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卷全

  ·······号码·······

  好想写这种掌篇小说。可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的发挥,感觉很好玩。奇幻小说、私小说、散文,每一种文体都很引人入胜。正当我阅读川端康成的《掌小说》有如此感慨时。他问我有没有兴趣每个月写十张稿纸,在他们家的社内杂志上连载,内容以及结构可以自由发挥。当时,我手上还有连载中的小说,行程已经挤得满满满。然而,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可以随意写掌篇小说的诱惑。这本小说集中,汇集了我那两年的成果。这是一本难得没有考虑到读者而写下的作品集。如同小说的第一行是作品的生命,短篇小说的第一篇也极其重要。在我二十六岁那一年,母亲因为脑溢血昏倒了。医院加护病房外挂着的白板,和<号码>中所描写的一模一样。只有女朋友来找我那一段是虚构的,其他的部分几乎是真实呈现。当时还是自由业的我,看到那个数字时,暗自下了决心。有朝一日,我要把它写成小说。十六年的岁月流逝,如今,化成了这些文字。和小说之间的邂逅缘分,永远都无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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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白板上的数字。在这三天期间,我每天会看十二个小时。即使闭上眼睛,这些数字也不会消失。我坐在深灰色的长椅上,以合成皮革做成的长椅坐起来硬邦邦的,好像根本没有装软垫。走廊上,以一点间隔设置的荧光灯洒下洁白的灯光。这里没有窗户,只在手表上留下了一天的时间变化。第一天晚上,我把这张长椅当床,在黎明前,小睡了几小时。

  这里是下町①总站附近的一家综合医院。挂着白板的走廊右侧,有十二间用白色塑胶窗帘隔起来的加护病房。除非有人出入,否则,窗帘始终纹风不动。看了除非这家医院被拆掉,否则大概不会有风吹进这个房间。在这其中,有九间加护病房住了人,那些数字代表了病人的年龄,旁边写着手术日期和简单的病情。

  我母亲是第三个数字,58。她已经昏迷了七十二个小时。母亲在外出的时候昏倒了,父亲和我在三天前的晚上把她送进医院时,她已经陷入了深沉的昏迷状态。

  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起以为忙着住院的准备工作、联络亲戚而跑来跑去的正常人,母亲的额头、手掌和脚趾的体温更显得温暖。

  我和父亲轮流守在走廊上。白天由翘掉大学课业的我负责,晚上则由下了班的父亲守在这里。与其说是我们在医院陪伴母亲,不如说我们轮流维护着占有这张长椅的权利。我喜欢看书,但守在走廊的时候,我曾经数度挑战阅读,但文字仿佛变成了干涩的沙子,失去了原本的意义,离开我的视野。

  父亲和我没有聊母亲的事。现在聊往事似乎太早了,况且,我们都已经筋疲力尽。短短的三天之内,父亲的脸瘦了一圈,眼睛也凹了下去。如果我照一下镜子,自己的脸应该也差不多吧。我完全没有食欲,为了避免再为医院增加一名病患,只有按时吃饭,却食之无味。

  母亲住院的第二天下完,有两名说是她读女中时代的同学来探视她。她们站在走廊上,隔着拉开的窗帘,注视着带着生命维持系统的母亲良久,其中一人开口说:

  「她真的是一个好人,一个好母亲。妳不要气馁,好好加油。」

  她的眼眶泛红,那番平淡无奇的话蕴藏着惊人的力量,令我内心的感情冲破平静的心灵大肆溃堤。我第一次见到母亲的这两位朋友,不想在她们面前哭,然而,泪水还是扑簌簌的流。

  那是母亲昏倒后,我第一次流泪。由于哭得太激动了,头也痛了起来。我坐在长椅上,再度展开注视眼前白板上数字的作业。凝望着那九个数字的时间,是心灵最放松的一刻。数字没有悲伤,也没有喜悦,只是计算着病人曾经走过的岁月。九个人总计三百一十七年的期间,不知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数字加加减减,消磨着我负责的时段。

  翌日傍晚,女友来探病。她和我就读同一所大学,专攻美国文学。她看沙林杰②和罗斯③的书,却不看马克吐温和梅尔维尔④的作品。我对大学里的任何一个科系都没有兴趣,所以,按照父母的希望读了经济系。那天是星期六,父亲从长椅上起身迎接,她递上一束百合花。那是进入梅雨季节前短暂的夏日,她穿着淡蓝色和白色泡泡纱(seersucker)的短袖洋装。略微紧绷的袖口下露出的手臂浑圆而丰腴,为加护病房的昏暗走廊带来刺眼的光芒。

  父亲听她说完慰问的话之后,很贴心地从钱包拿出纸钞交给我。

  「妳们去吃点好吃的东西吧。」

  「回来的时候,要不要给妳带便当?」我问,父亲满脸疲惫的摇摇头。我和女朋友沿着走廊来到电梯大厅。当看不到父亲的身影之后,我对落后我几步的女朋友说:

  「不好意思,可不可以请妳不要谈我妈的事?我希望尽可能像平时约会那样。」

  她抬起用蓝色手帕掩着的双眼,露出纳闷的表情。

  「既然妳怎么说,那好吧。没问题。」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没问题,但还是笑着点点头。我没有告诉她,自从母亲昏倒后,我总觉得自己好像飘在离地十公分的地方。

  走出医院玻璃大厅的出入口,我们走向车站。月台旁,有一幢巨大的车站大楼。我之前就读的高中就在附近,因此,很熟悉大楼里的情况。我们走上剪票口旁的电扶梯时,她用指尖握住我的手,我们不发一言,被电扶梯送向斜上方。

  时装、化妆品、皮鞋、书籍和CD。车站大楼内的商家陈列着任何一个车站大楼都可以看到的商品,这些向来无法吸引我目光的商品,却在那一刻变得闪闪动人,显得格外富有魅力。

  每一张手写的价格标签,放在橱窗里的金银缎带,以及经过精密计算的聚光灯角度,都不再是以推销为目的的装饰,而是为了使行人赏心悦目而投注的心力。

  我握着她的手,顺着电扶梯而上,为车站大楼的每一个楼层深受感动。来到顶楼的美食街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却不是因为母亲的命在旦夕。

  我们走进一家意大利餐厅。通常我们只是点意大利面而已,那天晚上因为有父亲的资助,加点了什锦开胃菜和米兰猪排,还各点了一杯housewine,我们曾经为某件事干杯,但理由我已经忘了。高达天花板的玻璃窗外,是都市车站耀眼的夜景。那是一次如梦似幻的快乐约会。

  顺着电扶梯下楼时,五楼正前方是一家运动用品商店。白色铁丝网的展示架上,挂着各种竞技用的鞋子。一双鲜艳嫩绿的麂皮慢跑鞋吸引了我的目光,当我拿在手上,触摸到像天鹅绒般柔软的皮革时,我已经无法不把这双鞋子带回家了。

  我请店员拿出适合我的尺寸,当场换上了那双鞋,把旧鞋子装进了纸袋。女友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却什么话都没说。

  和女友在车站的剪票口前分手后,我独自回到医院。父亲在那张长椅上打瞌睡。我摇醒父亲,叫他回家休息。父亲抬头看着我的脸说:

  「看来,发生了什么好事。」

  虽然并没有发生什么好事,但我微笑着点点头。目送着弯腰驼背的父亲从走廊上渐渐远去,我抬头挺胸的坐在长椅的固定位置。脚下是一双令人心动的嫩绿色慢跑鞋,这双新鞋子在灰色的瓷砖上,宛如从内测绽放着光芒。我用力注视着白板上的数字。

  之后在加护病房外的三天期间,我的双脚始终是嫩绿色。母亲在医院的第七天的黎明时分咽下最后一口气,当时,她的额头、手掌和脚趾温暖依旧。

  我和父亲坐在长椅上的那一个星期,有三个数字从白板上消失了,分别是母亲的58、65和1。

  注释:

  ①指东京的低洼地区,包括东京湾附近的下谷、浅草、神田、日本桥和深川一带。

  ②二十世纪美国文坛具代表性的作家,《麦田捕手》的作者。

  ③指美国老牌作家菲力普·罗斯,《我嫁了个共产党》的作者,得奖无数。

  ④HermanMelville,《白鲸记》的作者。

  ·······旅行书·······

  <旅行书>的构想来自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JorgeLuisBorges)的一系列奇幻小说。我认为,有这种名字的人,理所当然的会成为写出像迷宫般小说的作家。因为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书籍和图书馆极具魅力,我决定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写一篇以一本书为主角的作品。这本书的故事完全贴近每一个手捧着本书的读者的心境,同时会配合故事情节,改编成不同的外貌。这本书在不用的读者手中旅行,度过了数千年的光阴。虽然这个构想并不算是独具匠心,但实际著手写作时,却令我乐在其中。作家总是绞尽脑汁,写出各种题材的小说。然而,他们真正的理想也许并不是写一百本书,而是完成像一本<旅行者>这样可以打动某一位读者的心,令读者觉醒的小说吧?虽然畅销书令人感到可喜可贺,但这样额作品才是作家真正的理想。对了,我从来没有写过有关剑和魔法的奇幻小说,改天好好写一本吧。

  书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犹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曾经只是把树叶绑在一起而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手抄纸装订起来的册子。书因应各个时代,不断变化,在人类的手中不断旅行,度过了百年、千年的岁月。

  如今,书呈现出不同开本的单行本外貌,封面是一片洒满朝霞的清澈天空,仿佛从印刷的深处绽放出光芒。书的厚度应该不超过三百页,此刻正躺在昏暗的铁通道旁一张不足为奇的长椅上,默默的照亮着周围,等待有人出现。

  在通勤的尖峰时间结束的十一点多时,男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来。他在一年半前失业,这一天,他也去职业介绍所查阅了征求中高年龄职员的资料。工作机会少得可怜。一个征人广告,玩网游几十个人应征,内心仅存的希望在这个十八个月内,带着渐渐磨损的声音逐渐动摇。资遣费用也用的差不多了。男人看着自己脚尖的视线瞥到了长椅的角落。

  (这里竟然有一本书。)

  难道是有人遗忘了吗?生活陷入拮据后,男人从来不曾买过书。行色匆匆的都市人群,没有人注意到这本被丢弃在这里的书。男人坐在长椅上,拿起有着朝露封面的书,随意地翻了起来。

  前面的五、六十页全部都是空白的,好奇怪的书,当他继续翻阅时,发现文字浮现在白色的纸张上,宛如迷雾渐渐散开。

  难道刚才眼睛产生错觉,才会以为上面没有印刷文字吗?他觉得不可思议的翻了回去,发现那里工工整整的印着第一行字。

  那天下午,男人无事可做,开始看那本书。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遭到公司裁员的上班族、一小时、一个半小时。男人浑然忘我的继续阅读,甚至没有发现手上的书,厚度已经增加了将近一倍。

  如果继续看下去,可能会遇到傍晚的尖峰时段,男人把那本书放进陈旧的公事包,搭上了下行电车,准备回家继续阅读。

  之后的几天时间,男人生活在书中失业的主人翁经历过不断奋战,最终找到新工作之前高潮迭起的故事世界中。虽然男人整天窝在家里,没有出去找工作,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年半前不曾有过的开朗,就连男人的妻子也对原本意志消沉的丈夫的这种变化感到惊奇。

  翌周的星期一,男人穿上洗衣店拿回来的白衬衫,系上新的领带,一大清早就出了家门。那本书放在他的公事包里,男人觉得那个故事拯救了他。当他沉溺于虚构世界的这段时间,精神逐渐振奋,终于再度回到了这个世界。这是人、阅读这本书的人才能感受到的魔法。以后或许还会遇到痛苦,但男人觉得这本书似乎已经带个他足以承受这些痛苦的力量。

  男人把书斜斜的放在商业街里公园的秋千上。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本书在等待和新的主人相遇。也许是越来越淡,逐渐变成灰色的文字带给他这种影响。书带给男人很宝贵的东西。从今天开始,自己将再度踏入求职的行列,将会有其他人继续看这本书。

  男人从秋千上站了起来,最后瞥了一眼放在油漆剥落的秋千板上的书,走出了都市街头的公园。

  (因为,小饼干死了啊。)

  少年背着书包,步伐沉重的穿越公园。假山、体能攀爬架、跷跷板和秋千。平时玩得不亦说乎的游乐器材,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怪物。小饼干是少年出生后,就和他形影不离的迷妳腊肠狗。十七岁的年级对狗来说,已经算是长命百岁了,但少年还无法理解这一点,也无法接受死亡。

  之所以会在秋千上看到那本书,或许是因为隔着眼泪,只看到那里有一道柔和的光。少年钻过栅栏,站在秋千旁,确认书的封面,封面是一只灰底白斑的腊肠狗走在一片抽象的绿色中。

  (和小饼干长的一样。)

  少年看到封面的图和死去的狗一模一样,差一点欢呼起来,他拿起那本书,那是一本B5尺寸的横长形绘本,虽然内容只有五十页,但封面很厚,少年拿起来有点吃力。

  少年坐在秋千上,打开了别人留在这里的绘本。绘本描述了一只狗幸福的一生。一对年轻夫妇买了一只小狗,十分疼爱这只胆怯,经常闹肚子的腊肠狗。不久之后出生的长子和这只狗亲如兄弟,晚上也会在同一张床上睡觉。经过无数个春夏秋冬,狗和少年成长为彼此无可取代的好朋友。

  然而,狗的时间和人类的时间不同。狗的年龄增长比人类快好几倍,有朝一日,少年将不得不和狗离别。当腊肠狗在床的角落,被少年抱在怀里死去时,它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再见了,朋友,很高兴能够和妳在一起玩。

  少年深受吸引,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完全没有察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少年心想:

  (这简直就是小饼干和我的故事,难道这是有人特地为我写的书吗?)

  少年用双手把薄薄的绘本抱在胸前踏上了归途,准备晚餐之前再看一次。那天,少年在傍晚又看了一次,晚上睡觉前再看了一次。

  这种生活持续了一个星期,少年内心死去小饼干的痛苦渐渐淡薄。少年将一直热衷于这本书,知道曾经活泼好动的朋友声音再度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他的眼前为止。

  少年遇到那本书后的第二个星期天,他跟随父母来到一家大马路旁的露天咖啡座,犹豫他随时都带着那本腊肠狗的书,所以封面已经有点破旧,书页的角落也磨损变黑了。当宠物店送来新的小狗后,曾经令他爱不释手的绘本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因为,这次的刚毛迷妳腊肠犬实在太可爱了。

  吃完早午餐,一家人起身离席。当父母在柜台结帐时,少年抢先一步来到宽敞的散步道上。那里是都市的参道,山毛榉排列在缓和的坡道上。

  少年环顾四周,他确认没有人注意自己后,踮起脚尖,把绘本轻轻放在好不容易才能碰到的山毛榉树枝上。

  深绿色的书融入嫩叶中,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数目简直就像是为了装饰这本书而存在。

  「小智,走了。」

  听到母亲的叫声,男孩冲向坡道下方。他在数公尺之外的地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咦,小饼干的绘本封面是那种颜色嘛?在摇拽的树叶之间所看到的,是温暖的粉红色,仿佛透过树叶的阳光,发出温暖的光芒。

  少年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冲下坡道。因为,星期天才刚开始。男孩消失在遥远的坡道下方,只传来球鞋鞋底留在人行道上的声音。

  这么晴朗的天气,竟然一边走一边哭,一定会被人笑死。只不过是失恋而已,在大街上哭泣太可笑了。虽然她很清楚这个道理,但撕裂的心头淌着血。

  对方是一个不值得相信的男人。为什么坏男人偏偏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恋爱实在太讽刺了。年轻女子沿着常常的坡道走了上来,回想起至今为止一次又一次地犯下相同的错误,不禁哭笑不得。

  这时,女人看到行道树的树枝上有一本粉红色的书,宛如精品店漂亮的装饰品。温暖的颜色令年轻女子情不自禁的伸出手,阳光下,她用含着泪的双眼,看着翻开的书页。洁白纸上的文字跳跃着。年轻女人深受只属于只记的解开恋爱之谜的故事情节吸引,开始看其这本书。

  ·······完美的沙漏·······

  这真的是我获得N奖后所写的第一篇作品,如假包换。星期三得奖后,周末就写了这篇<完美的沙漏>,不久之前,我受邀上电视,至于理由为何,我也不清楚。应该是我很少拒绝工作,也不会很难缠,所以,别人比较敢开口吧。在摄影棚内,我每次都对主播的时间掌控技巧钦佩不已。在现场转播的节目中,传来戴着耳机麦克风的工作人员的声音。结尾需要几秒?主播一边读着手上的稿子,一边回答。十五秒就够了。即使我说得语无伦次,主播也可以正确把握时间,在节目的最后十五秒,漂亮的结束访谈。那应该是一项特殊的技巧。电视的世界也很奇妙,有许多可以写成小说的题材。这位女主播并不是根据某位特定的主播作为范本描写。如果我真的遇到这么漂亮、这么令人生畏的异性,我可能会因为太害怕而忍不住紧紧抱住她,并且向她求婚呢。

  推开毛玻璃门眼前是一片夜晚的大海。岸边密密麻麻的灯光,宛如为接近黑色的深蓝色东京湾镶了一圈光环。对岸是一条若隐若现的灯光虚线。

  这里是天王洲大厦顶楼的酒吧。吧台前坐着一个女人,白皙脖颈上有着一张五官清秀,但表情很冷漠的脸。一看到我,她原本没有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啊哟,好久不见。」

  我终于摆脱了令人头痛的会议和之后展开的冗长的宴席,独自来到这家酒吧避难,遇到了暌违一年的她。在电影情节中,往往会在很浪漫的巧遇后,展开一段故事,但我没有故事,也不抱任何的期待。

  即使如此,我还是走向光可鉴人的钢琴烤漆吧台,当好人实在是一件麻烦事。

  「是啊,好久不见,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妳。」

  她是主播。之前我企划的商品十分畅销,当时奉公司之命,接受了众多采访。我曾经在差不多一年前和她共事过。一次是在白天的综艺节目担任来宾,另一次实在总公司的开发室录影。在节目播放之前,我们才能曾经用电子邮件确认一些细节问题。

  她的年纪三十出头,是能干冷静型的女人。不同于年轻的后进主播,她不会藉由一些刻意安排的流程失误或是可以原谅的错误,故意吐舌头装可爱;也不曾有过可供周刊杂志报道的八卦绯闻,她只是脚踏实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属于年轻一辈的中坚分子。

  「刚才和同期进电视台的朋友一起来这里喝酒,现在只剩下我而已。」

  她心不在焉地看着吧台。吧台内不见酒保的身影,只有窗边的桌子旁,有一对情侣。我浅浅的坐在她旁边的酒吧椅上,以便随时可以拔腿走人。她纤细的手腕上松松戴着古董劳力士表,玫瑰金的颜色已经变得有点阴沉。

  「我把它当成首饰来用。这个手表每个星期会快八十七秒。」

  她表情严肃地说道。我之所以会注意她的手表,是因为我依稀记得,之前她在电子邮件中曾经提到对时间很有兴趣。

  「这里准备程度已经够了。」

  她缓缓的以相同的振幅左右摇着头,就像是调整到两拍的节拍器。

  「对主播来说,并不足够。主播必须彻底将身体融入时间的脉流中,因为,掌控时间就是我最重要的工作。」

  因为我曾经在摄影棚亲眼目睹过她的工作,所以,对这一点十分认同。即使新闻的内容改变,某位来宾的发言过长,她都能够带着亲切的笑容,在分秒不差的时间内,用自己的语言恰到好处的加以总括,进入下一个单元。由于她控制得太自然了,因此,谁都没有发现她的这项特殊技能。她从脚旁的皮包拿出某个东西,接着「咔喀」一声,放在吧台上。

  那是玻璃沙漏,黑色的沙子仿佛有生命般的留下,在等待下面的空洞中,形成一座小山。

  「如果想正确掌握三分钟,可以试试这个。」

  她注视着我的眼神,就宛如流沙陷落般把我吸了进去,我拿着已经静止的沙漏说:

  「那我来测试一下妳对时间的感觉到底有多精确。」

  她坐在一片夜色前笑着点点头。我吧沙漏放在眼前,用手遮住了。

  「一百八十秒的时候,请妳告诉我。如果妳答对了,今天我请客。」

  连续三分钟盯着沙子流下来,是一件很吃力的事。在此期间,她把手放在吧台上,一副陶醉地样子,在最后一颗沙子滑落的同时,她说:

  「现在。」

  我难以置信了,看了一眼沙漏,上面并没有任何玄机。

  「好,今晚我请客,但是,为了证明妳不是瞎猜的,可不可以再试一次。」

  她笑着点点头,又从皮包里拿出一样东西。这一次是大型的马表。

  「这个马表可以接收铯原子时钟发出的校正波,每天都会修正为正确的时间,在东京可以受到福岛的校正波,妳可以和沙漏一起测试。」

  她嫣然一笑,这是在电视台时,绝对无法从她脸上看到的表情。眼前这个带着醉意的女人突然令我感到害怕,好像有人用冰冷的手抚过我的背脊。背后竖起了一整排鸡皮疙瘩。

  我在操作沙漏的同时,按下了马表。

  她和之前一样,精确的在那一刹那说出「现在」,那是最后一颗黑色的沙子穿过玻璃瓶颈的瞬间。我在没有看数字的情况下,就按下停止键,最后把眼光移向马表的液晶画面。

  刚好一百八十秒。而且,在代表百分之一秒的位置上,排列着三个零。我目瞪口呆的注视着沙漏和马表,她说:

  「这个沙漏是我去工厂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挑选出来的。我看了好几百个,真正正确的,就只有这一个。」

  沙子如烟雾般聚集在玻璃内。

  「怎样才能这么正确的把握时间?」

  她从我手中抽走沙漏,在我面前摇晃着。黑沙向液体般起伏着。

  「把时间的脉流不断分解,分解得比封闭在玻璃内的沙子更细;比起百分之一秒的数位更小,当花费几年的时间,持续练习到极限,时间就会变成闪闪发光的透明粒子。」

  我知道,光具有波动和粒子的双重性格,然而,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时间可以变成粒子。我问:

  「所以,妳是一一计算每一颗粒子吗?」

  她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没错。一颗一颗计算,一旦到达这个境界,想要正确测量三分钟,就好像可以说出今天是星期几这么容易。」

  我因为工作而疲惫不堪,而且,眼前这个魔女般的女人令我感到害怕。我从内侧口袋拿出钱包,正打算离开酒吧时,她眯起眼睛看着我。

  「妳还是不了解我的意思,听好了,当把时间彻底分解成粒子,就会发生有趣的事,我让妳见识一下。」

  说完,她把手里递到我面前,缓缓的上下翻转,用低吟般的声音说:

  「慢慢放松,不要集中思想。把自己的心和沙子流下来的速度合二为一,同时,看着我的眼睛。」

  说着,她把沙漏放在自己的额头前,黑色的沙子从她的两眼之间沉落。在她黑色眼眸之间,我感觉好像看到了犹如瀑布般发出轰隆声沉落的沙子。那是清澈而透明的颗粒,每一颗每一颗上,都有着某种影像,远处传来沙哑的声音。

  「仔细看。」

  我将意识的焦点集中在粒子上。宛如空气中飘散的灰尘般的粒子,变成成熟果实般的大笑,静止在我的眼前。透明的球体中,有无数关于我和她的影像。一年前我们隔桌对坐的摄影棚;计量完三分钟后,她说「现在」的嘴型……然而,在众多影像中,还有许多是我未曾见过的。我搂住她的肩膀,走在夜色中;我们一起在床上迎接晨曦;我们因为某件事发生争执,她哭泣的侧脸;走在去结婚登记时的人行道。她冷静的脸总是出现在我身旁,总是正确的计量时间。

  我的头发渐渐变白,身体缩小了一圈。她仍然和我一起凝视着时间的粒子。

  夜晚的酒吧内,我坐在酒吧椅上,差一点发出惨叫。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妳。当时间的粒子变成了最小单位,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都会慢慢包含其中。我和妳命中注定会经历那样的人生。我在等妳。从多年以前开始,我就在等待妳推开那扇门。」

  亲眼看到临终那一幕的瞬间,真是令人惊恐万分。我无法继续注视时间的粒子,所以把完美的沙漏从她额头上拿了下来,浑身发抖,用力抱紧她单薄的身体。

  ·······无业的天空·······

  继幻想小说和惊悚小说后,我打算在第四则写一篇私小说。这是年纪三十的阳司的故事,和发生早我身上的事几乎相同。我也曾经在某一天,毫无预警的辞职。当时的情况和这个短篇小说如出一辙。当时我很豪气的辞去工作,回到了居所的横滨。我在元町买了一件衣服,去元町PLAZA吃了蛋包饭。坐在山下公园的长椅上,读了一本文库本,再舒服地睡了一个午觉,这些情节都是真实重现。所有的一切,再度栩栩如生的呈现时,变成了令人怀念而又愉快的回忆。之后的半年间,我在横滨四处游荡。没有钱,没有工作,却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在当今裁员的时代,我无法大声建议大家都去辞职,但辞职的确可以令人享受到充分的解放。为了体会那一刹那的自由,我曾经辞职过四、五次。至于当时看的小说,我翻遍整个书柜,也找不到到底是哪一本。我认为,这无关紧要。书不需要永远留在内心,在走过那一段路后,就可以忘记了。

  为什么辞职后,天空突然开豁起来?

