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话 上升的落日

  1

  初夏带着水汽的空中飘着草木青涩的闷湿味。

  欧斯卡·韦尔斯以山丘上一座百年以前就被废弃的教会建筑为据点,在那边一个小房间里安营扎寨。

  那房间里已经什么也不剩了,连桌椅也没有,看来大概是山贼把所有看上去值钱的东西都尽可能掠去了吧。欧斯卡就地铺开木棉碎片【rag fibre】造的纸,半跪着握笔疾书。叛军在两周前就从荷兰的泰瑟尔岛(Texel)出航,预计再过两三天就要登陆英格兰了。必须要在那之前完成所有的计算。在白天也昏暗的房间,地面上的烛火摇摇晃晃。欧斯卡眯起眼睛啧了啧舌。

  ——数字对不上。

  预先做的实验和实地打出的炮弹落点有差异。大概是火药的问题吧,欧斯卡这样想。即使是同样的火药,性能也会因湿度而变,恐怕,是受了行军期间的雨水影响。

  “里克,里克!”

  他朝着一小扇采光窗外喊去,一个还很年轻的农夫应道:“请问有何吩咐?”欧斯卡一边修改算式,一边问:“那边情况如何?”

  “七十二分一个,六十六分两个……”

  “行。举旗游戏暂且到此为止。搬运大炮吧。”

  “请问还要继续炮击吗?炮弹数量有限。”

  “开战前用掉七成。就算留起来,也只会成为累赘吧。”

  “把那些累赘千辛万苦运到这里来的人可是我们呐。”

  “所以说要让你们回去的时候轻松一些呀。”

  欧斯卡把笔夹在耳后,拿来几张棉纸。

  他吹灭烛台的火苗,走出房间。短短的走廊尽头是礼拜堂。

  一走进礼拜堂,就看见通往屋外的门开着。入夏的刺眼阳光照射进来。那逆光方向迎面走来一名男子。

  那是个戴着黑色宽边毡帽、身材高挑的男子。年龄约莫二十七八岁,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他披着荷兰特色的披风,服饰不知是否该说是老气,而布料的品味则比较时髦,装饰品也价值不菲的样子。虽然一身装束像是城镇里的名门望族【gentry】,但若果真如此,那他只身一人在多塞特(Dorset)出没就很古怪了。

  欧斯卡一站定,男子就取下帽子,收回一条腿,低下脑袋。每个动作幅度都很大,姿势优雅。他是个白皙的美男子,似乎甚至能够站在莎士比亚戏剧的舞台上。

  “失敬了,”他说,声音很年轻,“请问这边到底怎么了?简直像是要开战的样子……”

  “就是这样。蒙茅斯公爵很快就要在莱姆里吉斯※2登陆了。”

  ※ 莱姆里吉斯(Lyme Regis):位于多塞特郡的西部,多塞特郡西接德文郡。

  近年来的英格兰因王位继承问题而陷入烦扰。

  先王查理二世虽然留下很多庶子,但直到最后也没生出嫡子,指定其弟詹姆斯作为自己的继承人,然而一部分有势力的人物表示反对,推举先王的庶子蒙茅斯公爵——更准确地来说,是主张先王曾与蒙茅斯公爵的母亲有过一段时期的婚姻,因而蒙茅斯公爵应有正当的王位继承权。

  ——不过嘛,结婚的事情应该是捏造的吧。

  欧斯卡这么想。

  总之,王位之争朝着由先王意愿指定的詹姆斯有利的那边倾斜,蒙茅斯公爵流亡到了荷兰。然而今年二月,就在先王逝世、詹姆斯即位后,蒙茅斯公爵决定起兵谋反。

  黑毡帽男子露出不分场合的——即与战争话题并不相符的愉快笑容,“原来如此。那么,您是哪边的?”

  “当然是为了国王而战。哎,您该自报姓名了吧?”

  “哦哦,抱歉。我叫阿兹·塔尔斯(Az Tales),是伦敦的诗学家,不过目前在采风旅行。”

  欧斯卡皱起眉头。

  ——阿兹·塔尔斯。

  首先这肯定是假名吧。诗学家这个身份也让人在意。而且更主要的是,他的说法,仿佛是知道欧斯卡的真实身份。若非认为欧斯卡是指挥官,就不会问“您是哪边的?”。

  身份能从服饰中表现出来。然而欧斯卡的衣服和农民们的相比看不出区别。欧斯卡大约八年前还是个真正的农民,贵族样子的着装打扮实在束手束脚,怎么也不喜欢。

  “知道我的事情?”

