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无可裁罚 12 上木荔枝

  我在梦中进行了推理。

  额头上有电击枪痕迹的理由——我终于明白了。二胡倒在进入房间后不远的床上。但是实际上,应该是钻进被窝里以后中了电击枪的。那种只露了一个头在外面的状态的话,会选择那里也是自然的。只有这种状况能合理说明为什么会特意选择难以攻击的额头下手。

  因为这个发现,至今我所想象的案件情况就彻底改变了。

  即是说,二胡并非是迎入了深夜的来访者。而且我也不觉得他会在迎入来访者后,在其面前钻进被窝。

  严密来说,如果来访者是性爱伙伴(候补也就只有我了)的场合下,这种事或许也有可能。嘛,即使是在那种场合,要问他会不会自己一个人钻进被窝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得的话,也还是要打个问号。

  那么,犯人是怎么侵入二胡的房间的呢。

  普通来说,就是等二胡去厕所这种他会离开房间的机会潜入,然后藏身在房中某处,等到返回的他睡着了之后进行杀害吧。

  但是,事实让我很难这么想。

  床边放着的那个加工过的宝特瓶,那个多半是尿瓶。切除上面收口的部分当然是为了扩宽开口,在切口上贴上胶带是为了防止锐利的切断面割伤性器。除了在灾害时期,这种东西对网游和RTA(Real Time Attack)用户这种需要长时间坐在画面前的人来说也是重要道具。因为是在宝特瓶里进行小便,所以还有ペトション这种爱称。

  昨天,二胡害怕得从白天就把自己锁在自己房间里。这应该是预感到了三世之后,下一个被盯上的就是自己了。所以为了晚上也不用跑去厕所,就准备了尿瓶。

  所以我不认为二胡晚上曾经出过房间。当然如果判断为大便到底是没法在宝特瓶中解决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宝特瓶有两个2L的。人一天的尿量大概是1.5L左右,所以如果只考虑尿的话一个应该就够了。有两个瓶子存在,也就是说还是要考虑大便用和小便用他都准备的有的可能性。

  如果这个假说是正确的话,警戒到如此程度的人,更不可能因为上厕所之外的事离开房间了。

  如果不从房间外出的话,那么也不会解除上锁。

  也就是说,房间是个密室。

  犯人是如何侵入的呢。

  难道说是密道——?

  不,还是那个更可能。

  我从一开始就一直觉得啊,这个馆,真的就一副可能会○——转动的样子。如果不是可能会转动,而是真的会转动呢?

  二楼大厅和各房间之间以二重门和前厅隔开。这就是大厅或者各房间其中之一可以转动的旁证。如果是单重门和单重墙的话,一方如果进行转动,另一方的门和墙也会转动,就会令另一方察觉到转动了。为了不让人注意到转动,所以才有二重门和前厅的吧。二重门上不设把手,就是为了防止在回转过程中卡住。

  这样的话,是哪边进行转动的呢。没有窗户的大厅转动的话,建筑商的趣味就少了一些,果然转动的是那些房间吗。

  如果是那样,犯人就有可能侵入上锁的房间中了。

  二重门中只有大厅那一侧的门可以上锁。犯人等大家都熟睡之后,来到自己的前厅中,然后以遥控器之类的东西让各房间开始转动,使自己所在的前厅和二胡的房间连接。因为房间一侧的门不能上锁,所以此人就可以毫无障碍的侵入二胡的房间了。

  犯人悄声接近因为第一天的通宵作祟而睡熟的二胡,以电击枪攻击了他的头部。二胡在电击下虽然醒来,但是代之却全身麻痹了。那个犯人随之击杀了二胡——

  可是,留有血迹的并非那个床上,而是入口处的地板。犯人是把麻痹了的二胡从床上搬运到门口,然后才击杀了他。

  犯人为何要移动二胡。

  可能是因为觉得如果在床上杀死二胡,那么从那种就好像有人在他睡着的时候侵入了一样的状况中,可能有人会想到使用了房屋旋转的诡计。所以为了伪装成受到深夜来访的人的意外攻击,而把他搬到了门口。没有带走宝特瓶,可能是因为没想到推理竟然会从那里发展开来,也可能单纯是因为压根没能认识到那是干什么用的。

  如果以上的推理是正确的,他们犯人就是知道馆能够旋转的人物,且不想让别人知道此事的人物。建设这座馆的事前代当主,继承这个秘密最合适的人选,正如一心所说,果然就是现当主东藏了。

  是东藏杀害了两个儿子吗?

  还是说另有知晓房屋旋转一事的家人存在吗?

  东藏、火风水小姐、一心、京、涉谷先生。这五个剩下的嫌疑人的面容在我脑中浮现。他们如同走马灯一般,咕噜咕噜回转起来。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这时我醒来了。

  看看枕边的手机,才刚早上6点50。真起的真是相当早,感觉亏了。早起就是亏三文。

  房间里已经一片亮堂。我站在窗边,打开窗帘。

  看习惯了的庭院——没有展现在我面前。

  不,庭院是能看见的。那是我曾看过的东藏邸的庭院,但是从我的房间本来是看不见那个区域的。

  能想到的只有一个。

  馆真的转动了,然后停在了和以往不同的位置上。

  当然,这应该不只是馆转动了而已。

  肯定同时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为了通知看守的警察这件事而奔入大厅。

  ——五月四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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