  田村阳司倚着电车车门,仰望着都市的天空。时序已经接近秋末,秋高气爽的天空中,没有一片云,阳光变成一条条刺眼的斜线驱赶着空气。平时他向来习惯看着地面的建筑物,不知为什么今天一直看着天空。电车的晃动感,以及经过轨道接缝处时有规律的震动,都令兴奋的心感到格外舒服。

  中午过后的东海道线上,有一半座位都空着。在这节车厢内,只有阳司和一对情侣站着。今天早上,当自己比规定的时间晚五十分钟到公司时,根本无法想象会在今天辞职。他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是至今为止最长的一份工作。

  阳司大学毕业后,曾今辗转在好几家文字工作室工作过。虽然他的功课不好,但看过不少书,对他来说,写文章不是一件难事。他只是基于这个理由,找到了这份工作。

  进入第一家文字工作室后,他知道了一件事。在小公司里。越是优秀的人才会越早离开公司。不是换到一家条件更理想的公司,就是成为自由撰稿人进一步挥洒。留在公司的,都是年纪和实力有问题的人,很难做到以上两点。

  曾根主编是阳司的直属上司,五十多岁,已经中年发福,有点驼背,总是蜷缩在桌前默默工作。他既无法设计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企划,文章也写得乏善可陈,更缺乏领导力。不要以为他和出版社和广告公司的关系特别好,他待人不够亲切,也缺乏毅力,根本没有任何值得借鉴的长处,他的个性阴沉,不时说一些令人周围不知所措的冷嘲热讽,激怒了客户的承办人,已经有好几家公司把他拒于门外。

  阳司是曾根小组的实质领导人,曾根不在的时候,由他负责主持会议,在预定的时间内,顺利结束会议。主编不在的时候,会议可以在极短时间内结束,也可以讨论出理想的企划。阳司收下的年轻组员很喜欢曾根不在公司的时候开会。

  不可思议地是,会议往往会配合与会者中程度最低的人的水准。当这个人是主编时,会议往往持续三、四个小时,却毫无结论。

  工作并不光是发想企划或是写稿而已,还包括必须承受和职务不相干的痛苦。而且这种杂事还占了工作的相当大的部分,阳司出社会第一次知道那竟然是职场常态。

  辞职的导火线发生在年终奖金的评定事件上。阳司在走廊上遇到其他小组的主编时,对方悄悄咬耳朵告诉他这件事,曾根给阳司评了最低等级的D。

  「如果妳继续和那个老头子在一起,绝对不会有前途,怎么样?要不要申请调到我手下?」

  阳司已经无法将众人公认很有能力的主编说的这番话听入耳里。他直接走到曾根的办公桌前,用严厉地口吻质问他评定的理由。曾根低着头,含糊其辞,根本不敢正眼看阳司的脸,阳司觉得和这种男人交涉根本是白费口舌,便直接冲去社长室。这一天,经常为了张罗资金而外出的社长很难得的出现在公司。

  阳司向社长说明了理由。社长一脸不明就里的样子听着他说话。阳司要求社长出面向曾根了解他评定考绩的理由,这时,社长微微偏了偏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此举激怒了阳司。

  「算了,谢谢妳的照顾。我不干了,改天会把辞呈和健康保险证⑤寄到公司。」

  他不顾张大嘴巴的社长,走出了社长室。同组的年轻员工在走廊上等他,甚至有女孩子哭了。

  「田村先生,妳真的要辞职吗?」

  助理川原担心的问。阳司心意已决,心情反而变得很轻松。

  「对,我辞职了。不好意思,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多停留一秒钟。可不可以请妳帮我把死人物品装进纸箱,我会在下个星期六来拿。」

  阳司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拿起早晨来公司带来的背包,头也不回的走向出口。曾根害怕得不敢看他,像往常一样,在办公桌前驼着背。明天开始,再也不会看到这个男人了。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辞职?事到如今,这一点反而令他感到不可思议。

  他搭东海道线来到横滨车站后,走到另外一个月台,换上了根岸线。因为时间的关系,电车内空空荡荡的。阳司在石川町下了车。他的单身公寓在坡道上方,但因为闲着无聊,他缓缓走向相反的海港方向。

  刚好是午餐结束的时间,元町大道上,几个系着领带的上班族像水母般飘回公司,干爽的太阳照射在蜿蜒蛇行的石板路上,感觉格外温暖。

  阳司逛了几家平时假日经常光顾的名牌商店,非假日午后的元町,不见观光客的人潮,散发出一阵悠闲地气息。他在一家新开的男装商店,拿起一条芥末黄色喀什米尔羊毛围巾,围巾的手感很饱满,但两万元的价格有点昂贵。阳司的银行账户只剩下可以维持半年生活的余额。然而,他还是买下围巾作为纪念。这是辞职恢复自由身的纪念。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也不打算找工作,要好好享受这种碌碌无为的时间。踏入社会后,阳司发现一件事:除非辞职,否则,在日本这个国家,根本不可能有长期休假的一天。围巾是这份自由的纪念,绝对不能吝啬。

  他把围巾围在脖子上,继续走在石板路的商店街上,银餐具店,订购家具店,皮包专卖店,进口食品店。装饰得好像国外街道的这条路,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尽头。阳司这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吃午餐。

  走进元町PLAZA,他跟着一群家庭主妇走上电扶梯,在二楼的餐厅中,选了一家他常去的西餐厅。这家餐厅承自父代的洋风酱汁(demiglacesauce)相当浓醇爽口,特别好吃。

  因为已经过了午餐时间,人潮已经散去,他坐在吧台的座位,点了一份蛋包饭,阳司从皮包里拿出一本文库本,那是一本翻译的推理小说,故事发生在西雅图,中国黑道份子和当地的黑道展开「血债血还」的火拼。故事的主角是一名刑警队长,他的兄长被当地黑道杀害了。这本书市枪弹射杀的场景丝毫不少于会话的动作小说。

  阳司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遇到烦恼时,根本无心阅读优雅探讨人生苦恼的文学作品,故事情节紧凑的小说读起来才能令人感到轻松愉快。然而,那些只能在生活平静的时候才能阅读的文学,本身不是也有问题吗?阳司这么想着,翻开了书页。

  蛋包饭做的很棒。他把半熟的蛋皮、鸡肉饭盒洋风酱汁搅拌成一团后,用汤匙送进嘴里。市售的冰咖啡喝起来也不错。

  吃完饭后,阳司回到大马路上,经过人形之家⑥的天桥之后,来到山下公园。晴朗的天气令他微微渗着汗,于是,他松开脖子上的围巾,将之垂在夹克的衣襟前。

  阳司坐在可以看到冰川丸⑦的海边长椅上开始看书,除了暴风雨的时候,这里的海风闻不到海水的味道。当他看了五十页、一百页之后,发现太阳渐渐下山了。这是,他感觉到眼睛很疲劳,便躺在长椅上,把翻开的文库本盖在脸上,在海风和海浪声中睡午觉,这是他向来的习惯。

  不知道睡了多久之后,他神清气爽的醒来。天色还很亮。他看了一眼手表,原来只睡了三十分钟而已,不久之前在公司辞职的事,似乎已经是遥远的过去。无论有没有工作,对阳司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要能够在秋日阳光照射的长椅上,看自己喜欢的小说,这样就够了。阳司向推着脚踏车叫卖冰激凌的小贩买了一个,继续低头看小说。天色暗下来之前,应该可以看完吧。手上的书只剩下高潮后的最后三分之二。

  注释:

  ⑤类似台湾的健保卡。

  ⑥专门展示人偶的博物馆。

  ⑦停靠在横滨港口的游轮。

  ·······银纸星·······

  我经常写自闭的题材,应该已经写过三、四次了吧。我认为,自闭是我们这个世代特有的病态。在学生运动频繁的年代,经常发生内讧的暴力事件。那是在过度的正义感和浓密的人际关系的时代背景下特有的病态。二十年后,人际关系的淡薄和无法改变世界的无力感,是人们接二连三的把自己的家变成独居房,关在家里足不出户。我在学生时代,曾经患有轻微的对人恐惧症,处于半自闭状态,因此,对这种心情感同身受。自闭时,别人在自己的眼中变得扭曲。有时候,觉得所有人都很美好,下一刻,这些人又变得贪得无厌,而且世界冷酷无比,根本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然而,这都是自己的内心产生的幻想。我们总是将自己内心的恐惧投射在他人身上,当我们看他人,或是看世界的时候,其实看到的是自己,希望有朝一日,妳也可以突破自己。

  他在大学三年级那一天的冬天,把自己关进了这个不规则七边形的房间。起初,他去DIY商店买了一张夜空图案的塑胶贴纸,把它贴在铝窗玻璃上。他的房间位于公寓的角落,腾空在楼下的大马路上,来自南侧的阳光一整天都很刺眼。

  他对帖纸的效果相当满意。这么一来,窗外永远都是黑夜。虽然离晚餐还有一大段时间,但他躺在床上。只要想睡,他可以睡很久。于是,他展开了独居房的生活。一天睡十八小时,醒着的时候,茫然的望着夜空的窗户。

  最初的一星期,他的父母对他的自我封闭不以为意,他是家中的独生子,生性喜欢孤独,总是默默地沉迷自己的兴趣爱好。他的成绩很优秀,脑袋和品味也不差。应该只是青春期暂时的忧郁,只要顺其自然,他自然会把门打开。然而,出乎他父母的意料,过了一个月,公寓的白色新建材的房门仍然没有打开。

  父亲忙于工作,所以由他母亲对他展开说服工作。白发越来越多的母亲坐在坐垫上,隔着薄薄的门,娓娓谈起有关他的回忆。刚出生时,他可爱的脸蛋就十分引人注目;上幼稚园时,体弱多病的他常常感冒;小学时代的他,有事多么聪明开朗。母亲知道第一次送他情人节巧克力的同学名字,也很自然的聊起了他在高中时,第一次交往的新体操社团的副社长。他坐在白色门前,听着母亲的话。两个小时过去了,话题聊到了他的未来。即使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也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他总有一天必须踏入社会,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父母无法陪儿女走完人生的路,所谓教育,其实是培养儿女独力生活下去的必要条件。

  他很清楚,母亲所说的话千真万确,也充满了母爱。他感谢父母,也很清楚如果继续封闭在这里,会和已经开始投入求职活动的大学同学渐行渐远。他的内心十分焦急,身体却无法动弹,无法伸手打开白色门上的门锁,也无法回应母亲的欢呼。之后的一个小时,他听着母亲啜泣的声音,自己也好几次红了眼眶,但是最后并没有流下眼泪。

  天色暗下来后,母亲离开门前,开始准备晚餐。他累得筋疲力尽,爬回床上,昏睡了十八个小时,完全没有做梦。

  过眠现象持续了三个月,睡眠时间越来越长,最后,一天之内,只有大约两个小时可以起床活动。黎明时分这个时间,他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洗澡,吃一点食物,再度回到房间。

  在他自我封闭的这段期间,父母的视线渐渐变得十分可怕,让他无法面对。每天早晨,就像是一场玩命游戏。他叹着气,回到黎明的房间内,锁上门锁,才终于松一口气。他找到了沉睡之前的小乐趣,那就是电视,他喜欢清晨时分播放大自然画面的电视,也喜欢确认一天的天气和最高、最低气温。

  过眠之后,等待他的是失眠的季节。这是某种强迫行为的结果,并不是最初的原因导致失眠。他翻阅了几本心理学的入门书,知道自己这种症状很常见,但是就是不想动弹。一定是潜意识希望自己留在这个房间吧。

  为了使室内更加舒适,他开始整理房间。

  他把书架上的数百本书重新排列。现实按照作家的五十音顺序,接着是按照出版社的五十音顺序,然后,再按照出版日期从新到旧、从旧到新,再来是按照价格的顺序加以排列。

  做完这些事,已经花费了十三个消失,然而,他无法中途而废。他再次按照页数、最后一页的偶数还是奇数(这一次很简单,三十分钟就结束了),内文第一个字五十音顺序、用罗马拼音表示作者名字时的ABC

  顺序、ISBN码的十位数总和的大小顺序。封面设计者的五十音顺序排列。书的排列方式多的超乎想象,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书的新乐趣。在开始进行排列工作的二十七个小时,也就是用书名接龙的方式排列到一半时,他倒头陷入昏睡。

  他房间里的CD数量几乎和书不相上下。在排列书籍的那一个月后,他有排列了一个月的CD。下一个月,他突然十分在意书和CD排列的关联性,尝试了各种组合方式,又耗费了三个月的时间。他这个大学生的房间只有三平大的空间,室内放着夏天和冬天的衣服,也有笔记用品、电器和基于个人兴趣所收集的小汽车。他把所有东西都重新排列后,度过了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大学的同学几乎都已经找到了出路,充分享受所剩不多的学生生活。这时,他却把衣物标签抄到笔记上,根据合成纤维的含量比排列顺序。为了使自己的身体适应聚脂纤维,必须从天然材质开始逐渐增加百分比。于是,他想到了排列书的新方法。

  没错,可以根据文体和材质的自然度加以排列。为此,需要把所有的书重新看一遍,不过,反正在房间内的时间用之不尽。他已经发现一件事——时间在这个房间停留,对静止的时间而言没有时效的问题。

  他穿上百分百纯棉的T恤和长裤,套了一件百分之百羊毛(其中有百分之四十的安哥拉羊毛)的毛衣。拿起他认为最自然的一本描写西伯利亚虎的传记文学作品。他看了三本书,在中午过后进入了梦乡。在蓝色天鹅绒的背景下,星星发出微光。银色的星星让他在看到的那一刹那,浑身充满怀念之情。

  他哭着醒来,看着贴着塑胶纸的窗户。

  褪色夜空中的星星,并没有梦境中的星星那么璀璨。在每个角落都按照自己的喜好重新排列的房间内,找不到那颗美得令人心动的星星,由于刚醒来,他的呼吸急促,心跳加速,但仍然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思考。必须找到那颗星星,那颗星星正是自己的引导星。

  他有着年轻人特有的天真,在心理学方面,喜好荣格甚至佛洛伊德。虽然两者的理论都无法理解,但喜好与否和学说的正统性,以及在临床的功效毫无关系。那天之后,他开始努力寻找星星。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铝窗的锁。那把锁,已经有一年没有开启了。他鼓足全身的勇气,双手将铝窗转动一百八十度。当然,他没有完全打开铝窗。当他打开三十秒后,很快又锁上了。

  再次期间,他都没有呼吸,脸涨得通红,下一次的目标是四十五秒。他看着手表,再度把手伸向铝窗。一星期后,在他醒来的时间里,他都可以让铝窗的锁打开着。

  翌周的第三天,他终于打开课铝窗。前两天为沉重的铝窗就好像被强力胶黏住一样无法打开,所以他只好放弃。

  那天,天气有点寒冷,从早晨开始就下着雨。好不容易打开三公分的缝隙中吹进来的风,吹在他的鼻尖,也吹进她的心里。

  虽然是阴湿寒冷的十二月,那阵奇妙地风却很柔和,充满活力。他已经一年没有吹风了。他从窗户的缝隙中看着灰色的天空,深呼吸了一次,便赶紧用力关上铝窗,似乎要隔绝只要多吸一口就会致命的气体。

  翌周后,他打开窗户的时间慢慢增加。无论天气有多么寒冷,他都不以为意。只要是清醒的时间,他都穿上外出的保暖服装,站在敞开的窗户前。

  即使天气晴朗,都市的天气也像是撒了一层灰似的一片灰蒙蒙。无数大楼和住宅的屋顶参差不齐的伸向天空,取代了地平线。大街上罩着拱形屋顶,走进这个屋顶下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各自的目的地。

  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目不斜视,没有人注意站在高楼上张望的他,他已经有一年没有看到同世代的异性,不由得感到一阵揪心的难过。

  下个星期一,商店街的音乐变成了圣诞歌曲。他穿上了聚酯纤维百分之百的外套,站在冬天晴朗的天空下。

  低头一看,发现对面面包店的门口放着一颗圣诞树。差不多有一个人高的圣诞树顶上,有一颗银纸做的星星,在深蓝色的海报前,宛如他梦境中的星星般,发出亮光。他抓起一年期间不曾用过的钱包,走向那道白色的门,想要近距离看看那颗星星。

  ·······孤独的世界·······

  这是我在横滨和某个女人同居时的真实故事。但是,当时并没有这么洒脱,她的台词也经过大幅度的修改。小说这东西可以随意虚构,真是太棒了。当红四的分手情景也差不多就是这样。那时候的我还不曾写过一篇小说,但或许我骨子了就是作家。那天晚上,我竟然在想,既然遇到这么悲惨的事,有朝一日,一定要把它当作写作的题材。而且,我完全不认为自己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如果我没有成为作家,根本就是疯子。我在横滨的房子位在离JR石川町车站走路十分钟的山丘上。假日的时候,经常散步走到外国人墓园和可以看到海港的丘公园。即使现在,看到以横滨为舞台的小说,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拿起来翻阅。我很认真的考虑过,有朝一日,要在横滨租一间小公寓,作为自己的秘密基地。当然,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地址和电话。横滨街上行人的脚步比东京稍微慢一点,直到现在,我仍然很喜欢那里。

  分手谈判在晚上十一点拉开了序幕。

  她一回到家,就正视着我,告诉我她有话要说,叫我坐在餐桌前。

  她连身上的粗呢大衣都没脱,围巾则在脖子上绕了两圈,宛如要用来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外来的侵害。我已经洗过澡,在睡衣外套了一件旧毛衣,头发也湿湿的。

  「我认为,我们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

  她脸色苍白的说着,她的双手规矩地放在腿上,正襟危坐的样子好像在拍纪念照。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知道妳是一个好人。在工作上很能干,也很聪明,无论下厨,洗衣服和打扫等任何家事,都做得比我好。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妳的网球打得最好。我第一次遇见妳时所说的话,至今仍然没有改变。」

  我们共同生活了两年。她突如其来的对我说这番话,简直令我无法呼吸,好像有人挖走我的内脏。不是脑袋,而是身体变得空空的。

  我努力挤出一个声音。

  「我不记得妳对我说了什么。」

  她脸色苍白的笑了笑。我从来不曾像这一刻觉得她竟然这么美。

  「我说,妳很出类拔萃。不光是我刚才说的那些,妳温柔体贴、敏感。热心研究工作,做爱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想说一句玩笑话,但她的表情很严肃。

  「谢谢,但是,妳还是决定和这个最棒的人分手。」

  她微笑点头,她的眼中有一层薄薄的泪幕。

  「嗯,对。」

  我已经设法克服了冲击的第一阶段,终于可以问我最想知道的事。我的声音有点沙哑。

  「为什么?」

  她缓缓摇头,脸颊放松,试图挤出一个笑容,她按着眼角,眼泪像玻璃珠般滑落在她的围巾上。泪珠维持圆圆的的形状停留了片刻,终于融化般被围巾吸收了。

  「即使妳和我生活在一起,妳还是那么孤独。我以为,有朝一日,我会打破那道墙,带妳出去。我不是笨蛋,况且,我很爱妳。所以,我相信,有朝一日,一定可以把妳带到外面的世界,但是我现在才发现,我太自以为是了。」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我在公司的时候,工作能力比别人强,和朋友相处也很融洽,虽然最近有点烦恼,每天比较晚回家,但我和她的生活很愉快。总而言之,我们两个人的生活也很OK。我甚至隐约认为,只要继续维持这种生活,我们早晚会结婚。她解读出我的表情,说:

  「妳工作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只是想要独处,所以,只好无奈的工作。虽然妳没有认真投入,但还是轻而易举的得到水准以上的结果,所以,一旦做到任何人都心服口服的程度,之后就什么都不想做。对妳来说,工作根本无关紧要。」

  她说的没错,对我来说,工作从来就不重要。无论多门重要的会议还是简报,我之所以能轻松以对,就是因为对我来说,这些事根本没有太大的意义。我维持沉默不语。

  「不光是工作而已,妳对他人温柔体贴,是因为妳想要和对方保持距离。当对方靠近妳时,妳就变得格外敏感。妳天生就很灵巧,既可以表现得很有社交能力,也可以表现得像冷酷的聪明人。不光是工作,妳在和朋友交往时也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很轻,好像在呢喃。

  「……恋爱也一样。我和女性朋友商量后。大家都反对我的决定,认为我根本不需要和妳分手。放弃妳太可惜了。但是,我一直看着妳利用这份天生的灵巧,在自己的周围筑起一座高墙。这两年来,我们曾经度过许多愉快的时光,也曾经去旅行,交换礼物。我家人对妳的印象也特别号。不过,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即使我们牵着手,也像是一个人在走路;即使深夜相拥,妳仍然是孤独地。我不够坚强,无法一直陪伴孤独地妳一直走下去。从今以后,我想和真正需要我的人一起生活。」

  她流的眼泪丝毫不少于她的话语。眼泪很容易感染,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哭了起来。

  我之所以无言以对,是因为她的话语直直的刺进了我的胸口。说出真相的话语,总是具有可怕的力量。她流着泪,露出微笑。

  「但是,我相信我永远都不会讨厌妳。即使和别人交往,也会忍不住和妳比较,也许会在比如人共同生活的同时,深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可惜的决定。是不是很可笑?」

  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陪着她一起哭,一边点头。因为,她是真心的。一旦她做出了决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任何人都无法动摇她想要分手的意志。我也无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经过了将近三十年,终于和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对我来说,世界并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

  「不过,真遗憾。」

  她抬眼看着我。

  「遗憾什么?」

  「我还以为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等到有朝一日,当我以某种方式成功时,我以为妳会陪伴在我身边,为我感到高兴。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和妳结婚,共组家庭。」

  她穿着大衣哭泣不已,把手伸到桌子中间,我握着她冰冷的指尖。她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也曾经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妳的新娘。但我早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有朝一日,妳会用我意想不到的方式获得成功。因为,妳本来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妳不会想要别人理所当然接受的东西,即使别人拿再好的东西给妳,妳也会说我全部都不要,然后把它们丢弃。除了妳真心想要的东西以外,妳什么都不要,妳就是这样的人。」

  这时,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但是,妳想要的东西并不是我。我可不可以最后问妳一个问题?妳真的喜欢我吗?」

  我认为,即使再亲密的人,也有绝对不能发问的问题。我无法立刻回答,她握着我的手,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我喜欢妳,但或许不是妳希望的方式。不过,我不太了解如何用和大家相同的方式喜欢一个人。」

  她有笑了起来。

  「不用勉强。我和妳在一起的时候,从买没有感觉到妳爱我。不过,我很爱妳,所以,我并没有后悔。」

  「但是,妳仍然要和我分手。」

  「对,和妳分手后,我会后悔。」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背后紧紧抱着坐着的她。

  虽然第二天还要上班,但那天晚上,我们聊起了往事,直到凌晨四点,会议源源不断的涌现。一旦决定分手,再不足为奇的事都恢复了往日的璀璨光芒。第二天早晨,我送她到车站,然后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休假,然后,哭着笑着,一整天都漫步在冬天的横滨街头。

  至今为止,已经过了将近十五年的光阴,我写下这个短篇小说,确认青春时代的结束,我莫名其妙开始写小说,我的书莫名其妙出现在书店,我希望,写作不是我筑起的另一道墙,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她和我分手后,和别的男人结了婚,有离了婚。我们至今仍然是好朋友,她说很可能会和她的青梅竹马再婚,我希望她可以幸福。因为,她值得。

  ·······天才女服务生·······

  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然而,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其实,才华的形式很丰富,无法一概而论。我认为,无论服务生、情理烟囱,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因为,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所以,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那天,为了谈工作的事,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

  餐馆里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很奇妙的是,光是闻味道,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

  我们一行四个人,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又各自点了主菜。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上半身很魁梧,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穿梭在店内。

  我们点了七、八道菜,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

  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吃完送上来的料理,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在东京,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

  一年之后(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也令我很有成就感),为了讨论新作品,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因为,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

  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她对我们说:

  「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

  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

  「对,还有。」

  「要点什么菜?」

  大家纷纷打开菜单,女服务生说:

  「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点了烤小羊肉、鳀鱼意大利面、炸明虾和鲜贝,还有苏格兰蛋。」

  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

  「妳全都记得?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

  「鱼卵洋芋沙拉、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还有,这位先生……」

  他转头看着我,轻轻笑了笑。

  「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我问:

  「妳还记得?」

  女服务生红着脸,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得意洋洋,也没有搽腮红,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另一位编辑问:

  「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

  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

  「不,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但对感觉不太满意,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

  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我问:

  「妳来这家店多久了?」

  「差不多两年半。」

  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

  「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

  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忍不住问她:

  「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各点两道菜,总共有一百种。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两年就是五百天。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妳能不能写在纸上?」

  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开后,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她的手臂很粗,但很柔软。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

  「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

  一位编辑问道:

  「这么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

  「对。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

  我不由得钦佩不已。

  「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

  「这并没有什么。」

  「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我是写小说的,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

  听到采访时,丝毫没有表情的她,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立刻笑逐颜开,我立刻见缝插针。

  「妳现在想吃什么?」

  她毫不犹豫的回答:

  「鸡。」

  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她在说「鸡」这个字时,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的语气不卑不亢,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我笑着说:

  「没问题,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

  下一个周末,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所以,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微焦的皮亮晶晶的,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我正准备下刀时,她想要试试。

  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鸡胸肉、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

  ·······0.03mm·······

  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截稿日也渐渐逼近。我转念一想,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对了,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丈夫回来了。<Damned>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不然,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于是,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无论结果如何,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顺便告诉大家,收录这首曲子的「TheseDays」是一张很棒的作品。IWGP(《池袋西口公园》)系列《骨音》的主题,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曲,说起来,<热血少年>的,名字我好像也是向WarrenZevon借用的。无论如何,我的小说似乎和音乐很契合。

  良之打工的便利商店在老旧国宅内。荧光灯的光线很暗淡。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在屋龄已经三十年的国宅中央广场内,宛如一座灯塔。

  他的打工时间是从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五点,总共六个小时,一个不冷不热的春夜两点多,那个女人走了进来。通常,深夜的客人不是学生就是上班族,而且几乎是男人。女人看起来像是家庭主妇,身上穿的并不是代替睡衣的运动装,当自动门开启时,她身上的薄质礼服裙微微飘了起来。

  女人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在杂志架前面无趣的翻阅着女性杂志和漫画。最后,女人来到收银台旁边的药品区。良之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被她披着散乱头发的肩膀和柳腰托出的丰满臀部所吸引。虽然她的身材和完美沾不上边,背影却格外撩人。

  女人拿起什么东西,回头放在柜台上。她手指上戴着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白色小盒子上,用大大地黑色哥德字体骄傲的印着0.03mm。那是用最近技术创造出划时代薄型材质的保险套。

  「这个真的那么薄吗?」

  良之答不上来。他还没有用过这种新产品。

  「……我不知道」

  「是吗?那算了」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千元纸钞。

  良之在找零的时候没有看女人的脸。女人走出便利商店时,吹来一阵温热的夜风。良之贪婪的目送她的背影,仔细的把潮湿的钞票抚平后,放进收银台。

  四天后,良之再度遇见女人。那是一个下了好几场春雨的午后,良之从大学返家的路上,看到女人和几个同年级的家庭主妇走在一起。女人先发现了良之。女人和其他主妇一样,穿着牛仔裙,用视线向良之打招呼。

  正当良之垂下眼睛,准备和她擦身而过时,女人开了后。

  「便利商店的小哥,那个真的很不错哟。」

  良之惊讶的看着女人,女人用调皮的眼神看着他。另外几个主妇并没有察觉女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良之觉得女人在挑逗自己,便红着脸,匆匆离去。明亮的光线中,他看清楚女人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而已,比良之年长将近十岁。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散发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感,然而,一直到他回到位在国宅角落的自家之前,女人挑逗的眼神始终在良之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天深夜两点多,女人再度造访,夜晚有点凉意,女人穿着透明材质的敞领洋装。这一次,她毫不犹豫的走到收银台前,从架上拿了相同的小盒子,放在收银台上。

  「妳打工到几点?」

  虽然觉得女人在挑侃他,但良之还是据实以告。

  「早上五点。」

  「是喔。」女人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千元纸钞。她把钱包伸到来良之的面前,让他可以清楚看到钱包上圆形透明的部分。G301,那是用铅笔写的房间号码。女人接过我的零钱时,神态自若的说:

  「我还不会睡觉。」

  良之的体内翻腾不已。腹部下方的激动震撼了每一个内脏后,窜到胸口。他的心跳不再是一次一次的跳动,而是两次两次一起跳。

  「谢谢光临。」

  良之听着自动门关闭的声音,为自己能够发出如此平静的声音感到惊讶。

  良之压低针织帽的帽沿,把手插在牛仔裤前方的口袋,走在宽敞的国宅内。黎明的空气清澈刺骨,整个肺都冷却下来。然而,良之的心脏仍然跳动着令他不自在的节奏。下班的时候,明明已经决定不会去了,此刻自己却走向与自家相反的方向的G栋。

  (只是去看看而已,只是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没睡。)(录入:——)

  良之这么告诉自己,仰望着水泥墙上已经爬满裂缝的建筑物。长方形的四层楼建筑和其他十七栋房子没什么两样,在当今的时代,已经很难找到这种没有电梯的房子了。墙上用油漆写了一个巨大的G字,感觉还有点湿湿的。仰头看着的前方,只有一个房间的还亮着灯。窗户上拉着已经晒得有点褪色的淡蓝色窗帘。

  良之看到灯光,走向楼梯。他只打算看一看301室的门而已(录入:=-),虽然他知道这里国宅的铁门,都漆着比墙壁水泥颜色更明亮的灰色,但他还是无法不亲眼确认一下。然而,当走廊上的荧光灯变成和黎明的天空相同的亮度时,良之已经无法离开了。

  他明明没有做任何事,门却缓缓打开了。

  女人伸手把他拉了进去。他还来不及发出叫声,女人张开的嘴唇已经吸了过来。女人一边亲吻,一边用双手脱下良之的牛仔裤。狭小的玄关,打开皮带扣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枪声。女人含着还没有洗过的阴〇,(录入:我还是「哔」一下比较好。)仔细的用舌尖添去污垢,继续吸吮至完全充实,才发出湿润的声音,把嘴唇移开。

  她好像在脱了T恤般从头上把洋装脱下,丢在玄关。她没有穿胸罩。像一个小橘子般的大乳X晕和周围竖起的毛孔,令良之无法克制。女人就像牵着牛一样,握着良之的阴〇走了进去,才终于开口说:

  「去卧室吧,我里面比外表更赞,妳可以马上进来。」

  沿着昏暗的走廊走了几步,就到了卧室。这里和良之与父母同住的房子格局相同。老旧的床旁边发了一张钢管椅,那个小盒子敞着口。放在已经出现裂缝的塑胶椅面上,女人用尖尖的虎牙咬破袋子说:「这个我最拿手。」然后把新型保险套含在嘟成圆形的嘴唇上。她完全没有用手,直接把阴〇吞到根部,松开嘴,确认有没有戴好。

  「这样就OK了。」

  女人嫣然一笑,将坐在床上的良之从肩膀往下推。良之发现,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的笑容很棒嘛。然而,他的从容直到这一刻为止。下一刹那,女人露出贪婪的表情,跨坐在良之身上。当良之的下体完全被吞噬时,他有点慌了手脚,但已经为时太晚。良之被女人从腹底深处传递出的节奏所吞噬,不容他有丝毫机会重振旗鼓。

  女人的做爱没有丝毫的扭捏。廉价、狡猾,毫不客气。良之深陷其中,那是他在大学同年龄女人身上无法感受到的无尽肉欲,那种热量足以蒸发每个人为了维持安稳的日常生活而戴着的假面具。

  只有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良之觉得自己是自由的,在彼此藉由肉体追求快乐的时候,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禁忌。对方的渴望是无法违逆的命令,那是一种自发性的服从。施者和受者会在转眼之间交换角色,两者之间只有微小的差异。黎明前的卧室,变成了除了床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的乐园。

  良之每星期有三天会在打工结束后,造访女人的家里。他丈夫是长途客车司机。很少在家,良之从客厅柜子上的照片看过这个男人。男人的胸膛很厚实,肩膀很宽,戴着一付早就退流行的塑胶框眼镜,看起来很老实。

  春天快要结束的某个黎明,从良之第一次造访G301,即将要满两个月了。女人数度冲上巅峰后,背上香汗淋漓。良之离开女人的背,仰躺下来。看着天花板,这里贴着很自己的房间相同的塑胶壁纸。低头一看,发现保险套的前端拉的很长,垂在阴〇前端,好像被雨淋湿的鲤鱼旗。

  保险套还在,良之正打算把薄如蜻蜓翼的保险套戴好时,远处传来那个声音。外面楼梯传来脚步声。脚步声很沉重,他直觉认为那是男人的脚步。这种时候,会是谁呢?

  从楼梯传来的脚步声在三楼停止,良之屏气凝神的竖耳静听,发现脚步从走廊上慢慢靠近,拨了拨被汗水粘在额头的头发,注视着良之的眼睛。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女人说:

  「反正已经被发现了,不如最后再放进来一次。」

  还剩多少时间?良之重新戴好保险套,满脑子都是昏暗走廊尽头那道灰色铁门。

  ·······书架和旅行的男人·······

  这是第二篇以书为主角的掌篇小说。寓教于乐的幻想小说很适合一下子就看完的十页稿纸格式,写这个短篇也是一次愉快的经验。看着协助哦的参考资料,很羡慕十七天十六夜的豪华游轮行程。参加这种行程的船旅时,我也要带一个特别订做的行李箱,里面装着想要慢慢阅读的一百本书。虽然很想这样奢侈一下,但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光是想象在船旅时要被截稿追着跑,就已经头痛不已了。故事的老人所说的,专为自己写的理想书,其实并不可能。世界有无数的人,也有无数的书,其中的一个人,和其中的一本书是独一无二的完美组合,这种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只要找到这本书,在接下来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看这本书,这也就够了。这种阅读生活也不错。顺道一提,我个人的想法也隐藏在故事主角所说的话中。好书可以互相扶持,如果有很多好书,就可以丰富彼此的生活,也更增添快乐。

  任何人的人生都可以在某一个时间点重新开始。我在四十岁后的第一个春天,迎接了这个时刻。我和学生时代的朋友一起创立的软体公司经营得十分顺利,还几个使用在邮件和网络上的加密软体都十分畅销。然而,事业过度顺利反而导致危机四伏。

  我们的公司规模很小,却富含营养,因此吸引了更大的捕食者。刚开始,对方便提出条件十分理想的投资计划,于是,大型网络公司的人员开始进入公司,不久之后,学生时代的朋友伙伴提出了新的扩大计划。我们公司已经失去了原本和乐融融的气氛。

  几个月后,我把手上的持股全都卖给了朋友和那家大企业,离开了那家公司。在人生的中途,获得了让余生不愁吃穿的金钱。我相信,没有人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空虚的一件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饱尝无趣的滋味。

  原本就已经降到冰点的夫妻关系也同时陷入了无法修复的状态。是到如今,我应该感谢我们夫妻没有生孩子。我拿出卖掉公司的钱,支付了足够的赡养费,解除了婚姻关系。一张离婚协议书和一张银行汇款证明,结束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

  无论在工作还是私生活上都无所事事的我,尝试了无所事事的人做的事,参加国外的长期船旅。我想反省一下以往的人生,也希望好好思考自己的余生。旅行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但我因为陷入了忧郁状态而疲惫不堪,根本不可能感到什么愉悦的心情,只要参加船旅,船就会自动把忧郁的我带入不同的风景中。

  我挑选的是十七天十六夜从夏威夷到大溪的航程。游轮全长一百九十公尺,共有十二层甲板,有两座九千马力的柴油引擎。最顶楼的十楼有四间皇家蜜月套房,我的房间就是其中之一,一个人住显然过度宽敞的其实平方公尺房间内,有一个浴室,还有一个可以欣赏大海的小阳台。

  只有第一天令人感到欣喜。我在宛如小城市的游轮中四处探险,和其他旅客打招呼,欣赏天空和海水的变化。然而,从小在都市长大的我,过了三天,就看腻了碧蓝的海平线和空中中发亮的积乱云。为什么大海总是不知疲倦的基础细纹,露出相同的表情?为什么天空总是呈现一片单调无趣的蓝色?之后,我拉上蜜月套房的窗帘,几乎很少走到甲板。

  六楼的剧场总是演一些老片,游轮上虽然有赌场,但我对赌博兴趣缺缺。我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单调。

  每天将近中午的时候慵懒的起床。

  吃完早午餐,下午则去图书室看书,消磨无聊的时光,晚餐的时候,独自坐在中庭大厅前用餐,晚上则逃进十二楼的空桥后方的顶楼酒吧。结果,对我未来的人生,没有思考出任何具有发展性的计划。原本以为游轮是驰骋在海洋上的乐园,却发现竟然是豪华的监狱。看来人类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发现自我。

  我在顶楼酒吧遇见了那位老人。靠窗的吧台座位可以俯瞰在蓝色灯光照射下的游泳池,老人坐在隔了两个空位的酒吧椅上向我打招呼。

  「我经常在图书室看到妳,不过,那里的书太少了。」

  老人说的没错,擦得光可鉴人的花梨木书架上,陈列的都是虚有其表的大开书籍(大部分都是室内装修和园艺的写真集),以及近年的畅销书。还有一整排封底很吸引人的文学全集。我看着老人面前的吧台,那里放着三本已经磨损的书,每一本都是皮革封面。

  「那些书是妳自己带上船的吗?」

  枯皱的手怜惜的抚摸着颜色有点微妙差异的封底。

  「对,这种游轮的图书室通常都很令人失望。或许听起来很奇怪,不过,船旅最适合看书。我每次都会带自己的书柜上船。」

  我久违的好奇心蠢蠢欲动。

  「如果妳不介意,可不可以在妳方便的时候,让我见识一下妳的书柜?」

  老人笑着点点头。

  「这几本书送给妳,作为我们认识的纪念,妳不必介意,拿去吧。」

  我拿起从吧台上滑过来的书,分别是艾雷史汀·艾奇鲁尼的《象牙海岸航海记》、红小桃的《隐藏野兽》和小岛竹清的《未完物语》,全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每一本都请师傅将市售的书细心的用皮革包了起来。

  「我可以收下这么贵重的书吗?」

  「当然,如果妳不要的话,我准备在回去的时候,从甲板上把它们扔掉。」

  我一定露出了纳闷的表情。老人说:

  「我这一辈子,都在找一本书。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本是为我而写的书。我的探索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这三本书落选了。对我来说,它们已经没有用处了。」

  「世界上真的有只属于自己的书吗?我认为,书这种东西,光是一本根本派不上用场,必须彼此扶持。」

  老人露出困惑的笑容。

  「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觉得要看遍全世界的书根本是不知天高地厚。如今,我已经对比赛阅读数量毫无用处,只要能找到属于我的那本书就心满意足了,我已经选好了候选的书。如果妳有时间,要不要去看看?」

  我点点头,老人率先走出酒吧,当我打算走向电梯时,老人问:

  「我的房间离这里很近,要不要走楼梯。」

  沿着豪华的楼梯往下走,来到我房间所在的十楼。老人指着斜对面的皇家蜜月套房说:

  「就是这里。」

  一走进房间,就是宽敞的客厅。铺满整个房间的地毡上,放着用螺丝锁住的猫脚沙发,这艘游轮的内部装潢采用了明亮的洛可可风格。

  老人带我走到放在窗边的最佳位置的大皮革行李箱,打开附有轮子的的盖子,行李箱的两侧是隔开的书架,里面参差的放着和刚才三本书有着相同皮革封面的书。

  「这二十年来,我看了很多次,不断的在挑选。这里面的其中一本,将会成为属于我的书。」

  我不可思议的问:

  「妳每次上船的时候,这个行李箱都装满了书吗?」

  「对,我看完了就丢进海里,然后再看其他的书,再丢掉,一直重复着。也许,船旅就像是蒸馏工厂,可以浓缩书的灵魂。」

  老人聊了很多书的趣事,都是我前所未闻的书。离开他的房间时,已经将近深夜两点了。

  之后,我们每次见面都会聊天。无论在有自动钢琴的餐厅酒吧,可以感受海风的步道,还是顶楼酒吧,老人总是拿着几本书,我问他:

  「妳丢了几本书?」

  每次听到的回答都不相同。老人平均每天把五、六本书丢进夜晚的大海中。游轮经过了航程中点的夏威夷,进入了那太平洋。某天早晨醒来时,大海的颜色变成了矿物质般的碧蓝色,闪闪发光。

  即将到达大溪地的几天前,老人坐在南国阳光照耀的甲板兴奋的说:

  「我花了一辈子的的时间,终于只剩下三本书了,我打算在今天晚上作出决定。其实,我已经大概知道是哪一本书了。」

  那天晚上,我充满期待的前往顶楼酒吧。然而,老人却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看到他。直到第四天,工作人员才为老人失踪这件事陷入了恐慌。

  老人似乎从甲板尾端跳进了大海。有一名船员曾经目击老人在黎明时分,手拿着一本书靠在栏杆上。我不禁思考老人和我到底谁比较幸福。老人终其一生寻找一本书,却在找到答案的时候死去。而我并没有任何可以寻找的东西。

  几天后,看到客房情洁员正在整理老人的房间时,我往没有主人的房间里张望了一下。昏暗的房间内,只有空无一物的书架散开着。

  ·······计程车········

  美国有一位传记作家名字叫史特斯·特基尔(StudsTerkel)。他并不是用笔写作,而是用录音机。他在决定某个主题(也许是战争,也许是工作,也许是美国梦)后,去采访很多人,把采访的过程录音下来。然后,将录音的内容重新整理,写成书稿。他可以从名为「无技巧的极致」的录音写实主义中,创作出令人惊为天人的作品,呈现出各色各样不同人的生活、想法和个性,像镶嵌画般,拼出杰出的对比和人间百态。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平装本的书中看到这些内容,很想有朝一日可以尝试这种手法。于是,我以和计程车司机的交谈内容为基础,挑战了这则短篇。当然,我并没有把谈话录音。我对自己的耳朵和记忆力颇有自信,应该正确的重现了谈话的节奏。其实,我很喜欢在计程车上的交谈,也许是因为不需要和司机面对面,而是同时对着前进方向的关系吧,虽然只限于当下,却可以轻松自在的聊天。当然,很疲惫的时候,司机找我聊天会让我觉得有点吃力。

  「景气吗?对啊,可能稍微有一点吧。不过,妳也知道,计程车这个行业很特殊。在日本,在规定彻底松懈后,变得如此自由的恐怕只有这个业界吧,想开计程车,可以随意加入,这几年车子的数量增加了一倍。不过,客人数量并没有增加,所以,对营业额完全没有帮助。」

  我很喜欢在计程车上和司机聊天,所以总是随口附和着。我通常都是在深夜的东京拦计程车,所以请各位自动联想到色彩缤纷的霓虹灯、没有看过的摩天大楼和塞车车阵里的一大片红色刹车灯。至于我,则是舒服的坐在后车座上。

  「现在的营业额差不多只有泡沫经济时的一半。不过,那时候的确有点异常。普通的上班族像是发广告传单一样,把计程车卷送个酒店小姐。不过,我倒认为,物价也贵得吓人,不过,大家即使没有钱,也装出有钱的样子拼命花钱。但是,现在完全颠倒过来了,大家都存了点小钱。可是听到周围人都说经济不景气,经济不景气,所以,自己也配合其他人不想花钱。这么一来,景气绝对好不了。倒头来,日本人总是配合周围的人在生活,根本不管自己的想法,或是到底赚了多少钱。大家都怕自己离开群体,就会被狼吃掉,不够,即使日本人拼命配合周围人,却仍然感到孤独。」

  「是在前面陆桥的地方坐庄吗?好,我知道了,这位先生,妳是从事电视工作的吗?因为妳打扮很年轻嘛。那幢亮着灯的公寓吗?好,谢谢光临。这是妳的收据,请不要忘了妳的随身物品。」

  「今天运气不错。这辆车子不是黑色的,而是深蓝色,是名叫深夜蓝的颜色,开这个颜色的车子,一天可以多赚一、两成。我们公司按资历分配车子,年资较长的司机可以开这种像黑头车的车子。也有公司将就实力主义,有业绩高的司机开这种车子,真希望我们公司也采取这种方式。如果让那些毫无干劲的老家伙开这种车,根本浪费了这种车子的颜色。因为,有不少客人会特地制定要这种颜色的车子。去饭店和机场迎接重要的客户时,这种车子不是会感觉比较高级吗?妳问我车子配备的等级吗?其实完全一样。和四家大型计程车公司的黄色、橙色计程车完全一样,只有外观的烤漆颜色不一样。不过,客人都说,这种车子坐起来比较舒服。」

  「不,问题是车子无法全部改成这个颜色。运输省⑧的官员不同意,他们要求四家公司保留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计程车的颜色。我认为,除了深蓝和黑色,还可以有深绿色,没错,就是那种英国赛车绿(Bristishracinggreen)。客人都很喜欢,还有深褐色或是银色也很有高级感,我觉得也不错,所有计程车都需要重新烤漆,不过,用一种颜色统一,比现在这样有两、三种颜色的成本更低,妳不觉得奇怪吗?客人喜欢,我们司机也觉得高兴,营业额还可以增加一成,根本是皆大欢喜的事,那些官员却坚持一定要使用惯例的颜色。我认为,顺应大众的心声才能真正促进景气回升,而且,根本不用花政府一毛钱。那些官员不了解司机和客户的想打,以为作出决策的自己才是老大,这样下去,公家机关早晚会关门大吉。」

  「什么?这辆车子的里程数?嗯,应该超过十五万公里了。完全没有老旧的感觉?对啊,因为计程车需要经常彻底检查和维修,一般汽车最多开个几公万里就要换车了,可是日本的车子很牢固,只要好好保养,开个十万或是二十万根本没有问题。听说许多亚洲国家和俄罗斯都抢着要日本的中古车。」

  「我的梦想吗?嗯,这个嘛,应该是不必靠行就能开计程车的营业资格吧。因为,可以比现在多赚三、四成。况且,可以开自己喜欢的车,想工作的时候就工作,做多少就赚多少,不是很好吗?可是最近越来越严格,只要稍微发生一点小车祸,就无法申请到个人计程车的资格,所以,我会随时提醒自己要行车安全。我以前是上班族,但不喜欢开会啦、交报告这种事。开计程车就不一样,只要离开营业所,就和其他人没有关系了,即使偷懒,吃亏的也是自己,付出多少努力,就可以获得多少回报。个人计程车更是到达这种境界的极致。虽然维修的费用要自己出,但比起被公司抽成,反而赚得更多。」

  「我的兴趣是钓鱼,开计程车真的很方便。虽然一开始有点吃力,但上完夜班后,只要小睡几个小时,白天就可以好好玩,还可以开车去海边垂钓,那种感觉真的太好了。是,我知道了,过了千岁桥后,在明治大道左转。谢谢妳,听妳这么说,我真的太高兴了,我还年轻,可以慢慢来,某一天可以成立个人计程车行。」

  「冷气会不会太弱?之前有穿西装的客人上车后,大骂这辆车的冷气一点都不冷。我年轻的时候,总是把冷气开到最强,结果到后来整个左手都没有知觉。对啊,因为出风口刚好在中间。现在,冷气开太强就完了,即使我穿了两件长袖衬衫,还是会麻麻的。每天下班后,我都会泡一个小时的温水澡。据说,那是治疗虚冷症的最佳方法。情况的确有点改善了。」

  「计程车吗?开了很多年咯。从东京奥运那一年开始的。东京的变化真大,不过,马路却不会改变,真不可思议。即使变得再干净,泊油路还是泊油路。我的人生好像都走在同一条路上。我现在已经开始领老人金了,所以不需要这么辛苦了。以前,一直以为老年人和自己无关,但不知不觉中,自己也到了这把年纪。以前,如果没有完成当天的目标,就会多加班两、三个小时,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斗志了,状况差的时候,在怎么撑都没有用,还不如早点结束工作回去休息。而且,平均下来,其实并没有差多少。东京的道路很容易塞车,尤其遇到月底的星期五,到处都是车子。但说起来很奇怪,听那天营业额最好的同事说,他一整天都很顺,没有遇到塞车。运气好的时候就是这样,真是挡也挡不住。即使是现在,我偶尔也会走好运,甚至纳闷自己到底是么时候有这么努力过。遇到这种时候,开车一点都不觉得累,反倒是开着空车一小时,最容易腰酸背痛。」

  「我对开计程车的工作心存感恩。我家有三个孩子,托计程车的福,才能健康长大,现在家里只有我和老婆两个人,即使退休也不成问题。我大儿子去了外地,盖了自己的房子后,叫我们一起过去享受。但我这四十年来,看着东京的变化,还想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暂时不想搬去乡下地方。而且,有时候也会遇到像妳这样聊得来的客人。大家都说,计程车司机身负乘客的性命,但我认为更像是短暂旅程的伙伴,反正绝不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