  这么一问,男子——阿兹的视线就轻快地打量了一下欧斯卡全身。

  “我认得您是托基勋爵鲁宾逊·韦尔斯大人的子嗣,欧斯卡大人。”

  “为什么?”

  “外面有旗帜。往英格兰南部走的旅人,无人不知托基勋爵的纹章吧。而且,欧斯卡大人颇具名气。”

  贵族社会的世界很小,其中,被说是“用金钱买爵位”的义父遭到厌恶。他无端收养的孤儿欧斯卡也被传得到处是流言蜚语。

  “大概再过几天就会开战了。还请抓紧赶路吧。”

  欧斯卡留下这句话,从阿兹的身旁跑开了。

  一出礼拜堂,就看见体格良好的农夫——里克在向阿兹那边窥视。

  “请问是什么人呀?”

  “谁知道呢。可能是间谍。”

  “蒙茅斯公爵那边的?”

  “辉格党现在也还在推举那个人呢。敌人多得是。”

  “要抓起来吗?”

  “不用,那也很费事。”

  这边的情报泄露原本就包含在欧斯卡的计划里。

  ——现在要做的是提高大炮的精准度。

  必须要将注意力放在这上面,否则这场战斗没有胜算。

  *

  无论是真正的旅行者还是敌人派来的间谍,阿兹·塔尔斯都会很快离开吧。欧斯卡是这么认为的。然而,他的预想错了。

  欧斯卡带领的,并非专门负责战斗的士兵们,而是农民和渔民拼凑起来的约百名志愿兵,再加上指挥官欧斯卡的气质,总有些田园牧歌的氛围。

  在这营地如居自家一般逗留的阿兹·塔尔斯,在一夜之间人气大增。他发现味道糟糕的兵粮,就不知从哪里取出香辛料,进行一番出色的烹饪;在围着篝火不安地交谈的人们面前,他一展歌喉,表演美声唱法;而且小酌之后,还会趣谈伦敦贵族们的丑闻。

  当然,他在欧斯卡看来也是很令人在意的对象。

  “你打算在这待到什么时候?”

  当晚,在教会深处的一间房内,欧斯卡以带有怒意的声音如此发问。阿兹收拾着散落在地板上的那些写满计算的纸,并回答:

  “如果可以,希望能跟随军队直到战争结束。”

  “为什么?”

  “为主人而战是民众的命运吧。而且,我对您感兴趣。”

  “什么意思?”

  房间很暗,只有娥眉月的微弱光亮从窗户照进来。阿兹背对着那月光,视线落在棉纸上的算式。

  “您率领的民众,不谙战场但士气很高。”

  “父亲在领地民众之间很有声望。”

  “嗯。七成民众宣誓忠于托基勋爵,不过余下三成——尚且年轻的三成,是对您忠诚。”

  “难说。”

  “您不会叫民众赴死,因此,值得拼上性命。”

  “这是谁说的?”

  “是谁呢,不止一个人这么说。”

  欧斯卡叹了一口气。

  ——恐怕,这男子是骗子吧。

  他擅长窥探人心,知道欧斯卡这边期望听到的话,虽然不值得信任,但头脑还是很灵活的,而欧斯卡正想要一个头脑灵活的棋子。

  “知道十进制吗?”

  听到这样的问题,阿兹将视线转向欧斯卡这边,略微歪了歪头,“那是很普通的一种表示数的方法。”

  “嗯。不过,进一步说明呢?”

  “用数字0至9来标记所有的数,9之后,由1和0并列写成10来表示。”

  “那么,五进制呢?”

  “不太熟悉的词。”

  “4之后,由1和0并列表示5。”

  “原来如此。然后呢?”

  “十进制的7用五进制来表示,会是怎样?”

  “12。”

  挺快的嘛——欧斯卡咕哝着。

  阿兹的嘴角露出优雅的微笑,“想到罗马数字了,不怎么难。”

  “那,五进制的32转为十进制是?”

  “17。”

  “嗯,就是这样。”

  “请问这是什么?”

