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与『臭小鬼』之间的回忆 之1

  名侦探臭小鬼

  1

  从便利商店回家的路上。

  「啊,没有放汤匙。」

  我看了一眼塑胶袋里面,发现只有一个杯装的冰淇淋。

  「哈哈哈,勇哥要忍耐到家里才能吃。」

  未夜一边舔着巧克力冰棒一边笑着说。

  「呃,没有哪个傻子会边走边吃杯装的冰淇淋啦。」

  「跟我们一样买用手拿着吃的冰就好了。」

  真昼一点一点地啃着最中饼冰淇淋。

  「嗯──」

  反正我原本就想买回家吃,所以没有问题,但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吃亏?

  「勇哥,要吃一口吗?」

  朝华伸手递出她的薄荷巧克力冰棒。

  「可以吗?」

  「小心点,勇哥的一口有朝华的三口那么多。」

  一旁的真昼说。

  「才没那么多。唔嗯,很好吃。好乖好乖,那我等一下也分你吃一口这个。」

  「耶~」

  「咦?那我也给你一口。」

  「我也是。」

  于是我从臭小鬼们那里分别得到一口冰──虽然本来就是我买给她们的就是了──嘴里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

  「对了,我想玩那个。」

  未夜一口气吃掉剩下的冰棒之后说。

  「那个?」

  「来组个侦探团吧。」

  「侦探?」真昼问。

  「就是进行推理,然后解决案件。」

  「哦,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嗯,好像很有趣。」

  朝华也同意。

  唉,这次又是被什么影响了?她们去看了柯○的电影吗?

