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森林色彩

  货马车沿著河边的路慢慢地走。

  树林逐渐稀疏,道路坡度也降低了。有种离开人称世界尽头的温泉乡纽希拉几天以后,终于见到下界的感觉。但他们有时还是会被逼至河畔的山坡吞噬,需要穿过深深的森林。

  时值秋季,脚下是淹到足踝的落叶长河。踩踏落叶的沙沙声颇为悦耳,腐植土的香气也令人心旷神怡。要说哪里有问题,就只有落叶往往会掩盖正确的道路,汇聚成不是路的叶河。

  在不熟悉的森林,很容易就会误闯这种假路。其实他们已经上过一次当,迷失在森林深处,发觉时人已经在地图上不会画的位置。脱险以后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发毛。

  在驾座上抓著缰绳的罗伦斯以前只是旅行商人,不是在山里来去自如的樵夫。

  若是单独迷路,很快就会力竭身亡,成为林中动物的食物或野菇的苗床。

  「大笨驴,不是那边。」

  可是罗伦斯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会适时指引正确的道路。

  这个伙伴有一头与秋季森林很相衬的亚麻色长发,并在腿上梳整同色的毛皮,但她不是外观那样的少女。她头上长了对兽耳,手上的毛皮也是自己的尾巴。

  坐在罗伦斯身旁的赫萝,是高龄数百岁,能寄宿于麦子的狼之化身,也是罗伦斯钟爱的人生伴侣。

  「真不晓得以前一个人旅行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

  罗伦斯拉缰绳掉头回正确路线并这么说,赫萝唏嘘地叹气。

  「汝就是运气特别好呗。」

  赫萝那经过细心保养的尾巴边缘,在秋日阳光下散发金光。为维护光泽,她还会用上玫瑰香油,在贵族豪宅里也绝不会逊于其他饰品。

  「也对,我在旅途上遇到你了嘛。」

  罗伦斯出其不意地肉麻一句,让赫萝眼睛睁大,随即冷笑一声继续整理尾巴,耳朵却乐在心里似的拍动。

  除了有狡猾藏锋,彷佛看尽人世冷暖的一面,但也会喜欢这种浅显的赞美。

  在她身边这么久不会腻,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罗伦斯心想。

  「话说回来,我们真应该搭船的。」

  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不时能看到河上的景象。这条河经过温泉乡纽希拉,船只往来频繁。若肯花钱,可以跟货马车一起上船,悠悠哉哉望天打盹,短短两天就能到海口了。

  没这么做,单纯是为了省钱。

  且觉得太赶是种浪费。

  罗伦斯很久没和赫萝单独旅行了,想慢慢地品尝以前的滋味。

  「坐久了……腰好痛喔……」

  他握著缰绳站起来,挺直腰杆。

  除了长时间坐在马车上,年纪也有影响。

  「汝花太多力气在驾马上了,多信任马一点呗。」

  扭扭腰转转脖子后,罗伦斯坐回去问:

  「真的有那么用力吗?」

  「嗯。好像咱第一次坐在汝旁边那样。」

  赫萝贼笑著拋两个媚眼。

  十几年前刚开始和赫萝旅行时,罗伦斯完全不懂女人心,赫萝一调侃就很紧张。

  「我可能到现在都没变吧。要用力拉紧荷包绳,免得你乱花啊。」

  罗伦斯嘻皮笑脸地说,结果被赫萝踩一脚。

  「大笨驴。」

  赫萝的头槌让罗伦斯笑得更开心了。

  「汝这个人真的是……」

  念念有词地回去整理尾巴以后,赫萝忽然竖起耳朵。

  「怎么了?」

  罗伦斯转向赫萝时,她已经轻巧地跳下驾座。

  眼睛顺著踩踏落叶的沙沙声跟过去,见到她绕到地上隆起的巨木残株后方。以为她是内急,但马上就回来了。

  两手捧著伞盖大得能遮住脸的野菇。

  「这座森林很通风,野菇采不完吶。」

  路上都是这种感觉,所以马车货台堆满了食物。赫萝往货台弯腰,摇著尾巴将野菇塞进麻袋的样子,令人不莞尔也难。

  今天天气晴朗,气候宜人。

  甚至让罗伦斯真心觉得旅行得如此快活的,全天下就只有他们而已。

  「好开心喔。」

  还不禁这么说。

  像冬眠前的松鼠般塞食物的赫萝,耳朵尾巴忽然一竖,然后慢慢转头过去放松力气,毛瘫软下来。

  「嗯。」

  她坐回驾座,一副笑嘻嘻的脸。

  刚从纽希拉下山旅行那几天,还因为生不好火和迷路而感到前途多舛,现在却觉得未来会是开心的旅程。

  罗伦斯吸进一大口闲适的时间时,赫萝将尾巴收进膝毯底下。没什么比细心保养过的毛皮更保暖的了。

  或许是「真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这么一个很商人式的便宜愿望惹祸了。

  赫萝慎重其事地说:

  「话说汝啊。」

  「嗯?」

  「咱不想忘记这份快乐,要写成字记下来。」

  赫萝笑嘻嘻地躺在罗伦斯肩上。

  「可是墨水用光了……什么时候要买给咱呀?」

  她笑得特别纯真的时候,脑袋里大多是满满的歪脑筋。而且现在还收了她偷塞在膝毯底下的尾巴。

  正如同不会有只需享乐的旅途,也不会有不用花钱的旅行。

  赫萝讨墨水,是因为她整趟路心情都很好,闲得没事做就提笔写游记的缘故。

  她已经活了几百年,罗伦斯可办不到。为了替寿命不同的赫萝保留记忆,罗伦斯建议她写下生活点滴。如果记录多到读到最后会忘了一开始读过些什么,就永远看不腻这段快乐的日子了。