  “就是个测试。”

  欧斯卡暗暗下定决心。

  ——原本,就是胜算渺茫的赌博。

  那么,胜利的路能多一条也好。即使阿兹是间谍,他所泄露的情报应该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欧斯卡咧嘴笑着说:“而你通过测试了。认可你从军之后,就不再会把你当客人对待了。从现在起会让你担任这个军队的中坚力量。”

  他说着“请多指教”伸出手,阿兹就握住了那只手,“虽然不太清楚情况,不过我会尽可能回应您的期待。”

  他的肌肤很冰,如同月光。

  ——这不就简直像是和恶魔握手一样了么。

  发现这荒唐的预感猜中了一半,是三天之后的事了。

  *

  自那以后的三天里,欧斯卡收到了一些报告。

  蒙茅斯公爵率领的叛军大约有五百人,而欧斯卡和附近的贵族们汇合后的国王军预计会有一千二百人。

  然而遵守先前约定的贵族是一个也没有。

  其中半数是一直遥遥观望,另外半数则站在了蒙茅斯公爵那一边。

  孤立无援的欧斯卡军队依然仅有农民百人。

  相较之下,蒙茅斯公爵的军队总数超过了一千人。

  2

  “还是撤退为好。”

  阿兹在地面抬头望着欧斯卡爬上朽烂的教堂屋顶,如此说道。

  然而欧斯卡不作回应,他将眼睛凑近自制的简陋望远镜,静静观察敌军。阿兹继续说:

  “这样的战力差距,即使是汉尼拔也会逃跑的。”

  “谁呀?”

  “迦太基的名将※3,既然您率兵,应该对于坎尼之战有所耳闻吧?”

  ※ 迦太基(Carthage):北非古国;汉尼拔(Hannibal Barca,前247年—前183年)是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四大军事统帅之一,被誉为战略之父。

  “嗬,尽是不认识的词。”

  阿兹弄错了两件事。第一,今天这场战役中,人数并不重要;第二则是,欧斯卡并非军人,不过是一介学生。

  “周边领主们的背叛是预料之中的。父亲也说要我以此为前提研究计策。”

  “那也就是,让您赴死的意思?”

  “多半就是这样吧。”

  然而欧斯卡并不打算死在这种地方。通过望远镜的圆形视野,他盯着成排长枪【pike】尖端闪着的光点。这是个好兆头。战列步兵用的并非持着刺刀的火枪手而是长枪兵,很老派,意味着对面的军备也并不充足。

  欧斯卡总算将目光从望远镜上移开,向下望着阿兹。

  “你逃吗?”

  “不,陪您吧,到最后。”

  “帮大忙了。那么,举旗。”

  欧斯卡为了传递命令,准备了一百二十面手旗,共有五种颜色,传令者执每种颜色的各两面,即一人分配到十面手旗。这意味着,左右手各举一面旗,能下的命令数为用五进制表达包括零在内的两位数——二十五种。

  敌兵的阵型宽度比想象中的还要长。

  “告诉全军,大炮配置为七号,仰角十二号。”

  收到欧斯卡的指令,阿兹连续挥了三次旗,看到这信号的传令者之一以同样的方式举旗,再之后看到的也跟着这么做——就这样按顺序传递下去,这带着一些时间差,有点像翻滚的波浪。

  “接着呢?”

  “暂且先看情况,对面停下了脚步。不再近个三百码的话,就什么也没法开始。”

  欧斯卡一边回答着阿兹的简短提问,一边握笔疾书。必须要根据敌我双方的阵型,算出最终的数值。

  “为什么不自己举旗?”

  “没有做得好的自信。”

  这根据举旗进行的传令,操作很机械。

  传令者们只需照着阿兹的旗子举就行了,收到这消息后,大炮的调整就只需把旗子颜色根据手中的笔记或者炮台上的刻度转换过来即可。例如,“十二号仰角”,对于某些炮台是设为三十五度,别的炮台是设为三十七度,但他们对这些数字没必要了解得那么详细,担子只在阿兹身上。他必须将欧斯卡的指示翻译成旗子的颜色。

  “我是个胆小的家伙,肯定会在哪里弄错的。”

  看吧,就连现在写下的数字,线条也抖得厉害。

  “您也惧怕死亡吗?”

  “大概吧。”

  “大概?”

  “自己的死,不太能想象得出来。不过杀人很可怕。”

  九岁时母亲去世了。自那以后,就感觉死亡可怕得不得了。

  阿兹用像是笑又像是吟咏一般不分场合的温和声音宣告:

  “您该暂且休息了,交战还在更后面一些。”

  “你怎么知道?”