  「你们侦探团是干什么的?」

  未夜扬起嘴角一笑。

  「那还用问,当然是解决杀人案件了。」

  「我们要把盘据在这座城市的恶势力通通逮捕。」

  「那是警察的工作。」

  再说,要是三天两头就发生杀人案件的话谁受得了?话虽如此,『侦探团』三个字还是让喜欢推理小说的我心跳加速。

  不久,我们就到达了〈月夜露台〉。

  「那我先把冰淇淋拿回家,你们就暂时把未夜的房间当作侦探团的秘密基地吧。等我一下。」

  「好~」

  「好~」

  「好的。」

  上午十一点十二分。我走回家里,臭小鬼们则是一个个进入了隔壁春山家。

  *

  上午十一点二十九分。在春山家,未夜的房间里。

  「真相要赌上爷爷的名誉!」

  「你已经完全被包围了!」

  「侦探要是放弃的话,比赛就结束了。」

  这、这些家伙竟然在练习角色的固定台词。都还没破案呢。

  头好痛。

  「好,助手来了。」

  「谁是助手?」

  「那么,美少女侦探团出动吧。我们走──」

  未夜举起拳头。

  「喔──」

  「喔──」

  「不过,只有侦探的话也玩不起来,先去街上走走,寻找案件吧。」

  就这样,外表是小孩子,头脑也是小孩子的臭小鬼侦探团便一边在街上散步,一边摸索着案件的踪迹。

  「有没有哪里发生杀人案件呢?」

  「啊,是警车。」

  「有案件吗!?」

  「那只是巡逻吧。」

  「假如有杀人狂逃过来的话,我就会把他打倒的说。」

  「唉,未夜,仔细想想还是很可怕……」

  「放心,我们有勇哥在。」

  「可是勇哥比我弱唉──」

  「你们几个听好了,所谓的推理不是靠暴力,而是运用逻辑来解决。」

  「逻辑?」

  未夜不解地偏着头。

  这时我们正好路过公园。眼前和平时一样,是一片平静安稳的风景。

  「──比如说,你们过来一下。」

  我用脚在公园的地面上画画。在长方形的底边画上两个圆圈。

  「听好了,这是公车。你们知道这辆公车是向右还是向左行驶吗?」

  「这怎么可能知道嘛?」

  未夜鼓起脸颊。

  「有方法可以知道。」

  「答案是哪一边呢?」

  「向右。」

  「为什么?」

  「公车一定有上下车的车门对吧?因为车在道路的左侧行驶,所以有车门的那一边会面向左侧。」

  「但是这上面没有画。」

  真昼提出抗议。

  「所以说,这边没有画的话,就表示车门口在另一面。因此,这辆公车的前进方向──也就是正面是右边,就是向右开的。」

  「但是上面没有画。」

  「我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嗯──好难。」

  「结合公开的资讯进行思考,就可以阶段性地取得未公开的资讯,也可以对矛盾之处提出质疑,这就是推理的基础。」

  「嗯──」

  「嗯──」

  「嗯──」

  积累逻辑才是推理小说的有趣之处,看来臭小鬼们还不能理解。真是前途堪虑。

  这时,我听见熟悉的呼喊声。穿着运动服的下村光小跑过来,她似乎正在慢跑的样子,她的脖子上围着毛巾。

  「嗨,你们今天也在一起玩呢。」

  「下村,是你啊。」

  「你们在做什么?」

  「在寻找案件。」

  未夜回答。

  「嗯?案件?」

  「光小姐,你知道哪里有什么案件吗?」

  被朝华这么一问,光明显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我们美少女侦探团及其助手会帮助你破案。」

  「啊啊~原来是这种游戏。好好,我想想有没有案件。我家的猫咪们到了晚上偶尔都会盯着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像是这样的?」

  「不、不是那种恐怖的,我们想知道的是杀人案件那种。」

  「咦?真昼,那种的你反而不怕……?」

  时间差不多要过十二点了。我们与光道别,再次在街上徘徊寻找案件。然而,案件也不可能那么简单地发生,闲逛了一个小时后,我们回到〈月夜露台〉。

  下午一点零九分。父亲一手拿着杯子,来到露台桌位。

  「爸,在休息?」

  「……嗯,是啊。」

  「打扰了。」

  「打扰了。」

  「打扰了。」

  「好,欢迎你们来。」

  瞥了一眼喝着黑咖啡稍作休息的父亲,我们进入店里面。

  「完全找不到──」

  「和平才是好事,未夜。」

  「对了,勇哥,给我们吃一口冰淇淋!」

  「啊,对喔。」

  我走向二楼的客厅,然后打开冰箱,但是──

  「咦?没有冰淇淋。」

  冷冻库里没有冰淇淋的踪影。

  「勇、勇哥,那里。」

  朝华指着桌子上。

  下午一点十一分。我们发现了空着的冰淇淋容器。

  「唉……喂,咦咦?」

  「喂,勇哥,不是说好了也分我们吃一口吗?」

  「为什么一个人吃掉了!」

  「不,不是。不是我……我、我的冰淇淋……」

  「勇哥的冰淇淋被人吃掉了……咦?这该不会就是案件?」

  朝华恍然大悟地这么说。

  「案件?」

  未夜对那句话产生了反应,随即抬起头来。

  「勇哥,放心吧。我们来帮你找出吃掉冰淇淋的犯人。好,真昼,朝华,美少女侦探团出动!」

  「喔──」

  「喔──」

  2

  「案发现场在这个客厅。被害者是勇哥的香草冰淇淋。」

  未夜从各种角度观察空的容器。

  「未夜,我拿放大镜过来了。」

  「谢啦~」

  就算放大成像,我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变化。

  「是有人趁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吃掉了吧。」

  朝华一边说一边记笔记。

  桌上只有冰淇淋的盖子和空的冰淇淋杯,以及印有〈月夜露台〉标记、店里原有的汤匙。

  「唔,真是卑鄙的犯罪行为。连盖子背面都舔得很干净。那么,勇哥,碰到这种情况的话,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这个嘛,调查凶器的出处,不,应该是先调查不在场证明。」

  「阿里婆婆?」(编注:不在场证明(アリバイ)的日文音近阿里婆婆。)

  「阿婆?」

  「是阿里的奶奶吗?」

  「是不在场证明调查。要调查案发时人在哪里,又做了什么。」

  「哦──好,那勇哥你先来吧。」

  「我也要?我可是受害者……算了。我想想,今天和你们一起去便利商店买冰淇淋大概是在十一点,回来的时候好像是十一点十分左右吧。那时候我没遇到任何人就来到这个客厅,然后就把冰淇淋放进冷冻库里面了。」

  「你确定吗?」

  「我确实放进去了。之后在大约十一点半去未夜家和你们会合,然后就一直跟你们待在一起。」

  朝华拼命地记下我的证词。

  「正常来讲,应该就是叔叔或阿姨吧。」

  真昼说。

  「好,那我们也调查一下那两个人的阿里婆婆。」

  于是,我们朝楼下的店面走去。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不知道什么冰淇淋。不是你爸吃掉的吗?」