  虽不知这是不是个好主意,总之很讨赫萝喜欢,甚至非常热衷。因此罗伦斯不惜重金替她买不便宜的纸笔和昂贵的墨水,反正钱也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

  有此体悟的同时,罗伦斯总归是商人起家。

  出门没几天,赫萝就有事没事东写西写,一转眼就把写字用的重要耗材用光了,让罗伦斯不得不摆出苦瓜脸。

  「就先剥块树皮,用钉子写吧。」

  赫萝的真面目是头巨狼,挥挥爪子就有用不完的树皮。

  「大笨驴,树皮放不久。」

  「是没错啦……可是文具要到港都阿蒂夫才有得买喔。」

  「这附近有没有牛羊在闲晃吶。」

  大概是想用巨爪宰掉,剥皮造纸吧。

  「还有肉能吃,岂不是一石二鸟吗。可是没墨水……也是白搭。」

  「我可不知道怎么做羊皮纸喔。」

  「真没用。」

  「乱花钱的是谁啊」这种话,先吞下去。赫萝会写得尾巴膨胀,就是因为那是件快乐的事。

  马车货台有几包大麻袋,有的是赫萝努力采来的秋山收获,有的传出激烈的嗡嗡声。仔细一看,还能看见从缝隙里钻出来的在旁边飞来飞去。

  里头装的是罗伦斯用好几个肿包换来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那就稍微绕点远路,到别的城镇去吧。」

  「喔?」

  罗伦斯摊开地图提议,勾起赫萝的兴趣。

  「记得叉路另一边没多久有间旅舍……啊,真的有。来纽希拉的客人会在那里歇脚,说不定会有储备的纸墨。」

  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王公贵族外,还包含大教堂的大祭司或拥有广大领土的大修道院院长一类。他们做的都是文书工作,旅舍为他们准备纸笔是很顺当的事。