  “战场会散发死亡的气息,目前还没有那气息。”

  欧斯卡感到不可思议的,并非阿兹说出的话,而是,对于他的话,欧斯卡莫名很自然地相信了。这没有根据的信赖很不可思议。

  *

  蒙茅斯公爵詹姆斯·斯科特对于自己的用兵之略很有自信。

  先王虽然给很多的庶子们授予了爵位和领地,保障他们的生活,但鲜少有人做出与那地位相符的功劳。不过,蒙茅斯公爵是那少数中的一位。他数次以军人身份站在战场上,屡建功绩。

  因此,对于不足己方军队一成的敌军,他并没有无意义的畏惧。己方胜券在握,问题在于以怎样的形式取胜。首战必须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这一战的结果能决定那些还保留态度的贵族及名门望族的动向。

  蒙茅斯公爵于是暂时按兵不动,列着围歼的阵型,一直等待对方变得焦灼。

  然而,对方也没有动。敌方的指挥官胆量大得出乎意料,如若不然,那应该就是显然没有判断力了。

  高悬着的太阳逐渐往下落。

  ——会寄希望于夜战的,只有弱者。

  虽然无论如何作战都不会输,但日落之后己方军队的损失会增大。敌我双方终归都是召集农民作战的,若是在夜间的战场混战,就可能会陷入混乱或伤到自己人。

  ——对方的据点,在六百码※4开外的山丘上。

  ※ 码:ヤード(yard):1码约等于0.9144米。十七世纪英格兰的度量衡似乎和现在一样。

  占据高处是战场的常态,但这回很难说有多大效果。山丘中部至山麓的平地之间,山毛榉郁郁葱葱,能够遮挡视线。大炮和火枪的效果估计都很有限。

  抬头望去,逐渐染上暮色的天空中,流云急速淌过。

  “全军,前进。”

  蒙茅斯公爵下令。他自己也驱马前行。

  强大的军队即没有心的军队,蒙茅斯公爵如此认为。陆战的最优解已经由历史给出来了。首先大炮互攻,接着以枪相斗,期间,步兵们浴血前进。重点就在于克制对死的恐惧,保持阵型不乱。只要充分缩短距离,就能在推进长枪兵之墙的同时让佩刀部队进行突击。

  ——那片山毛榉林有些碍事啊。

  有望藏身避开敌方炮击的话就会有求生的念头,对生的执着于那些以死为职业的步兵而言是不必要的。那么,该如何维持阵型?

  就在这时——

  “是炮击!”

  愚蠢的士兵们中有人喊道。这种事,不用说也知道。火药炸裂的声音从山毛榉林传来,飞来的炮弹扎向地面。

  蒙茅斯公爵瞥向扬起的尘土。

  “打不中的。”

  距离山毛榉林还有三百码,这并非移动式大炮能好好表现的距离。那边的指挥官惧怕到不顾一切、下了无谋的炮击指令——蒙茅斯公爵如此确信。

  接着,炮声响了四下,有尘土扬到脸上,马陷入恐慌,蒙茅斯公爵赶紧拉起缰绳。

  ——弹着点很近。

  理解到这一点时,又有士兵喊道:

  “被敌弹命中了!有两门大炮被击毁!”

  不可能。发生了不可能的事。

  正常的指挥官会让炮弹低空飞行。与地面近乎平行的话,那攻击就会成为一条线,因此只要方向正确就能飞向敌军。然而那样的炮弹会很快落到地上,没法进行精准的狙击

  于是对方冲天发射大炮。这样一来确实可以有较远的距离,但攻击就成了个点,弹着点稍微偏离敌方就打不中了。

  距离三百码的精准炮击,这在蒙茅斯公爵的常识里是不存在的。这在英格兰,不,在全欧洲任何一个指挥官的常识里都不会存在。

  ——用了什么魔法?

  蒙茅斯公爵大吼:

  “别怕!后退是死路一条!进了那片林子就是我们的胜利!”

  这并非虚张声势。在这战场上,能用人数的力量进行碾压。然而,与此同时,巨大的恐惧感在他内心膨胀起来。蒙茅斯公爵很快就注意到那是什么。

  ——战斗有变。

  如果这个距离的精准炮击是可能的,那么用兵的根基就变了。

  结果会变成大炮数量即武力,会变成无需短兵相接就会结束战斗的世界。就在刚才,仅仅一百人左右的敌军就试图把战场的历史向下一个时代推进。

  “不要慌!我们很强!”

  又一次大吼的同时,蒙茅斯公爵因自己会被击中的恐惧而战栗。

  *

  与此同时,欧斯卡也依然战栗不已。

  ——我真是对战争一窍不通啊。

  真是勉勉强强,千钧一发。

  蒙茅斯公爵的进军要是再稍微迟些,自己就束手无策了。日落后就看不见敌军也看不见己方了。对于依赖手旗传递炮击指令的欧斯卡军队而言,相当于同时失去耳与目。

  “真精彩,”阿兹说,“完美地计算了炮击的弹道吗?”

