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怪盗与侦探 第三章 怪盗与侦探①

  台版 转自 推理屋

  与亚森•罗苹的意愿相反,竟发生这等不可能的奇迹,只能认为是自然规律逆转,不合道理的异常事物获得了胜利。

  (莫理斯•卢布朗《罗苹对福尔摩斯》)

  0

  “早安,艾瑞克。”

  一醒来,便听见一个亲切的声音呼唤自己。

  男人低声呻吟,笨拙地起身。双手被绑在背后。

  置身陌生的奇怪房间。墙壁和天花板是裸露的岩石,然而房间中央是排列着点心或水果盘的豪华餐桌。隐约听得见微弱水声。

  眼前的椅子,坐着一个翘脚的青年。

  “你没戴面具的脸,出人意料很英俊呢。”

  男人发现自己爱用的面具被拿掉,放在桌上。慌张地低下头,试图以白发遮脸。青年笑着说“别这么害羞”。

  青年年纪约莫二十五、六岁。美丽的金发和强悍的眼神令人印象深刻,细瘦的身体贴合燕尾服,披着漆黑的斗篷。上衣的扣子应该是真正的翡翠吧。表情、服装与态度,都满溢着相当的自信,让人觉得是个不是国王而是王子风格的人。而且还是个任性花花公子的王子。男人直觉这人是和自己彻底相反的那种人。

  “对了,艾瑞克你感觉怎么样?因为你昏迷了大概半天。要喝什么吗?”

  “你怎么知道我的本名?”

  “事先调查是工作的基本。我知道的多着昵。你是波斯人,白发和溃烂的右脸是天生的。无与伦比的男高音歌声。住在巴黎歌剧院地下二十三楼。二十年来始终没有让人逮住,宛如幽灵神出鬼没,绰号是‘巴黎歌剧院的怪人’(歌剧魅影)。是吧,这位害羞的先生。”

  滔滔不绝条列各项信息之时,青年用戴手套的手把玩着大颗的红宝石。

  对了,渐渐想起来了——那是和平常一样的华丽夜晚。歌剧院因为最后一天演出《唐•卡洛》十分热闹,男人在二楼的五号包厢观赏歌剧。但是在第三幕进行时出现异状,这名怪盗从天而降,偷走女声乐家身上戴着的红宝石。因为是他喜爱的歌手,所以他主动追贼。追到顶层座位却遭受敌人反击,然后醒来时人就在这里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空洞之针。”青年回以一个未曾听过的词汇。“大概还在改装吧。待起来有那么点不辞服就是了。”

  “为什么要抓我?”

  “这是偷。”立刻遭到订正。“偷红宝石时顺便的。物品该汇整起来收藏到同一个地方。这颗热情的宝石始终只能当作演戏的展示品,太让人受不了。怪人魅影一直闷在歌剧院的地底下也没意思。两者皆归我所有,感觉协调多了。”

  “废话就免了,你的目的是什么?”

  青年耸了耸肩。“我想在伦敦做件工作但部下全跑了,现在人手不足。”

  意思是想要找人帮忙工作吗?好个脱离常识的征才方式。男人谨慎地询问:“你想偷什么?”

  “‘倒数第二个夜晚’。”

  “……菲莱斯•福克的?”

  “没错。”

  “你脑袋清醒吗?”难怪部下全部跑光。“关于福克家的钻石我是听说过,不过不可能得手的。那栋宅第的警备牢不可破。而且,伦敦还有夏洛克•福尔摩斯在。”

  “可是,这里有亚森•罗苹在。”

  青年用红宝石的前端碰了碰胸口。

  单就从旁听闻来说,只是感觉很嚣张的讲法而已。但是在这口吻的背后,能够感受到和愚者常见的虚张声势或夸大幻想不一样的来路不明的威风。宛如望尽未来。

  男人察觉到了差异。

  这位王子殿下散发出来的不是自信。

  而是确信。

  打破任何人都会畏缩不前的豪宅警备,战胜人称“世界最厉害”的名侦探,这些在他心里都是既定事项且在意料之中。计划已经完美无瑕,所有的模式都假设完毕,失败的机率一点儿也没有——哪来闲工夫傲慢。或许真的是脑袋不清醒,但是——

  再度和罗苹视线交会。金色的眼眸仿佛太阳。

  “你有胜算吗?”

  “没有就不会找你了。”

  宛如夏季的热浪踏进了魅影心中。至今为止持续躲藏在歌剧院地底下的人生,囚禁于丑陋右脸的自我封闭,太阳将这些全轻而易举地融化了。为那光所导引,涌出傻子般的心情。像是想要在笑剧的舞台上大闹一场的,年轻充满朝气的冲动。

  过了一会儿后,他站了起来。同时,原本绑住双手的绳索掉到地上。

  “你还有唱歌以外的专长呀?”罗苹说。“什么时候就解开了?”

  “大概是你说‘出人意料很英俊’那时候吧。我本来就擅长处理绳索。”

  “我更加欣赏你了。所以,你要怎么做?回家去吗?”