  母亲非常刻意地说,抱着手肘,眼神飘向斜上方。

  「哦,那么,阿姨你从今天十一点十分左右到现在这段时间在做什么呢?」

  未夜把放大镜当作麦克风递了过去。

  「嗯,我一直在店里工作。」

  「你没有上二楼吗?」

  真昼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这么问。

  「呃,大概十一点半左右上去休息了十五分钟。」

  「顺便问一句──」朝华说着,给母亲看了那支汤匙。

  「这是犯罪时所使用的凶器,你有见过吗?」

  「是我们店里的汤匙呢。」

  「你怎么知道!终于露出破绽了吧。」

  未夜高声喊道。

  「不是,因为就摆在那里呀。」

  母亲指着厨房的橱柜。

  「餐具应该都放在那里面。」

  「唔唔。那么,简单归纳一下,阿姨你从十一点半开始的十五分钟之内都待在二楼,可以这么认为吗?」

  面对未夜的提问,母亲点头表示肯定。

  *

  「我想想,叔叔我十二点左右去二楼休息,不过店里很快又忙了起来,所以大概五分钟就回来了。」

  这次在露台桌位上开始讯问。

  「有五分钟的话,要吃掉冰淇淋也足够了。」

  真昼说完,朝华便按住头。

  「可是吃太快的话,头会痛的。」

  「之后呢?」未夜催着我爸继续说下去。

  「等忙到一个段落之后已经过了一小时,我想在露台喝杯咖啡休息,所以坐到这边来,然后就看见你们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

  「你们几个,这种时候也要记得验证别人的不在场证明。」

  「?」

  「?」

  「?」

  「也要向我爸询问我妈的行为,调查有没有说谎。」

  「这样啊。」

  于是臭小鬼们重新看了看朝华的笔记,向我爸确认。

  「这个嘛,我记得沙耶香大概在十一点半上了二楼,然后过了十五分钟才下来。」

  之后,我们也向母亲核对了父亲的行动轨迹。

  「嗯嗯,你爸十二点左右去二楼休息,结果店里很快又客满了,所以我就在楼梯下面把他叫回来。」

  到这里,我们瞭解他们彼此的证词没有虚假。

  「嗯──搞不懂。」

  「有其中一人在说谎呢。」

  「从外面爬墙到阳台上面,不就可以进入二楼了吗?」

  「原来如此。」

  真昼和朝华坐在店里的吧台椅上边喝果汁边推理。

  「不不,阳台窗户锁着,从外面进不去啦。」

  这什么离谱的推理。

  「喂喂,你们认真点思考。」

  未夜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在店内四处走动,一边盯着手上拿着的汤匙。

  「呃──所以,然后──两个人──」

  时间差不多要过下午两点了。

  「唉,结果臭小鬼侦探团也解决不了吗?」

  就在我这么说的瞬间。

  未夜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我们。

  「我知道了!」

  未夜的脸上彷佛亮起了满足的光芒。

  那是「正如我所料」的表情。

  「这样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未夜身上。

  「未夜,你想明白了吗?」

  「是、是谁?未夜。」

  「呵呵呵,你们先冷静下来。」

  然后,未夜把汤匙对准了某个人。

  「犯人就是你!」

  【未夜的挑战书】

  嗯,咳咳。各位好。

  这样一来,解决案件的线索全都搜集到手了。应该不会还有人没想通犯人是谁吧?

  毕竟连小学一年级的我都想通了。既然是大人的话,当然早就知道了对吧~?唉,没想到他竟然就是犯人。

  咦?想要提示吗?

  明明是大人还要提示?

  唉,真拿你没办法。

  嗯──提示是……嗯,对对。

  就是汤匙。

  那么,加油哦。

  3

  「犯人就是你!」

  我把视线转向面向自己的汤匙。它在电灯下反射出黯淡的光芒。

  现场的空气顿时凝固了。

  「你、你说我?」

  「勇哥是犯人?」

  真昼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绷紧了脸。

  「未夜,勇哥不可能是犯人。」

  朝华说。

  「不,我已经全部看透了。你就死心认罪吧,真凶。」

  「为、为什么是我?你有证据吗?拿出证据。」

  未夜得意洋洋地挺起胸膛,挥动手里的汤匙。

  「证据就是这个,这个汤匙才是解开所有谜团的提示。」

  「未夜,这是怎么回事?」

  「真昼,勇哥买的冰淇淋是什么?」

  「呃,香草杯装冰淇淋。」

  「吃那个需要什么?」

  「汤匙,对吧?」

  「对,就是这么回事。」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真昼和朝华一脸诧异地凝视着未夜手中的汤匙。