  欧斯卡声音沙哑地回答:

  “不完美啊,不过,实践够用。”

  敌军的大炮还有五门。欧斯卡想尽可能再破坏掉两门。然而农民们装弹也需要时间。可能的炮击还有一两次,必须要计算敌军的移动速度,毫无差错地下达发射指令。

  阿兹的声音冷静得与战场并不相符。

  “不过,光看纸笔的话,也会有看漏的东西。”

  他指着天空。欧斯卡也顺着看去。

  阴暗的天空,逼近日暮的天空。但也还是暗得过头了。

  ——云。

  雨云布满头顶的天空。在注意到这一点的同时,有雨滴落到欧斯卡鼻尖上。那些小小的雨滴接连坠向大地,沾湿了山毛榉林,淋湿了其中的大炮。犹如砂土之城崩塌的沙沙声自地面溅起。

  “继续炮击吗?”

  “继续,不过,打不中。”

  火药因受潮而变质,已经不能期望精准炮击了。

  阿兹像是微笑了起来。

  “您本应仰望天空的。”

  欧斯卡摇头。

  “我的老师没有见过海,不过,他还是比任何人都更准确地解读了潮汐的成因呢。”

  所以,不足的并非仰望天空的眼睛,而是把变幻莫测的阵雨也都计算在内的智慧和知识不足。

  ——唉,也行吧。

  又不会什么事情都随心所欲地发展。不过,也并非满盘皆输,至少破坏了对面的两门大炮。

  “让全军撤退。”

  欧斯卡下了这样的指令,阿兹将两面手旗交叉扬起。

  “您也请逃吧。”

  “不,不能逃。”

  “为什么?”

  “我们的领地为国王陛下所厌弃,失败逃走就会给他留下坏印象。”

  输也要输得光彩。

  欧斯卡接下来必须尽可能输得好一些。

  “您打算为了国王而死吗?”

  “怎么可能。”

  “那么,是为了领主?为了领地百姓?”

  欧斯卡带着自嘲似的心情呼了一口气。

  “太阳必然东升西落。”

  “那怎么?”

  “同样的,人世间也是受无法逃离的规则所支配呀。”

  欧斯卡回应着,并通过搭着的梯子爬下教会的朽烂屋顶。

  阿兹在雨中交叉双臂。他看起来并不悲伤也并不恐惧战争。真要说的话,像是莫名快活地看着欧斯卡。

  “我有两个疑问。”

  “是吗,不过,没有时间了,只能问一个。”

  “您那算式,”阿兹把目光投向教会的采光窗户,“在剑桥大学学习的您,为什么用微积分?”

  他说的是欧斯卡计算弹道所使用的算式。

  “我老师称之为流数法。”

  “嗯,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东西,不过您所写的并非牛顿公式的流数法,而是莱布尼茨公式的微积分。”

  欧斯卡轻叹了一口气,因为觉得阿兹的疑问很蠢。

  英格兰的牛顿和德意志的莱布尼茨在相同时期几乎提出了一样的计算方法,对于谁能以第一发明者留名而争。虽然先想出的估计是牛顿,但争议在于他未向世人公开,仅自己使用。

  “和国家或大学没有关系。莱布尼茨的符号更好用。”

  既然能做的事情相同,那当然选择更好用的。剑桥大学要是知道的话可能会不悦,但战场上不需要拘泥于这种事情。

  “原来如此。那么,第二个问题——”

  “真的没时间了啊。”

  要是这边的败逃被发现了,大概会遭到对方的追击。撒腿逃跑的农民要是被骑兵从后面袭击,会伤亡惨重。

  欧斯卡抬头看高个的阿兹,勉强笑了起来。

  “万分感谢帮助,接下去我自己来。”

  说完,欧斯卡转身背对他。

  3

  蒙茅斯公爵感到雨声沁人心脾。

  ——帮大忙了。

  那并非纠集敌军十倍士兵的战场上该抱有的感想。然而心中的恐惧消散,淡淡的安心感弥漫开来。

  这出自本能的松懈很碍事,必须搜寻敌人。至少,要搜寻到敌军的核心人物。要是让那炮击的指挥官逃走,他在今后的战场上将会成为劲敌。如果可能,希望把他拉拢至手下,但如若不成就只能杀掉。总之有必要抓紧。话虽如此,却不知敌军的真面目。蒙茅斯公爵维持着阵型进军。

  最终,隔着雨声听见了一阵嘈杂,最前线的士兵们心神不宁。此时距离山毛榉林约五十码。

  “什么?”