  「就往那边走呗。如果有热呼呼的肉汤能喝就太棒了。」

  原本以为赫萝一路上那么积极地采集食物,说不定是对用光纸墨的补偿,可是现在看她舔著嘴唇想锅里要放什么料的样子,又觉得她单纯是顺从食欲。

  无论如何,总不能浇熄她的期待。

  「那就走吧。」

  「嗯!」

  罗伦斯唏嘘地侧眼看著赫萝满意点头,将往西的马头拉向北方。

  没走多远就找到旅舍了。

  这里以前似乎是樵夫休息的地方,还能看到过往的痕迹。几条爬满青苔的腐朽原木层层堆叠,最顶端架了面斧头图案的旅舍招牌。

  而旅舍本身也不输这些原木,苔啊藤的爬得到处都是。

  「嗯,这旅舍不错嘛。」

  赫萝嗅呀嗅地这么说。周围都是浓密的树林,旅舍也颇为古老,乍看之下仿若森林妖精住的小屋。

  然而支撑屋檐的梁柱却新得像昨天才刚砍下来,栅栏围起的院子种了许多蔬菜,山羊和猪在有日照处悠哉吃草。

  一眼就能看出平日有精心维护。

  但赫萝夸的多半不是这种地方,而是因为漫出烟囱的烤面包味吧。

  「今天住这吗?」

  「有空房就住喽。」

  罗伦斯这么说并不是因为睡仓库可以省钱之类。

  马厩里已经有三头骏马,还有几个看似马夫的人这么早就在一旁喝酒。

  已经住了颇有身分的人吧。

  「总之我先去问问有没有有屋顶的地方可以睡。」

  「需要咱装病吗?」

  「这样可能会把壁炉前面让给我们睡,可是酒肉就不会有了。」

  「唔唔。」

  为认真烦恼的赫萝苦笑之余,罗伦斯将货马车找个适当位置拴好,推开旅舍大门。

  「不好意思。」

  里头像是在准备晚餐,面包的芬芳扑鼻而来,且弥漫著大蒜和油脂等催动食欲的味道。

  跟来的赫萝肚子马上咕噜咕噜响。

  「喔,稀客稀客。请问是旅行商人吗?」

  一整桌人谈笑风生之中,有个看似老板的起身招呼。他有把斑白的胡须,看起来就是个住在森林里的人。

  「不,我现在──」

  罗伦斯正想自我介绍时,一个和老板同桌的人先插了话。

  「喔,这不是罗伦斯先生吗!」

  随声望去,竟然是光顾过旅馆好几次的那位修道院长。

  「这不是院长大人吗!是神的指引啊。」

  「哎呀,真的是太巧了。喔,太太也在啊。」

  赫萝见院长注意到她,发挥在这时候特别拿手的演技,可爱地简单致意。

  「老板,这位是纽希拉『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

  「不得了了,该不会是要在这附近盖温泉旅馆吧。」

  旅舍老板逗得众人哈哈大笑后和罗伦斯握握手,请他们入座。

  席中有个不动如山,衣著高贵的人。

  「啊,罗伦斯先生我跟你介绍,这位是治理邻近领土的比贝利大人。比贝利大人,这位是纽希拉知名温泉旅馆的老板罗伦斯先生。」

  「喔?那间温泉旅馆吗,我有听过。据说是笑声不绝于耳的旅馆嘛。」

  贵为领主,身边却没带侍卫,还和气地向罗伦斯伸手。罗伦斯立刻回握,郑重自我介绍并介绍赫萝,在领主的促请下就座。这位名叫比贝利的领主似乎不是那么计较身分的人。

  「话说罗伦斯先生,现在山上不是正忙著准备过冬吗?还是说,你是在下山补货的路上?」

  这是当然会问的问题,寇尔和缪里的事也不是秘密。据实说明他们是顺休假之便去找寇尔和缪里后,院长重重地点了头。

  「原来如此。哎呀,我们对寇尔先生的事迹也时有耳闻呢。在我们听来像战争英雄一样,可是对你们来说,的确是会愈听愈担心吧。」

  寇尔为了端正充满弊端的教会而离开纽希拉,他们的独生女缪里也偷跟过去,两个人似乎做了不少大事。

  「院长大人是准备到纽希拉去吗?」

  「对。寇尔先生带来的影响,让我们上半年忙得是头昏眼花,现在终于告一段落,所以想早一点上来放松筋骨。」

  现在全世界的教会和修道院负责人,都因为寇尔和缪里的影响而被迫审视财产,忙著在民众攻讦前处分掉过多的权利或资产。

  「真是不好意思……我家寇尔给您添麻烦了。」

  「没有没有,怎么会麻烦呢,反而是个好机会呢。大扫除这种事,就是要有一点动力才做得起来嘛。」

  对于受这位圣职人员之托而代为大扫除的人来说,实在是陪笑也尴尬。

  聊到一半,赫萝扯扯罗伦斯的袖角。

  是要他先说正题吧。

  「对了,有件事我想请教一下。」

  罗伦斯问:

  「请问有多的纸墨吗?」

  结果不仅是院长,连替他们送饮料来的老板也愣住了。

  「纸墨是吧。」

  「是啊。为了增广见闻,我们路上都在写游记,写著写著就用光了。如果有库存,希望能卖一点给我。」

  院长和旅舍老板对看一眼,转头过来为难地笑。

  「哎呀,其实我们先前就是在聊这个。」

  「咦?」

  院长轻咳一声说:

  「寇尔先生的奋斗,真的是把全世界的宝库都翻了一遍。而且你也懂的,寇尔先生不是为了让每个人都看得懂圣经,正忙著翻译圣经的俗文本吗?这个也造成很大的影响,没几天就买不到墨水和羽毛笔了。」

  这世上识字的人少,平日纸墨的供应量相当有限。

  「我在路上经过的城镇到处打听也一无所获,就算有也贵得吓死人。后来──」

  院长将罗伦斯的视线带往比贝利领主。

  「多亏比贝利大人去年买了很多起来,愿意分给我一些。」

  领主大多给人一脸大胡子,神情威严的印象。不过比贝利虽有漂亮的络腮胡,眼神却十分和善,甚至有点睡意。

  从他不计身分地主动与罗伦斯握手来看,应该是个斯文人吧。

  「那都是碰巧向去年留在村子里的吟游诗人收购的。他要和纽希拉认识的舞娘结婚,回故乡种田。说以后需要的不是笔,而是锄头呢。」

  吟游诗人和舞娘都不是能够长久的工作。若问为纽希拉温泉提供余兴节目的他们后来怎么了,这里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

  然而院长已经先向领主徵求那些跟诗人买的纸墨了,只好放弃。正想请赫萝在抵达阿蒂夫前先忍忍时──

  「比贝利大人,罗伦斯先生会在这时候到这里来找纸墨,还真的是神的指引啊。」

  「咦?」

  比贝利、院长和旅舍老板同时对不解的罗伦斯笑。

  先开口的是旅舍老板。

  「比贝利大人有事需要找人帮忙。因为这里比较容易有满怀智慧与学问的人经过,所以才到小店里来。」

  「很可惜,我两边都没有,不过你就合适了。」

  听院长这么说之后,比贝利端正姿势,直视罗伦斯。那是有身分地位的人特有的仪态。

  「这位比贝利大人,在这片据说从前属于异教徒的土地上日以继夜向神祈祷,想不到会遇见因扶持德堡商行而闻名的高明旅行商人罗伦斯先生,真是太幸运了。」

  罗伦斯完全听不懂那是怎么回事,但身旁赫萝若无其事地喝著人家送来的饮料,表示状况并不危险。

  于是他清清喉咙,挺直背脊说:

  「有什么是我能为领主大人效劳的吗?」

  比贝利轻声回答:

  「罗伦斯先生,能请你利用你从商的丰富知识,解救我的领地脱离困境吗?」

  留络腮胡且长相颇具睡意的领主这么说,并往身旁的院长看。

  「事成之后,我想送一些纸墨给罗伦斯先生作谢礼,您同意吗?」

  「当然同意,神一定也是这么希望的。」

  比贝利点点头,又转向罗伦斯。

  「院长也同意了,你意下如何呢?」

  这是近郊领主的亲身请托,而且这阵子因为到处都缺乏纸墨而价格飞涨,到了阿蒂夫也不一定买得到。

  不知是怎样的请托,让罗伦斯商人的戒心紧张不已,一旁又传来赫萝无言的压力。要是敢拒绝,往后一阵子的被窝里别想有赫萝的尾巴了。

  「我明白了。罗伦斯自当竭诚以赴。」

  「喔喔,这真是太好了!」

  比贝利高兴得站起来,用两手和罗伦斯握手。

  院长为他们祈祷,旅舍老板也斟满乾杯用的酒。

  罗伦斯脸上虽是商人的完美笑容,心里依然忐忑。

  究竟什么事这么严重,值得领主亲自到旅舍来找人呢。

  不安的同时,也颇为好奇。

  需要商业知识,是他过去的本领。

  「那事不宜迟,今晚就到我的领地作客吧。让我用我们那的上好──」

  说到一半,待人亲切的比贝利往旅舍老板看。

  「这样会妨碍老板作生意吗?」

  比贝利说得很认真,但老板和院长都不禁失笑,摇了摇头。

  看来比贝利也是个讨人喜欢的领主,评判严格的赫萝也笑呵呵的。

  「那么,我们就在日落前出发吧。我家离这里不远。」

  罗伦斯恭敬地行礼受命。

  比贝利的领地真的离旅舍很近。他路上说,那间旅舍从前也是他们家的伐木场。

  等到树与树距离拉大,来到悄悄蔓延于森林之间的草原时,一座闲静的村庄出现眼前。

  路上村民们见到只带一个马夫的比贝利都大声问好。

  村里不见牛马,驮兽只有几匹骡子,感觉很简素,但也是个治理得不错的宁静村庄。

  「要请罗伦斯先生设法解决的,是现在让我们村里很头痛的大问题。」

  然而穿过收割完的麦田之间时,比贝利说了这样的话。

  「是需要商业知识的事吗?」

  「正是。」

  比贝利亲切问候结束农忙而返家的人,继续说:

  「说来惭愧,包含我在内,村里没人懂得作生意……」

  「可是这座村子感觉非常和平,不像是有问题耶。」

  如果是被坏商人盯上而欠了一屁股债,或遭苛政重税压得喘不气的村庄,只要踏进一步就感觉得出来。

  「上天保佑,村人生活不曾遭遇困境……但也因此缺乏戒心吧。」

  比贝利叹息道:

  「这样的边境小村,同样也受到了世间潮流的影响,把一些人冲昏了头。就连我,也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正不正确了。」

  「请问究竟是出了什么事?」

  听罗伦斯这么问,比贝利公开家丑般眼神哀伤地说:

  「是关于支撑我领土,我人民生活的森林该怎么运用。」

  「森林?」

  喝了旅舍的葡萄酒而微醺的赫萝眼睛一亮。

  「嗯。如院长先生所言,现在世道剧烈动荡,我们也受到影响。这个影响就是──」

  后方有大片森林的领主宅第出现在道路彼端。

  「我们为了该如何从我们的森林获取最大利益,已经争吵很久了。」

  个性似乎颇为纯朴的领主露出走投无路的表情。

  比贝利所招待的晚餐,有一整桌的野兔、鹌鹑、水鹬、雁鸟。

  没有牛猪这类切成大肉块保存的肉,全都是专程去打猎才吃得到的野味。若在城镇,这一桌恐怕得用金币来付。

  赫萝当然是乐翻了,罗伦斯却是吃得备感压力。

  因为听比贝利晚餐上的说明,这件事恐怕非常棘手。

  「呼……好久没吃到这么棒的肉了……」

  赫萝捧著肚子躺在床上,满足地摇尾巴。

  「从肉就能明显看出来,房子后面那片森林是一等一的好。想染指这座森林,砍树出来卖,根本是蠢到家了。那个络腮胡知道树绝对砍不得,实在是很有眼光吶。」

  罗伦斯坐在床角落,往打个小饱嗝的赫萝瞥一眼,盯著烛光叹气。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

  「怎么,汝要帮那群大笨驴说话吗。」

  事关一座森林的性命,赫萝的语气变得有点强硬。

  即使不是自己的地盘,知道资源丰富的森林恐遭砍伐也不能视而不见吧。

  「村人砍树卖钱的想法,我也不是不懂啦。」

  「……嗯?」

  赫萝睁开一只眼睛往罗伦斯看。

  「与异教徒的战争结束以后贸易复苏,各种物资愈涨愈高。纽希拉会为零钱见底而头痛,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旅馆老板们听说罗伦斯要下山旅行,纷纷拿货币请他换零钱的事仍记忆犹新。