  “我被偷了吧?那我就听从持有者说的话。”

  说起来就是输了一次。即使不愿也只能订立契约。

  魅影走近餐桌拿起面具,戴到脸的右侧,尝到刚才言谈中提过“协调多了”的感觉。

  毕恭毕敬地对所有者鞠躬,背诵出歌剧的一段:“《犹太女》第二幕。‘来,我们走吧。不论地上天上,同样的命运正等待我们两人’。”

  “虽然你这段引用极好。”罗苹一脸快笑出来的表情环顾藏身处。“但是不好意思艾瑞克,这里是海上。”

  1

  一八九九年,英国——

  蜿蜒大河的水面,呈现与天空相同的灰色。

  为这两道灰色所包夹,数不尽的建筑物密集其中,筑起烟囱和尖塔的森林。剧场、银行、车站、店家、工厂、民宅、学校、教堂。铺设完整的石板路与煤气灯,通行的马车与汽车,痛快响着的汽笛与皮鞋声。笼罩城市的雾气,真实身份是家家户户的壁炉或烹饪用的炉子排出的煤烟的集合体。四百五十万人居住的这个城市,甚至连天候都能以人力制造。

  城市名为伦敦。无须多言众人皆知是大英帝国的首都。

  吸血鬼或人鱼之类,也就是人称“怪物”之异形种的幸存者依然在大陆四处蠢动,不过在这个城市却不见踪影。这也难怪,因为作为将怪物淘汰起源的工业革命,就是一百四十年前从这里开始的。本初子午线经过的这个城市,的的确确是“人类文明”的中心地。

  一月十八日,早晨。这么一座都市中的某栋宅第内,一名绅士起床了。

  他离开附顶篷的床铺,拉开窗帘静止十秒钟,让冬季朝阳洒在身上。然后精准地走了七步到隔壁房间。没有打哈欠也没有抓背。

  关上门的同时,拿着茶壶与邮件的管家从对向房间现身。

  “福克老爷,早安。”

  “早呀,帕斯巴德。”

  名叫福克的主人就座,名叫帕斯巴德的管家泡咖啡。精准地在八点二十三分开始的早茶时间,已是几十年没变的习惯。福克先生的生活准确如时钟,稳固如火车。

  但,今天发生了一点脱轨意外。

  他边喝咖啡边检查邮件,但一看到第二封信,茶杯立刻从手里滑落。咖啡四溅弄脏了地毯。由于主人还是第一次洒出饮料,管家不禁全身僵硬。

  福克先生也全身僵硬,但还能保持冷静。他花时间再度阅读那令人震惊的信件。文章极为简短,内容却非常重要。是恶作剧吗?不对,记得前几天的确——他沉思般地碰触胡子末梢。

  “福、福克老爷?”

  管家传出不知所措的声音。福克先生将信放回信封,看了一眼打翻的咖啡。仿佛是不祥的征兆,黑色的痕渍扩散到脚边。

  “帕斯巴德!”他命令管家。“找打扫的大婶还有警察过来。”

  2

  所谓的都市必然如此,大都市伦敦也能大致上分为两个地区。富裕的地区,以及贫穷的地区。

  城市的西区,属于前者。剧院密集区的皮卡迪利广场,公司和报社排列的河岸街,矗立于河岸的大笨钟和各种中央政府单位,白金汉宫等等引领政治与文化潮流的地方聚集于此,不胜枚举。治安也好,路上行人中盛装打扮的妇女和体型魁梧的绅士引人注目。

  相对的在城市东侧,东区则是贫民区。低薪资的劳工再加上中国或犹太移民集中居住,在零碎的街道中过着杂七杂八的生活。治安和景观即使说客套话也称不上良好,落得路旁有乞丐和醉汉在打呼,酒吧和妓院的面前有麻子脸的孩童们奔跑过去之类的下场。

  即使如此,所谓的杂七杂八,反过来说就是有活力。往来于主要道路白教堂大道的人们,每个人皆有相应于贫穷的开朗。商店街买卖的声音总是不绝于耳,也有许多隐藏名店。

  专制作手杖的店家“阿尔伯特•鸿”也是那样的老店当中的一间。

  “有钱人还真辛苦呀。”

  一月十八日,上午十一点。第三代店主霍夫曼•鸿正在里面的厨房阅读《泰晤士报》的号外。

  标题是“亚森•罗苹现身伦敦”。今天早上,轰动法国的怪盗好像送了预告信给大富翁菲莱斯•福克。“真辛苦呀”是对福克先生的讽刺。他确实是个伟大的男人,但名气有点太大。就鸿的思考来说,谦虚才是生意兴隆的秘诀。

  “要是像我这店这么小小一间,小偷应该也不会上门吧。”

  才一咕哝完,门铃立刻响起。

  “您好。请原谅我打扰了。就算不原谅我也是要进去啦。”

  “……?”

