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终幕

  在那之后,可说是忙得团团转。

  首先,在雷玛里欧商行洗了沾上鲜血和泥泞的脏衣服,并趁著利用暖炉烘干衣服的空档,穿

  上借来的衣服拿著借据直奔罗恩商业公会。因为赫萝说她肚子饿了,所以就与她在彻夜营业的酒

  吧前面分手。想必赫萝是「自己好好善后」的意思吧·

  罗伦斯一进到洋行,结束今天的生意、正在饮酒作乐的同乡们无不热烈地欢迎著他·在罗伦

  斯脸上的伤惹来大家一阵冷嘲热讽追究原因之后,他终於来到了叶克柏的面前。

  等半天,也没见到早就该来讨债的雷玛里欧商行手下前来,也不见闯祸的罗伦斯身影,再加

  上罗伦斯到处借钱的抱怨风声,想必这件事一定让叶克柏气到恨不得把罗伦斯碎尸万段吧。

  不出所料,叶克柏一看到罗伦斯,便神情愤怒地用拳头赏了罗伦斯的脑袋一记。

  然后,叶克柏板不住脸,喜极而泣地张开手臂为罗伦斯的平安表现出喜悦之情。

  接下来,罗伦斯把借据交给叶克柏,说出一些暗示走私黄金的话语后,叶克柏似乎就明白了

  事情的大概经过。他一边大笑,一边从洋行最里面拿出平时很难见得到、装有卢米欧尼金币的袋

  子,并当场以现金买下借据。

  不过,叶克柏是个老经验的商人。因为考虑到走私失败的可能性,叶克柏以雷玛里欧商行所

  拥有的未收款项、和土地住屋等资产被清算之际,他能够拿回的金额买下了收据。一般来说,在

  清算破产商行的财产之际,债权人能够分配到的金额是依照其拥有的债权比例。因此,当走私黄

  金失败时,就算雷玛里欧商行宣告倒闭,五百卢米欧尼的借据也不会当场变成废纸。重点在於,

  叶克柏用可与走私风险相平衡的金额买下了借据。

  考量过这些可能性,并在相当宽松的标准核定之下,叶克柏暂时先支付了三十卢米欧尼。

  如果走私成功了,叶克柏答应罗伦斯会再追加支付一百卢米欧尼。虽然这金额比借据的票面

  金额少了许多,但是雷玛里欧商行东山再起后,很有可能在十年期限未到之前倒闭。所以,这金

  额算是合理的价格。

  罗伦斯先从收下的现金当中,拿出二十卢米欧尼交给了叶克柏,这是为了乞求叶克柏原谅他

  引起这次的骚动,而害得罗恩商业工会的名誉受损。剩下的现金罗伦斯打算用来支付解剖羊只所

  需的场地租金以及遮口费。

  这么一来,假设走私黄金成功,罗伦斯得从追加收取的一百卢米欧尼当中,拿出二十卢米欧

  尼支付诺儿拉的酬劳,还必须前往借过钱的多家商行一一还钱谢罪。假设这必须花费三十卢米欧

  尼,他的手头上还会剩下五十卢米欧尼。

  这样总算可以回到与前往波罗逊销售胡椒时相同的状况。

  罗伦斯一度甚至做好了自己得上奴隶船的心理准备,因此这样的结果只能用奇迹来形容。

  在这之后,罗伦斯透过公会同乡的介绍,找到口风紧又能够信赖的肉店,他付给了肉店十卢

  米欧尼作为工资,并要求肉店承诺从诺儿拉手中收下羊只后,愿意不多问地帮忙解剖羊只。肉店

  收下了如此高额的工资,想必他们不会特别多问什么,而让事情顺利进行吧。

  在完成这些事前准备后,罗伦斯趁著回到雷玛里欧商行拿衣服之际,要求雷玛里欧去带回在

  寒风中颤抖著彼此依偎的手下们,并去提醒他们不要多嘴:同时也命令雷玛里欧带回险些被他遗

  忘了的马儿。因为罗伦斯的口气相当严厉,所以雷玛里欧应该会立刻采取行动吧。

  等到罗伦斯完成所有一切的准备时,已到了破晓时分。

  因为昨天的那场雨使得清晨的空气格外冰冷,罗伦斯独自安静地走在路上。

  罗伦斯准备前往的地方是因为贿赂了城里的达官显要,所以能够彻夜营业的酒吧。

  在街景被黎明独特的青白色彩笼罩之下,罗伦斯看见了点著灯光,显得不合时宜的酒吧。

  「欢迎光临。」

  店内传来的声音听来佣懒,但似乎不是因为这里是家违法经营的酒吧。想必纯粹是因为熬

  夜,所以想睡觉了吧。

  店内的客人大约有五成多,大家似乎都因夜晚结束而感到悲伤般静静喝著酒,所以店内安静

  得吓人。

  「汝啊。」

  罗伦斯一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便发现赫萝不知何时已经拿著小桶子和面包站在他的身