  问罢,其中一个士兵回答:

  “是敌兵,只有一个,举着旗。”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确实有一个年轻男子从林中走出,他所举旗子的纹章特色鲜明,鸢尾花纹章【Fleur-de-lis】由绿色【vert】与银色【argent】的纵向二分【Per Pale】组成。上面还画着奇怪的鱼——这是与多塞特西部相接的德文郡那边的地方贵族,托基勋爵的纹章。

  年轻男子径直朝着蒙茅斯公爵这边走近,在步兵面前停下脚步。他被长枪指着,扬起声音。

  “我是托基勋爵鲁宾逊·韦尔斯之子,欧斯卡·韦尔斯。还请让我与蒙茅斯公爵交谈。”

  士兵们嘈杂起来。

  蒙茅斯公爵也感觉内心嘈杂。

  欧斯卡·威尔——那家伙吗?

  蒙茅斯公爵驱马行至队列前。

  “指挥那炮击的,是你?”

  马背上的话音刚落,年轻男子——欧斯卡丢掉旗子,单膝跪在泥泞的地面,以总感觉有些生硬的动作垂下脑袋。

  “是的。托基军总共百余名兵力,都是我的心腹。”

  “投降么?”

  “这场战争的胜负已定,如果可以,还请让我成为俘虏。”

  蒙茅斯公爵俯视那个寒碜的青年。欧斯卡很瘦,军用红衫※5看起来也偏大了。他声音战战兢兢,头低得快要后脑勺朝前了。

  ※ 军用红衫(军用の赤い上着):红衫也称猩红衫,是英国的一种军事服装。从17世纪到20世纪20年代,红衫被大批英军、皇家海军陆战队和大英帝国内部的一些殖民单位广泛使用,英联邦的许多军队都将其用作礼服和正装。

  “那炮击,是怎么指挥的?”

  “通过算式。”

  “算式?”

  “我在剑桥学习自然哲学。隔着三百码距离,就定能在二英尺※6的圆形范围内落下炮弹给您瞧。”

  ※ 若度量衡未变,一英尺约等于0.3米。

  应该是事实。这男子的炮击精度值得为之惊叹。

  “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投到我这边?”

  “父亲的指示所迫。”

  “我就是在问托基勋爵是怎么想的。”

  在蒙茅斯公爵与现任国王的战争中,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情况,但简要归纳来说,是新教与天主教的战争。

  早先在清教徒革命※7时代,现任国王在流亡中萌发了对天主教的信仰,然而英格兰是信奉新教的国家,而天主教还象征着独裁——实际上,在议会也树敌众多的现任国王,其政治非常独裁。

  ※清教徒革命又称英格兰内战,一六四二年至一六五一年发生在英格兰王国议会派与保皇派之间一系列聚焦于管理体系和宗教自由的武装冲突及政治斗争。

  “这个国家与天主教国王格格不入,必定会出问题。你的义父应该也很明白这点的。”

  托基勋爵鲁宾逊·韦尔斯,他从清教徒革命以来就一贯支持清教,因此受到现任国王的冷遇,没理由站在国王军这边。

  ——不,如果非要找出个理由的话……

  那就只可能是,对于这场战争,他预见了蒙茅斯公爵的败北。

  欧斯卡依然低垂着头,回答:

  “不清楚父亲的考量。毕竟他本质是旧时代的贸易商人,考虑金钱利益而误入歧途也是有可能的吧。”

  “要为了我与那父亲断绝关系吗?”

  “应该没必要吧。父亲年事已高,连离开卧室都做不到。”

  “站起来。”

  蒙茅斯公爵言毕,欧斯卡缓缓摆正姿势。

  能看到的是战战兢兢的面庞,即使投敌也要设法生存下去的面庞。对于那样寒碜的面庞,蒙茅斯公爵并不讨厌,但是……

  “接下来,要砍了你的头。”

  佩剑尖端抵着他的脖子,渗出来的血随着雨流下来。

  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对死的绝望,欧斯卡痛苦地皱起眉。

  “两门大炮,不够?”

  “不,我认为你价值很大。”

  这个男子的炮击,对于蒙茅斯公爵而言也是很想掌握在手中的。

  ——然而,你是欧斯卡·韦尔斯。

  那就不能活着。

  他脖子上流出的血在雨天的傍晚时分显得很黑,蒙茅斯公爵看向那片黑色。

  “如果你的血和我的是不同颜色,那或许有共同前进的道路。”

  蒙茅斯公爵抽开佩剑。

  准备使劲挥砍下去。

  *

  ——啊啊,我,要死了。

  领悟到这一点时,欧斯卡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失去了温度。

  原本这就是无谋的战争。义父虽然为现任国王所厌恶,但断言蒙茅斯公爵的反叛“还太早”,即使地方领主们倒向蒙茅斯公爵,但在这个国家的中心,国王的支配还在,革命要成功是几年后的事,要等现任国王与议会的关系彻底破裂,义父是如此断定的。