  擅自闯入可让人受不了。鸿赶紧走到外头的店面。

  门口,站着个独具风格的男人。正以蓬乱的褐发加上明显尺码过大的皮大衣这等装扮,稀罕地望着陈列着手杖的店内。脸部左侧,有一条形状像是贯穿左眼的青线。单手提着个以蕾丝罩子覆盖的鸟笼。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哎呀您好呀。这里,是‘阿尔伯特•鸿’吗?”

  “是的。”

  “太好了终于找到了。哎呀本来以为店名叫做‘爱德华’一直遍寻不着。哈哈哈。其实我在比利时听到贵店的好评,说这里有极为好吃的肉。”

  “肉?”

  “这里是牛排店吧?”

  “……这里是手杖店。”

  “哦难怪有这么多手杖。不过牛肉和手杖都是类似的东西,不管哪个火一烧就会有味道。也就是说手杖用久用惯了就会被晒黑。”

  “津轻。”

  突然传出少女的声音。鸿吓了一跳环顾店内。

  “刚刚,是什么……”

  “请别在意。”男人将脸凑上来。“其实我是来买手杖的。哎呀,不是我要用的是我师父要用的。因为有点年纪,差不多得用了。”

  鸿眨了眨眼。

  总而言之,似乎是顾客。言行举止不太对劲可能是因为不习惯英语吧。刚提到了比利时,且仔细一看五官也是东洋风格。

  “这样呀。”他亲切地回应。“小店当然也有贩卖适合送礼的手杖。让我来帮您判断何者合适吧。请问您的师父贵庚?”

  “九百六十二。”

  “咦?”该不会是自己听错了?“是六十二岁对吧。身高大概多少呢?”

  “我没有好好量过……”

  “目测的也可以。”

  “那就大概是三颗苹果吧。”

  “不好意思,您刚说什么?”

  “津、轻。”

  又是少女的声音。鸿吓得跳起来。

  “啊,你听!你有听到吗?女孩子的声音。”

  “没有呀完全没听到。”

  男人蒙混般地拿起商品。

  “对了,这手杖实在是时髦呢。特别是这个,金色的装饰文字。”

  “哦……那是小店独有的服务。会在握把部分帮买手杖的客人刻上对方大名的缩写字母。您会注意到真是有眼光。”

  “常有人这么说我呢说我姿态低但眼光高,这服务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

  “一开店的时候就有了。小店是传承三代的老字号。”

  “那么,想必老主顾也很多吧?”

  被吹捧后心情大好的鸿,回头望向收有顾客名单的文件架。

  “这个嘛,多到数不完。”

  “那全部都是顾客名单吗?真是惊人,整理应该很辛苦吧。”

  “因为是照字母顺序分类所以很简单。对了请问先生您的大——”

  在问完“您的大名?”之前,脖子感受到像是被手劈中的重击。鸿和彻底刷洗过的自豪地板接吻,失去意识。

  回神时坐在椅子上。

  鸿抬起头,神智不清地环顾店内。没有半个人,也没有任何异状。时钟指着十一点十分。到方才为止应当是和一个男人在说话的。

  “是作梦吗?”

  一边摸着隐隐作痛的脖子,他一边看了看背后的文件架——忍不住站起来。

  不是梦。

  顾客名单的“M”的部分整个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贴着的便条纸。伴随拿着手杖的可爱牛只的图画,写有不清不楚的讯息。

  (借用一阵子)

  “小……小……”

  鸿直往后退,撞上椅子差点摔跤。

  同时背后门铃响起。回头一看,两位客人正走进店里。人中留了胡子的男人,和将乱翘的头发往后贴整的男人。

  “这真的是名店吗?看起来不像。”

  “这家店无庸置疑是名店。我哥也是在这里买手杖的……哎呀,怎么了吗?”

  头发乱翘的男人察觉到鸿的异状。店主再度发出卡在喉咙的“小”的声音之后,终于说出话来:

  “小偷!我刚刚被偷走了顾客名单!请、请帮我报警!”

  两名男子有些吃惊地互看。

  沉默地彼此点头示意后,胡子男回到门口。头发乱翘男则是扶着鸿的肩膀,要他先在椅子坐下。

  “好了,请您先冷静下来。深呼吸。不过偷顾客名单还真是奇怪呢。您有看见犯人的样子吗?”

  “有,我看到了。是个感觉是东洋人的男人。拿着个像是鸟笼的东西,还有……”

  “蓬乱的褐发和皮大衣?”

  胡子男回到店哩,说道。双手拿着褐色假发和大件的外套。

  “这些掉在旁边的小巷子。”

  “就是他改变过装扮的意思啰。”乱翘头发男说。“一从这间店出去就脱掉丢弃走人了。”

  “我的天呀!”鸿大叫。“没救了,线索都没了!”

  “没这回事,线索足够了。”

  头发乱翘男搜索着变装工具,在大衣口袋找到一小块布。他从上衣取出放大镜观察过那块布后,再度面向鸿问道。

  “冒昧请问一下,这间店附近有没有一家由瑞典人夫妇大约在十年前开始经营、有二十间以上的房间,服务很好的旅馆?”