  「其中,因为木材能做成船只马车、箱子桶子,涨得最厉害。把握机会砍树卖钱,算不上是错误的选择。」

  赫萝听了翻身侧躺,拄起脸颊,尾巴不高兴地拍床。

  「大笨驴,这样只会毁了那么好的森林。汝忘了刚才的肉有多好吃了吗?」

  「你的想法也有道理。这个村子能过得这么清闲,就是拜森林宝库所赐吧。」

  「哼哼,算汝有点脑筋。」

  赫萝可能是有点醉了,得意得像夸的是她一样。

  「比贝利也是个明事理又好心的领主。野菇、蜂蜜和野生燕麦大麦这些森林里采得到的东西,他都大方地开放给村人去采。所以就算农田大歉收,也不愁没得吃吧。」

  「嗯,那还砍什么呢……」

  赫萝的眼睛已经闭了一半。除了酒足饭饱外,也是因为久违的旅行生活耗了不少体力吧。

  「可是现在人要过活不能没有钱币。村子需要赚一点现金,才能买无法自给自足的东西。」

  「嗯……可是砍树卖钱还是……很蠢……」

  赫萝的脑袋从手上滑了下来,然后蠕动著蜷成一团。

  罗伦斯叹著气起身,替赫萝脱去长袍。

  「唔~这样睡又没关系……」

  「有关系,会伤到布料。」

  「大笨驴……」

  赫萝的动作愈说愈缓慢。很难相信这种人竟然自称贤狼,还曾经被人当神拜。

  罗伦斯剥去袍子,取下她脖子上的小麦袋,放在枕边。

  到这时,赫萝已经发出细细的鼻息,坠入梦乡了。

  「真是的。」

  罗伦斯叹著气摺好长袍,走到木窗边。

  秋夜的空气有点寒凉,森林在月光照耀下依然阴暗。

  「树砍了还会再长……所以趁现在价格高的时候卖一卖吗。」

  村里有不少人这么想。

  可是代代治理这块土地的比贝利担心,这样短视近利破坏森林,会害得他们再也得不到至今来自森林的种种恩惠。

  假如其中有那么点对森林的信仰,也是其来有自。

  譬如野菇,要是太贪心不留一点下来,会好几年都采不到。砍树会改变气流、水流和植被,也会改变鸟类和蜂类的住所。

  而且树林要长回原样,少说得花上一个世代的时间。

  会慎重考量是否用这种短视的手段,不是没有原因。

  但若行情随犹豫而下跌,且遭逢歉收或火灾等需要现金的灾害时,又会如何呢。

  争吵为何没趁早卖掉的事,是可以预见的。

  领主比贝利,是打算抚平村民的不满,继续维持丰富的森林资源,并准备现金未雨绸缪。

  那么,具体上该怎么做。

  罗伦斯远眺了夜晚的森林一会儿,最后叹口气关上木窗。

  这不是随便想想就能得出答案的问题。应该先听听村民怎么说,若情况需要,还得跟村长或主事者直接对谈。

  这就不属于商人的范畴了。了解人民的意向,找一个能够妥协的方法,是政治的领域。这时候需要的,就是贤狼赫萝的力量了。

  「那么……」罗伦斯抱胸吐气。

  这位赫萝现在是抓著被子缩成一团,打著小小的鼾。

  「所以她才是贤狼赫萝喽。」

  看著被子底下赫萝傻呼呼的睡脸,罗伦斯不禁吊起唇角。

  在颊上轻吻一下吹熄蜡烛,自己也钻进被窝。

  总之明天再说。

  瞌睡虫转眼就来访了。

  不是因为昨晚吃了人家的肉,今天就要努力回报吧。赫萝这么积极,应该是出于有丰饶森林恐遭破坏的愤慨。

  「喂,赫萝……等等我啦!」

  赫萝难得起个大早,迫不及待要亲眼检视森林里的状况。罗伦斯虽也跟去了,但赫萝的脚步快得他吃不消。

  「汝是怎样,昨晚喝太多了吗?」

  对爬山而言,步法似乎比体力更重要。

  在这点上,赫萝的脚步真的就像狼一样健步如飞。当旅馆老板多年的罗伦斯想跟上她,实在太吃力。

  「你才不要……咳咳、咳咳……不要这么生气咧。」

  罗伦斯咳到拿水袋出来润喉,赫萝红色的目光射了过来。

  「咱才没有生气,只是觉得想破坏这种森林的人全都是大笨驴而已!」

  说那就是在生气也没用吧。

  罗伦斯叹口气,拿起夹在腋下的木板。木板上抹了一层蜡,可以用尖木笔写字。

  上面详细记录了村民对森林的意见。

  「总之,这边看得到的全是比贝利家的森林吧。这附近,呃……好像可以采到野生的麦子。」

  森林里也采得到大麦或燕麦,只是品质逊于特别培育过的麦种,只能用来填补酿酒所需,或是当驮兽的饲料。

  「嗯。森林不会太密,日照充足。还有些山丘的地形,含水量高。如果咱住在这里可以赶走鹿跟猪,保他们千年丰收。」

  赫萝是能够寄宿于麦子的狼之化身,不是在说笑吧。

  「有人是觉得砍这边的树影响不大啦。」

  罗伦斯也觉得空地变多,或许会让麦子长得更茂盛。

  「哼,一群大笨驴。」

  然而赫萝用尾巴扫开这些想法似的忽一旋身,环视森林中的广场说:

  「有胆就去砍周围的树呗。天气只要差一点,风马上就会灌进来,把好不容易结穗的麦子全部吹倒。然后比较矮,不知道在粗什么的草就会到处乱长,让麦子结不好穗。几年以后,就会只剩下一大堆荆棘那种怎么料理都不能吃的草。」

  赫萝在某个村庄的麦田里待了数百年,之前还住在比纽希拉更深山的约伊兹。对森林变迁所见之久,无疑超乎罗伦斯所能想像。

  那张眯著眼,站在收割过后略显空寂的地方环顾四周的侧脸,甚至略感悲怆。

  「原来如此。以前我行商经过的村子,也有人在感叹森林突然不再恩泽他们了,其实就是这么回事吧。」

  「嗯。东西原本就在,便以为做什么都不会改变这种事,咱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啊,森林其实比汝等用的天平还容易变动吶。」