  「最大的乐趣?应该是下班的时候,夏天的清晨,把车子开回车库,走出公司那一刻。虽然有点困,心情却格外畅快。我每天搭公车上、下班,头班车根本没有乘客,公车站也不见人影,坐在朝阳照射的椅子上,打开下班后的啤酒,看着偶尔才有车辆经过的安静马路,一个人慢慢享受,第一口啤酒的味道还是美味无比啊。不过,有时候也很拼啦,但这一刻,会觉得自己很幸福,运气很好。好,饭店到了,今天晚上要参加派对吗?请尽情享受快乐时光。如果妳方便,等一下打一通电话给我,我可以来这里载妳。那么,就请妳路上小心。」

  注释:

  ⑧类似台湾的交通部。

  ·······没有终点的散步·······

  人生走过一半之后,会比以前更注意老年人。年轻时,即使看到路上有老年人,也几乎不会多看一眼,只会注意女孩子裙下的美腿。虽说日本已经进入了高龄化社会,但是至少在东京,很少看到老人的身影。仔细一想,日本人能的闹区到处都是年轻人。这不是很奇怪的现象吗?有朝一日,当我年老的时候,我要到处走动,挖苦一下年轻人,告诉他们昭和年代最精彩,妳们这些不知道泡沫经济的人真可怜。写这则短篇的时候,我回想着目前居住的目白,描写出街道的情景。绿意茂盛,只要偏离大马路,就会变得十分安静。很适合一边散步,一边思考。沿途有许多昆虫和小鸟,螳螂也会突然飞进我家的阳台,吓我一大跳。事实上,我经常戴上帽子去散步,通常穿着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和T恤,而且,经常应为睡眠不足而蓬头垢面。所以,请各位看到我,也发挥一下慈悲,假装对我视而不见。

  我经常在住家附近遇到那位老奶奶,她穿着淡粉红色的运动套装,脚上是一双相同颜色的慢跑鞋,她年纪应该七十好几,头发还染成淡紫色,或者说是带有蓝色的粉红色。这位老奶奶在我居住的那一带小有名气。

  我们第一次交谈,发生在我去便利店的途中。她突然从后方向我打招呼。

  「我经常看到妳。」

  回头一看,发现她手臂弯成直角,用力向前摆动着,对我露出微笑。我有点吃惊,也向她打招呼。

  「啊,妳好。」

  「妳要去哪里?」

  我说出了在号志灯前方的点名。

  「那我们可以一起走一段吗?我总是一个人,如果有人陪我说说话,会觉得心情很好。」

  我回答说:「完全没有问题。」然后,我鼓起勇气问她:

  「我经常看到妳在附近走路,有什么目的吗?」

  老奶奶走到我身旁之后,就迈开大步向前走了起来,我也只好跟着她加快了脚步。即将进入梅雨季节的干爽天空像夏天般湛蓝。

  「我是在医生的建议下开始健走的,医生威胁我说,运动不足会发胖,而且,如果不经常走一走,膝盖会更加恶化。所以,我就开始在附近健走,每天都绕着这条路走动,最近,即使是下雨天,我也会出来走一走。不让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一整天都坐在桌前的我,也有运动不足的问题。(录入:metoo)

  「走路也算是运动吗?」

  她抬瞥了我一眼。

  「对啊,像我这种老人家,这样就足够了。如果是妳的话,或许可以带着小哑铃,嘿咻嘿咻的快步走。」

  走到大马路的十字路口时,她说:

  「真遗憾,只能陪妳到这里。我只在住家的附近健走。改天见,今天突然向妳打招呼,恕我失礼了。」

  就像其他上了年纪的人一样,她最后突然变得彬彬有礼起来。我说了声「别这么说」,她只是头也不回的摇了摇举起的手。

  之后,每次见面,我们都会聊两三句。因为我在家工作,所以白天经常在附近走动。天气晴朗的日子,她会戴上帽沿很宽的草帽,以及跟候选人一样的白色手套。下雨的时候,嘴上虽然说着「真是热的受不了」,却穿上有防水加工的运动衣。

  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的弯起手臂,用力夹紧腋下,加快脚步,即使是熟悉的小巷,当抬头挺胸,迎风快走时,感觉也会格外新鲜,愉快。

  那是距离我们第一次交谈差不多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一大清早,天气就很奇观。一下子从乌云密布的天空降下豆大的雨滴,不一会儿,却又雨过天晴,露出夏日般的阳光,是潮湿的路面发出黑色的光。温暖的南风吹来,高空的云和低空的云好像赛跑似的赶向北方的天空。

  我每次见到她,都是在距离我所住的街区有一小段距离的隔离街区。当我买完东西回家时,看到她一身下雨天的打扮,从单行道迎面走来。她穿着鲜艳柠檬黄的聚酯纤维风衣套装,脚步比平时更快,那已经不是健走,而是小跑了。

  她一看到我,立刻向我打招呼。

  「啊哟,太好了。妳准备回家了吗?」

  我点点头回答说:

  「对,我刚才去找一些资料,回家后要继续工作。」

  「是吗?虽然我不太了解,但自由业好像也很辛苦。」

  她并不知道我是写小说的,因为,我实在很难向左邻右舍启齿。即使现在,我仍然在职业栏里填自由业,虽然,我不太了解自由业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露出不安的眼神看着我。

  「可以和妳一起走一小段吗?俗话说,旅行一定有伴,步行也应该找个伴。」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重重的叹了口气。我们快步走在绿意盎然的住宅区中。

  「我在这里出生,也在这里张大。已经七十多年了。以前,这里根本没有这么多漂亮的房子。」

  我所住的地方被称为高级住宅区,但是物价却很便宜,很适合居住。

  「妳对这一带的历史很了解?」

  「对啊,我还记得东京大空袭时,哪里幸免于难。说起来很奇怪,被烧掉的地方发展很迅速,没有烧掉的地方仍然像以前那样老旧破烂。」

  我看着天空中流动的云,适时的附和着。我对这一带的历史没有太大的兴趣。

  「以前,车站那一头住了许多有钱人和外国人,车站的这一头是普通上班族的独门独院房子。妳知道那里有一家鱼店吗?」

  她快步走在我的身旁,说出了我家旁边的鱼店名。那是一家老店,店门口放着一个装了泥鳅的水桶。

  「那家鱼店的女儿和车站那头大房子里的大臣儿子私奔,闹的沸沸扬扬。当时讲究门当户对,如今,只要双方喜欢,就可以在一起,时代真是进步了。」

  她再说话时,一直左顾右盼,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不断看着周围的电线杆、招牌和门牌。她是在担心什么事吗?但是,我不是那种神经大条的人,不会把别人的事情说出口,我只是保持不是了的态度听她说话,陪她一起走而已。

  走了四、五分钟,回到我所住的街区,看到我所住的那幢看起来还很新的公寓时,她慌忙说:

  「咦?那不是妳家吗?对了,邮局在哪里?」

  肃然她并没有正眼看我,但声音很认真。邮局在距离我家走路不需要九十秒的东方,她家应该就在邮局后面。

  「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我有事要去邮局,却不小心迷路了。」

  我感到一阵揪心。看来她应该是走着走着,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在到处寻找时,偏离了平时的散步路径,走到隔壁的街区。我没有看她,很自然的问:

  「妳今天走了很久吧?」

  她的笑容很僵硬。

  「对啊,已经走了快两个小时,都快累坏了。」

  「是吗?邮局就在附近,我陪妳过去。」

  她顿时很开心,一扫阴霾的表情,如同那一天阴晴不定的天气。我们稍稍放慢了速度,走向邮局。她说了女校时代的事。那时候,还没有游泳池,东京的河里有许多地方都用木板和竹帘围起来,小孩子都在里面游泳。水很清澈,透明的白鱼在清澈的水中悠游,好像投射在水中的影子。据说,她的皮肤又白又有弹性,丝毫不输给白鱼,经常收到男校不良少年的情书。

  邮局的红色邮筒有一半被篱笆遮住了,她站在那里,抬头看着我。

  「今天谢谢妳。」

  「不、不客气。」

  她伸手进上一口袋,递给我一个用白色怀纸包⑨着的东西。我接过来代开一看,原来是艾草麻薯。

  「我不知道年轻人喜不喜欢吃。改天再一起散步。」

  她没有去邮局,直接走进了小巷。我目送着黄色风衣的背影,之后才转身回家,在路上吃的艾草麻薯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吃起来暖暖的。

  注释:

  ⑨日本人带在身上,常用来包点心的纸。(录入:⑨最强-=)

  ·······一条腿·······

  川端康成有一篇名为《手臂》的短篇小说。这篇描写男人借用了女人的一条手臂抱着睡觉的幻想小说,散发出不安定的氛围。年轻女人的手臂好像变戏法似的可以轻易拆下来,不会流一滴血。看了这篇小说后,我也想挑战一篇礼赞它。既然川端康成写了手臂,呢我就来写腿吧,一定很有意思。其实,我对女人的腿并没有特别的癖好,所以,只好去买了一大堆写真集,好好研究一下。为了写这个短篇,竟让蒐集了十几本写真集,感觉自己好像蠢蛋。而且,清晰拍摄出脚底和脚趾的照片少之又少,每一本最多只有一、两张而已。所以,关于腿的细部描写,都是我不断叹着气,参考许多写真集写出来的。如果没有这个机会,我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女人脚的小拇指背面的形状,所以,算是受益匪浅。由于太好玩了,所以这个短篇分成了上、下两次连载。不过,写完之后,我全都忘光光了,只是,最终还是无法培养出恋足癖,小有遗憾。

  那是星期六有点晚的上午。我打开房内所有的窗户,清扫积了一个星期的灰尘。虽然一房一厅的室内看起来很干净,但吸尘器还是吸出一团像小猫的头那么大的灰尘球。

  初夏干爽的风从窗户沿着墙壁除了进来,拂过地面的凉爽天气让赤裸的脚尖感觉很舒服。接着,我仔细的铺好了床。取下昨晚睡的素色床单和床罩。换上了她喜欢的五彩条纹床单,好像百货公司的包装般仔细地对准四个角落,铺成完全没有一点皱褶的长方形。

  回到客厅,仔仔细细地擦了两次枫木桌。我的胸口越来越闷,仿佛心脏内还有另一个心脏,以有些微偏差的节奏跳动着。

  甩了甩昨天下班回家时买的铁砲百合上的水分,插在玻璃花瓶内,放在桌子中央。纯白的花瓣伸出,炫目的鲜艳黄色花粉掉落成了一座小山。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墙上的时钟。时间差不多了。我惴惴不安的低头看着绽放的鲜花,门铃响了。我从椅子上跳起了五公分。

  宅急便的男人站在玄关,纸箱斜斜的竖在推车上。细长型的纸箱长约一公尺。宽和高大约三十公分左右。我签完字,从身穿制服,额头上冒着汗珠的男人手上接过箱子。沉甸甸的分量令我倍感欣喜。男人有一滴汗水滴在纸箱上,令我有点不悦。

  回到客厅,把纸箱轻轻放在桌子上。我没有用美工刀割开胶带,而是用指甲小心翼翼的从一角撕开。

  打开纸箱,里面是用麻布包着的包裹。我面带微笑的享受着表面粗糙的手感。她的肌肤很敏感,对所有合成纤维都会产生过敏反应,就连内衣裤也都必须是天然材质。

  桌上只剩下麻布包裹。我屏气凝神的拆开每一块布。她的右脚绽放出光芒,出现在我的单人房内。膝盖微微弯曲着,脚踝前端显得格外柔弱,形状完美的修长趾尖也充满生命的光环。趾甲超过了脚趾,涂上了比气色很好的肌肤颜色更深的珍珠粉红。虽然我常常叫她不要涂指甲油,但她很顽固,送教上门时,总是特地为趾甲化妆。

  在唤醒右腿前,我退后一步,尽情欣赏曲线优美的整条腿。她的腿不粗也不细,是长度,质量和力度十分协调的完美柱体。大腿在膝盖上方三十公分的位置被切断了,刚好是朝向腰骨开始变细的位置,由于前端空空的,反而令人联想到古代雕刻品般的完美无缺,剖面柔顺的肌理朝着中心的大腿骨收缩隆起,看起来像是无法一口吞下的大型手工制作的烧卖。

  我的脸颊滑过冷冰冰的大腿。她已经年近三十岁,来自内侧的肌肉张力,和表面略微干燥的脆弱肌肤搭配得刚刚好,甚至会令人觉得难过,膝盖骨旁的皱褶好像极细的砂纸般,在我的脸颊上产生了稍稍的阻力。

  她小腿胫骨的粉嫩肌肤上有一个像是邮票大小的淤青,她有时候做事有点鲁莽,这个淤青很可能是撞到了书桌第三个抽屉时留下的。我光是这么想象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用食指和大拇指摸着她的胫骨,好像在测量骨骼粗细的变化般,小心的滑向脚踝。

  她的腿最漂亮的地方,就是普通人通常会忽略的脚踝以下的部分。她的脚趾底部十分白皙,而且形状整齐,好像贝壳纽扣般发出微微的光。脚底的拱形好像抛物线般高高隆起,形成没有皱纹的苍白天空,尖尖的小拇指前端完美无缺,让所有有关美丽的美学疑问全都失效。

  我叹着气,将嘴唇靠近大腿中央。她的大腿和我的嘴唇一样柔软,亲吻的重量令肌肤微微凹陷下去。虽然我很想一直欣赏她沉睡的右腿,但我必须遵守和她之间的约定。她的腿部表面闪过一道微光,宛如水中的涟漪反射着阳光。右腿苏醒了。

  「终于到了。啊,百合的味道好香。妳今天有没有趁我右腿睡着的时候,做什么奇怪的事?」

  右腿在桌上微微伸展着膝盖,以脚踝为中心转动着脚。可能是长时间维持相同的姿势,令她感到有点疲惫吧。我沉醉的欣赏着由她的肌肉和肌腱所形成的细微图案。她的右腿是一件作品,是完整无缺的世界。

  「我没做什么奇怪的事。」

  「是哦,真无趣。虽说我们已经有约定,但稍微违反一下也没有关系嘛。」

  右腿笑着说。小腿的肌肉微微痉挛着,仿佛抽筋似的。

  「星期六的夜晚很漫长,我会好好享受妳的腿。」

  「真令人期待,这种时候,就会觉得相隔遥远其实也有好处。」

  我去厨房准备茶和热毛巾,或许是因为塞在狭小的箱子里的关系。右腿膝盖后方微微渗着汗,发出潮湿的光。

  下午在轻松的聊天中度过。右腿从桌上移动到了木质地板上,然后又来到沙发上。虽然右腿无法从高处自己走下来,但我将之放到地面时,就可以自由的在我房间内走动。

  当我突然抱紧她的时候,她笑着弯着膝盖挣扎说:「天还没暗呢。」这种时候,右腿的力气很大,好像鱼一样挣脱我的手臂,重获自由。

  我决定在家里吃晚餐,虽然也可以预约餐厅,但当我带着右腿出去吃饭时,仍然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腿不吃任何东西,虽然可以成为交谈的对象,但还是等于独自用餐。既然如此,与其去高级餐厅,还不如轻松在家里吃晚餐。我对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

  沙拉里加了大量切成细丝的意大利香肠,我又做了一道加了鳀鱼调味的夏季蔬菜意大利面。牛舌冻拼盘放在冰箱过后,撒上无数切成宛如小骰子般的肉片。

  「听了妳的菜色后,我进也煮了意大利面。闻道大蒜的味道,令我食指大动。」

  我在阳台的桌上铺好桌巾,决定在户外用餐,右腿竖在对面的椅子的椅背上。大腿在夕阳的映照下,看起来红彤彤的,犹如燃起了什么之火。

  「只有我的腿,妳会不会觉得无聊?」

  应该说,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会想到她的右腿。有时候,爱某一个人的某一部分的心情会更甚于爱对方整体的心情。然而,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这种纯洁,很率直,强烈的令人无法产生怀疑。

  浴室内,我用已经摩擦出许多细泡的肥皂,细心的清洗着右腿。脚趾的缝隙,脚后跟、都会有新的发现。虽然我不认为生命有什么真谛,但如果可以对某件美好的事物维持不变的新鲜感,每天持续有新的发现,应该是理想的人生。

  右腿沉入浴缸内,随着热水摇晃着,右腿弯着膝盖,从水面探出头说:

  「我们洗鸳鸯浴的时候,妳从来没有帮我洗得这么仔细。」

  「对啊。」我笑着点点头,从浴缸里把右腿报了起来,用浴巾轻轻吸干水分,带会卧室。

  「天色已经暗了,可以开始了。」

  右腿用沙哑的声音呢喃道。

  夜风从敞开的去窗户吹了进来。铺得像家饰店般一丝不苟的床上,只有她的右腿静静躺着,室内没有开灯,只有窗外有空的光线洒进卧室。都市的天空反射着地面的灯光,呈现模糊的暗粉红色。

  右腿舒适的躺在整齐的床单上,在向四个角落拉紧的布上留下痕迹,昏暗的房间内,可以隐约看到那条白皙的腿,好像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她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快过来。」

  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将口腔快要满溢的唾液吞了下去,一丝不挂的走向床边。再从床垫下方慢慢爬上床上。

  「真不可思议,我们可以交谈,也可以问道妳的味道,却完全看不到妳。现在,我也很紧张,不知道妳会先碰哪一个部位。」

  我跪坐在床上问:

  「妳现在在干嘛?」

  右腿羞涩的以膝盖为中心弯曲起来,富有弹性的大腿表面泛着红晕。

  「我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迎接妳的到来。」

  这一刻,令人心旷神怡。有人强烈的渴望着我。漫长的等待终于即将付诸现实。这种宛如近在眼前的风吹过的瞬间,正是最美妙的一刻。我低下头,吧右腿的小拇指含进嘴里。

  「啊。」

  或许是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了,右腿下意识的缩起脚尖,试图弯起膝盖。我用力抓住纤细的脚踝加以固定,不让她挣脱,用柔软无力的舌尖仔细的按摩像蜗牛般缩起的小拇指。当我用舌尖舔着涂了趾甲油的的圆形趾尖时,右腿渐渐放松下来。

  将小拇指含在嘴里大约一首短暂情歌的时间后,开始移向旁边的无名趾。我,没有忘记品尝脚趾和脚趾趾尖浅谷的汗味。她的汗水美味可口。

  不在紧张的右腿开始微微颤抖。微微弯曲的膝盖下,小腿像新绿的树叶般微微摇动着。

  「……妳知道被相隔数百公里的人一直舔着脚趾的感觉吗?」

  为了仔细端详她漂亮而修长的中趾,我的嘴唇离开她的脚尖。中趾的第一个关节至前端的部分显得又长又尖,我把脚反过来,观察着趾腹,发现前端呈现鼓鼓的三角形,绕出圆圆箭头的趾纹,指向我的方向。

  「可不可以告诉我,是怎样的感觉?」

  我不等的回答,就用舌头摩起她中趾的的趾甲,右腿的颤动越发强烈起来。

  「在我死后遥远的未来,外太空的外星人利用基因复制了我的身体。外星人不知道人类做爱的方式,所以千方百计加以实验。」

  很有趣的故事。我竖耳倾听,舌头舔中趾的速递渐渐慢了下来。着似乎正合她的心意。

  「……这样很舒服,妳可以在慢慢舔的同时,轻轻吸吮吗?」

  我执行了她的指示。右腿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好像在打嗝。

  「……结果,外星人还是不知道做爱的方式,默默地一次又一次重复实验。他们利用我虚幻的身体和虚幻的灵魂,调查人类是如何传宗接代的。不过,那些外星人呆头呆脑的,做了很多实验,仍然找不到头绪。」

  「这么说,实验会一直持续下去?」

  「对,永无止境的,一次又一次。」

  「这对妳来说,是一件好事吗?」

  小腿不是因为快感,而是因为短促的笑声痉挛起来。

  「当然是好事,不知道这种外星人到底在哪里……妳再多尝尝我的脚。」

  我听从了她的吩咐。我把她所有脚趾头后总最长的食趾全部含在嘴里,和舌头的长度做了比较。我的舌头稍微长一点。我卷起舌头,裹住她的第二根脚趾头,慢慢的抽送起来。伸直的小腿肌肉紧绷。在昏暗的床上投下抖动不已的淡淡阴影。

  我的舌头和手指顺着她的右腿缓缓向上。她的右腿犹如一本探险小说。越过高山,经过低谷,一毫米一毫米的采访她腿上的湿地和干地。以蛞蝓的速度爬上她的腿,数十公分的移动成为一场兴致勃勃的大冒险。

  我的舌头和手指触及了她右腿表面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膝盖后方是大溪谷,大腿是淡淡体毛迎风飘扬的光滑大草原。通往臀部的大腿后方也许是毛孔微微张开的寂寞灌木林。我喝干了积在膝盖后方的汗水湖,用舌头一根一根拨开大腿的草原,迈向更高,更远的右腿之旅。(录入:教练。我打不下去了,要求换人。)

  我已经失去了感觉,不知道这场冒险到底持续了多久。我讨厌像日常生活中用机械测量时间,所以,除卧室内并没有放时钟。当我回过神时,发现我和右腿进入了最后的阶段。

  我用力的把大腿抱在胸前,亲吻着中央朝向大腿收缩隆起的剖面。那里和脚趾一样,是她最敏感的部位。右腿因为快乐而扭曲着身体,用脚尖顶住我的阴〇。

  「我好像快忍不住了,不需要我为妳做什么吗?」

  我更用力的把她曲线优美的腿抱在胸前,除此之外,别无他求。如果这一刻尅一持续到永远,这一刻永远不会结束,就已经足够了。

  「嗯,没问题,和妳的整体在一起时,会希望妳为我做很多,但只有一条腿的时候,完全不会有这种想法,妳不用在意,好好享受吧。」

  我认为,男人的快乐充其量只是一面镜子而已。绽放光芒的永远都是女人,男人只是映照出女人的光芒。没有什么东西比被遗弃在黑暗中的镜子更悲哀。

  右腿激动的急促呼吸,最后发出高亢的呻吟,在厚度适中的皮下脂肪下,僵硬的肌肉和肌腱剧烈的抽搐着。我用力抱着挣扎的腿,等待她回过神来。过了好一会了,右腿渐渐放松,这才无力的瘫软下来。

  「啊,好神奇,我刚才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

  我出声的亲吻着光滑的像烧卖般皱起的大腿骨隆起的部分。

  「不,完全没有,但妳叫的很大声。」

  「是喔,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一片白色的流沙,那到底是什么?」

  我回到说,我不知道。她总是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风景,我也想在那一刹那看到某些风景,很遗憾的是,我的快感没有强烈到可以摆脱一切,沉溺在另一个世界的风景中。

  她的膝盖上方皱起调皮的皱纹笑了起来。

  「下一个星期,把妳的左手寄给我。到时候,我会好好享用,直到妳手指发胀。」

  周末的时候,我的左手腕前端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喜欢她的右腿,她喜欢我的左手。她说,我手指的形状很好看,知性和野性十分协调,在她所看过的手指中,可以挤入前三名。右腿缓缓离开我的身体,放在我两腿之间,大腿贴着我的阴〇,被汗水湿湿的肌肤密实的贴紧整个阴〇。

  「我闻到了妳的味道。」

  右腿用沙哑的声音呢喃道,我们再度进入白热的时光。

  ·······左手·······

  整本书中,只有这篇作品不是为了《新刊展望》,而是为《小说时代》而写的。由于是新年号,对方要求我写一则差不多二十张稿纸的短篇。于是,我想起了<一条腿>的故事。描写那对情侣之后的发展应该很有趣。稿纸的页数相同,主角从男人变成手,在完全颠倒原本的内容后,就可以谱出一首很有趣的对对应曲(answersong)。当内心有这种企图时,写起小说来简直有如神助,一如预期的顺利写出一个故事。男人的哪一部分最富有性感魅力?当问女人回答这个问题时,回答手的人占的比例最高。很多意见认为,男人手上的肌腱和凸起的血管最性感。从这点来看,也许这篇小说的题材算是恰如其分。顺道一问,如果可以把异性的一部分拆下来寄给妳,妳希望收到异性的那个部分?手、脚、脖颈、头发?我详细,应该也有想要手肘、手臂和耳朵这种兴趣独特的人。如果像<左手>这样可以交谈,我想要整个酮体。如果可以把可乐瓶一样的躯干放在椅子上谈话,应该很愉快。

  吃完早午饭,心不在焉的看着消音的电视时,门铃响了。那是令人等到心痛的电子铃音。她拿起厨房墙上的听筒。小小的荧幕上,身穿制服的男人额头奇妙的放大扭曲着。不需要靠得这么近,门口的摄影机也可以拍到。

  「宅急便。」

  「我这就开门。」

  女人按下了打开电子锁的按钮,走向玄关。这里是十二楼,他知道男人不会这么快上楼,但还是想等在门口。她在门口旁的镜子检查了全身。

  她穿着一套天鹅绒的运动套装。深蓝色的衣服上緄着略带胭脂色的粉红緄边,服帖的顺着身体的曲线,丰满的部分和纤细的部分都笼罩在滋润的光泽中。她已经快三十岁了。身体当然有某些松弛的部位,但从正面无法看到正吃力和重力抗衡的丰满臀部。