  *

  “很顺利呢。”

  “你说话技巧太差。”

  “师父竟然如此严厉!我明明就有好好打听出消息。”

  “一半以上都是多余的交谈吧。说起来我是长生不老,不会老到要用手杖。腰也是直挺挺且柔软度极佳。”

  “偏偏我不曾看过师父脖子以下的部分。高约三颗苹果就形容得不错吧?”

  “那也是很难懂,有更准确的说法。”

  “例如什么?”

  “身高和头部一样高之类的。”

  “我学到了。”

  一边持续没劲的交谈,身穿满是补丁的大衣的青发年轻人——真打津轻,一边走过距离大道有点远的纽华克街。怀里是“阿尔伯特•鸿”的顾客名单。右手提着覆盖蕾丝罩子的鸟笼。里头是轮堂鸦夜。

  “可是,也许很快就能让你看看我脖子以下的部分了。”鸦夜满足地说。“终于拿到那男人的线索了。得寄封感谢函给葛里警官。”

  继续旅行的侦探一行人来到伦敦,是约莫两周前的事。去年年底,在比利时调查人造人的案子时,获得正在追踪的敌人其手杖似乎是伦敦店家的商品这样的情报。于是伴随新年来到英国,到处寻找伦敦东区内的手杖店。由于从警官那边听到的店名有点不同所以花了点时间,但今天终于抵达目标。

  “我觉得你的做法有点粗暴过度了。”

  “那种老店最重信用,不会轻易出卖顾客信息的。这么做是最快的。两、三天之内还回去就好。”

  津轻碰触厚厚的名单。

  “两、三天内,就能在这里头找出引人注目的名字吧。”

  “如果有记载身高或年纪应该就能将范围缩小到某种程度。但也不能保证一定找得到。就算找到了也不保证那家伙人在伦敦市内,就算在也不保证能碰头,能碰头也不保证能打赢,能打赢也不保证我们可以恢复成原本的身体。”

  “别说了,心情都沉重起来了。”

  “你会心情沉重的程度,就是刚好普通而已。”

  “我要改名叫真打气轻吗?总之先回旅馆休息一下吧。不快点回去又要挨静句小姐骂了……”

  打算穿越空地之时,津轻停下脚步。不得不停下来。

  因为前方出现两个男人,挡住去路。

  一个是约莫四十五、六岁,体格壮硕的男人。头戴象牙色帽子身穿双排扣大衣。虽然人中留着胡子的五官看上去敦厚,但往这边瞪的视线仿佛饱经战争的士兵冷得彻底。

  另一个,则是将乱翘的短发往后梳拢的男人。年纪同样是四十多岁。尖鼻子,高高瘦瘦的。眉目到脸颊一带刻划了一条线。描绘出宛如波纹的同心圆的水蓝色眼睛,让人感受到一种仿佛敏锐到接近疯狂的卓越理智。服装是有若凝结了伦敦景色、有点褪色成红褐色的西装。

  “……有何贵干?”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以请你归还顾客名单吗?”

  头发乱翘男说道。津轻发出“奇怪?”的声音,像是要确认有无遭人跟踪看了看自己的背后。

  “你怎么知道的?”

  “我从你丢掉的大衣口袋找到这个。”

  头发乱翘男丢出布块。上面以十字绣刺着“23”这个数字。

  “这是在旅馆寄放外衣时使用的管理号码。你应该是从住宿地点挂大衣的地方偷走合适的衣服的吧。这是瑞典特有的瑞典刺绣法,而且布料是北欧产的麻。既然管理号码超过二十三,意思就是房间数量也是相同或是更多,是一间颇具规模的旅馆。从针脚绽线的程度看来可以得知号码布大约使用了十年。大衣的灰尘虽然被刷得干干净净,但左边有草的碎屑。是移动的时候风吹过来沾上的。也就是说你没有搭乘马车或地铁。

  那间手杖店徒步可至的范围内,由瑞典人经营,古老有规模又服务佳的好旅馆。我询问店主,马上得知是纽华克街的‘利斯敦旅馆’。因为沿着最短距离追很快就发现手持鸟笼的可疑男子,所以我们小心翼翼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迂回跟踪。顺便说一下,在你丢弃的假发内侧有脱落的青色发丝。”

  “下次要偷东西的时候,应当留心发色。”

  胡子男补上评语,头发乱翘男说着“还有其他问题吗?”并瞪向津轻。两人逐渐缩短彼此的距离,男人即将逼近到津轻眼前。

  津轻也像是忘了逃跑,两次眨了眨眼,谨慎地问:

  “两位是苏格兰场的人吗?”