  因此,托基领地追随现任国王,只得从零召集士兵,与蒙茅斯公爵开战。义父与现任国王的关系很糟糕,可以预见,一旦被抓到任何由头,就会被剥夺爵位和领地。目前有必要装成忠臣。

  然而,领着区区百名民众,不可能赢得过蒙茅斯公爵。正如阿兹所指出的,义父应该是打算让欧斯卡为领地而死才把他送上战场的吧。

  在这场战役中,欧斯卡设定了两个胜利条件。

  第一是守住托基领地。

  第二是存活下来。

  ——我要和蒙茅斯公爵一战,活着被俘。

  亦即,好好地输掉这一战。

  所以他才计算大炮的弹道距离,想要展露自己在战场上的远距离精准炮击,提高自身的价值,以便即使战败也能存活。

  原以为这进行得还挺顺利。

  即使是对蒙茅斯公爵而言,弹道计算应该也有很高的价值。然而他并不打算买欧斯卡的帐。

  ——这个世界受着绝对的规则所支配。

  例如太阳必然东升西落。就像小时候,再怎么盯着那房间的窗外,也决看不到升起的太阳。

  已经做了一切能做的。在绝望的境地,如履薄冰之中,欧斯卡一次也没有放弃希望。尽管如此,现在,眼前的死亡正在迫近。

  ——我,对这世界规则的解读有误。

  原以为解读得挺透彻,但一定还是有什么看漏了吧。

  这很常见,欧斯卡心想,是任何一个自然哲学家【natural philosopher】※8在日常中反复经历的事情:思考、建立假说、设计实验方法、即使做了万全的准备也没能得到预想的结果。而对那格格不入的结果视而不见,是与自然哲学家的作风相悖的。

  ※ 科学者【natural philosopher】:自然哲学家,现代自然科学的前身,一八三三年以前还不存在“科学家(scientist)”这个词。

  蒙茅斯公爵高高扬起佩剑往下挥。

  就像接受没能按照预期产生的实验结果一样,欧斯卡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就在这时……

  ——影子?

  不,大概是类似鞭子的东西吧。

  欧斯卡背后飞出黑色的细长之物,缠住蒙茅斯公爵的佩剑,佩剑的剑刃就立即崩裂了。那在欧斯卡眼里看来,如同燃烧一般,如同一张纸片被火烤至瞬间成为灰烬、失去大半质量,佩剑的剑刃化作灰烬消失了。

  ——能够溶解铁的……强酸?

  然而想不到能够变化如此之快的现象,是连在英格兰都还尚不知晓的新型化学试剂吗?大概是出于震惊吧,蒙茅斯公爵僵硬且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那失去剑刃的佩剑。同样地,欧斯卡也无法将视线从那上面挪离。

  “看来多少是争取到一些时间了。”

  背后传来的,是阿兹·塔尔斯的声音。

  欧斯卡猛然回头,阿兹的目光隐藏在斜戴着的毡帽帽檐下,那嘴角则在微笑。在傍晚时分的雨云之下显得愈发煞白的肌肤,而嘴唇则在昏暗中黑得出奇。

  马匹发出嘶吼,那是蒙茅斯公爵所骑的马。那匹马无视骑手的指示,直退到了长枪兵后面。或许是由此恢复一些理智了吧,蒙茅斯公爵吼道:

  “杀!突击!”

  士兵们一齐刺出长枪,然而,那些都刺不到欧斯卡。阿兹的脚底向各方伸出如影似鞭、仿佛飞溅的墨水那般的“什么”,缠住长枪、缠住士兵,所触到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地化作尘埃。无论是铁器还是木材,亦或是人,都只是碎裂消失。

  “那么,第二个问题——”

  阿兹缓缓地在敌兵面前迈出脚步,背向他们。他直直盯着欧斯卡的面容,说:

  “自然哲学家有接受死亡的理由吗?”

  欧斯卡没能回答。

  实际上,对于他的问话也仔细没听清楚。

  ——发生了什么?

  明显异常的事情。对于眼前的未知,就连建立相应的假说也做不到。不过,也无法停下思考,思考这个脱离于欧斯卡信奉至今的物理规则下的世界观——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Principia】——的现象。

  欧斯卡注意到,在不知不觉间,自己的嘴角弯成了笑起来的形状。

  ——多么美妙的未知啊。

  那种兴奋感与刚接触地动说的概念时相似,与研究光的性质是波还是粒子时相似,与感叹用流数法比用几何学处理复杂计算会简单很多时的感觉相似。

  ——阿兹,你是什么?