  「听好啰?犯人为了吃冰淇淋用了店里的汤匙。因为便利商店的店员忘记放汤匙了。虽然有冰淇淋,但是没有汤匙,所以犯人用了店里的汤匙。到这边可以听懂吗?」

  「嗯。」

  「嗯。」

  「可是,这样就会变成『犯人去二楼看见了冰淇淋,发现没有汤匙以后才去一楼的厨房拿。』这样的情况。」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真昼表示不解。

  「很奇怪呀。假如叔叔阿姨在休息的时候在二楼看见冰淇淋,知道那里没有汤匙的话,就必须回到一楼厨房来拿汤匙吧?但是他们都认定彼此只上去过一次二楼。」

  父亲和母亲只上过一次二楼,这是刚才调查不在场证明时瞭解到的事实。

  「这么说来……对喔。」

  「可能是去休息的时候,一开始就拿着汤匙吧?」

  朝华这么一说,未夜便摇着汤匙,嘴里发出啧啧声道:

  「那样也太奇怪了。因为勇哥说他回家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人,所以叔叔和阿姨应该都不知道他买冰淇淋,又忘了拿汤匙的事情。」

  这也是从我的证词中瞭解到的。

  「也就是说……」

  朝华像是看见可怕的东西一样把头转向我这边。

  「犯人从一开始就知道没有汤匙,所以把店里的汤匙拿到二楼去了。不过,叔叔和阿姨应该都不知道这件事。明明不知道有冰淇淋却拿汤匙也太奇怪了。犯人是知道二楼有冰淇淋,而且也知道没有汤匙的人。也就是你,勇哥!」

  「呜!」

  我当场颓然倒地。

  「为、为什么勇哥会做这种事……」

  「……冰。」

  「冰?」

  「因为我想独占冰淇淋。我舍不得分给你们一口,所以想一个人全部吃完……就在去未夜家以前一个人一口气吃掉了。」

  「真是令人悲伤的案件。」

  未夜转身,坐到吧台椅子上。

  「咳咳,这下案子就解决了。」

  「可恶啊。」

  「详细情况到了局里再说吧。」

  「喏,快站起来。」

  我被真昼和朝华拉着双手带到店外。

  「可、可恶啊────」

  案件至此落幕,我被迫请了臭小鬼们另一个冰淇淋。

  *

  唉呀,虽然是临时想出来的,还是完成了一场很不错的推理游戏。要是放任她们继续在街上寻找案件,不知道还会惹出什么样的麻烦。

  我从便利商店回家之前就想好了整个流程,也得到了父亲和母亲的协助,制造虚构的不在场证明,再请他们出演。

  流程是这样的:以寻找案件为由把她们带到街上打发时间,在虚构的不在场证明完成的一个小时后回到我家,然后案件才被发觉。

  吃冰吃得太快,头都痛起来了。

  父亲和母亲都只上过一次二楼,而二楼没有汤匙,这是我引以为傲的逻辑。

  父亲和母亲为了用店里的汤匙吃冰淇淋,必须从二楼走到一楼的厨房才能拿到汤匙。不过,这与只上过一次二楼的证词互有矛盾。

  尽管在细节处有些粗糙,也足够让小孩子绞尽脑汁了。

  应该是个不错的脑筋急转弯才对。

  像这样让她们自己解决案件,她们也会很满足吧。

  话说回来,没想到未夜一个人就注意到了汤匙的逻辑,还靠自己的力量找出了答案。

  我还另外准备了一些提示,结果都白费了。母亲当时拙劣的演技真让我捏了把冷汗。

  「勇哥,快走吧。」

  「好。」

  我被臭小鬼侦探团带走,动身前往便利商店。

  若是她们以此为契机而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我会很高兴,但是那样的期待也是徒劳吧。毕竟臭小鬼们的注意力已经转向别处了。

  「唉,你们知道宝藏猎人吗?」

  「未夜,你是说寻找宝藏的人?」

  「对对,我昨天在电视上看到的。」

  「那个藏宝图的节目对吧?我也看了。」

  跑在前面的三个人,露出了天真无邪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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