  “不是。”头发乱翘男浅浅一笑。“他们可没我这么能干。”

  丢出这句话的同时,男人扑了过来。

  *

  真打津轻是半人半鬼。

  连已经灭绝的世界最强种族不死都能杀死的鬼,其血液以颇高的浓度混在他体内。即使拿掉那部分,他也曾是“扫荡离奇”的负责成员或是杂耍场的艺人之类以杀怪物维生的厉害战士。不论是二对一,还是因为手持鸟笼只能单手应战,都没有输给人类的道理。上次的案子也是花不到两秒便让两名警员失去意识。

  于是鸦夜决定在津轻提着的鸟笼中旁观。被可疑之徒缠上了。讨厌鸟笼晃动,希望津轻单手迅速解决。她一边思考着这些事情。

  但是还没超过十秒,鸟笼便大幅晃动。

  两个男人同时展开攻势。头发乱翘男是英国人风格的拳击路线,胡子男则是军队式的格斗术。看起来,两人都没有强到能和怪物互争高下。

  但,两人皆习惯战斗。

  习惯两人一起的战斗。

  头发乱翘男藉着跳跃吸引注意力,胡子男则从反方向打击侧腹部。津轻打算踢脚,胡子男的脚却压制住津轻的起脚,头发乱翘的搭档则连续击出勾拳。一用胳臂挡下再回推那些勾拳,胡子男又立刻从反方向攻来。明明彼此也没出声示意却是完美无缺的默契。受到这样交替的攻击连反守为攻的空档也没有。

  变成只能一味防御的津轻,为了拉出距离打算往后退一步。就在那一瞬间,仿佛是早已等待着他,头发乱翘男突然改变姿势,用脚缠住津轻当作重心的脚。连鸟笼中的鸦夜也大吃一惊。

  “柔……”

  柔道。

  津轻画出漂亮的弧线,重重撞上地面。撞击使得鸟笼离手。打算逮住小偷,胡子男冲了出来。

  然而,津轻早一步跳起。一溜烟地逃开后利用墙壁增加力道,踢中胡子男的腹部。男人被快活地打飞,撞破对向住家的木门。

  可能是听到吵闹,空地入口处传出女人的尖叫。

  头发乱翘男虽然往搭档消失的大洞瞥了一眼,但依然保持作战姿势。恢复成拳击的样子,让人联想到水面波纹的眼睛凝视津轻。

  以弹跳步绕到旁边,这次轮到津轻发动攻势。

  只是稍微掠过就能分出胜负的半人半鬼的一击——但是,做不到。不论从死角出拳或是佯攻,男人全避开了。被闪过的拳头打到墙壁,老旧的砖头出现好几个洞。男人别说是畏惧了甚至进一步加速。钻过津轻突袭的胳臂,以没有多余的准确动作施展刺拳。

  宛如不是看清攻击,而是事前已预测到了。

  “津轻。”鸦夜忍不住出声。“你的动作被看穿了。”

  “我知道啦!”

  “那你在做什么?”

  大概是心想谁在讲话,男人的视线自津轻移开,投向鸟笼。

  撞击地面的力道,掀起了蕾丝罩子。于是,头发乱翘男和鸟笼中的鸦夜打了照面。看见了,原本隐藏着的那个身影。

  充满光泽的黑色长发和散发光芒的紫色眼睛。

  细致洁白的肌肤和樱粉色嘴唇。

  娇嫩的五官洋溢着不可思议的妖艳,非常美丽的少女的,头颅。

  男人全身僵硬是必然的,让逮到这个破绽的津轻狠狠赏了一记右直拳也是必然的。

  “啊唔。”

  男人发出愚蠢怪声,撞上背后的砖墙。已变得脆弱的墙壁和男人一同不尽兴地倒塌。做完一件费劲工作的津轻,拍掉双手的灰尘对着这边一笑。

  “谢谢师父帮我加油。”

  “太束手无策了,你这个生手。”依然是横倒状态的鸦夜不快地说。“这两个人是何方神圣?”

  “天晓得,看来不像警察就是了。不过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就找到我们真是吓死人了。搞不好——”

  弯身打算拾起鸟笼的津轻,突然翻白眼,往旁边倒下。

  站在他后面的是胡子男,单手反拿手枪。似乎是用枪托敲打津轻的后脑勺。

  “晚安。”

  对昏倒的津轻呻吟般地这么说后,可能是尚未完全恢复,男人按着腹部跑到搭档身边。

  “喂,你还好啊唔——”

  就在试图摇醒搭档时,他也发出愚蠢怪声。直接倒下,叠在搭档身上。

  从背后袭击男人的,是围裙底下可以窥见的耀眼美腿。

  “您没事吧,鸦夜小姐。”

  身穿清纯女仆服,措着以布包裹的长型武器,表情冰冷的鲍伯头女子——驰井静句,以双手捧起鸟笼。

  “唷,静句。得救了。”

  “因为您迟迟未归所以我前来迎接,发生什么事了?”

  “没有啦,虽然在手杖店很顺利,但后来被这两个男人缠上,发生了一点小争执。”

  “应该有个优点就是只有强度还可以的男人与您同行的。”

  “那个呀,现在被你踩在脚下喔。”

  静句像是在说“我没注意到”踩得更用力。津轻的嘴巴漏气,发出“呼啾”的声音。这也算是默契良好的双人组。

  “总之我们回旅馆去吧。可以麻烦你也带津轻一起回去吗?”

  “虽非我本意,但既然是您的命令我就照办。”

  静句揪起津轻大衣的领子,粗鲁地拖着他走了几步。然而——

  “到此为止,不准动!”