  旁。如果打扮成城市女孩的赫萝,在彻夜营业的酒吧出现一事被圣职者发现,想必会造成难以收

  拾的大问题;但是从四周客人并不怎么在意的反应看来,这种事情似乎偶尔会发生。

  赫萝向酒吧里的老板使了一下眼色后,一脸睡意的老板便立刻露出笑脸挥挥手。或许赫萝手

  上拿的商品是她巧妙地说了什么话,让老板请客的也说不定。

  「汝啊,走吧。」

  罗伦斯本打算再多坐一会儿休息一下,却被赫萝强硬地拉著离开。

  「欢迎再来。」

  听著后方传来的声音,走出了酒吧。因为没有目的地可去,於是在路上走著。

  外面的温度很低。因为湿气也很重,所以吐出来的气息迟迟无法散去。

  「喏,汝啊,面包。」

  听到赫萝这么说道,罗伦斯才发现自己从昨天中午到现在都没吃过任何东西,或许是这个缘

  故,肚子突然咕噜咕噜叫了起来。罗伦斯从笑得开心的赫萝手中接过夹了蔬菜和培根的面包,不

  客气地大咬一口。

  「还有这个。」

  罗伦斯一接过赫萝的小手也能够拿得动的小桶子,便发现小桶子带著微微的热度。他拔掉塞

  子喝了一口后,发现桶子里装的是蜂蜜酒加上牛奶的热饮。

  「挺机灵的嘛。」

  热腾腾的甜酒是再好不过了的招待。

  「那么,汝啊。」

  虽然赫萝应该不是故意让人吃点好吃的食物,好放松对方的口风;但是等到罗伦斯吃了有一

  会儿时间后,赫萝果然开口说话了。

  「咱有两件事情想问汝。」

  罗伦斯做好心理准备,等著接受赫萝的询问。

  隔了好一会儿后,赫萝没看向罗伦斯便开口问说:

  「汝信任那姑娘到什么程度?」

  罗伦斯隐约预料到赫萝会提出这样的质疑。

  但是,问题本身没有明确地指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以及在什么样的状况下,由此可

  见在赫萝心中,这或许也是个不明确的疑问。

  罗伦斯喝了口甜酒,同样没看向赫萝便回答说:

  「我不知道自己信任她到什么程度。不过,就算诺儿拉直接拿著黄金逃到其他地方去,我们

  也能够轻松地追到她。我没有信任她到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之下,还把黄金交给她。」

  赫萝沉默不语。

  「如果不把黄金带到相当远的地方,黄金根本卖不出去。而且,牧羊女在没有门路的情况下

  变卖黄金,这么稀奇的事很快就会传开来,我们很容易就能够追到她的。」

  罗伦斯能够确定的,是他没有打从心底信任诺儿菇。因为商人的本性使然,所以罗伦斯无法

  不去思考有什么万一发生。

  「是么?也罢,差不多是这样呗。」

  「另一件事情呢?」

  听到罗伦斯主动这么问道,赫萝露出不带感情的眼神看向罗伦斯。

  赫萝的眼神应该不是在生气,她应该是觉得迷惑。

  只是,赫萝对什么感到迷惑呢?这点倒是让罗伦斯觉得比较在意。

  罗伦斯不认为会有什么问题让赫萝不知道该如何发问。

  「不管你问我什么,我都会回答,这次我欠你一个超级大的人情。」

  罗伦斯咬了口只是隔了短短时间就变得冰冷的面包,再喝了口酒,连同面包一起吞下去。

  清晨的金黄色阳光,开始射向笼罩在黎明青白色空气下的石板道路。

  「你不问吗?」

  罗伦斯再次问道,赫萝听了,轻轻深呼吸一次。

  然后,她抓住了罗伦斯的衣角。

  赫萝那小小的手之所以会颤抖,是天气冷的缘故吗?还是有其他原因呢?

  「汝……」

  「恩。」

  「汝还记得吗?」

  赫萝投来不安的眼神。

  「咱与狗跟姑娘准备交手时,汝叫了谁的名字?」

  赫萝似乎不是在开玩笑,她的眼神十分认真。

  「咱那时全身血液都冲上了脑门,没听见汝叫了谁。可是,这却教咱如此在意。那时汝应该

  是叫了其中一人的名字,汝记得吗?」

  罗伦斯在太阳逐渐升起的街上缓缓走著,他感到迷惑。

  应该怎么回答呢?

  如果要罗伦斯老实地回答,那答案会是他已经不记得了。

  但是,如果赫萝其实知道罗伦斯叫了谁的名字,而她只是想要确认罗伦斯的答案呢?

