,堀先生却吃得津津有味。

  虽然身材纤细,脸色欠佳,但他的身体底子似乎还不错,食欲旺盛地狼吞虎咽。

  我做的饭菜,第一次有人这样吃得津津有味。

  (年轻人果然就是不一样。)

  我如此深深感叹。

  堀先生说宿舍平日供应的饭菜很差,所以把肚子吃到都快撑爆了,非常满足。然后──

  〈肚子爆炸男!〉

  他让七七这么喊他。

  〈大哥哥,你没话说了吧。〉

  「对,无话可说。」

  〈你一定觉得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饭菜该多好吧?〉

  「对,我是这么想。」

  堀先生露出天真无邪的陶醉神情,倒卧在布上,双手叠放在脑袋下方。

  只有略远的县道偶尔有车经过,四周很安静。堀先生依然躺著,把七七放在膝上。

  「七七,你去给我捡个老婆回来。」

  〈那种东西可不会掉在地上。大哥哥应该自己去找吧。〉

  「啰嗦。」

  我也吃得很饱,所以心情很好。

  平时都是一个人吃饭,往往刚吃完就已不记得自己吃了些什么。

  所以,现在待在空气清新的地方,吃得饱饱的,心神恍惚,感觉很舒服。

  「那个鸡蛋里放了毛豆的毛豆煎蛋,很好吃耶。」

  堀先生对七七如此说。

  「我以前只听说过韭菜煎蛋。还有白饭上面撒点黑芝麻也不错。用海苔包饭吃、压得扁扁的不够美观,对吧,七七?」

  〈嗯,我喜欢烤鸡肉棒,炒牛蒡丝也不错。对了,聊饭菜的话题是无所谓,但是待会要去哪里?〉

  「嗯──你觉得去哪里好?七七。」

  堀先生的态度怡然自得。

  那让我又想起即将被处死的牺牲者那清澈的目光。

  说不定,堀先生的个性其实「非常厚脸皮」。

  〈如果去不该去的地方,后果很麻烦喔!〉

  七七大喊。

  我想过种种状况。

  我喜欢堀先生,所以要去也行,但另一方面,多少也有点打退堂鼓,觉得「变成那样会很困扰」,最好不要让事情变得太复杂。

  「是啊,最好不要惹出什么麻烦。」

  堀先生是在试探我吗?

  哼哼。

  但我还是会在意。

  〈还是赶紧把布收起来回家吧!〉

  「七七,你好啰嗦。」

  我笑著敲七七的小脑袋。

  七七又高喊:

  〈再这样磨蹭,就会想去不该去的地方喔!〉

  真是太好笑了。

  我喜欢这样的堀先生。感觉上,很逗趣。

  但是如果硬生生地非要把这种人变成情人,事情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我从堀先生的手里接过七七,让他高喊:

  〈对呀,大哥哥。事情可不是睡一觉就好喔!〉

  堀先生敲七七的脑袋,仰望蓝天,缓缓倒卧。看来是打算睡个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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