  又有出乎意料的干扰。

  出声大喊的是手持警棍的警察。不知什么时候聚集的,空地入口和出口各有两人挡住。背后看好戏的凑热闹人群也是为数众多。

  而且运气不好的是,静句还没把鸟笼的蕾丝罩子盖回去。

  “啊!”

  目击头颅的人们喧嚷和尖叫声,在纽华克街回荡。

  3

  一面忍受着车轮的摇晃,沙德韦尔署的奈杰尔警员紧握警棍。

  搭乘老旧的押解犯人马车,将辖区内逮捕的犯罪者送去警署——这是他每天的例行公事。由于只是处理流氓或酒醉者的简单工作,平常都是偷懒顺便看看报纸什么的,今天却怎么也静不下来。因为上午的逮捕者里头夹杂着奇怪的家伙。

  他环顾肮脏的厢型马车内部。左右各有一张四人座的长椅,包含自己在内总共八个人达到乘车人数上限。

  奈杰尔固定坐在车门旁边的监视席。左边是以闯空门现行犯身份被逮捕的女人,她旁边是常客“运送业”宾利兄弟。两张一模一样的愁眉苦脸排在一起,不断徒劳地试图解开手铐。

  对面的座位,从最里面开始依序是右脸红肿的头发乱翘男,大衣留有鞋印的胡子男。旁边是个像受雇于贵族、出现在错误场合的女仆,维持着让人扫兴的表情一动也不动。再过来在奈杰尔的正对面,坐着个将鸟笼放在大腿上的青发男子。鸟笼的蕾丝罩子被拿开,看得见内容物。警员静不下来的主因正是那个鸟笼害的。

  “警察先生,我是初犯呀。可以放我一马吗?”

  闯空门女人频送秋波。奈杰尔坚决拒绝“不可以”。

  “奈杰尔先生,我们今天什么也没运送呀。”

  “对呀,只是因为天气好出门散步而已。”

  话讲得快的宾利兄弟申诉委屈。奈杰尔再次坚决拒绝“不可以”。

  “找雷斯垂德过来。他是我朋友。”

  头发乱翘男说道。奈杰尔果然还是以“不可以”拒绝,轻视地嘲笑。

  “雷斯垂德警官的大名,就算不是朋友只要是伦敦市民任谁都晓得。抵达警署之前你给我老实点。”

  头发乱翘男虽然想摆出“束手无策”的投降姿势,但发觉被上了手铐只能罢休。坐在一旁的胡子男叹了一口气。

  “真是的,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因为你说想买新的手杖。”

  “决定去那家店的人是你吧……警察先生,我是被误抓的。我什么亏心事也没做。”

  “你说你没做?”奈杰尔坏心眼地反问。“撞破木门甚至斗殴到让墙壁崩塌还有三个男人昏倒,再加上还带着这种东西,你说这叫什么亏心事也没有?说什么蠢话!”

  向鸟笼亮出警棍。然后在黄铜栅栏的另一侧——

  “我听说英国绅士对女性温柔体贴,讲我是‘这种东西’实在失礼。”头颅少女展现讽刺的笑容。奈杰尔的声音痉挛。

  “闭、闭嘴怪物!……哇!”

  女仆锐利地瞪过来,更令人忍不住胆怯。青发男说“好了啦好了啦别这样”安抚她。明明所有人都上了手铐,就只有这个男人着实无忧无虑。

  “头颅竟然会说话。”胡子男说。“是种怎样的生物呢?”

  “恐怕是‘不死’吧。”头发乱翘男回答。“关于怪物,我在达特穆尔那案子时曾经大致调查过。只剩头部也不会死的生物,就只有不死。”

  “不死?”

  “意思是不死之身。在日本也只有单一个体存在的长生不老怪物。只有同样原产于日本的鬼有可能杀伤不死。她脖子以下不见了应该是因为这样吧。”

  “不死呀,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卖到马戏团的话也许能卖个好价钱。”

  宾利兄弟一插嘴,女仆的目光立刻转向他们。“好了啦好了啦别这样”,青发男安抚她。闯空门女人趁乱重复“我是初犯呀”。奈杰尔的头愈来愈疼。

  “你们给我安分点。要是再随便多讲废话……”

  “你不是初犯。”

  威胁的语句,被少女清爽的声音吞没。

  奈杰尔说不出话来。闯空门女人睁大双眼,看着鸟笼中的头颅。

  “你说什么?”

  “我说你不是初犯。你看起来像是闯空门的惯犯。”

  “什,什么!为什么这么说?”

  “你的裙子下摆向右侧倾斜,因为重量不平均。应该是内里有口袋而你把开锁工具藏进去了吧。放在警察难以伸手进入的地方,真是高招。至于看到你衣服双肩磨损的地方,就知道你常常进入普通人不会进入的狭窄小巷,为了不发出脚步声,鞋底还黏了自己出钱买的软木。初犯的闯空门犯人才不会准备得这么周到。”

  “……”

  女人慌张地拉好裙子,以手遮住彻底磨损的肩膀部位。胡子男对头发乱翘男说“那女生挺行的”,头发乱翘男只回了句“是这样吗”,耸了耸肩。

  少女头颅的眼睛转向宾利兄弟。

  “顺便说一下那边的双胞胎,你们也是在说谎。虽然你们说什么也没运,但显然直到被抓之前,你们手上拿着塞得满满的包包。”

  “你,你凭什么这么说?”