  第二次门铃响起,她打开玄关的门。冬天的寒意从脚底窜了进来。宅急便的司机胸前抱着一个大小可以容纳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男朋友就在里面。她在司机递上的单子上签名。写自己的名字竟然如此令人雀跃。她接过纸箱,感受到纸箱的温暖。

  「谢谢妳。」

  司机露出惊讶的表情看着她。

  「谢谢妳的惠顾。」

  宅急便男人小跑步地从走廊跑向电梯。

  她轻轻关上门,锁上双重锁,咔嗒一声,挂上锁链。这下子,两个人终于可以独处了。原来,锁门的行为充满了色情。她回到走廊,轻轻的把纸箱放在客厅兼餐厅的桌子上,将美工刀的刀尖稍微推出,小心翼翼的割开胶带。她迫不及待打开箱盖,里面装满了保丽龙。她慢慢把手伸进去,白色包装材料毫无抵抗。里面果然很温暖。

  当她的中指伸进一半时,指尖摸到了毛巾的触感。已经是所有人眼中成年人的年纪了,只不过这样而已,脸颊为什么泛上红晕?她把另一只手也放进白色包装材料内,取出了蓝色毛巾的包裹。

  毛巾用细尼龙绳笨拙的绑了起来。因为一只手做事很不方便,难怪会绑得这么难看。想象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结的样子,自然而然的露出了笑容。她解开绳子,拆开毛巾,里面是一件白色旧T恤,他做事很小心,应该是不想在运送过程中受伤。

  这时,她已经发现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马上就可以看到心爱的他最让她喜欢的部分。她突然不舍得立刻拆开,绕着桌子周围走了两、三圈,视线始终停留在柔软的T恤包裹上,好像世界的中心或是飓风眼突然出现在她的家里似的。

  她坐在沙发上,努力是自己平静下来,却仍然坐立难安。她冲到桌前打开T恤。胸口印刷的LOGO是佛罗里达马林鱼队的标志。男人刚好沿着手腕

  椭圆关节割下的左手就刚在马林鱼队的标志上。

  女人叹了一口气,看着男朋友的手。手指虽然很纤细,却很有力。因为比女人的手指更长,感觉十分优雅。尤其是第二关节,正确的说,是到近位指关节的骨骼很长。红润的圆形指甲几乎包住了整个指尖。那是没有做指甲保养的年轻男人的手。手臂紧实光滑,肌腱像精密仪器般聚向手腕。她喜欢男人手背上的静脉,虽然看起来像在生气,但只要用手指触摸,就会像猫的肉球般软软的陷下去。

  他不是干粗活的,所以手掌并不厚实。她把男人的左手翻了过来,或许是因为纸箱太闷了,手掌上微微有点凹陷的部分渗着汗,有点湿湿的。

  差不多该唤醒他的左手了。愚蠢的男人常常为女人的胸部和腿倾倒,却完全不关心自己所拥有的,最充满色情的部分。

  不知道有没有拍摄男人手部的写真集。最好有实物大小的雕刻,展示在随时可以触摸的地方。她想象着陈列着很多男人手的美术馆,而且在所有雕刻前都放着一块牌子。十七岁、高中生、篮球队员。二十六岁、印刷工。三十二岁、程式工程师。四十八岁、大夏管理公司总务部长。那绝对是令人倾心的展览。

  一脸陶然的她将注意力收回到眼前的左手上。这只手在梦幻美术馆中,也绝对很受欢迎。因为,她观察过许多男人的手,这双手可以挤进前三名。她跪在桌子旁,用嘴唇贴近左手中指精悍饱满的肌腱。这是唤醒左手的仪式。

  左手抖了一下,之间胡乱的动了起来,好像在敲键盘。

  「啊,看来,我终于到了。」

  那是他略微带着鼻音的一贯声音。她把自己的右手放在他的左手上。左手靠手指的力量翻了过来,缠绕着她的指尖。

  「纸箱里会不会闷热?刚才,妳好像有点流汗。」

  「没为题,比起冰冷好多了。我指尖很容易发冷。」

  在说这番话时,左手用指甲搔着她的指腹。他知道她手上的敏感部位。

  「不过,说起来很不可思议,上个星期,妳寄右腿给我,这个星期,我把左手寄给妳。我们一直这样用身体的某一部分约会,远距离恋爱似乎并不坏。」

  因为他的关系,她上个周围无法外出。然而,他充分享用了她的右腿。那是一次美妙的经验。因为他的关系,她的整条腿好像装了细腻的感应器,变得十分敏感。每个月用这种方式约会一次似乎也不错。听说,最近不光是远距离恋爱的情侣,就连可以正当见面的情侣之间,也经常进行这种部分身体的约会。

  「可不可以不要再桌子上,把我放在妳的身体上?」

  她拿起左手,双手捧着走到沙发。靠在沙发上半躺着,把温暖的手放在拉链拉起的柔软腹部上方。

  「好滑。好像是天鹅绒或是丝绒。」

  「是妳喜欢的那套蓝色运动装,是天鹅绒的。」

  她今天早晨特地洗完澡,穿上这套衣服。他注意到这件事,令她感到十分高兴。

  「这次又什么安排?」

  他的左手摸到拉链的扣环,刚好拉到胸部下方。她推开准备伸向乳房的左手:

  「等一下。今天我想在家里好好放松一下,明天去买下一个礼拜的菜,妳要好好陪我。」

  他的左手发出开朗的笑声:

  「幸好我没有全身去妳那里。光是左手陪妳去买菜,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可不可以看一下房间。」

  虽然她不想离开左手,但他已经在狭小的纸箱里闷太久了。她把左手放在木质地板上。

  「虽然眼睛看不到,却可以闻到,指尖也有感觉。这种感觉很奇怪。」

  左手说着,开始像毛毛虫般伸展手指,在用吸尘器清扫过两次的地板上移动。左手沿着墙角慢慢爬行,好像在确认房间的大小。他在每个角落嗅着味道,确认自己的地盘和那里的味道,简直就和小狗没什么两样。

  「有没有奇怪的味道。」

  左手用力抬起指尖,转向她的方向。

  「没有,没有奇怪的味道。不过,这种感觉还是很奇怪。人体的部分离开身体后,会变得格外敏感,妳之前也一样。」

  上个星期,她体验了发出无数沉闷声音的经验。

  「我了解,会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了。」

  「当只有我的左手在这个房间时,可以嗅到各种味道像地壳一样层层相叠。昨天晚上,妳是不是吃过哈根达斯的草莓冰欺凌?」

  她把盒子装进塑胶袋用力绑紧后,丢进有盖子的垃圾桶。那已经是十四个小时之前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她却完全闻不到。

  「还有,妳刚才把我捧过去的时候,我还发现妳的香皂味道不同了。」

  她在三天前换了使用天然材质制造的微香型,浴皂。

  「妳左手离开身体的时候,可以当福尔摩斯了。」

  左手笑了起来。

  「不行,不行。最少只能当嗅出毒品的警犬。」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在阳台前一片阳光下的左手旁。

  「不行,闻味道就知道妳走过来了。这个肥皂的味道,简直就像在大声告诉别人,我就在这里。」

  她躺在沐浴阳光下微微发着光,一派轻松的左手旁,轻轻的亲吻了手指的根部。然后,温柔的亲吻五根手指隆起的关节。手背上短短的寒毛竖了起来,好像一根根小针般起了鸡皮疙瘩。

  「哇,妳这样突袭我,我会忍不到晚上。」

  她躲开了扑向她胸部的左手,回到沙发上。

  「现在不行。忍耐越久,越值得期待。」

  「这是谁说的?」

  「不知道,可能是甘地,或是AV男优加藤鹰,还有其他的谁吧。」

  说着,她走去厨房准备晚餐。在冬天午后的金色阳光照射下,左手在木质地板上显得很有立体感,宛如很有分量的铜像。今晚要和这只左手共进晚餐。即使他只能闻到味道,她也不想偷工减料。

  晚餐时简单的日本料理。超市刚好有卖很棒的红肉生鱼片,她把它浸泡在加了芝麻粉和山葵的酱油里。而她在前天晚上就事先煮好筑前煎,只要撒上一些切碎的豌豆荚就好了。萝卜丝、牛蒡丝和胡萝卜丝味噌汤里浮着用手握碎的豆腐,仿佛海上的泡泡。

  左手在她面对的餐垫上叹着气。

  「嗯,真伤脑筋,我肚子饿的受不了。鼻子变得这么灵光,陪妳吃晚餐就像在接受酷刑,让我很想赶到妳身边。我只剩下一只手,今天晚上只能吃便利商店的便当。」

  「至少妳可以享受一下香味。因为,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妳做的料理。」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不可能做这么多菜。只能闻味道的晚餐格外刺激食欲。

  「现在,我闭着眼吃便利店的便当,因为闻到妳煮的菜肴的香味,感觉比平时好吃了好几倍,实在太好玩了。」

  她和左手一边聊天,一边慢慢享用晚餐。饭后,她打开略带甜味的Halfbottle白葡萄酒。倒进杯子后,把食指伸了进去,沾满葡萄酒。

  「我用香味让妳陶醉。」

  她用沾满葡萄酒的手指擦着男人的手臂。

  「不要光是香味而已,我的手变得好热,可不可以倒一点葡萄酒在我手上?」

  她将杯子倾斜,将珍珠色的葡萄酒倒在左手上。

  左手很希望像上星期一样,可以一起入浴,但她说,她喜欢一个人洗。在她入浴之前,她先在浴室的洗手台简单地帮左手清洗,此时左手无趣的从水面露出手背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球鞋。我先去床上等妳,妳快点来。其实,我很喜欢妳的汗水味道。比起之前bodyshop的肥皂味道好闻多了。」

  她用毛巾仔细擦拭被热水洗的通红的左手,轻轻地放在更衣室的踏垫上,左手头也不回的迈向卧室,不过走起来有点踉跄,难道是因为太热的关系?她轻声笑了起来,关上了半透明的门。

  当她用浴巾把身体裹紧后走进卧室,发现左手在床头柜上等她。床边堆了很多书,他应该是靠自己的力气爬到那里的。

  她很怕冷,所以把暖气开到最大。床上铺着一条短毛的人造毛皮床单。左手没有眼睛,看不到,所以她没有开灯。路灯的灯光宛如剃刀般从双重窗帘缝隙洒了进来

  当她躺在床上时,床头柜上的左手说:

  「总觉得就这样开始太可惜了。一旦开始,就必须结束。在这片漆黑中,闻着妳的味道,似乎就已经足够了。」

  她一言不发的看着天花板。那是日本所有公寓都有的白色塑胶壁纸的天花板。到底有多少人怀着如此幸福的心情看着天花板?既然不想结束,就永远不要让它结束就好了。或者,即使结束了,再重新开始就好了。只要有这份心意,即使重复相同的事,不仅不会无聊,反而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

  她宛如拿起很薄的玻璃容器般,用双手捧起左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默然不语的亲吻中央隆起的光滑手腕剖面。左手手背上的肌腱鼓了起来,她知道,他已经陶醉了。血管鼓了起来,好像快撑破了。

  「今晚由我采取主动吧。」

  她用舌头温柔的梳理手背上一根一根的寒毛,用柔软的舌尖从手腕沿着手掌的五根手指,舔出五条路。她把舌头伸进有着菱形的指股,品尝着汗水淡淡的酸味。

  他的手指虽短,但就像紧实的柱子,在柔软的嘴里,硬度仅次于牙齿。她用舌尖和舌头中间的部分,以及背面和侧面品尝他的五根手指,或是当成舌下錠般含在舌头下方,或是推到光滑的脸颊内侧。

  左手发出低沉的呻吟,叹息着。她很喜欢男人在这种时候发出的声音。其实,根本可以尽情地叫出声音嘛。她的舌头调整出各种不同的硬度,把五片指甲摩的光滑无比,左手语不成调的说:

  「离开身体的这种危险实在很棒,我已经无法克制自己的声音了。」

  她大声的把大拇指从嘴里抽了出来。

  「我还要好好欺负妳。妳现在在家里穿什么?」

  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胡乱活动着,试图抓住她的嘴唇。沙哑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我冲完澡,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换人:我说!这已经超过轻小说的尺度了吧!)实在太惊人了,很想让妳见识一下。」

  她轻声笑了笑。

  「是哦?但我今天不需要,因为,我已经有妳的左手了。」

  她开始舔手掌。她用舌尖确认粗的像干道般的纹路,宛如在寻找地图上的道路一样。接着,再探索从干线分枝出去的有如叶脉般的细纹。据说每一根手指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虽然大家不太了解,其实,手心的掌纹也一样。掌心的上的迷宫和基因一样,都十分复杂,象征着一个人走过的过去和未来。想到这里,她就情不自禁的对仿佛用针画出来的细纹又爱又憐。

  左手已经完全被她的唾液舔湿了。她很像把整只手都放进嘴里,当她把四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以下的部分塞进嘴里时,她的嘴角已经快要撑破了。她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的时间。周末的卧室里没有时钟,窗外仍然是一片无尽的夜色。

  左手发出痛苦的叫声。

  「我受不了了。不可不可以舔一下手腕的根部,轻轻咬几下?」

  她连续重复了好几次。他的手用力握紧她的手指,她双手捧着他的手,用嘴唇和舌头用力亲吻手腕的剖面。

  「我快来了。」(换人:我再次强调……这已经是18X了……)

  左手急促的说完后,手指突然用力,轻轻颤抖着,指关节都泛白了。痉挛持续了很久。她屏著呼吸,注视着看起来很神圣的左手。漆黑的房间内,他的左手绽放出因快感产生的热量和光芒。

  「……太厉害了。」

  左手这才回过神似的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妳让我休息一下,这次轮到我了。」

  她把男人张开的左手盖在脸上,用舌头轻触渗着方的掌心。

  「如果妳不行,先不要管我没关系。」

  左手的声音近的似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等一下就轮到妳了,要做好心理准备。」

  终于恢复呼吸的左手亲吻般的轻轻压着她的整个脸,慢慢滑向脖颈。在喉咙凹陷的地方稍微休息后,爬上上下起伏的柔软胸部,她闭上眼睛,躺在枕头上,左手笨搓的解开她绑在胸前的浴巾。(换人:……再往下……未满18岁的孩子需要成人陪同才可以看,虽然我知道没几个人会去做就是了=_,=,所以书也直接的和谐那些部分)

  ·······雨、雨、雨·······

  这个短篇几乎都是由回忆的画面组成的。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的优点,就在于下笔之前,完全不需要考虑故事的架构。这次,我决定以雨为主题,想到什么,就不假思索的写下来。在写长篇小说时,由于发展的故事情节太强烈了,就连写作的作家本身,也无法自由的创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写的,我喜欢雨。读国小低年级时,我不打伞,就这么走路回家,那种感觉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时的夏天,在雨中骑脚踏车,是难得的乐趣。最近,下小雨的时候,我也不习惯撑伞。有时候,会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这种时候,就很感谢中国生产的塑胶伞。到处都可以买到,即使遗失了,也不会觉得心痛。上次,我去买了一把数万元的伦敦高级伞,骨子里就是穷人的我至今还没有用过一次。奉劝大家,不要买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东西。太失策了。

  他喜欢雨。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这件事,但还是很喜欢雨,这是他从小到大始终没有改变的癖好。

  像烟雾般的绵绵春雨、像灰色荧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犹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冻的银针降落般的冬雨。

  无论任何季节,任何时候下的雨。他都喜欢。就好像云不可能出现相同的形状一样雨也富有个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浑身湿透,是在进入国小的第二个春天。

  以小孩子的脚力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要走十几分钟。穿着黄色雨衣、拿着黄色雨伞的他,放学后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门之前,因为和其他同学同行,所以一起撑着伞。

  「再见。」

  「再见。」

  互道再见后,他看着鸟兽般的同学的背影远去,立刻收起伞,眼望着天空。温温的春雨不停从天空飘落。飘到眼前时。还可以看到,一旦滴进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带给眼球表面少许的凉意后,便消失无踪了。

  他避开商店街,从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伞背着手拖着,一直仰望着雨天的天空。雨不仅打进眼睛,也淋湿了脸颊和头发,顺着脖颈,流到了背后,即使如此,他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消失。

  走过十字路口时,他想到一个好主意。他要尝尝雨水的味道。浑身淋得像落汤鸡的国小二年级学生张大了嘴,对着天空。

  雨带着灰尘的香味,有一点苦,打在舌头上有点麻麻的。然而,当他喝着雨水走了几步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衬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饮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无一人的家。换下淋湿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头发,躺在缘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乐般从慢节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后院水漥中所产生的涟漪。

  他用幼稚园开始就陪伴着他的蓝色浴巾包住身体,一直看着雨中的后院。当乌云密布的天空微微渗出夕阳的玫瑰色时,男孩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睡着了。

  之后关于雨的记忆是在十年后。

  喜欢与的男孩已经成为都立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从刚搬家的家里到学校要搭电车再转电车,总共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讨厌剑锋时间的拥挤,虽然可以在车上看文库本的书,时间不会浪费,但他无法忍受和许多人一起被塞进用金属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于是,他决定起脚踏车上下学。他利用存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辆法国生产的比赛用车。赛车专用的脚踏车轮胎只有一个大拇指的宽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头,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松抬起。如果切换到最大档,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达到六十公里。

  换了脚踏车后,上下学的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不仅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也省下了公车和电车的车钱,而且也不会被陌生人挤得东倒西歪。骑车上学可以成为很好的运动,迎风骑车的感觉也很舒服,简直有百益而无一害,只要一点颇伤脑筋。

  那就是下雨,早上下雨的时候,他第一节课都会翘课。星期一早上下雨最糟糕了,因为第一节刚好是他讨厌的数学课。他每次都睡到时间刚刚好,所以如果不能骑脚踏车,他就会迟到。

  雨天的早晨,他只能搭乘公车和电车去上课,但他不喜欢紧闭车厢内闷热的感觉,上高中后,桥第一节课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只要去屋顶看着雨打在水泥上,等待钟声再度响起就解决了。

  雨天的时候,骑脚踏车回家也乐趣无穷。早上还一片晴朗,天气却在上课的时候变了脸,开始下起了雨。夏天的阵雨最棒了,他每次都让大颗而温暖的雨滴淋湿全身,甚至骑脚踏车绕远路回家。原本最快三十分钟就可以到达的路程,往往会因此延长到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

  比赛用车力求轻巧,只有最低限度的零件,轮胎当然裸露在外,根本没有挡泥板。在雨中骑车后,白衬衣的背后总会留下一条溅起的灰色水泥痕迹,然而,他还是对雨中骑车欲罢不能。只要露出‘怎么突然下雨了,真伤脑筋’的表情,就可以尽情的享受夏日的阵雨,如果只是散步,绝对无法享受这种乐趣。到处都有买塑料伞,如果有人浑身淋得像落汤鸡走在街上,一定会引人注目。

  骑脚踏车时,可以尽情的享受雨水,有一座长度将近一公里的长桥横跨了宽敞的送水路。有时候可以在桥上看到彩虹,七彩的半圆跨越了东京的天空。他用相当于步行的缓慢速度骑在人行道上,看着骑车溅起水花,一个人沉醉于七彩的神奇光束和柔和的雨丝中。

  大学毕业后,他选择成为自由业。两年期间,他靠四处打工为生。地铁工作。仓库管理员、家庭教师、其中,工地现场的警卫工作做的最久。

  那是东京湾旁的高速公路工地,周围除了工地车辆以外,并没有其他的车里经过。一天之内,引导车辆的工作屈指可数。

  他只要把小型收音机挂在围篱上,在门口站一整天就可以下班了。风大的日子,必须用水管灌点水,用扫把扫一下马路,避免尘土飞扬。除此之外,当有人经过时,要向他们打声招呼。

  虽然夏天的太阳令人生畏,但一旦习惯了,对年轻人来说,站七个小时的工作和酷暑根本不是问题。而且,晒得黑黑的,感觉好像更健康了。只要站在那里,心不在焉的想自己的事,就可以领到为数不少的打工费。

  他认为,这份工作的优点,在于不具有任何生产性。一天结束,可以领到一定的金额,既没有成就感,也没有成就感,更没有努力和目标,只使用时间换取金钱。不擅长和人交际的他,很适合这份工作。

  做这份工作时,雨也是他的最爱。在制服外穿上透明的雨衣,站在雨中,就令他感到心情舒畅。他站在门口淋着雨,轻声哼起当时喜欢的歌。

  即使雨水从安全帽和雨衣中钻了进来,淋湿了制服,他也不以为意,即使雨鞋中积了水,他也毫不在乎。工地现场正在赶工,除非遇到暴风雨,否则,普通的雨根本不可能停工。

  无论工人还是现场的监工,都被雨淋的湿透。起重机和水泥搅拌机也都被淋湿了,湿湿的水泥哗啦哗啦的倒进了被雨淋湿的模板和钢筋。即使是雨天,水泥也会变干。那实在是很奇妙的光景。

  又过了将近20年,他成为小说家。即使现在,如果只是小雨,他几乎不会撑伞。他仍然喜欢雨,讨厌雨伞。

  遇到烟雨绵绵的雾雨时,他会特地外出散步。细雨淋湿了肌肤表面,还来不及变成水滴留下来,就被体温蒸发了。这种时候,他会心情愉快的构思如何将这场雨运用在下一部作品中。

  即使是令人忧郁的梅雨季节,对他来说,也完全不是问题,阴沉的天空,降雨几率、梅雨情报,这些带着潮湿空气的字眼,就可以令雀跃不已。

  没有任何雨是相同的。

  ·······嫉妒·······

  对女人来说,这或许是一则惊悚故事。然而,的确有男人在妻子分娩后,出现了这种退化现象。对自己的孩子产生嫉妒,实在太荒谬了。然而,人类基本上就是一个黑箱,在陷入某种状况之前,完全无法预测自己会做出什么发应。我家有两个孩子。婴儿实在很不可思议,前一天还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某一天,突然蹦出来。他们半永久性的赖在家里,一切无法重来。而且,他们与生俱来有自己的性格和喜好,完全不顾父母的想法。这是生命的不可思议之处。最近,儿子化成了棘手的社会问题,我认为,生儿育女是一个不错的经验。当然,也有人选择不生孩子(事实上,这种生活更安静、舒适)。不过,生孩子至少可以让人了解父母原来这么随便、不负责任。怎么样?不需要想太多啦。

  裕一和智香是恋爱结婚的。裕一在外商电脑公司从事研究工作,两年前,被公司调去当行销工程师。由于薪水不变,丈夫又变得更懂得交际,让智香为这种变化感到高兴。裕一从事研究工作时,每天上班都是一身轻松的装扮,调任行销工程师后,上班都会穿西装、打领带,智香喜欢看男人穿西装的样子。

  结婚迈入第五年,生儿育女的事成为两个人话题的中心。虽然他们没有决定当顶客族,却始终没有好消息,他们不想太过刻意,所以,无意去妇产科检查。同时,也担心万一检查出是某一方的问题,会影响婚姻生活。他们并非没有性生活,每个月都定期的享受鱼水之欢,只是一直没有开花结果而已。

  智香每次看到手掌般大小的帽子和鞋子等可爱的东西,就会买回家放着,随时迎接小宝宝的到来。裕一也一样,经常会买一些新生儿同的玩具和绒毛娃娃。还没有出现的小宝宝已经在他们卧室的衣柜里有了专属的空间。

  庆祝木婚纪念日那天成为一个特别的夜晚。他们来到车站附近一家熟悉的意大利餐厅,裕一点了香槟作为开胃酒,智香点了葡萄柚汁。

  「妳怎么了?今天身体不舒服吗?」

  智香平时喜欢喝葡萄酒。她把双手放在平坦的腹部。

  「最近喝酒都觉得没什么味道,我有点担心,所以今天下午去医院检查了一下。」

  「妳的肠胃不好吗?」

  智香面带微笑的说:

  「不是,好像有了。」

  裕一脸色一变。

  「妳有身孕了吗?」

  智香点点头。

  「对,医生说,已经怀孕九周了。」

  裕一显得十分激动。他涨红了脸,一口气喝干了香槟。

  「太好了,虽然我没有告诉妳,但我爸妈一直很担心。听说五周年的木婚是为了纪念夫妻已经合两为一,成为一棵树,所以才叫木婚的。这么一来,我们家终于有了新成员。」

  丈夫的这番话,令智香感到高兴。她很感谢裕一不同于时下那些有恋母情节的男人,愿意成为保护自己的盾牌。

  那天晚上,智香光是喝新鲜葡萄柚汁就已经沉醉了,幸福不是努力的结果,而是像变化无常的风一样突然现身。孩子是天上的恩赐。年轻的母亲沉醉在这句话的甜蜜和感激中。

  之后的八个月,裕一对妻子体贴入微。他每天早早下班,代替身体不便的妻子张罗家务事,

  以前从来不曾在饭后帮忙整理的他,竟然心情愉快的洗碗,他不让妻子提重物,也亲自用吸尘器吸地。现在的妇产科不会告诉孕妇胎儿的性别,所以,衣柜里男宝宝和女宝宝都适用的衣服和玩具越来越多。