  赫萝蹲下来,取一把留在原地的麦秆,孩子似的甩来甩去。

  「再来要去哪里?」

  「从这边往东吧……嗯?」

  罗伦斯看著记录村民说法的板子,愣了一下。

  「怎么啦?」

  「喔。」

  他将板子转向赫萝。

  「说要注意蜜蜂。」

  采蜂巢而被螫的地方还有点红肿。

  赫萝有替罗伦斯构不到的地方抹猪油和成的软膏,自然知道他的辛苦。

  但她仍是吃性坚强的狼。

  「应该有人说过蜂巢品质好不好呗?」

  「没有!这次我们不采蜂巢!」

  不说得坚决一点,待会儿搞不好被她一点一点推下水。

  赫萝听得咯咯笑,嚼两口手上的麦秆后指向东方说:

  「好,就往那走。」

  她颇为雀跃的样子看得罗伦斯浑身无力,默默跟上去。

  在这条越过小丘的下坡路上,就连赫萝也走得很小心。路面看似平坦,其实落叶底下藏有几个凹洞。赫萝边走边指出位置,并顺著气流找好走的路线绕。

  森林密度愈来愈高,空气也开始带点湿气。

  常绿树多,遮蔽了大部分日光。

  不时传来的细小爆裂声或折断小树枝般的声响,是不知在哪里的鸟儿和视线角落钻来钻去的松鼠野鼠所造成的吧。

  脚边有不少橡实或锥栗,在这养猪肯定是一下子就肥起来了。

  「咱愈走,愈觉得这是座好森林。」

  也难怪赫萝会如此赞叹。

  「有这样的森林,怪不得村里的人不怎么拚命种田了。」

  「嗯……是这样的吗,村里的田看起来不糟啊?」

  「有很多小细节都不怎么注重的样子。进了森林就有吃不完的食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这个缘故,咱是更不懂该拿森林怎么办这种事到底有什么好吵的。失去了这座森林,难过的人会更多呗。」

  赫萝眼睛跟著树枝上跳来跳去的松鼠说,而罗伦斯的回答是:

  「这是因为,森林的恩惠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平等。」

  「嗯?」

  大概是不想空著手,赫萝改抓树枝,啪啪啪地敲著树根转向罗伦斯。

  罗伦斯蹲下来,脚边正好有可以祛热的药草。比贝利说过森林里的东西爱采多少就能采多少,他便不客气地摘下来。

  「像这种药草或野菇、树果这些,的确对每个人都有用。可是,人类社会有一点复杂。」

  赫萝没插嘴,用眼神要他继续说。

  罗伦斯走到赫萝身旁再开口。

  「森林的恩惠再丰硕,能换成货币的还是有限。」

  「例如蜂蜜吗?」

  「对,食物中最具代表的就是蜂蜜。啤酒和水果酒在某些地方可以外销,可是这一带水质好像不够好,没人提到。而且这里比较偏远,送货很花时间。酒水又是很重的东西,运费会大幅拉高定价。如果口味没比别人好,在市场上根本没得竞争。」

  或许是想起陪伴罗伦斯行商的时光,赫萝若有所思。

  「其他的嘛,是可以替城镇代养猪羊,不过距离还是问题。」

  说到这里时。

  赫萝忽然伸长脖子往森林深处望。

  「怎么了?」

  「……有烧炭味。」

  赫萝并不著急,不像有森林火灾的样子,而罗伦斯也很快发现味道的来源。

  「有炭窑的痕迹呢。」

  那是一座堆得高高的土丘。

  将柴薪和潮湿的落叶一起堆起来烧,中间插一根用来流通空气的管子,用土盖起来,再放置一、两晚就行了。

  「木炭也是所有人都需要的东西,可是有些人特别需要。」

  「……肉铺吗?」

  罗伦斯忍不住喷笑,被赫萝瞪一眼。

  「抱歉抱歉,用炭火慢慢烤过的肉特别好吃嘛。」

  赫萝赌气转向一边,用树枝抠挖烧炭痕迹。

  「用最多木炭的,是铁铺。」

  「喔……就是在森林里整天烧火,敲敲打打的人呗。」

  「那是规模比较大的了。反正就是那样。」

  「所以就是那些人主张砍树吗?」

  赫萝的眼睛转向罗伦斯手上的木板。

  「是没错。尤其现在燃料飞涨,金属类的东西也跟著涨价了。既然旁边有这么丰饶的森林,当然会觉得是赚大钱的好机会。」

  「头脑真简单。」

  「或许该说是懂得见机行事吧。」

  赫萝用鼻子叹气。

  「基本上就是我刚才说的,照顾所有村人的森林恩惠大部分是难以卖钱,可是能卖钱的森林恩惠,又照顾不了所有村人。」

  若决定砍树,樵夫和搬运工将是主要受惠者,再来是炭匠和铁匠。当然,他们赚的钱不会全进自己的口袋,有一部分要缴税给比贝利,日后造福乡里。

  然而这将使得他们认为钱都是他们赚来的,在村中造成地位之分。

  这对为采集、狩猎、耕田等赚不了大钱的事辛勤流汗的人来说,可就不好玩了。比起森林荒芜,比贝利更怕的是伤了村里的和气。

  「如果有其他能卖钱的东西就好了。」

  「嗯。」

  赫萝闭起眼睛,聆听周遭之后说:

  「对了,皮草怎么样?」

  赫萝是狼的化身,而市场不时能见到狼的毛皮,所以罗伦斯是尽量避免去谈。但既然是赫萝自己提的,就非答不可了。

  「皮草是少数能卖高价的商品没错……可是猎人大多赞成砍树。」

  赫萝眉头大皱。

  「他们说适度砍一些树,可以方便他们驱赶猎物。」

  「……」

  赫萝听不下去似的垂下肩膀,拿树枝往树干一敲。

  「人真是愚蠢啊。」

  「可是皮草匠反对砍树,所以就扯平了。」

  「嗯……?」

  赫萝摆出不解的脸。是不懂皮草匠为何反对吧。

  猎人捕到愈多野兽,皮草匠的工作也就愈多才对。

  于是罗伦斯替赫萝解释人类社会的构造。

  「皮草不是要先鞣过吗?这个工序需要广大的森林。所以……喔,这样啊。这个注意蜜蜂是这么回事吧。」

  罗伦斯看看周围树木以后,发现那是什么意思。

  「很可惜,他们说的不是你想要的那种蜂。」

  「咦……是会挤在牛身上那种吗。」

  那是指吸血的牛虻吧。即使是狼这样的森林之王,似乎也管不了虫子,赫萝一脸的厌恶。

  「不,是挤在树上那种。」

  「那……不就是采蜜的蜂吗?到处都有呗?」

  前不久采到的蜂巢里的蜜,就是从满溢树液的树采来的。

  但虫利用树木的方法,可不只那一种。

  「是会在树里面筑巢的那种。树上不是有时候会结出奇怪的果实吗?」

  赫萝愣了一下,暧昧地点点头。

  「唔、嗯……偶尔会看到。汝是说直接长在树枝中间那种呗?可是那不像果实……比较像奇怪的树瘤吶。不是可以吃的东西。」

  看她吐舌皱眉的样子,难道是吃过吗。

  「那是有蜂类在里面产卵而造成的,也就是摇篮。」

  见到被虫寄生的虫会吓哭的赫萝似乎想像了那个画面,脸色全僵了。不过蜜蜂的幼虫总是让她吃得津津有味,结果是好奇心胜出了吧。

  「所以吶?那和皮草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喽。把那个瘤划几刀泡进水里煮出来的汁液,就是鞣皮的必须材料。」

  「喔?也就是说……咱懂了。皮草猎得再多,鞣不起来也是枉然呗。」

  「就是这样。因为毛皮是现在少数能卖钱的商品,所以是保护森林最大的势力。」

  赫萝点点头,看见光明似的笑起来,但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

  「可是汝啊,皮草和木材比起来哪个赚?」

  不愧是贤狼。不,应该说不愧是退休商人的妻子。

  「皮草完全比不上木材啊。」

  赫萝悻悻然地哼一声,拋开树枝。

  然后扫视周边,像个森林之王般盘手抱胸。能赚大钱的一方势力强这种事,赫萝当然也懂。

  「所以我早上说了,需要你的智慧。」

  原本是怀著一丝希望,期盼能在森林找到能卖钱的商品。比不上木材也好,至少能帮皮草匠壮大一点声势。但果然事情没那么简单。

  如同罗伦斯是了解商场的商人,村民们也是打从出生就依傍森林而居。以为一天就能找到他们所没发现的,未免太自以为是。

  「嗯……如果要讲森林的优点和砍树以后的弊害,咱是可以帮忙……」

  「不是那样,就是你脱了吧。」

  听罗伦斯这么说,赫萝噘起嘴巴,耳朵尾巴不满地晃动。

  「咱没了毛皮才是脱光光呢。」

  「那应该要说请你披上毛皮吧。」

  赫萝的真面目是比人还高的巨狼。要是有村民见到狼的身影在月夜高声长嚎,那漆黑的森林之王就会带来恐惧。

  也许会害怕触怒狼群,不敢乱进森林。

  「……要是有人因此把可怜的小女孩丢进森林献祭就糟了呗?咱也不会没事就来这座森林。」

  不仅是森林之王,倘若还记得在教会势力遍布天下前是怎么做的人,认为自己触怒住在山林或泉水里的精灵时,会发生什么事是显而易见。罗伦斯稍一想像化为狼姿的赫萝,面对泪流满面的祭品女孩而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就有点想笑,但事情不是闹著玩的。若为了保全森林而使得村民不敢碰触森林的恩惠,岂不本末倒置。

  「再说耍嘴皮的工作是汝负责的呗?」

  或许是「没事就讨这讨那吃的人哪有资格说我」的想法写在脸上了吧。

  赫萝走过来故意踩罗伦斯一脚,又离远几步抱起胸。

  「是汝负责的呗?」

  「是啊。」

  罗伦斯叹息回答,喃喃地说:

  「嗯……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嘛……这座森林这么丰饶肥沃,怎么会没有能够赚钱的东西呢……」

  比贝利领地里的村民应该都已经听到消息,只要南下到了河边,再不愿意也会看见。这年代贸易鼎盛,商业所不可或缺的木材一条条地顺河而下,不认为自己也该受惠的反而奇怪。

  罗伦斯自己也不禁有稍微牺牲一点森林来换取现金的念头。

  说不出口,是因为赫萝。

  赫萝遇到有关森林的事就容易激动,更何况答应协助比贝利是为了请他分点纸墨,好给赫萝写游记。

  聪明的赫萝当然不会忘记这件事。

  风儿吹过,赫萝抬望头上摇动的树梢,说道:

  「咱也违抗不了世间的大潮流。如果人类想要的是闪亮亮的货币,终究是避不了的呗。」

  「赫萝?」

  「而且写字不也需要银币金币吗?那么阻碍村人赚货币,也不是正当的事。他们也跟咱一样,有需要的东西呗。」

  村民想卖木材也不是为了过奢侈生活,就只是不想错过赚取贵重货币的好机会而已。

  若是村子的储蓄增加了,歉收时就能到其他城镇买作物,也能买农事或采集所需的铁制品,或者在附近小河设置新水车。货币可以直接改善、丰富村民的生活。

  如同圣经上说人不能只靠面包过活,村民也不可能只凭大地的恩惠解决一切所需。

  赫萝像燃尽了自己一样,无力地站在炭窑遗迹旁。

  「还以为咱在好久以前,就把保护森林的想法放水流了吶。」

  并苦笑著这么说,来到罗伦斯身边。

  这次不踩脚,牵起他的手。

  「就像汝好久没旅行就花了好多时间生火,缰绳也抓得太用力一样,咱泡了太多温泉,都忘了人世间是怎么样了。」

  世事是不如意的多,有时需要装作没看见。

  不仅是走过商人之道的罗伦斯,面对时代移转只能旁观的赫萝,也切身地明白这一点。

  罗伦斯也握紧赫萝小小的手,弯下腰让嘴巴附在兽耳根部。

  「至少比贝利是个好领主。森林在他的指挥下,不会耗用得太过度吧。」

  「……嗯。」

  赫萝点点头,猫咪撒娇似的将脸埋进罗伦斯胸口。

  这下没法为赫萝维护森林安宁,也没能达成领主比贝利的请托了。

  若是诚心谢罪,拿那个巨大蜂巢做补偿,比贝利这个好心的领主说不定还愿意分一点纸墨出来。

  想到这里,罗伦斯忽然有个念头。

  「对了。跟比贝利拿纸墨高价转卖的话,多少能补一点回来吧。」

  在这个偏远的乡村,通常没几个识字。

  与其任纸墨腐坏,还不如拿去卖钱。

  如果能帮领主多卖点银币,来作自己兴冲冲地接下任务却失败的补偿,他应该也会高兴吧。

  向赫萝说明下一步计画后,惹来她的苦笑。

  「汝就算跌倒了,也要有钱赚才会爬起来呗。」

  「小的是商人嘛。」

  罗伦斯的玩笑话逗得赫萝嗤嗤笑,然后是一声叹息。

  「那么,咱们就去道歉呗。今晚没好吃的肉能吃喽。」

  「你就暂时用树皮来写游记吧,像这块木板这样。有看到纸墨再帮你买。」

  「嗯。对了,可以用那些炭写吗?」

  罗伦斯跟著往炭窑遗迹看。

  「只用炭写很容易糊掉。我是看过有人掺胶来代替墨水,可是做胶要长时间炖煮动物的肌腱和骨头,同样需要木材……大概就是这样吧。」

  「到处碰壁喔!」

  赫萝刻意的大叫令人失笑。

  「话说回来。」

  赫萝又说:

  「咱平常用的那种墨水是怎么做出来的?」

  「嗯?那个啊,是用一种叫做没食子,长得像果实的树瘤煮出来的东西。这种树瘤也会用在鞣皮上……咦?」

  「唔?」

  赫萝和罗伦斯傻愣地看著彼此。

  「汝啊。」

  罗伦斯尴尬地笑起来。

  「……有知识是一回事,能不能随时拿出来又是一回事呢。」

  「跟汝的钱包一样。」

  虽想抗议说别相提并论,不过见到赫萝期待得双眼发光,尾巴猛摇的样子也只能笑了。

  「也难怪村人没注意到这件事呢。」

  识字的恐怕只有比贝利一个,且说不定连他也不会,远离城镇的地方常有这种事。假如真是如此,也难怪他们没有这种想法。

  「不是说墨水被寇尔小鬼和缪里搞得涨翻天了吗?」

  「是啊。如果想要很多树瘤,就要让树长得更多更茂盛了。」

  「汝啊。」

  赫萝脸上堆满笑容。

  这世上就是偶尔会发生这种事。

  「这样能保住森林,也能帮到村人。只要大量生产价格高涨的墨水,就能比砍了就没了的木材卖得更久更多。」

  「这样咱要的墨水也有著落啦!」

  此后罗伦斯与赫萝肩并肩离开森林,向比贝利报告结论和墨水制法与价位。墨水和酒不同,是少量就能卖出高价的优秀商品,送到远地去卖也有可观利益。而且没食子的采集与加工都是小孩就能做的事,可以提供贡献的人并不受限制,可以避免村人之间的冲突。

  「不愧是名闻遐迩的罗伦斯先生!」

  罗伦斯获得比贝利盛大的赞赏,当晚餐桌也是满满的佳肴。

  赫萝收到比贝利相赠的墨水就立刻动手记录这天的餐点,途中不胜醉意而打起盹来,罗伦斯趁机拿来偷看。发现上头提到他的名字,还有一句「大笨驴偶尔也有点用」。

  「大笨驴是多的啦。」

  罗伦斯苦笑著抱起在椅子上睡瘫的赫萝,搬到床上。

  替永远的公主盖好被子后,他看向月光下的纸叠。

  在未来的日子里,那些纸都会写上好多好多的字吧。

  会有快乐的事,也有不快乐的事。

  「不过,全都会是美好的回忆。」

  罗伦斯喃喃地手扶木窗。

  如阖书般关上。

  也为长长旅途的一景闭了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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