  “因为手指关节。你们两个人的手指关节都发红了。如果不是长时间手持沉重的包包是不会有那种痕迹的。是运送什么呢?黄金?鸦片?还是……”

  “是走私品。陶制的美术品。”

  头发乱翘男说。少女的头颅像是被浇冷水地撇嘴。

  “你怎么知道?”

  “他们两个指甲都有锯屑的碎渣,应该是用来防碰撞的吧。这样看来,包包里装的是易碎物品。”

  “或许是玻璃做的。”

  “如果是那么脆弱的东西就不会用包包运送了。怎么样,你们两个,我说的陶器是对的吧?”

  “真厉害,猜中了。是中国的坛子。”

  “不要泄漏呀笨蛋!”

  宾利哥哥戳了戳弟弟。

  奈杰尔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头颅可以如此滔滔不绝?为什么能够极为轻易地识破遭到逮捕的这些家伙的谎言?不对比这些更难以理解的是,青发男和胡子男看起来早已习惯这种超出常理的现象。他愈来愈想丢下警棍抱头。

  马车突然晃动,前往沙德韦尔署的路还远着呢。

  “我懂了。”奈杰尔点点头。“因为你们全都是犯罪者,所以彼此认识。想要脱罪就出卖同伴。就是这么一回事。”

  “真是令人吃惊的推理能力呀。”

  头发乱翘男的语气让奈杰尔皱起眉头。烦恼的结果,他用“不准私语”这随处可见的句子搪塞过去。所有人不情愿地遵守,押解犯人的马车总算恢复原本的气氛。

  稍微放松的奈杰尔,将警棍放在一旁。拔出用皮带夹着的报纸,跟平常一样开始阅读。《泰晤士报》的号外。头版的大标题是“亚森•罗苹,现身伦敦”。

  “罗苹?”对面的青发男念出标题。“在法国的时候好像看过名字呢。”

  “是那种耳朵长长软软的东西吧。用红酒炖煮很好吃。”

  “那是兔子。师父有时候也会说无聊话呢。”5

  “因为遭到逮捕觉得没劲。”

  “师父又没被上手铐。”

  “这是当然的呀我又没有手。”

  “哈哈哈哈哈。”

  “呵呵呵呵呵呵。”

  “我不是说不准私语吗!”

  对着发出诡异笑声的两人,奈杰尔再次提醒。青发男以一句“啊不好意思”道歉后,说:

  “所以,罗苹是谁呀?”

  “你知道私语是什么意思吗?”

  “是怪盗。”

  头发乱翘男开口。奈杰尔死心了。

  “而且,不是普通的盗贼。犯罪界的李奥纳多•达文西。他正是个艺术家。凭借卓越的伪装技术和演技,潜入任何地方,以大胆的想法行窃。里昂信贷银行的金库遭破坏,巴比伦大道的绘画消失,葛雷城的强盗等等,他在法国的经历不可胜数。专门锁定美术品或宝石。犯案前一定会以‘怪盗绅士’的名义送出预告信,不偷穷人也绝对不杀人。你不认为真的很美吗?”

  “没有我的太太美就是了。”

  胡子男以习惯的口吻应付地说。

  “罗苹的事情我们刚刚也听到了。”

  “听说他送预告信给‘铁人’福克,真是不得了的家伙呀。”

  包打听宾利兄弟加入对话。“福克?”青发男问。

  “在河岸街开博物馆的超级有钱人,以‘不论如何毫无破绽的男人’这个外号闻名。”

  “听说有好几个想闯入他家被抓到的小偷。”

  “他家就像是有护城河围绕的城堡,跟伦敦塔同样的等级。”

  “这次他也是毫无破绽吧。好像已经跟警方合作加强警戒。”

  “听说他委托了两位侦探。”

  “第一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名字出现的瞬间,各种各样的反应笼罩了整辆马车。青发男和头颅少女“喝”地吸了一口气,宾利兄弟虽然是自己说出的消息还是发出痛苦呻吟。闯空门女人魂不附体,头发乱翘男和胡子男彼此互看。

  奈杰尔也忘了严禁私语的规定,绽放笑容说:“是福尔摩斯先生呀!”

  “只要伦敦第一的侦探出面,罗苹也是铁定吞败仗。他已经答应要接案了吗?”

  “没有,应该还没吧。”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很是高兴,胡子男回答。“听说福尔摩斯先生好像不在贝克街。”

  “等他回来应该还要一段时间吧。”头发乱翘男满不在乎地说了之后。“先等一下。委托了两位?意思是还有另一位侦探?”