  智香在最适合分娩的初春季节省下了健康的女儿。裕一提早下班,进入分娩时陪产。他拿着摄影机,眼泪模糊了他的视野。

  他们的女儿取了两个人都很喜欢的,也适合这个季节的「翠」这个名字。分娩一个星期后,智香顺利返回自己的家中。

  照顾新生儿女在育儿书上看到的更加辛苦。白天的时候,智香的母亲会来帮忙照顾,但晚上就必须自己来了。翠虽然很娇小,但哭起来的声音好像在拉警报。无论睡在三房一厅的哪一个房间,都会被她吵醒。而且,他准确的每隔两小时就哭一次,好像用码表计算过,智香因为睡眠不足,整天昏昏沉沉,单还是努力照顾婴儿。和裕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原来对翠疼爱有加的裕一,在母女出院三星期后,不再去婴儿床旁看女儿,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去戳戳他她的脸,好像在确认她是不是还活着似的。

  裕一每次从公司回家,都会站在门口不肯进屋。尤其当智香忙于照顾婴儿时。他会一直站在玄关,不可脱下鞋子。当智香帮女儿换好尿布走出来时,裕一露出撒娇的表情说:

  「帮我脱鞋子。」

  智香起初以为丈夫在开玩笑。

  「我正在忙,妳不要闹了啦。」

  因为睡眠不足的关系,语气很不耐烦。裕一的脸色大变。

  「妳说什么?妳照顾我是应该的,不要突然从妻子变成母亲。」

  他把一只脚放在门框上,怒目圆睁的说。

  「帮我把鞋带解开。」

  智香叹了一口气,蹲了下来,帮他解开鞋带,并帮她脱下潮湿的皮鞋。裕一把手向下一伸想摸他的胸部,智香拨开丈夫的手说:

  「不要啦,我马上就要喂奶了,现在涨奶很痛耶。」

  表情顿时从裕一的脸上消失了,他走进自己的房间,那张脸好像木雕面具。翠长大以后,这里将成为她的房间,目前暂时作为裕一的书房。

  裕一的孩子气越来越严重,他完全不想抱翠。智香喂奶时,她始终用愤恨的眼神看着这娇小的女儿。吃饭的时候,他经常不动筷子,叫智香喂他,他真的会做出像婴儿般开心的表情。智香有时候会觉得很恶心,但还是对裕一的行为很忍耐。因为,除此之外,他真的是个认真工作的理想丈夫。

  星期天下午,智香向裕一打了声招呼,去附近的超市买菜。差不多该买一些断奶食品,而且,纸尿布也快用完了。

  裕一躺在沙发上看IT相关的商业书籍,随便应了智香一声。虽然只是去附近买东西,智香还是很高兴有独处的时间。

  育儿过程中,最痛苦的不是睡眠不足,不是喂奶、换尿布、而是被剥夺了属于自己的孤独时光。

  在大型超市悠闲的买完东西后,智香还是在傍晚之前赶回家里。那是不到两小时的奢侈时光。

  刚站在公寓的铁门外,就听到翠的哭声。双手拿着纸尿布和晚餐菜肴的智香慌忙打开门锁,踢开拖鞋冲进客厅。

  映入眼帘的光景令她赶到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翠被丢在木质地板上,丈夫裕一则光着脚,踩在三个月大的婴儿肚子上。他好像在踩青竹般有节奏的上下踩着。

  「妳在干什么?」

  智香惊声尖叫着冲了过去,把丈夫退到一旁。抱起翠,为她擦去脸上的泪水。

  裕一双手撑在身后,茫然看着哭泣的妻子和女儿。

  一星期后。智香带着翠离家出走。回到附近的娘家去了。三个月后,他们离婚了。无论怎么沟通。裕一对亲生女儿的嫉妒丝毫不减。不仅如此,他甚至提出,为了恢复以往的婚姻生活,要把翠送给别人当养女。

  智香已经搞不清楚什么是爱了。把恋爱的时间计算在内,他和裕一共同生活了七年多。裕一不仅认真老实,也富有幽默感,应该是个理想的丈夫。当智香因为婚礼的事和公婆争议是,裕一也力挺妻子,是时下难得一见不依赖母亲的独立男人。

  然而,他却因为对期待已久的孩子产生的嫉妒陷入了疯狂,他忘记了常识,逐渐退化,仿佛变了一个人。到底要了解一个人多深,才能真正的爱他?智香喂着天真的女儿吃断奶食品,对人心的高深莫测感到恐惧,如今,无论看到任何人,都觉得好像是是对这个世界张开大口的黑洞。

  一年后,翠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女儿至今仍然不知道「爸爸」这个字眼。

  ·······奥运人·······

  那个故事来自于再某家银座酒吧的谈话。那位女子有一个每隔四年见一次面后,会共度一晚的男人。他们彼此平时没有联络,却会偶然巧遇。听见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有点醉意,但还是触动了我身为作家的嗅觉。当时,这个五年前的听过的故事突然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既然每隔四年碰面一次,可以结合奥运的概念来写。而且,写这个短篇时,刚好是雅典奥运刚结束的晚夏,真是最佳时机。在许多日本人为柔道和女子摔角的结果一喜一忧之际,也发生了这样的邂逅和离别。我很喜欢这份惆怅。如果有一个每隔几年就想见的人,也许日常生活会比现在更快乐一些,也更有生活动力。然而,四年才见一次,转眼之间就年华老去。因为,二十年只能见五次面。每次见面,体重就渐渐增加。头发也渐渐花白。这种感觉很有趣,改天来写个长篇吧。

  押谷缘似乎有一个习惯,每隔四年,也就是在奥运举办的那一年,就会遇到瓶颈,那不能说是习惯,应该说是命运的低潮一四年为周期固定出现。

  上次雪梨奥运时,她为转职的事深陷烦恼。之前的亚特兰大奥运时,她在忙于求职活动,在面试时遇到二十七连败,现在回想起来,很庆幸最后还是毕业后马上找到了工作,转职的事也很顺利。

  然而,每当陷入瓶颈的低潮时,抗压性很低的缘整天都在呕吐,总是抱着肠胃药不放。在去面试途中或是工作到一半时,经常冲出去厕所呕吐。不仅胃出了毛病,皮肤也变得很差。而且每次都会因为忧郁引起失眠。

  虽然一心期望这一次可以顺利度过,没想到,在雅典奥运举行的同时,命运的大浪再度吞噬了缘。

  而且,一切都很出乎她的意料——男朋友末田精一突然不想订婚了。

  精一和缘都见过了双方的家长,已经进入准备订婚的阶段。绿二十九岁,精比她大两岁,今天三十一岁,已经交往了三年。以双方年龄来说,差不多应该结婚了。没想到,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对方突然退缩起来。

  缘陷入一片混乱,也极度难过。一方面是自己的情绪受到影响,但她更不知道该如何向期待她结婚的父母启齿。在雅典奥运开幕式的同时,再度开始了吃胃药和呕吐的日子。

  无论她怎么逼问,精一只回答说,「只是暂时还不想结婚」而已。目前似乎没有第三者的影子,也不是因为工作上的烦恼,双方都是平凡的上班族家庭。由于不知道原因,所以不知道如何因应。

  缘真的被逼入了绝境。

  最痛苦的就是周末的两天的假期。她会假装约会而走出家门,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该去见谁。她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肚子喝咖啡,走进满是情侣档的电影院。

  这一天,她也一身约会装扮,走在阳光像夏日般熾熱的银座并木大道上。他从小就经常来银,这里是令他心情放松的街道。在绿的眼中,其他闹区都是十几岁的小毛头出入的地方,所以,她和精一经常来这里约会。

  那个男人从最近突然增加的海外名牌旗舰店走了出来。他轻轻点了点头。走出门僮为他打开的玻璃门,他穿着象牙白的棉质长裤和深蓝色水洗皱布料材质的夹克。

  「八代。」

  男人皱着眉头看着缘,立刻笑逐颜开。

  「啊哟,原来是押谷,真是好久不见啊。」

  缘内心为久违的巧遇感到兴奋不已,连说话的速度也情不自禁的加快了。

  「四年了耶。上次见面,是高桥选手在雪梨奥运上获得马拉松金牌的时候。」

  八代靖八比之前更稳重,感觉也很成熟。

  「对啊,四年没见了,妳好吗?」

  缘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娇媚起来。

  「一点也不好。」

  「妳又遇到问题了。」

  缘抬头看着靖春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他总是悠然自在,完全没有汲汲营营的感觉,和大学时代没什么两样。缘鼓起勇气问:

  「八代,妳有空吗?我想和妳聊一聊。」

  啊哈哈。靖春笑着说:

  「每次见到妳都是这样。没问题,反正,我也只是逛街买东西而已。」

  他们走进第一家看到咖啡店。缘花了三十分钟,把自己和精一目前所处的状态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与其说是商量,更像是她单方面的倾诉。即使遇到这种情况,靖春也不会说教,更不会斥责她,只是面带笑容的倾听,这种地方,和拘泥小节的精一完全相反,或许是说得太亢奋了,缘双眼发亮,脸颊红通通的。

  「我好像该重新考虑一下和她的婚事。我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优柔寡断的人。我并不是说他不可以独自烦恼,但他对我的态度很冷淡,也完全没有考虑到我的家人。」

  靖春注视着缘。

  「现在的情景和四年前,还有八年前很相像。当时妳也公司的事烦恼。」

  没错。不知道为什么,缘每次陷入烦恼,就会遇到靖春。这种不可思议的偶然已经发生了第三次了。今天也会像之前两次那样吗?想到这里,缘的身体变热了起来。开着冷气的咖啡店令她感到窒息。

  「至少,妳之前两次摆脱犹豫,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当初就职的那家公司的确差强人意,转职也让妳更上一层楼。这么说,这次最好也不要轻易作出结论,也许妳应该和他结婚。」

  「真的吗?妳真的这么认为?」

  靖春莞尔一笑,真是令人心痛的笑容。

  「恩。所以,这次应该不行吧?」

  缘张开嘴巴时,发现嘴里特别粘,难道是口渴的关系?缘用沙哑的声音说:

  「没关系,谁叫他让我这么痛苦,又对我置之不理。他还说,要彼此冷静一下。我们走吧。」

  「真的可以吗?」

  绿默默的点点头。和靖春在八年前亚特兰大奥运,以及四年前学历奥运那一年见面时,也是在听了他的满腹牢骚后,发生了一夜情。缘只有和这个男人有这样的关系。

  他人很好,长得也不错。虽然对他有好感,但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说起来,他的存在很不可思议。每年最多联络一、两次而已,却会时隔四年后再度见面。

  靖春拿起账单站了起来。

  「我还以为在这之后就没有后续了。不过,这是第三次坦然面对自己。我想妳还是应该和他结婚。」

  靖春说着说。缘想起了他裸露的胸膛。之前两次看到那个胸膛都是在夏天,所以,缘所知道的靖春胸膛总是被汗水湿透。

  走出银座的咖啡店,在並木大道上拦了计程车。一坐进后车做座,两个人都突然沉默起来。他们冒着汗的手握在一起,靖春的指尖缓缓拨弄着缘的手。

  手背、手掌、指尖、手指的缝隙和手腕的波嫩肌肤。二十五分钟后,到了位在反田商店街内的宾馆。

  他们在柜台拿了钥匙后,走进充满霉味的室内。在昏暗的逃生灯光照射下,两个人来不及洗澡就抱在了一起。

  缘完全投入,似乎想把累积在身心的污水倾泻出来。在这一瞬间,不需要思考。在这里,无论叫得再大声,无论多么失控都无妨。可以自由的解放自己的一切。在靖春面前,不需要维持和未来的丈夫在一起的那份矜持,只要自在的追求自己的欲求就够了。在第三次冲上巅峰后,缘倒在靖春的胸前哭了一会儿,她很清楚,自己不是基于对精一的罪恶感和后悔而哭泣,而是为平时的自己感到悲哀。每隔四年,才有一次机会可以这样坦诚的面对自己,而且,只有维持几个小时而已。

  这是,缘很清楚的领悟到,自己将会和精一结婚。明天又将回到无聊的职场,扮演优秀的员工。结婚之后,也会假装幸福。

  不久之后,自己越来越会伪装,也许真的以为自己很幸福。自己将规规矩矩地走在别人为自己决定的人生轨道上,回到原来的生活。

  然而,此刻的缘清楚地看清了所有的谎言。活在谎言中的自己正赤裸裸在这里哭泣,缘抬起头说:

  「我会把我男朋友的决定告诉我父母,妳带给了我勇气。我想,我会和他结婚。」

  缘再度将脸埋进靖春的胸膛,时隔四年的裸露胸膛被两个人的汗水沾湿了。

  ·······LOSTIN涉谷·······

  我尽可能如实的描写某个秋夜,在参加聚餐结束后,独自迷失在涉谷街头时的印象。留胡子的阿拉伯人,还有注视着打开的手机的女孩,都是那天晚上的真人真事。涉谷的街道也几乎真实呈现。街角卖假劳力士的人、深夜仍然人满为患的速食店、车站前十字路口的巨大荧幕。这些情景,可以令人充分了解都是到底靠什么生存。在如此众多的人群中,却可以享受孤独。我认为,这就是这个街头有趣的地方。而且,这个街道本身也以每个孤独的人想要和别人产生交集,而向周围发出的欲望和金钱作为原动力,日夜重复着仿佛无线轨道上的旋转运动。我喜欢东京的闹区,不光是池袋而已。就好像泡温泉,把自己浸泡在深不见底的热水中一样,融入街道的空气是一件愉快的事。每个人都很孤独,每个人都很愚蠢,每个人都很惆怅,每个人都很虚张声势,每个人都很努力表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大家都在逞强,这一点不是很可爱吗?走在没有名字的小巷呢,思考着这些事。

  星期六晚上的涉谷,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街道。众多男女散发的热气,使空气变得模糊起来。欲望的热量似乎有浓有淡,眼前的街道和建筑物感觉很模糊,但只要转过这个街角,就可以看到鲜明的霓虹灯浮在半空中。

  我独自走在夜晚的涉谷街头。迎面走来留着胡子的阿拉伯人突然问我:「你在找什么?」这种时候,只要很自然的摇摇手,回答说:「没找什么。」就可以打发他们。对方并不会强迫你买东西。卖这种来路不明东西的人,居然也很有绅士风度。

  我走进位在西班牙坡中的意大利餐厅。桌上铺着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布,椅子漆成深绿色。我点了有新鲜蛤蜊的蒜香意大利面和凯撒沙拉,看着外面坡道上来往的人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东京的流行趋势变得模糊起来。以前,只要流行白衬衫,走在街上的一大半年轻女人都会穿着剪裁略有差异的白衬衫。如今,流行变成了局部性的存在。就像小小的热带低气压,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还没有受到别人的明确认同,又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今天秋天的热带低气压是胸前镶着金银线盒假钻的T恤,但势力视乎不太强。

  我欣赏着那些不想和人撞衫的女孩子。

  「让你久等了。」

  随着一阵大蒜的香味,意大利面送了上来。这几年来,盘中的意大利面完全变了样。价格虽然相同,面的分量却增加了三、五成。我的食量本来就不大,很希望可以维持原来的分量,把价格降低一点。

  看着在夜色中瞬息万变的涉谷街头,我独自吃完了晚餐。我并不讨厌一个人吃晚餐,可以很快就吃完,也可以思考很多事。酱料味道太重的沙拉有一半没吃完,我喝着双份的Espresso。Espresso果然不能用喝的,而是必须啜饮。我思考着这种毫无意义的事。

  走出位在西班牙坡的意大利面餐厅(好像叫「巴黎的美国人」),我慢慢走上坡道。经过公园大道,走进了淘儿唱片行。这里的古典音乐区里的CD是全东京最齐全的。当年,我刚开始听古典音乐时,觉得这里的古典音乐区简直就像是迷宫,每次都令我头痛不已。如今,即使不看第一个字母,也知道哪个架子上放着哪一位作曲家的作品。一直耗到打烊,才买了一张CD。我不想听悲伤的乐曲,所以,选了一张年轻的莫扎特在米兰写的六首炫乐四重奏。每一首曲子都是最长不超过十几分钟的小品,听起来的感觉就像吃小饼干一样格外轻松。

  来到涉谷的街上,发现自己竟然无事可做。人行道上挤满了前往JR涉谷车站的人潮。涉谷的夜晚有各种不同的人潮。晚上九点之后,人潮就会改变,是第一批夜游的人返家的时间。

  我不假思索的加入了人潮。每个人似乎都有伴,没有伴的人玩着手机,似乎显示和别人有交集。人们声嘶力竭的大声说话。人群中,只有我孤单一人。走到涉谷车站时,我失去了方向。我不想这么早回家。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忠犬八公广场前,假装在等人。星期六的晚上,每个人都快乐无比。已经有几个醉鬼需要朋友在一旁照顾;也有两个男人不断向结伴经过的女孩搭讪。我站在好像海水浴场更衣室般的广场前三十分钟,看着十字路口对面的巨大电子报告栏。

  意大利足球队像变魔术般的射门镜头、十五岁的女歌星唱出极其悲怆的歌词、哪个高级名牌推出满是洞洞的牛仔裤、德国制的银色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可以飙到时速两百五十公里。虽然每件事都和我无关,然而,看着这些新闻,可以顺利的打发时间。我发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这个街头只是把我当成提款卡。

  我假装等人等累了,走去互动式多媒体资讯站(Kiosk),想找可以帮助我在午夜之前消磨时间的东西。报纸和周刊都不行,一下子就看完了,而且,当时的心情也不想详细了解别人的不幸。

  旋转陈列架上挤满了文库本。《血型占卜》、《董事会的阴谋》、《人妻惨叫·蹂躏蜜桃》(录入:喂喂~)、《为什么一郎在大联盟获得成功》,小小的陈列架上排列着人类无穷好奇心的书名。(录入:罗盘你这个大变态!)

  我拿起几本书,确认内容后,看了解说。我习惯先看解说。这是在零用钱很少的小学生时代为了避免买到自己不喜欢的书,自然而然养成的习惯。大部分走向车站的客人都买口香糖和体育报。只有我一个人站在互动式多媒体资讯站的角落,慢慢寻找文库本。

  最后,我终于买了两本。一本是智力猜谜般的推理小说。书中并没有人物出现,想卡通主角般废话连篇的角色成功的侦破了在三重密室内发生的杀人命案。这种内容很适合我当下的心情。我不想看正经八百的内容,也不想面对真实世界的顽强和空虚。

  第二本是与运动有关系的传记。描写登顶圣母峰的历史,同时介绍最新的高科技登山用品。我自己绝对不会去登山,以前不曾去过,以后应该也不会去。然而,我喜欢看一些详细描写和我毫无关系的书,也许我不是从现实的角度,而是用幻想小说的角度在欣赏。

  我拿着两本书,漫步在文化村大道上,看到一家速食店,就走了进去。我坐在窗边的吧台座位,喝着只有颜色、没有香味的咖啡,轮流看着两本书。这是看两本不怎么有趣的书时的有趣阅读方法。

  窗外的年轻情侣好像异常增殖的浮游生物般飘来飘去。明亮如白画的人行道上,外国背包客无精打采的卖着假劳力士。

  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猛一回头,发现隔着两个没有人坐的吧椅之后,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看着我。她的面前放着一支敞开的手机。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她终于移开了眼神。

  当我把两本文库本都看了一百页时,已经半夜十二点了。速食店要打烊了。客人在悲伤的旋律中被赶到了马路。

  我精疲力尽,转进小巷,在已经拉下铁门的精品店前的水泥阶梯上席地而坐。

  「你也是一个人吧。」

  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店里的女人。我还来不及开口,她就一屁股坐在我旁边,面对着我。

  「我今天本来要约会的,但对方放我鸽子,也没有和我联络。要不要一起去喝酒?」

  我看着她的侧脸。虽然她的五官端正,但脸上的表情很颓废。

  「不好意思,我不能去。」

  「我刚才就在观察你,你根本无事可做,不是吗?」

  「对,我无所事事,等一下也没有节目。」

  我笑了笑。她说:

  「那和我玩就好了嘛。末班车应该已经开走了,你回家也一个人吧?」

  我合上了一只敞开的文库本站了起来,拍了怕穿着牛仔裤的屁股。她惊讶的仰头看着我。

  「你要走了吗?为什么?」

  我对她说了声再见,迈步离开。我上星期六才刚和女朋友分手,今天只是基于惰性来到我们平时约会的街道。眼睛所看到的一切,都残留着我们的记忆。

  我住的地方距离涉谷有三个车站,但我决定要走路回家,不搭电车。因为,我无法忍受末班车闷热的孤独。

  ·······土地精灵·······

  我买下如今居住的公寓还不满四年。有朝一日可以有自己的房子固然不错,不过,那应该是很遥远以后的事了。以前一直这么以为,没想到,我遇见了「土地精灵」。所以,房屋中介真的很可怕。我在冲动之下买的那块土地,几乎如作品中所写的一样,位在朝南斜坡的中央,视野很开阔,附近有一个市中心车站总站。第一次看到那块地,就深受吸引。房屋中介的业务员没有得意洋洋,而是淡淡的告诉我这块土地具备的三大条件。虽然我曾经犹豫,但一星期后,还是在合约上签了名。我就像做生意失败的演歌歌手般,突然背负起巨额贷款。人生真的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我的确在结束和某位歌手的访谈后,利用晚上时间再去看了一眼那块地。当然,我没有遇到那个不可思议的少年。我写这个短篇的时候,心想如果可以对还贷款小有帮助就好了,所以,写的时候也很轻松。总之,这也算是向新的土地打一声招呼。我认为,土地是属于大家的,我们只是短暂的生活在某一块土地上,早晚还是要还给别人。

  「这块土地挖下去,可以挖到很多贝壳。」

  房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说道。那是秋季连休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东京的天空秋高气爽,看起来格外开阔。弧形天空的角落,点缀着几条像丝带般的云。

  「什么意思?」

  对方不像是业务员,反而像是哪一所大学的研究人员。

  「人类喜欢的居住条件,从绳文时代开始,就不曾改变过。」

  我看着已经整过地的平坦斜坡。远处的大马路旁,高声的办公大楼好像墙壁般排列着。然而,只有转进小路,就是宁静的住宅区,简直难以想象这里位于市中心。可能因为附近没有高楼的关系,所以,感觉天空格外开阔。

  「有三个条件。首先……」

  业务员伸手指向坡道下方。

  「……必须位在朝南的坡道上。在这里,那个方向就是南方。」

  我看着斜坡下方。一片绿意中,可以看到不少住宅的屋顶。好像每一格都涂成不同颜色的阶梯一样。

  「第二个条件,就是斜坡下方有水质良好、适合饮用的河流。这下面就有河流。」

  是喔。我不由得在内心感到钦佩。当初是因为他说有一块很好的地,带我过来看,我才来的,没想到,竟然上起了考古学的课来了。我有点懊恼。

  「第三个条件是不是通风良好、采光佳?」

  那位像学者的不动产公司业务员面带微笑的摇摇头。

  「不,很遗憾,你说错了。应该是后方必须有森林。空气会比较干净,也有助于获取果实和动物等食物。以前,位于北侧的斜坡是一个很大的森林。」

  我仰头看着斜坡的上方。那里建了两幢差不多五十楼的摩天大楼。

  「现在变成了车站。」

  业务员点点头。

  「这块地是东京都内难得能够满足这三大条件的土地,真的很物超所值。」

  的确,这是一块好地。这一点我完全同意。光是站在那里,心情就格外舒畅。我渐渐忧郁起来。如果买下这块地,我就必须背负超乎我想象的一大笔贷款。

  我穿着牛仔裤和旧旧的长袖T恤,一身假日的休闲打扮。脚上穿着慢跑鞋,在整理过的红泥土地上走来走去,我现在住的公寓才住了几年而已,住起来很舒服,交通也很方便。虽然梦想有朝一日可以自己盖一幢房子,但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我的头脑很冷静的做出了这样的判断。然而,在秋天阳光的照射下,在这块土地上走路的感觉格外舒畅。

  根本没有思考要不要买这块地的问题,我信步走在上面,眺望四周的街道。仰头试着测量天空的高度,竖起耳朵倾听远处高速公路的噪音。

  业务员应该很有自信。他双手抱在胸前,面带微笑的看着我。

  「这里的感觉的确很棒。不过,我应该买不起吧。」

  「别担心,如果你要贷款,我可以介绍和我们交情不错的银行。我是干这一行的,每年会接触三、五百个物件。然而,很少遇到这么完美的土地。你不妨好好思考一下。不过,这么好的地,应该没有太对时间让你思考。」

  我没有在当天作出决定,业务员开车送我回家。只不过看了一块地而已,但回家的路上,我竟然觉得好像刚泡完澡,心暖洋洋的。虽然以前曾经去看过几次地,却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连我自己都感到纳闷。

