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5 一边学习一边驱逐的日子

  一开始狩猎了三只巨鼠后,我在寻找下一只猎物的途中听著格拉姆说话。原本在厄兽栖息的区域像这样分散注意力是很危险的事,但这部分格拉姆说会辅助我。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长枪』这种武器是什么样的东西吧。」

  「真出乎意料呢,我以为你要教我厉害的招式。」

  「招式要在打好基础后才能发挥效果啊。就算只是依样画葫芦,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就只是虚有其表。你要记得喔。」

  到目前为止都很吊儿郎当的格拉姆进入认真模式。这个反差让我老实地听他说话。

  「长枪最大的优点是长度,强项就是可以从对手的攻击范围外攻击。」

  攻击范围外──就是可以从对方无法攻击到的位置发动攻击,这就是我一开始选择长枪的理由。之后是因为比起剑,我觉得自己比较擅长用长枪就是了。

  「不过长枪的强项不只是长度。只要思考一些使用方法,就会变成在各种距离下都能战斗的万能武器。」

  「嗯?什么意思?」

  「与其用说的解释,你实际握住我就会明白了。稍微停下脚步握住我吧。」

  我听格拉姆的话停下脚步,握住枪柄。

  「我看兄弟你刚才的战斗方式,你经常握在距离枪尖三分之二的位置。这是为什么?」

  「不……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既然如此,下次战斗时先思考一下吧。使用长枪时,手握在这个位置是平衡最好的握法。」

  接著,格拉姆指示我握住枪柄的正中央。

  「首先,你先从这个状态稍微挥看看。」

  我依照指示挥动长枪,触感和至今为止有点不同。操控枪尖时比之前还省力。

  「兄弟应该实际感受到了,握在那个位置能非常轻松地控制枪尖。因为刚好能使用半边,所以用另一边的枪尾也能很轻松地使出攻击。」

  我能轻松地挥舞、转动长枪。在这过程中也能利用枪尾呢。

  「在长枪的握法中,这种握法最适合用在近身战。只不过,当然会牺牲掉攻击范围,枪尖的旋转半径会变小,所以没办法活用离心力,攻击力也会减弱。」

  比起从远方使出一击,更重视近距离攻击吗?

  「接下来反过来,握在最接近枪尾的位置。这种远距离的握法和中心握法拥有完全相反的强处。」

  我接著依照格拉姆的指示握住长枪的最末端。在目前学到的握法中,这是手臂要负担最多重量的位置。

  「将长枪的长度活用到极限再加上离心力,最能发挥威力。另一方面,这样会非常难控制枪尖,离心力也会增加,所以也需要肌力来操控。」

  我试著挥动几下,枪尖的速度变快了,但身体会被旋转的长枪带走,而且非常累人。

  学完所有握法后,我把长枪挂回背上。

  「就算都称为握法,但也有很多种类呢。」

  「外行人也能使用长枪,但另一方面,只要练得熟练也是一种十分深奥的武器。」

  我感到佩服的同时也有点没有自信,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那么熟练地使用长枪。

  「不需要勉强自己灵活运用刚才教你的握法。不过只是稍微记得也会有很大的改变喔。」

  「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习惯之后自然就能灵活运用了。这种事要有耐心。」

  格拉姆的指导在此告一段落,我开始继续寻找巨鼠。

  ──这天我总共解决十只巨鼠,完成了委托。

  隔天及后天也是。到了大后天,我也一心一意地狩猎巨鼠。在这段期间,格拉姆也一点一点地给我意见。

  他不是摆出高姿态且指手画脚地教导我,该怎么说呢,他指出了我至今为止完全不在意的部分。不过稍微意识到那些部分挥动长枪后,我能感觉到我耍枪的俐落感逐渐增加了。

  他第一天教我的握法也是如此。我至今为止的握法都很随意,但在某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格拉姆说得一点也没错。接著顺从那个感觉挥动长枪后,之前的多余动作都消失了,变得很流畅。

  「我就说吧。兄弟的素质本来就不差,只要指导一下,要做到这点程度简直理所当然。」

  我听著格拉姆说话,迅速地解决巨鼠。

  也许是动作变得很俐落,我花在一只巨鼠身上的劳力减少,保留了体力,狩猎数也与日俱增。

  虽然因为体力的问题,第一天狩猎十只就到了极限,但持续狩猎一个星期后,现在一天可以狩猎将近三十只。讨伐这么多只巨鼠和搬运鼠肉是最累人的。

  然而这时,我有点在意一件事。

  「这座森林里也太多巨鼠了吧!」

  自从我开始当佣兵,目前已经狩猎将近一百只巨鼠了。换成在家乡的村子里,一个星期内能猎到二十只左右就算多了,但这个数量显然不对劲。

  真亏他们能放任这么多巨鼠繁殖到现在呢。我能赚钱是很开心,但这对附近的农家来说应该非常困扰吧。

  ──我在不久后才得知这场巨鼠大繁殖其实已经引起了可怕的事态。

  因为我完全不接其他委托,一股脑地狩猎巨鼠,所以其他佣兵帮我取了「杀鼠者(Rat Killer)」的厉害称号。对想往上爬的佣兵来说,驱逐巨鼠只会白费力气,是无法赚到多少实绩的委托,所以这显然是个蔑称。

  只不过考虑到风险和金钱的比例,目前狩猎巨鼠是最好的委托。虽然我多少有点意见,但我不怎么在意。

  另一方面,和佣兵们不同,佣兵公会的人则非常感谢我。

  对农家来说,繁殖力强又会吃光农作物的巨鼠是烦恼的根源,附近的农家也时常向公会提出委托。

  不过讨伐巨鼠能累积的实绩是最少的,驱逐一只能得到的报酬也很低。对佣兵而言,与其像我一样一天杀掉十只巨鼠,不如多狩猎几只更划算的厄兽,收入会比较好。多亏于此,公会虽然会提出驱逐巨鼠的委托,但承接委托的佣兵非常少。

  我总算理解到巨鼠会在那座森林里大繁殖的理由只是因为没有人狩猎。而率先选择处理这项委托的我,似乎是非常令人感激的人物。

  尽管无法赚取实绩,仍接下没有佣兵想要受理,呈现半套牢状态的委托的我,让公会人员对我抱著很好的印象。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