  “另一位是名字叫做轮堂鸦夜的侦探。”

  这次的反应也是形形色色。奈杰尔或是头发乱翘男他们不解地侧着头,鸟笼的少女露出奇怪的表情。青发男和旁边的女仆视线交会。

  “没听说过呢。”头发乱翘男说。“谁呀?”

  “我们也不清楚,不过听说是专门处理普通人应付不了的案子。”

  “听说他有个奇怪的绰号。我记得……好像是‘狗屋使者’还是什么的。”

  “啊哈哈哈哈。”

  突然,青发男笑出来。头颅少女在他腿上露出不满的表情。

  “我认为应该有个比狗屋更时髦的外号。轮堂鸦夜是个能干的侦探,活跃于欧洲各地。”

  “嘿,那或许是个强敌呢。”宾利兄说。“但是罗苹也不会输的。有传闻指出他找了‘巴黎歌剧院的怪人’当伙伴。”

  “不。”头发乱翘男说。“不管对手是谁,夏洛克•福尔摩斯都会赢。”

  “不不不。”宾利弟说。“我们想要替罗苹加油。”

  “不不不不不。”头颅少女说。“最后赢的会是轮堂鸦夜。”

  就在意见漂亮地分歧之时,马车停止了。

  似乎是抵达沙德韦尔署了。奈杰尔折起报纸,犯罪者们发出失意的叹息。

  跟平常一样,同事进入马车,舔了舔铅笔。

  “现在要做笔录。依序报上姓名和住址。”

  “轮堂鸦夜。”头颅少女说。“我住在鸟笼里,不是狗屋。”

  “夏洛克•福尔摩斯。”头发乱翘男说。“住址是贝克街两百二十一号之B。”

  数秒后。

  包含自报姓名的本人在内,马车上的所有人都发出“咦?”的声音。

  *

  一如某间手杖店所预测的,福克宅前面充满狂欢气氛。

  做为被护城河围绕的宅第唯一入口的桥梁旁边,紧闭的正门前报社记者蜂拥而至,试图从贯彻沉默的警卫口中问出意见。看热闹的男女老幼乱纷纷地围绕在外,有的人骑别人的脖子上,有的人爬上煤气灯想要窥视宅第内的情况。走失的小孩哭泣。人们吵架。关于罗苹的议论你来我往,庄家立即开始收钱。被挤出人群的人差点掉进护城河,卖三明治的小贩结队游行。

  巴黎的《新时代报》的特派员阿妮•凯尔贝尔,也在这样的喧闹之中。

  正在采访英国和埃及共管苏丹一事之时,冒出预告信的消息于是急忙赶来福克宅,但看来不论哪家报社想的都一样。往前一步就撞到别人,往前两步就被往回挤。对十四岁的少女记者而言连靠近桥都十分费劲。

  难得收到“鸟笼使者”获邀前来的情报,这样子连采访都无法好好进行。该对总公司的上司鲁尔塔比伊说什么借口才好——

  “让开!让开!”

  正当阿妮差点垂头丧气之际。大概是老天爷听到祈祷了,人群分成两边。

  仿佛摩西横越阿妮一群人前面的,是黑色涂装的大厢型马车。

  “真奇怪。这是押解犯人的马车。”

  不知道是谁指出这一点,嘈杂的声音扩散开来。肮脏的车体上写着“沙德韦尔署”。

  只有小小的毛玻璃车窗,看不见里头的样子。

  马车的车轮边发出挤压声边前进,然后停在桥前。

  一开始下车的是惶恐至极的警员,他对桥的守卫说了些什么。随即正门开启。

  接着,四位人物,自马车中现身。

  就像是在表示自己对周围视线一类的毫不在意,挺直腰杆子光明磊落地步行,乱翘的头发往后拢眼光锐利的男人——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边露出有些心情不好的眼神东张西望,一边追上搭档,人中的胡子和头上的帽子是注册商标的男人——约翰•H•华生医生。

  拿着蕾丝罩子覆盖的鸟笼,浮现不适宜的笑容悠然自得地前进,一头青发身穿满是补丁大衣的男人——真打津轻,以及鸟笼中的轮堂鸦夜。

  然后,冰冷得彻骨面无表情,踩着规律的步伐跟在他们后面,女仆模样背着长枪般行李的女子——驰井静句。

  习惯案件的记者们,闲逛看戏的市民们,一时之间全愣愣地望着这四个人。

  他们过桥,笔直地往福克宅去。慢了一拍,为了捕捉他们的背影,摄影师的闪光灯接二连三亮起。

  “为、为什么是搭运送犯人用的马车……”

  阿妮无法理解。一旁的记者也回答“莫名其妙”。

  “虽然莫名其妙,但这应该会是件大案子。”

  完全同意。送出预告信的怪盗,搭乘犯人用马车抵达的两组侦探。阿妮不觉得会平凡地落幕。

  伴随着暴风雨将至的预感回头望向群众的阿妮,却在人群非常后面的地方,发现一个情绪没有起伏的人。那个人像是确认了什么点点头后,没半点微笑地离开。

  戴着帽子遮住右眼的,白发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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