  如果罗伦斯是叫了赫萝的名字,那就没有问题。问题在於如果当时叫了诺儿拉的名字呢?

  如果叫了诺儿拉的名字,而罗伦斯回答不知道,那会变成罗伦斯在自己都不记得说了什么的

  紧急状况下,反射性地叫了诺儿拉的名字。

  这么一来,赫萝绝对会生气。在这种时候,乖乖回答诺儿拉才是正确答案:并且想一个适当

  的理由,解释为何叫了诺儿拉的名字就好了。

  另外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假设赫萝真的没听见。

  这个时候当然该回答「赫萝」,才是正确答案。

  一路思考到这里,罗伦斯发现自己真是愚蠢至极。

  罗伦斯心想:走在他身旁的可是贤狼赫萝啊!如果说谎,赫萝可以很轻易地识破呐。

  既然这样,那正确答案就是这个。

  「我叫了你的名字。」

  眼神显得不安的赫萝像只遭到背叛的幼犬似的睁大眼睛后,瞬间露出了憎恶的眼神说:

  「汝竟敢扯谎!」

  赫萝加重了抓住衣角的力道,罗伦斯立刻回答说:

  「是啊,我扯了谎,因为事实上我不记得了。不过呢……」

  绑在头上的三角头巾底下的耳朵动了一下,想必赫萝的表情也不及耳朵反应得快吧。

  相信赫萝一定立刻知道罗伦斯方才说的话没有虚假。

  「我想在那样的情况下,我肯定是叫了你的名字。」

  罗伦斯直直地注视著赫萝这么说道。赫萝听了,用著与脸上浮现憎恶表情时同样快的速度,

  露出怀疑的眼神注视罗伦斯。

  对於无法判断是否为谎言的话语,赫萝也只能够靠头脑来判断。

  罗伦斯发表了在他思考得到的范围内,最具有说服力的说法。

  「当时是分秒必争的状况,我一定是无意识地选择了叫你的名字。你知道为什么吗?」

  赫萝加重了手的力道。

  「因为你的名字短了一个字。」

  罗伦斯觉得自己彷佛听见了赫萝的表情从脸上退去的声音。

  「而且,如果是叫了诺儿拉,就是说得再快,也听得出来吧?相反地,赫萝两字却是刹那问

  就说完了。如果全身血液都冲上了脑门,很有可能会听不见。如何?相当具有说服力——」

  罗伦斯之所以没能够把话说完,是因为赫萝用拳头打了一下他的嘴角说:

  「闭嘴!」

  虽说是被赫萝柔软的小拳头打到,但是却让罗伦斯觉得挺痛的。因为他被雷玛里欧商行的家

  伙殴打时,嘴唇有些裂了。

  「因为短了一个字,所以叫了咱的名字?汝这个大笨驴!」

  赫萝说罢,用力拉扯罗伦斯的衣服。

  「咱气的是汝当真这么认为!」

  然后,赫萝推开罗伦斯,别过脸去。

  虽然罗伦斯心想就算容易被识破,或许也应该扯谎比较好,但是他又想到不管说什么,赫萝

  一定都会生气。他的直觉这样告诉他。

  两人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东门附近,路上开始出现即将展开一天生活的人们。

  赫萝独自走在罗伦斯前头。正当罗伦斯想著该怎么办时,赫萝不知怎地突然停下脚步。

  「汝啊。」

  接著维持著原本的姿势——

  「汝叫名字看看。」

  背对著罗伦斯简短地说道。

  然后,罗伦斯在赫萝身后看见了上端挂有吊钟的长棍。

  紧跟著传来羊叫声。

  罗伦斯在赫萝后方看见了带著牧羊犬的牧羊女。

  走私黄金成功了,这当然是件令人高兴的事。罗伦斯有可能一时会叫出诺儿拉的名字。

  罗伦斯察觉到了赫萝这个显而易见的巧妙行动后,不禁展开笑颜。

  於是,罗伦斯在开口准备叫出「那个」名字的瞬间,故意打了个喷嚏。

  「哈啾!」

  这么一来,谁都永远无法知道罗伦斯到底叫了哪一个名字。

  赫萝回过头来,一副被摆了一道的模样露出苦涩的表情。

  罗伦斯无视於赫萝的反应,他用力地挥手。

  罗伦斯做出在旅途中遇到牧丰人时的动作,依顺时钟方向画了三次圆圈。

  诺儿拉察觉到罗伦斯的动作后,也做出了回应。

  赫萝再次回过头看向诺儿拉的方向,罗伦斯正等待著这一刻到来。

  「赫萝。」

  狼耳朵动了一下。

  「果然还是赫萝比较好叫。」

  赫萝一副甘心屈服的模样,一缕白色气息从她的嘴角涌出。

  「……大笨驴。」

  赫萝显得难为情的笑容比晚秋的温暖阳光更教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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