  两天后的傍晚,结束采访后,我来到街上,就是那块土地所在的车站附近。我在站前的一家热闹餐厅独自吃了晚餐。我还没有做出结论。于是,我临时决定在去看看那块地。从JR车站沿着长长的坡道走了大约十分钟,经过大型的十字路口后,就不再有办公楼。我走进绿意盎然的住宅区,路灯的数量很少,昏暗的马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子,也没有人影。

  上次看的那块地在铁管搭起的围篱后方。我掀起蓝色的塑胶布,走进空无一人的空地。我站在空地的正中央,看着太阳下山后三十分钟,残留着微光的西边,隐约看到首都高速公路的路线。我沿着四周的界线,测量着步数。我的步伐大约六十公分。走了一圈,测量了这块地四周的长度。即使是晚上,这里仍然感觉很舒服。白天,在阳光的照射下光线充足;入夜后,四周昏暗的环境更理想。正当我再度用步伐测量土地最内侧那一边的长度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

  「你喜欢这里吗?」

  我慌忙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一片杂草上,站着一个衣着奇怪的小男孩。这个差不多六岁的小男孩,他把刘海剪成妹妹头,长相看起来很像女生。

  「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奇怪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孩并不会令我感到害怕。

  「不知道。很久以前,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之前,我就在这里了。」

  男孩看着车站的方向。

  「那时候,还没有那么高的房子,也没有那么多开得很快的车子。」

  我看着男孩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款式很像作业服的粗布衣,细细的腰上绑了一根绳子。

  「那时候,这一带是什么样子?」

  男孩兴奋地说:

  「这一带统统都是森林,有很多果实、鸟和蘑菇。可以在河里游泳,也可以抓鱼。以前,这里很温暖、很亮,也不会潮湿,是很棒的地方。」

  我对着男孩点头。

  「现在也一样。你一直住在这里?」

  「嗯,对啊。不过,我不会做坏事的。因为,你看到我也不觉得害怕,对吗?」

  没错。我并没有对这个身穿不同时代的衣服,突然冒出来的少年感到害怕。也许是因为他和我大儿子年龄相仿的关系。男孩有点你不好意思说:

  「你住在这里吧!我不会每天露脸的。只有这块土地换主人的时候,我才会出来看一看。」

  我好奇的问:

  「什么意思?」

  男孩笑着说:

  「即使是几十年的短暂时间,我也不想和不喜欢的人相处。所以,我只是看一看,到底新主人是什么人。」

  我惊讶的看着男孩。

  「你上次来的时候,不是感觉很舒服吗?那是我动了手脚,调整了几项条件。」

  「你怎么做到的?」

  男孩很骄傲的说:

  「改变风的感觉,减少阳光,让这块土地的味道变得更浓一点。叔叔,你很适合这里。只要稍微强调一下这块土地的性质,就会自然而然的感到很舒服。」

  男孩吃吃的笑着,继续说道:

  「不过,在那个房屋中介所带来的客人中,你的打扮看起来最穷。其他人看起来都是有钱人的样子。」

  我也对男孩笑了笑。

  「你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我买下这块地,百分之九十的钱都要向银行借。即使这样,我仍然应该住在这里吗?」

  男孩半闭着眼睛,我无法分辨他的表情。他用分不清年龄的声音说:

  「你搬来这里,和我一起生活吧。虽然并不是完美无缺,但这块土地很适合你。人和土地之间能不能合得来很重要。」

  我向男孩道别,走出围栏。不用说,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电话给那个业务员。

  ·······IntheKaraokeBox·······

  我参加了公共电视的某个节目。这个纪录片的节目内容很特别,主要是由我访谈的三名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我见到的分别是补习班学生、秋叶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自由业女生。当初,正如故事中出现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后那个女生见面。事实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与众不同。而且,这个年轻女生竟然若无其事的笑着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来到东京的第三天。我这么写出来,也许会让大家觉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清洁感。那是寻找忠于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洁感。虽然会陷入痛苦,也会陷入迷茫,然而,这个过程却等于是在勇敢向前走。当时,她给我留下了这种强烈的印象。我们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声称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对别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来自外貌和服装。我想,我们应该也可以像她一样,不再拘泥于外貌和年龄。

  「音效师,可以了吗?是,摄影机已经开始拍了。好,5、4、3、……」

  最后两秒无声的倒数计时,导播做出了GO的手势。地点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对面坐着一个手上绑着粉红沙质缎带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摄影机,专门拍摄我的脸,斜斜的带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从我的右侧拍摄着她涂满白色遮瑕膏的脸部特写镜头。电视台的纪录片拍摄工作正式开始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只是觉得,为什么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样的年轻人,就会有什么差别待遇。」

  我观察着她的打扮。她的头发染成献豔的粉红色,银色的接发好像绕在圣诞树上的银葱条,和参差不齐垂在前额的长发刘海形成了对比。时序已经是寒冬季节,她穿着露肩小洋装,蕾丝的下摆勉强遮住了她的内裤。当她翘脚时,可以看到她大腿深处的白色肌臀。在黑灯管照射的卡拉OK包厢内,白得好像发出蓝蓝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说的差别是什么意思。

  「妳曾经因为这身打扮,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吗?」

  「对啊,真的超火大的。妳听我说、听我说!」

  她很激动的拍了拍手说:「当时我走在歌舞伎町,一个穿着西装,有点年纪的大人竟然指着我,大声的说:『看看,日本就是因为有这种妖怪,所以才会完蛋!』我实在气不过,所以一直追着他到JR的剪票口,质问他说:『我有招惹妳吗?妳有种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看看。』不过,那种欧吉桑,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吓得不敢说话。」

  她才十几岁而已。的确,无论谁打扮成什么样,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妨碍到那个男人。人有选择服装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反正,这种事不会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胆大包天。」

  她笑了起来,摸着脖子上的项链。她脖子上挂着无数条项链,简直就像是饰品卖场。迷妳麦克风就夹在其中的一条上。

  「妳每个星期来新宿几次?」

  她老家在离群马县和琦玉县交界处不远的地方,离新宿应该有相当的距离。

  「嗯,大概每星期两、三次。」

  「这么说,也没有很频繁嘛。」

  她摇了摇搽成粉红色的指甲说: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来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会住两、三天。也就是说,我每个星期有六天都会待在歌舞伎町。因为来回很麻烦,单程就要花三个小时。」

  我发现她粉红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经剥落了。仔细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侧的照明很强烈,让我一半的身体都在发热。「这次妳来新宿几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怎样的感触。她看着自己的指腹说:

  「第三天吧。」

  我讶异的问:「这段时间,妳住在哪里?要怎么洗澡?」

  「这次还没洗过澡耶。晚上几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麦当劳或是漫画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后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画店也有冲澡设备,夏天我会去那里。」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觉得新宿好像变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员之一。

  「妳应该不是整天一个人玩吧?」

  「对。通常傍晚的时候,就会接到电话,讨论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里,就会遇到朋友。」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十几岁的少女离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幸的角色。然而,我从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强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开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应该不是群马人吧?」

  「对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认识的人。」

  我把「在路上认识的人」这句话储存进内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园系列中借用这句话。

  「妳和这些一起玩了三天吗?妳没有男朋友吗?」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哟,我觉得自己很正,但这两年都没有交男朋友。虽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过,他们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觉得我很正吗?」

  说着,她抬眼看着我。她那双層假睫毛似乎可以发出羽毛拍打的声音。我发现她两个眼眸的颜色略有差异。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隐形眼镜?可不可以看着灯光的方向?」

  她把脸转向灯光的方向,用粉色指甲撑开眼睛。右眼是献豔的蓝色,中间有从向裂开的猫眼。左眼是黄绿色配上黑色的瞳孔。

  「妳是为了爱漂亮吗?」

  她又拍着手笑了起来。

  「不是,本来有两付隐形眼镜,各坏了一个,所以刚好凑成一对。不错吧。」

  我只能苦笑。

  然而,左右眼的颜色不同,感觉真的很奇特。

  「真有趣。也许,电视机前的观众看不太清楚」

  她轮流将黄绿色和蓝色的眼镜对着摄像机看。

  虽然灯光有照到,但是在昏暗的卡拉OK包间内,应该看不太清楚,即使用肉眼看,也无法清楚看到不同的瞳孔形状。

  「妳家人有没有说什么?」

  「完全没有,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好,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吵架。」

  「即使妳三天不回家,也没关系吗?」

  「对啊,只要知道我还或者,他们就放心了。既没有规定我不可以回新宿,也没有叫我回去。也许,他们觉得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回家吧。」

  我纳闷的问:

  「我发现,妳从刚才就一直很开朗,难道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吗?」

  「哈哈哈,当然有情绪低落的时候。」

  她拍着手说着,她始终面带笑容。三天不洗澡或许没有问题,但她有刷牙吗?

  「不过,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消沉了,我给妳看。」

  她翻起绑在左手上粉红色的薄纱,哪里有好几道隆起的伤痕。伤痕不同于正常的肌肤质感,好像胶带般光滑。她坚强的笑着,可以看到她的牙龈。

  「以前,我曾经自杀过好几次。在读我家附近的学校时,心情整天都消沉到极点。不过,来新宿后,一切都改善了。在这里,可以找到朋友,快乐得不得了。」

  我无言以对,注视着她满是伤痕的手腕。她用指尖抚摸着泛白的伤痕说:「留着黑头发,穿着制服跟黑袜,假装乖孩子的时候,我三天两头自杀,每天都过得苟延残喘,完全不觉得自己活着。来到歌舞伎町,穿粉红色的衣服,头发也染成粉红色,眼睛变成蓝色,整个人都变了。我发现原来根本不需要勉强自己和别人一样,我可以自由自在。我在国中的时候,一直遭到霸凌。所以,现在算是长期的复健。」

  我依次看到她染成粉红色的头发、粉红色的洋装、粉红色丝袜和粉红色漆皮高跟鞋。这套装扮应该已经穿了三天吧。我突然觉得很好笑。

  「这么说,只要改变穿着打扮,就可以改变人生吗?」

  她的蓝色猫眼笑了起来。

  「当然可以改变。虽然人的心很难改变,但穿着打扮很容易啊。而且,也不会给别人添麻烦,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我很认真的思考,明天开始,我也要在双眼戴上不同颜色的隐形眼镜,最好把瞳孔的形状也不一样。即使是上了年纪的小说家,也可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I先生的生活和意见·······

  回想起来,以作家身份出道的前两、三年,算是我人生的暑假,正如这个短篇中所写的,每天草草应付完工作,就开始玩。虽然并没有轰轰烈烈的玩出什么名堂,但日子真的过的很悠闲自在。只要被原本就很喜欢的书箱和音乐包围,就足以令我有幸福的感觉。我的幸福不需要花大钱,从小学生的时候开始,我就是一个很安静、乖巧的孩子,和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有一天,我突然想要些小说,生活就完全变了样。获得新人奖之前,情况还不算太严重。当第一本书出版后,就让我疲于奔命了。正如大家说的,成为作家很容易,持续当作家就很辛苦了。因为,前方是一条没有止境的上坡。最近看各大杂志的新人奖,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成为作家。基于某些的商业原因,得奖者年轻化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不过,十几二十岁的妳,即使在出道之后,人生仍然必须持续。在累积大量素材后,再出道也不迟啦。

  基本上,I先生是个乐天派。

  他的大脑构造让他天生就很乐观,好事永远都留在记忆中,不好的事情很快就忘记了。而且,他不需要努力,自然而然的就会这么做。在生存上,迟钝是相当占优势的特性。

  三十多岁的I先生是从事广告工作的自由业,泡沫经济崩溃已经好几年,虽然景气始终在谷底无法翻身,但世界很大,个人很渺小。一人饱,全家饱,总有一些可以糊口的零星工作。I先生并不喜欢广告的工作,所以无论接到哪一种工作,都维持着相同的冷淡态度和精力。虽然缺乏热忱,却可以快速而正确的完成工作。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工作,即使不需要刻意寻找,适合I先生工作态度的工作也会自动出现。

  虽然未来没有保障,但生活却很悠闲自在,物质不虞匮乏。I先生应该不会发想出跨时代的广告佳句,他既不喜欢,也没有兴趣。年过三十后,I先生很清楚,如果自己不全心投入,无论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难咱露头角。

  只要他发挥天生的集中力,可以在两小时内完成一天的工作。其他的时间,就是名副其实的自由业,可以到处游手好闲。I先生很享受每天的生活。他住在银座附近,上午完成分内的工作后,经常去银座散步逛街。

  他通常都去书店和唱片行,如果有喜欢的电影上映,就会走进电影院,偶尔就去精品店买名牌夹克和西装,但每天持续这样的生后,血拼的快乐也逐渐减少。

  书和CD都以百为单位增加,然而,可以打动他的内容却越来越少。当衣服塞满衣柜后,也就不想再买新衣服。他没有其他事可做,只能用CD随身听听着音乐,每天都在银座来回散步很久。

  三十出头时,他的收入虽然比上不足,却是同年龄上班族的三倍。他比读大学时有更多的自由空间,每天过着学生时代向往的,与书、音乐和电影为伍的日子。而且,有一个年轻貌美的机妻子,没有任何不满。

  I先生的安乐生活持续了三年。

  人永远都不会知足。

  无论身处多么令人羡慕的状况,都无法安于相同的环境。I先生痛切的认识到这一点。也许,这种生活很愉快很舒适,然而,天堂会让人厌倦。越安乐的生活,越让他彻底感到厌倦。世界各地的宗教籍由宣扬各种天堂的存在,吸引了无数信徒,然而,I先生却无法相信。

  同时代的朋友虽然满口抱怨,却在工作方面很有成就感,相反的的,自己每天都享受着有趣的书籍和音乐,所有商品都很有优秀,然而,光是享受艺术,无法为I先生带来任何帮助,充其量只能当一个很有品味的业余爱好者。

  正当I先生逐渐对阅读、音乐和散步的生活产生厌倦的某一天,他去附近的便利商店,翻阅了一本女性杂志,刚好是星座占卜的内容。牡羊座的运势如下:

  「牡羊座在未来的两年,将受到代表沉重压力的土星的影响。必须真挚的面对人生,使自己内在的某些东西结晶化。这是未来的两年,你必须面对的课题。适合学习某些东西,或是挑战自我极限。」

  I先生心不在焉的看着,但看到「结晶化」这三个字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震撼,看到最后的「自我极限」时,则终于下定了决心。广告工作将会继续持续,反正有的是时间。也许,让自己的梦想付诸实现是一件有趣的事。当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长期以来,写文章和创作室所有喜欢阅读的人的梦想,但那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世界。I先生想象着脸颊像苹果般通红的乡下女孩希望成为女明星和歌手的情节。虽然他曾经阅读大量书籍,但实际写作又是另外一回事。I先生认为他对自己实力的评价很公正。

  两年的瞬间太短了。生活靠本业就可以维持,如果作为兴趣尝试,可以花五年的时间慢慢创作,有朝一日,最好透过关系认识某家小说杂志的编辑部,偶尔把自己写的短篇直接拿给编辑部的人看,应该很有趣吧。他的最终目标不是成为专业作家,而是出一本短篇小说集。如果可以代替名片发给人家,心情应该超好的,也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说给小孩子听。就好像一开始就已经介绍过,基本上,I先生是一个乐天派。

  第二天,I先生就开始写小说。由于他对成功根本不抱有任何期待,因此,写作并没有任何压力。每天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写出一定张数的稿纸。不想写的时候,干脆休息一下,第二天再写也没有问题。不可思议的是,即使广告的工作再赚钱,他也无法连续好几天工作,然而写小说的时候,无论写再多、写在久,也不知厌倦。

  I先生写的不是寻找自我的故事。他决定参加的文学奖,刚好要求的是娱乐小说。当然,I先生并不知道自己能写什么,所以,对于要参加哪一些奖项也抱着随兴的态度。对I先生来说,无论纯文学还是非纯文学奖,任何领域的小说都很有趣。而是世纪把小说的乐趣分得太细了,这是I先生身为读者多年的意见。

  I先生在创作方面并没有任何理论。艺术理论的历史是死人的历史,虽然个别的作品会留下来,但创作上的理论都很牵强附会。艺术家也是人,他们只是希望用自己的观点解释所有的事物。尤其是越权威的人,就越想要用自说自话的逻辑纲,包罗整个世界。人类想彻底理解世界,这种欲望无穷无尽。

  在I先生开始写作的半年期间,他写过惊悚小说、纯文学和幻想小说。结果大大超乎了他的预期。某一天,当他开完会回家,发现信箱有一封出版社寄来的信,上面盖着快捷的红色戳记。

  I先生纳闷的打开一看,原来是作品入围最终评审阶段的通知。I先生虽然喜欢小说,但从来没有看过小说杂志,所以,并不了解文学奖的评审过程。不知道必须经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以及最终阶段这三个阶段的评审。事隔几个月,突然收到这样的通知,只让他感到不可思议而已。

  每次,他都把写了地址、本名和大头照的资料寄去。在夕阳照射的房间内,有妻子帮他拍大头照,装进信封里。这一切感觉很像是在某部外国电影中看到的场景。默默无闻、贫穷而又美丽。I先生虽然不贫困,确实默默无闻的创作者。

  事后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也许是成为小说家过程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是第三次入围最终评审阶段。他已经不太为这种事牵肠挂肚了。这一次,他的中篇推理小说入围了最终评审。其实I先生很有把握。并不是对这部作品有把握,而是已经有连续几篇作品都顺利入围最终评审阶段,代表他已经达到了新人奖的水准。问题是什么时候,哪一部作品可以得奖。

  那天,I先生正在看电视上的世界杯足球比赛。传统的日韩对决中,出现了在最后二十分钟反败为胜的结果。时钟指向晚上九点。啊哟哟哟,这次又落选了吗?这时,客厅的电话响了。

  「恭喜你。评审决定,你的作品得奖了。」

  I先生说了声:「谢谢。」他的态度格外冷静。挂上电话后,告诉了一旁的妻子得奖的消息。妻子向他道贺,他却没有真实感。那天晚上,他早早去洗了澡,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一切出乎意料的美好。好像终于从困住身体多年的沉重枷锁中获得了解放,阳光似乎也比平时更加灿烂。

  那是秋季晴朗的一天。I先生又出去散步。走到银座的十五分钟间,街道竟然如此美丽,天空竟然如此蔚蓝,隅田川的流水竟然如此舒缓。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这时,I先生还无法预测自己的未来。翌周,妻子告诉他,肚子怀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摆脱象征沉重压力的土星的第二年,他的书终于在书店出现了。被拍成连续剧的出道作品被称为是「传说中的连续剧」。乐天派对未来的天真预测被彻底颠覆了。I先生的故事必然还无法结束。

  ·······自卑·······

  我喜欢写对话。如果光是写对话,我可以永远写下去。只要决定两个人的角色,对话就可以一直持续。对话是一种反射,只要在反应对方说话内容的同时,逐渐加入新的要素,同时再稍微注意节奏就好。感觉就像是自动飞行,只要决定目标地点,就可以随着风飞行。这一次,我也完全想不到任何题材。这种时候,作家往往会发挥自己擅长的技巧度过难关。长篇小说就无法用这种招数,但应付掌篇小说应该不是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发挥作家资质的机会。所以,也可以乐在其中。我很纳闷,为什么女人都会自卑?而且,几乎都是对大部分男人认为无关紧要的微妙部分产生自卑。女人往往会觉得如果没有这个缺点,自己就可以充分享受人生,因为这种杞人忧天反而影响了自己的魅力,男人都是睁眼瞎,根本不必在意那些自卑。

  「男人不可能了解。」

  「为什么?」

  「因为,妳没有什么地方令妳感到自卑啊。」

  「……」

  「妳看,妳说不出来了吧。我告诉妳,每个女人都有难以启齿的自卑之处。」

  「但是,我们已经交往四个月了,已经有好几次做爱的经验,也曾经一起去旅行过。为什么妳这么放不开?」

  「因为自卑,所以才会放不开啊。」

  「我已经摸遍妳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也很清楚妳的气味和味道,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真是搞不懂。我说的并不是无理要求,只要是健康的男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更何况,我又不是要去阳光底下去做,只要有一点灯光就可以了。想要看自己女朋友的身体,是很正常的想法吧?」

  「为什么?现在这样已经很棒了。」

  「虽然很棒,但我觉得还不够。」

  「妳对和我做爱不满意吗?」

  「没这回事,很满意,只是觉得应该还可以更好。」

  「但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还不满足。我们才认识四个月,彼此不可能已经达到了完美境界。以后应该会更棒,我相信,妳一定可以克服自卑。」

  「为什么要克服自卑?」

  「因为,可以更快乐啊。」

  「比方说?」

  「比方说,我之前也提过,我们还没有洗过鸳鸯浴,也没有去泡过温泉。」

  「泡温泉没问题啊……」

  「妳是说穿泳衣泡温泉吧,而且我们也没有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过。」

  「那是因为我不想让妳看到某些地方嘛。」

  「妳不需要一直强调,我已经知道是妳胸部的问题。」

  「听好啰,妳绝对不要再提啰。如果妳说出来,我等一下马上就走人。」

  「知道了,知道了。一直都在黑漆漆的卧室做很奇怪耶,好像是『报恩鹤』⑩。」

  「那还不如说是『雪女』。比起鹤来,当个冰山美人还比较好一点。」

  「无所谓啦。总之我不想在漆黑的地方做,对男人来说视觉的刺激很重要。」

  「如果没有刺激,妳和我就做不下去了吗?」

  「没这回事。我们现在当然没问题,但也许有一天,会觉得性趣缺缺。」

  「性趣缺缺?妳这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但是,无论再新鲜,再棒的事,久而久之,就觉得习惯了。」

  「……」

  「妳只要回想一下以前交往过的人,应该能够理解这个道理。」

  「的确,做爱真的会慢慢失去新鲜感。不过,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应该不会失去新鲜感吧?」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对男人来说,爱或是喜欢有一半来自性欲。男人不可能光靠喜欢持续一份感情。」

  「妳的意思是,只要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爱,就可以永远保持新鲜吗?视觉的刺激不可能永远都有效吧,迟早还是会厌倦的。」

  「妳还是不懂。我只是在打一个比方,并不是说,只要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爱,热情就可以持续到死为止。我只是希望妳可以克服自卑,尝试做爱的各种可能性。」

  「我已经说了,我和妳现在已经够棒了。我很喜欢和妳做爱,已经够好了。」

  「谢谢。不过,妳怎么知道是最棒的?我们总是按部就班,完全没有冒险。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妳和我做爱的时候,根本没有敞开心胸。」

  「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我用自己的方式享受,我以为妳也已经感受到了。」

  「我并不是不知道。不过,在做爱的时候,妳好像不太愿意沟通。」

  「妳喜欢在做爱的时候说很多话吗?要像A片那么做作吗?」

  「不是。妳可以告诉我,想要这样或是想要那样,或是今天特备舒服。妳几乎不会主动对我发出信息。但无论我想要做什么,妳总是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因为,妳老是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

  「没这回事,我根本没有提出什么无理要求,那些都是正常情侣会做的事。」

  「谁是正常?怎样才算是正常?我曾经问过我的朋友,大家都没有这么做。大家都是在晚上,关了灯做爱,也不会一起洗澡。一个人洗轻松自在多了。」

  「两个人一起洗澡,并不是为了轻松自在。妳的朋友可能没有对妳说实话。我周围的朋友都这么做。」

  「哼。那些人,大部分都是花花公子。」

  「喂,喂,我是说我大学社团的朋友,那里根本不是泡妞的地方,我不是也曾经介绍过几个人给妳认识。」

  「我不想听妳朋友的事,反正我也不太了解他们。问题是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不过,他们真的不是花花公子,我也一样。」

  「好了,好了。其实,我也有话一直忍着没说。」

  「妳尽管说,我就在等妳开口。」

  「那我就说咯。或许有点影响气氛,不过,我希望妳在做爱之前,妳可以用有杀菌效果的肥皂洗洗手。」

  「搞什么,原来不是关于做爱的事。」

  「我是认真的,妳仔细听好了。以前,我交往的男朋友很邋遢,手脏脏的就和我做爱,结果,导致我发炎了。虽然我吃了药,但很难治好。虽然我之前没有告诉妳,但我希望妳最好每次都洗手。」

  「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我家里放那块药用肥皂的吗?」

  「对啊。」

  「但是,在欲火焚身的时候还去洗手间很难耶。」

  「我知道。如果妳这么做,我会很感激妳这么疼惜我,反而会更加热情。」

  「好吧。那我下次开始就这么做。那妳要不要也努力看看?」

  「不要。」

  「为什么?妳很过分喔。」

  「因为,这是我的自卑。自卑会持续一辈子。妳无法了解总是被和别人比较,长得好不好看,身材好不好这种女人自卑的宿命。」

  「我当然不知道,更不知道妳问什么会那么在意左右两侧胸部有大有小这种事。」

  「什么嘛。不是说好不可以提的吗?」

  「因为,这样下去,永远都没有交集嘛。」

  「对喔,没有交集。」

  「我已经累了。随便做一下就睡觉吧。」

  「我可以关灯吗?」

  「我输给妳了,我看干脆戴着眼罩好了。」

  「好啊,那妳戴吧。」

  「嗯。」

  注释:

  ⑩日本民间故事。形容鹤为了报答老夫妻救命之恩。暗中利用自己的羽毛织成织品的故事。

  ·······短篇小说的写作过程·······

  我是在台场某家电视台的休息室写下这则短篇的。休息室的窗外是一片盛开着北美一枝黄花(Solidagoaltissima)的空地。进摄影棚录制现场转播节目之前,往往是注意力特别集中的时段。我独自坐在狭小的房间内,连谈话的印象也没有。上午已经讨论完节目的流程,根本没事可做。于是,向来忙碌命的我就会开始构思截稿期逼近的小说情节或是角色设定。这个系列只剩下三个故事了。虽说是掌篇小说集,但不知是否可以在结尾的部分,漂亮的串联起所有的故事。以一本书的角度思考,当然希望可以在结尾的部分达到高潮。如果可以,最好运用其他作家不曾尝试过的手法。这时,我想到的是手工荞麦面。不妨来介绍一下从什么都没有的面粉和水的状态开始,写出一篇短篇小说的过程。然后,在下一个月再细细品尝一下成果。然而,这种点子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好了,好了,结果到底如何?在我写完之后,完全没有检讨这个问题。

  一开始往往从什么都没有的零开始。

  任何作品在起点的时候,都是什么都没有。

  这次要些怎样的小说?在现阶段,只知道截稿日(今天!)和字数(十张稿纸)而已,脑袋中只有一片几乎可以抓在手上的彻底空白。所以,我会带着CD随身听在街上徘徊,或是坐在咖啡店看着窗外发呆一小时,或是像这次一样,坐在录影开始之前的电视台休息室构思.寻找可以写触一篇短篇的题材。

  这种时候,我像的和暑假结束的小学生差不多。在空白的稿纸前抱着双臂,思考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在脑海中搜寻最近占据报纸和杂志版面的事情和事故。我讨厌那种自闭的儿子啥了全家,或是毕业生攻击母校,还有侵占媒体企业之类阴暗又肤浅的事件。因为,这本《掌心迷路》还有三篇故事正本书就要结束了,总希望可以在最后渐入佳境的达到高潮。

  当然,搜寻的不光是社会新闻而已,也可以是朋友或周遭的人,或是在排队上认识的作家的八卦新闻(如果我修改一下主角的名字写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骂)。当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只要稍微改变细节部分,也可以灵活加以运用。不过,当了十年跟踪狂的故事还是太阴暗了。对了,今天早上好像也受到了不明人士寄来的恶作剧传真。嗯,太危险了,派不上用场。

  完全没有任务头绪,真是伤透了脑筋。于是,我躺在榻榻米上。

  昨天我把二十一本刊登致歉作品的小册子放在桌子上,把所有的标题抄了下来。感觉颇壮观的。姑且不管内容如何,标题的品味不算太差。刚开始的时候,时间比较充裕,都是在充分构思后写下的掌篇小说。

  进入第四个月时,竟然受之有愧的得了奖,我的生活完全失控,开始陷入一阵忙乱。原本还抱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轻松态度,没想到整个人都被吞噬了。一个月要接受六十场报纸、杂志和电视的采访,根本是我之前无法想象的。截稿日仍然不变,减少的只有我私生活的时间,以及落笔之前,可以好好构思小说内容的时间。

  写作变成了好像没有做准备运动,就突然跳进冰冷的游泳池的感觉。原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做到,没想到,竟然写出了值得一读的作品。一晚写出五十张稿纸的事也变得稀松平常。这一年中,我曾经数次在十二个小时内,写出将近一百张稿纸的经验。虽然和时间赛跑令我头晕眼花,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停下脚步。如果不制伏眼前的敌人,自己就会被打败。只能相信自己剑尖的速度,几乎下意识的刺进最接近自己的敌人的要害。那段日子,就想是闭着眼睛不顾一切的挥舞刀剑。

  当时间充裕,截稿日在地平线的远方时,就会想写一些不曾有人写过的杰作。然而截稿日逼近的时候,野心自然而然的萎缩。认为只要能够写一篇佳作就可以。不,即使整体乏善可陈,只要有某个点令人难以忘怀就可以交代了。最后,截稿日变成竖在眼前的巨墙。只要能够越过这道墙,保住小命,任何作品都好。小说大神,请赐我越过这道墙的力量。然后,就想是跳高选手般,勉强越过截稿日。

  不过,这不是我在哭诉,也不是抱怨。我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状况,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度过的。虽然有点吃力,但还是要感受一下时代的气息。我的进取心丝毫没有减少。快乐的事,也有那么一丁点。但有人认同我的工作,可见善良的读者似乎不少。

  我站在窗旁,从休息室看着台场到处都是空地的风景。啊,差不多该具体思考短篇小说的架构了。这几个月来,一直偷懒的用第一人称写作。这一次,为了使作品有点变化,要用第三人称来写。最好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是要认真构思后,写出一篇又质感的故事。

  如果没有新题材,时下流行的话题也不错。设定成静音的电视正在播日本电影的广告。最近,好像许多电影都有幽灵出现。而且,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模式——纯真的幽灵出现在家人面前,为自己的死道歉,都是催人泪下的鬼故事。

  我在A4的影印纸上写了「幽灵」两个字。然后,画了一个箭头,在空白的地方协商「我讨厌年轻漂亮,纯真的幽灵」。这时,脑袋里破书的小说小说引擎摇摇晃晃的开始转动,我似乎找到了一个关键字。

  电视上正在播放我要参加的节目之前的节目。岚的樱井正在嵌入海中採鲍鱼。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色。现在的偶像太辛苦了。相较之下,我可以在节目之前构思短篇小说,实在是轻松多了。

  我尝试把第二次写的那句话用各种方式写成一小段文字。其中有一句「死后也要说谎的幽灵」。因为不年轻了,所以,把主角设定成中年男子了吧。他因为某种原因暴毙了,变成幽灵后,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他变成幽灵不是为了传达真相,也不是出自于真心,而是为了要圆自己生前所说的谎。

  到此为止,还没有成为小说。不过,已经八九不离十,小说核心的桥段已经成形了。这是最困难的步骤。只要掌握成为小说核心部分的趣味性,就可以稳操胜券。之后,再补充一些细节,描绘各种状况,增加新的人物,运用各种方法来丰富情节,也许,可以结合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人生警世格言,我很擅长这一招。

  中年男子变成幽灵后,要出现在哪里?到了这个阶段,我已经情不自禁的哼着歌。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去找妻子和情妇咯。为什么要这么做?嘿嘿嘿,当然是因为妻子和情妇以前是同一家公司的同时,也是好朋友。男人以前是这两个女人的上司。妻子和男人结婚后离职,但情妇还留在公司,至今仍然在男人的手下工作。

  想象力太不可思议了,只要跨出第一步,之后就像永动机一样,越来越快速的转动。一个带着眼睛,神情黯淡的男人脸浮现在我眼前。头顶有点稀疏(这一点,即使在变成幽灵后,仍然没有改变),身体很干瘪,肩膀和胸膛都瘦巴巴的,只有肚子挺了出来。我在白纸上写了「腹」这个字,立刻去写成了「腹上死」⑾。原本只是文字联想,但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开头,很有震撼力。和外遇对象的约会时,男人突然晕倒了。到底要丢下男人逃走,还是不愿外遇可能会曝光,为男人叫救护车?可以多写出一个内心纠葛的桥段。

  由于是出差住宿的饭店,所以,地点是某家商务饭店。季节最好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染井吉野的花瓣粘在救护车的挡风玻璃上,或是在叶樱⑿下突然停下的红色旋转灯。这两个画面都很不错。

  妻子和情妇的年龄设定在比丈夫小五岁,也就是刚过四十左右的年纪。用典型的角色分类——妻子是居家型的女性,而外遇情妇则是上班族女郎,来做明显的区隔。如果设定得太过复杂,只怕十张稿纸会无法交代清楚。

  故事最好一开始就进入高潮。

  男人在一开始就暴毙,在一阵谎乱吼,妻子出现在情妇面前。为了不破坏两个女人的幻想,男人拼了老命都出现在她们面前。这个男人好像是越来越值得同情。我在文章碧娜画了两道像伍迪·艾伦那样的八字眉。同时,也画上了神采丰腴、线条柔和的妻子,和神采面条、曲线玲珑的情妇的身体曲线。由于两个女人的对比太过强烈,男人无法放弃其实的任何一个。

  男人到底会对两个女人说什么谎言?即使的变成幽灵后,他也会继续信口开河。人死一次,根本不会汲取教训。对女人来说,男人的谎言就像是可以清楚看到底部的浅滩。

  对了这个地步,接下来只要加入细节就完成了。我忘了,该取什么名字?「死也要说谎的男人」?说明得太清楚了。「笨蛋死了也是笨蛋」太平淡无奇。「春夜的谎言」。日本人的坏习惯就是什么都要扯上季节。「临终的谎言」。不错,但还需要加把劲。那「临终和临终的前一个谎言」怎么样?这个标题应该很适合倒数第二个作品吧。

  至于这个短篇是怎样的故事,下个月敬请期待咯。

  注释:

  ⑾也称「马上风」。

  ⑿樱花飘落后,只剩下嫩叶的樱花树。

  ·······临终和临终的前一个谎言。········

  我出道不久的一九九九年,曾经写过有幽灵登场的长篇幻想小说《天使》。那是我的第一个长篇,主角纯一是负责基金操作的幽灵。在那部作品中的幽灵都具备了符合性格的特殊能力。

  我给纯一的能力是与电力有关。只有用意念,就可以随意控制电器的开关。光是想象一下,就知道这种能力很方便。电视、DVD、冷气和音响这些电器都不再需要遥控器。因为那些遥控器往往会在重要的时候不见踪影。

  纯一死后,继续运用这种能力,拼命保护自己的女朋友。然而,在抱着必死的决心打败敌人后,才发现有关自己死因的悲惨事实。这是我第一篇长篇小说,所以,曾经多次修改。每次看最后五十页时,都会忍不住流泪。我这个人头脑简单,经常被自己写的书感动到哭。这个掌篇集中,也有几篇令我鼻头酸酸的。不知道这该称为自作自受还是自导自演,写小说实在是很奇怪的工作。

  谷原行弘大汗淋漓的下了床,在走向房间内的冰箱途中,头部的中心突然爆发出剧烈的疼痛。他甚至无力用手抱头。当他倒在床边的同时,和情妇一起吃的意大利料理顿时吐在饭店的地板上。

  (完了。)

  行弘的母亲年轻时,因为脑溢血过世了。他有预感,自己或许也会发生这种情况,没想到,竟然和情妇在饭店共度春宵时发生了。疼痛越来越剧烈,行弘朦胧的意识也到此为止。意识好像顺着漆黑的楼梯滑了下去,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下一刹那,行弘在高高的天花板角落看着这间双人房。自己的身体在地上抽搐着,不光是吐了一地,还失禁了。地毯上湿了一圈。只有白色的鲔鱼肚拼命上下起伏着。

  (我就用这个姿势死去吗?)

  行弘极其冷静的看着已经失去灵魂的躯体。

  「怎么了?是什么声音?」

  浴室门一打开,水月美苗用毛巾裹着身体探出头。她身材曼妙,头上还带这浴帽。行弘从斜上方的空中出神地看着美苗。这两年,比起妻子基子,他和美苗在一起的次数更多。

  美苗发现行弘倒在床边,立刻浑身发抖。她蹲了下来,把手放在他胸前,发现他的心脏似乎还在跳动。她从行弘的身上跳开,抓起丢在沙发上的手提包,拿出手机,打开手机盖。美苗准备打一一九,看了看一丝不挂的行弘,又低头看着自己还没有擦干的身体。拥有相同秘密的行弘深切的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旦叫了救护车,他们的外遇也许就会曝光。然而,如果见死不救,所爱的男人或许会在自己眼前死去。

  (反正我已经没救了,赶快穿衣服走人吧。)

  行弘在双人房的天花板上大叫,但美苗似乎完全听不到。没有了躯体,就无法发出声音。行弘慢慢从空中飘了下来,靠近自己的躯体,行弘伸手触摸抽搐的胸部,立刻像卷入风暴般地吸进了濒死的躯体。剧烈的头疼再度袭来。右手不自觉的抬了起来,用力敲着地板。美苗听到这个声音似乎清醒过来,按下了电话号码,叫了救护车。

  行弘再也无法忍受疼痛,冲出了污秽的躯体。

  救护车在温暖的春夜急奔都中心的急救医院。行弘的身体躺在担架上,打着点滴。他的瞳孔已经放大,脸部肌肉失去了支撑,无力的垂了下来。才短短的十五分钟,好像老了二十岁。自己真的就这么死了吧。

  美苗穿着一套深蓝色的长裤套装,坐在狭小的救护车上。行弘想起妻子基子和啰嗦的父母。而且,基子和美苗是同时进公司的、认识十几年的好朋友。无论如何,都必须隐瞒到底。美苗伤心欲绝。行弘为无法对她传达任何话就离开人世感到极度懊恼。

  既然刚才可以活动右手,那么很值得再试一次。行弘缓缓进入躺在白色床单下的躯体,顿时头疼欲绝,然而,他仍然想留下临终遗言。当他回过神时,发现上半身坐了起来,面对着坐在脚边的美苗。

  「谷原先生,谷原先生,妳不要动,马上就到医院了。」

  救护人员一边叫着,一边按下了行弘的肩膀,想让他躺下来。行弘全力抵抗,看着美苗说:「我只爱妳,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想和妳在一起。如果有来世,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美苗哭着点点头。头疼越来越无法忍受了,他无法继续停留在这个身体上。

  「接下来的事,就拜托妳了。要隐瞒……隐瞒到最后……」

  行弘一离开,就听到身体「咚」的一声倒了下来。一旦失去灵魂,几时有呼吸、有心跳,躯体也已经成为躯壳。行弘随着自己的躯壳和哭泣的情妇,在春夜中被送进了医院。

  他到医院是一个小时后,基子才从横滨搞到。行弘的躯体在MRI的空洞中前后移动,但他其实是坐在检查室外的沙发上。因为,美苗浑身紧张的坐在那里。

  「美苗……」

  基子从走廊深处跑了过来。美苗的脸上闪过一阵紧张。行弘也心疼不已,但下一刹那,两个女人用力抱在一起。美苗哭着道歉:

  「我明明陪在行弘身旁,没想到还会遇到这种事,对不起。」

  在东京因为开会时间太长而耽搁行程时,行弘经常住那家商务饭店。行弘和美苗视听一个工作团队,也经常一起出差。

  美苗十分优秀,在工作上是行弘的左右手。这一次,她也在换好衣服后,先走出门外,再找来饭店人员,请他们打开房门。

  美苗打算解释成行弘在他们准备讨论工作时昏倒了。在检查结束前,基子无法看到行弘的身体,便向美苗询问她昏倒时的情况。

  「他这几天都说头疼,没想到,突然就昏倒了,他那时候在干什么?」

  妻子红着眼问情妇。

  「不知道。饭店的人发现时,他身上没有穿衣服,可能在洗澡吧。下午一直都在开会,部长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是吗?听说是蜘蛛膜下腔出血。」

  「我想,等一下医生会向妳解释,听说那个位置不容易动手术,只能靠生命维持器,打降血压的点滴。」

  两个女人再度相视哭泣。

  「我爸妈马上就会赶过来,美苗,妳先走没有关系。谢谢妳特地陪他到医院来,接下来,我会负责照顾他。」

  美苗愣了一下,从树脂沙发上站了起来。虽然很不想离开,但还是从昏暗的走廊离开。如今,已经无法为行弘做任何事。表面上,他们只是公司的上司和下属,也许,以后也不太能来这里探视他了。

  幽灵只有目送着从走廊上渐渐远去的苗条身影。

  那天深夜,行弘的躯体躺在加护病房的病床上。因为打点滴的关系,他的脸肿的不成人形,微微张开的眼中莫名其妙的流下了眼泪。室内放着一张简易床,基子坐在上面。她伸出手,抚摸着行弘的小腿。她的喃喃自语在夜晚的医院内显得格外大声。坐在桌旁的行弘惊讶得跳了起来。

  「……为什么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昏倒?为什么不是在家里?妳为什么选择了她?」

  基子原本抚摸小腿的手突然撑着行弘的大腿。她流着眼泪,折磨着身体已经无法动弹的躯壳。原来,她知道自己和美苗的事。基子每次撑他,身体就感觉到隐隐的疼痛,难道是背叛基子所感道德良心苟责?应该也要留给子临终的遗言。他进入靠人工呼吸器为生的肉体。然而,身体本身已经无力,他用尽力气,也只能微微抬头。声音像破旧的笛子。

  「基子,谢谢妳。我最爱的就是妳。对不起,没想到我的生命会以这种方式结束。」

  才半天的时间,妻子丰满的脸颊已经凹了下去。她抱着丈夫的脖子,留下了眼泪。他很意外,想来镇定自若的妻子竟然像慌乱的野兽。

  「说谎。不过,即使妳说谎、即使妳外遇也没有关系,妳要好好活下去。即使妳再过分,再怎么伤害我都没有关系。求求妳,赶快活过来,再用谎言来骗我吧。」

  行弘冰冷的眼泪流个不停。他和基子结婚已经十七年。没有生下一男半女。他发自内心的感谢妻子。行弘

  再度潜入看起来像是他人的自己躯体,想要在临终真正的心意。

  ········再见、再见、再见·······

  每个月的连载持续了两年,每次都写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这份工作比想象中更加辛苦。然而,实际完成后,我发现一件事——我喜欢写掌篇小说。以后,当我体力衰退,觉得写长篇和连载小说太累时,不妨每个星期写一本掌篇小说,好好享受其中的乐趣。我很认真的思考,二十五年后我要过这样的生活。

  我决定,要在最后一篇说再见。不是向人,而是向那些在不知不觉中,从身边消失的物品说再见。自己心爱的东西会深深的烙在生命的细节中,描写这些物品,就等于根据年代回忆我的故事。

  于是,我选择了录放音机、脚踏车和文字处理机。该怎么说,我选择的物品似乎无法令人眼睛为之一亮,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我是书房派的,只喜欢写作、音乐盒散步。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只做自己喜欢的事,任性的过日子。谢谢各位很有耐心的看完这本很私人的作品。希望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在其他的掌篇小说中再相聚。

  无论多么珍惜,我们身边的物品都会消失不见。而且,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不见踪影。如同大象会悄悄的走向自己的坟墓般,那些物品也会根据自己的意志,从舞台上消失。

  上国中时收到入学贺礼的派克钢笔;高中时当成入学贺礼的精工表;还有女朋友送的围巾和毛衣之类的,不计其数的东西在我身边停留一阵子后,再度离我而去。

  这一次,我选择其中的三样东西,作为最后一次的离别致词。感谢(少数)长期阅读的各位读者,这种小册子可以让作者充分发挥,因此,比报纸、周刊杂志等大文字的媒体更优秀。每次的十张稿纸都让我得以自由发挥,是一次很愉快的经验(当然,也曾经吃过苦头)。每个月一篇,持续两年的连载感觉就像做梦一般,然而,一旦结束,感觉有点像是梦境的记忆。张开眼睛后,一切都消失不见了。请各位安静的、悄悄的,带着放松的心情看最后一篇。

  我读国中的时代,很流行录放音机。

  可以用录放音机听深夜的广播节目,也可以录FM广播,了解西洋音乐的最新情报。十三岁的年龄感兴趣的不是音乐课学的西洋艺术,而是青春流行音乐。

  为了买我喜欢的录放音机,我把每个月的零用钱都存了起来。五月的某个夜晚,当我躺着阅读已经看了几百次的目录时,下班回家的父亲说:

  「妳这么想要吗?」

  我没抬眼就回答:

  「对啊,我已经存了超过一半的钱,再存一点,就可以买了。」

  「是喔。跟我出去一趟。」

  我跟着父亲去附近的电器行。玻璃橱窗内,放着甚至出现在我梦境中的三洋「REC8000」,每一个按键似乎都在闪闪发光。

  「妳要买给我吗?」

  父亲点点头,我把之前存的零用钱全部递给父亲。胸前抱着大纸箱踏上归途的兴奋心情,和春天柔和的夜风,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回到自己的房间,立刻插上插头,打开收音机的开关。调到FM广播时,DJ正在介绍曲目。我想试用看看,便把店家附送的录音带放进去录音。黑人歌手用沙哑的声音唱着中慢速的歌曲。当时听到的《Show&Tell》(AIWilson)至今仍然是我喜欢的歌曲。

  之后的七年期间,只要我醒着的时候,就会用这台录放音机听音乐。一个小时听十首,以一天八小时计算,每天就是八十首,一年有两万九千首。七年期间,我总共听了超过二十万首流行音乐。录了音的录音带也超过五百盒。总之,我这个人很容易入迷。

  那个原始的单声道录放音机培养了我喜欢音乐的基础。那是在CD等数位音乐出现很久以前的事,任何音乐都带着隐约的杂音,就像回忆中的某个场景般挥之不去。

  那台三洋REC8000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

  再见了,录放音机。

  我就读的是都立的升学高中,必须搭公车转电车才能到学校。我讨厌公车和电车,于是,又开始存零用钱。这一次,我的目标是脚踏车。我曾经在《4TEEN》中提过,我很喜欢脚踏车。

  我想要买的是标致的公路车。使用了Reynolds531烙钼钢骨架,有十段变速,圆管式的轮胎只有大拇指的宽度(虽然骑的感觉一级棒,但很容易漏气,我经常在高中的脚踏车停车场灌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辆车送到家时的事。因为,轻得简直就像是羽毛。只要用两根手指放在骨架上,就可以轻轻松松举起来。我每天都像风一样骑着这辆比赛用的公路车,在单程十公里的路程上奔驰。真不愧是比赛专用的车,连我也可以轻轻松松地飙到时速四十公里,常常不费吹灰之力就超越了公车。

  我喜欢雨,夏天下阵雨时,我总是兴奋地特地绕远路回家。中途要经过一座跨越送水路,长达一公里的大桥,有时候可以看到云端露出彩虹,是令人享受归途中愉快的一刻。

  之后,我渐渐不再骑这辆比赛用的公路车,它也不知道消失去了哪里。

  再见了,脚踏车。

  大学毕业后,我过了几年自由业的生活。刚开始我进了一家广告制作公司,适逢文字处理机的普及期,公司命令向来习惯手写的我学习使用文字处理机。

  当时,我是用的品牌是Canon。之后,我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用Canonɑ系列的文字处理机写的。我在家里也买了一台,用于写工作以外的文章(打工的稿子和广告文案等)。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我受到一本随意翻阅的女性杂志的刺激,用这台文字处理机写了第一篇小说。第一篇惊悚短篇虽然进入了最终评审阶段,但还是惨遭滑铁卢,第二部现代小说(纯文学?)也挤入了最后五篇入选作品,却再度名落孙山。我写的第三本青春推理小说,就是《池袋西口公园》。很幸运的,这部作品得了奖,也成为我第一本问世的作品。

  新人奖截稿前几天,我已经写完了这部出道作品,在我修改的时候,竟然因为操作失误,让整篇小说都不见了。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妻子发现我倒在公寓的走廊上,把她吓坏了。

  「妳怎么了?妳怎么睡在这里?」

  「我好不容易完成的小说有一半不见了。」

  那台文字处理机的每个档案的最大容量是四十二张稿纸。我只剩下三天的时间。那天晚上,我发愤图强,努力回忆之前写的内容。人被逼入绝境时的能力无法估计,我只花了一个晚上,就几乎完整重现了四十二张稿纸的内容。

  而且,第二次是在回忆的同时重新写作,不仅写作速度加快,文字也更顺畅,比后半部读起来更容易理解。之后,我再努力将剩下的六十张稿纸的内容和前半部的内容衔接起来。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电脑,在出道后推出第三部作品之前,我都一直用文字处理及写作。其实,这篇文章也是用横打的方式输入的,这是我在使用第一台文字处理机的黑白液晶画面时所养成的习惯。

  以前,我都是用快递把磁片送去出版社。现在,我也加入了电脑族,但至今仍然无法适应电脑中的文字处理机软体。

  无论性能和操作都还无法和真正的文字处理机相比。现在我都用电子稿传送稿件,已经离不开电脑了。但切换成汉字的速度不能再快一点吗?而且,输入法的方法也应该更有弹性。

  然而,这台值得纪念的文字处理机,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

  再见了,文字处理机。

  这本《掌心迷路》也终于接近了尾声。

  小说的结尾和小说的开始一样难。当然,并非没有捷径,那就是回到第一篇故事。

  这本掌篇小说集的第一篇故事,是我的真实经验。昏迷住院的,是我的母亲,写着数字的白板也确有其事。有朝一日,我要写成小说,就要写这件事。我坐在加护病房外的长椅上这么想。所以,我想把这本书奉献给亡母,石平贵美。

  再见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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