  蒙茅斯公爵沙哑地吼叫:

  “是恶魔!杀了它!”

  一支长枪贯穿了阿兹的躯体,两支、三支,数量不断增加。周围发出了惨叫,刺人者反而像遇刺似地尖叫。

  阿兹嘴角的微笑没有消失,他向欧斯卡他们这边走近一步,从他身上拔落的长枪就都化作尘埃消失。

  仿佛要说悄悄话似地,阿兹俯身把嘴巴凑近欧斯卡耳边。

  “屠杀可不是我的喜好,走吧。”

  不对,他把嘴凑近的地方,并非耳朵。他把脸贴近欧斯卡的脖子——从那伤口流出来的血,舔舐了一口,那舌头冰冷得让人平静。

  紧接着,阿兹的背后长出一对羽翼,黑色的羽翼,比鸟翼尖锐得多,好比是蝙蝠的双翼。

  ——恶魔。

  不对。不要在连假说都没有的情况下就给未知事物命名。欧斯卡如此劝诫自己。

  士兵们都不再轻举妄动,只剩下恐惧。蒙茅斯公爵下马,从茫然呆站着的士兵之一手中夺过长枪,但就在他要刺出去时,阿兹抱起欧斯卡,在泥泞的地面一蹬。

  一瞬间,他们离开地面、离开树林,离开蒙茅斯公爵和一千名士兵。豆粒大小的那些人看上去很无力。欧斯卡对这飞翔感到一些酩酊醉意,在阿兹的臂弯中,轻轻晃了晃脑袋。

  阿兹不断上升。已经分不清战场和其他土地。他们逼近雨云,视线不一会儿就朦胧了,非常冷。但欧斯卡出于寒冷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颤抖。

  ——我现在,在云里。

  至今为止,究竟有多少人梦想着天空啊。

  欧斯卡有看过好几张振翼机【ornithopter】的设计草图,就在不久前,还和意大利的学者探讨利用真空的飞艇是否可行。※9然而——除去可疑的传说之外——目前应该还不存在飞翔于空中的人类。在空中滑翔姑且不论,凭一己之力就能上升到触碰云彩的人是一个也没有。他如此坚信。

  ※:振翼机(羽ばたき机):又称扑翼飞机;利用真空的飞艇:真空飞艇的构想最早由意大利的Francesco Lana de Terzi在一六七零年提出。

  ——然而,阿兹……

  对于这未知的存在而言,飞翔之类并没什么特别。究竟,是凭借怎样的方法得到浮力?细看他双翼,别说是振翅了,连张开都不需要,他的臂膀轻柔地围着欧斯卡。用比空气还轻的气体,能实现与这相同的现象吗?

  欧斯卡总算在阿兹的臂弯中穿过云层。

  艳丽的傍晚天空之中是欧斯卡所在之处。抬头望向天穹,东边是一片深蓝,已有星星在闪烁;西边的天空越往下越发白,接着转为黄色向红色渐变。从地面看去那样黑得不吉利的雨云,俯视看来却染着美丽的红色与紫色。

  “要上升到哪里?”

  听到这个疑问,阿兹指了指西边的天空。

  傍晚天空中最明亮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看不到太阳。那巨大的天体藏在地平线另一侧。

  阿兹继续不断上升,随后……

  ——啊啊……

  欧斯卡为意想不到的景象而屏息。

  地平线的阴影处,有一粒光出现、膨胀、变圆。慢慢地,慢慢地,西边的天空中,太阳升起。

  那并非阿兹·塔尔斯那样的未知,不过是很寻常的物理现象。地球是球体,落日即太阳躲进地球阴影之中的现象。然而如果观测者的位置变化——例如高度急速上升,就又能看见躲进地球阴影里的太阳了。就原理而言,与跳起来窥视墙对面无异。

  ——我……

  看着西边天空升起太阳,视野忽然模糊了。

  是热泪在欧斯卡的眼眶里打转。

  ——我怎么能在连这种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死去。

  只要了解地动说以及天体运动的常识就应该能轻易想到的事情居然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

  阿兹再次问道:

  “自然哲学家有接受死亡的理由吗?”

  欧斯卡抹去眼角的泪水,回答:

  “目前为止,这样的理由一个也还没发现。”

  这世界上存在未知。

  不过,人类知道把未知变为已知的方法。

  ——只需,不懈思考就行。

  如果死亡意味着停止思考,那就不得不继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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