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八八八年·伦敦

  1

  在世界犯罪史里,找不到像一八八八年发生在伦敦的开膛手杰克事件那样残酷、血腥的案子了。不过,对喜爱推理的人而言,哪那个事件格外地令人玩味。虽然是那么血腥及悲惨的事件,但现在回头看哪个事件,手里捧着那些资料时,谁都会从字里行间感受到类似乡愁的难得滋味。这种感觉很像是世界最苦的酒在经历了百年的时光后,酝酿出最丰润的甘美之味。

  在没有汽车与科学搜证的时代所发生的血腥犯罪,让身在一九八八年的我们有着略微苦涩的心情。

  如同以下的描写:

  “灰色的九月早上,我混在看热闹的起哄人群之中,看着盖着防水布的安妮奇怪的尸体,在担架车喀拉喀拉的响声中,通过汉伯利街。我的伯父在汉伯利街上经营一家咖啡店,妈妈经常一早就会去店里帮忙。自从发生了杰克的杀人事件后,妈妈把我当成保镖,去咖啡店时就会带着我一起走,为了御寒,我全身裹着毛毯,我不觉得我保护得了妈妈,因为我只是一个11岁的孩子。

  总之这天早上,我看到两个警察抬着担架,从29号的屋子里出来。担架经过时,淡淡的血从担架车滴落到地面上。妈妈虽然赶我回家,可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不同去上学,所以我假装回家,其实是跟着担架走,一直跑到老蒙塔古街的临时停尸间。那些事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我记得非常清楚。”

  这是汤姆·卡莲写的《恐怖之秋》小说中一位叫阿尔弗雷德·亨利·雷恩的人物的证词。事件发生的当时他才11岁,但因为《恐怖之秋》而被访问时,他已经80岁了。

  伦敦是十九世纪末的世界中心。但这个被认为是世界最富有的城市里,却非常矛盾的拥有全世界最贫穷的地区。

  伦敦是世界上最早完成地下铁的城市,很多人都想着开膛手杰克是搭着那个最新的交通工具去到杀人现场的。

  不过,那个时代还没有快速把尸体从好事者的眼前运走的汽车,即使是苏格兰场的伦敦警察,办案的时候使用的也只是行动缓慢的马车;而照明夜晚马路的,是朦胧的瓦斯街灯,使用电力照明的房子非常罕见。

  因为是那么朦胧的世界,所以福尔摩斯也能在晚上时扮成老婆婆的模样而不被发现,更何况是连瓦斯街灯都很少,而且是有雾的东区贫民窟的夜晚。那样的夜里,即使街上有什么怪物在徘徊,不论谁都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就是那样的时代所发生的案件。

  一八八八年的八月三十一日的凌晨,面对白教堂路的地下铁车站——白教堂车站的屯货区小路。即使是现在,屯货区也是一条冷清的街道,更何况是十九世纪末的那个时候。到了晚上,白教堂的灯光只能找到屯货区的小路前端,小路后面根本是一片漆黑。

  小路的一边是成排的艾塞克斯仓库,另一边则并列着商人阶梯式住宅。小路的前面有学校的宿舍,隔着一条马路的温士洛普街有废马处理场。

  凌晨三点四十分,搬运蔬果的搬运工查尔斯·克劳斯经过屯货区,在马棚门前的水沟旁,看到一个盖着防水布的东西。

  防水布是当时这个地区用来包裹供食用的解体马匹的物品。查尔斯·克劳斯心想那大概是从某年运货的马车上掉下来的,便靠近水沟边,想把那个东西捡起来。可是当他靠近看后,才发现那不是防水布,而是有一个人倒卧在水沟里。因为四周很暗,倒卧在水沟里的人身上的衣物看起来像防水布。

  此时正好有另一个搬运工约翰·保罗经过,他们两个人便站在一起,看着倒卧在水沟里的人。

  他们靠近看,发现水沟里是一个女人。女人的左手伸向马棚,黑色的麦秆帽掉落在旁边地上,因为她身上的裙子皱巴巴的,所以两位搬运工都认为女人是喝醉了,或者是遇到暴行了。

  “先把她叫起来再说吧!”克劳斯说着便蹲下去,用手摸了一下女人的脸。女人的脸还有一点点的余温,但是试着举起女人的手时,发现她的手完全没有力量,一放开她的手,她的手就自然掉落。

  “她死了。”克劳斯把手缩回来后颤抖地说。

  他们两个人都感觉到背脊发凉,想要立刻逃离现场。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同时听到黑暗中传来的脚步声,便快速地往布莱迪街的方向跑去。

  靠近的脚步声主人是·约翰·尼尔巡警。他每三十分钟会到这个地方来巡逻一次。

  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倒卧在马棚门前的女性脸部,浮现在巡逻警察手中灯笼光芒中。巡警高举着灯笼靠近女人,倒卧在水沟里的女人的眼睛睁得老大。

  巡警蹲下去,利用灯笼的光仔细照着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咽喉上有一道很大的伤口,看得出已经有大量的血液从那个伤口喷出来过了,除了血液的腥臭外,空气里还有杜松子酒的味道。杜松子酒的气味是从被割裂的咽喉里飘散出来的。

  尼尔巡警先想到这女人可能是自杀的,所以在四周寻找用来自杀的刀子。可是根本找不到那样的东西。

  另外,刚才跑走的哪两个搬运工,则被在附近的巡逻的亚瑟·何恩巡警逮到带回了现场。尼尔巡警已经了解到这是一桩杀人事件了,便立刻找来了在附近开业的拉尔夫·勒威林医生。

  医生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死者从左耳下面到咽喉的中心,有一道4英寸的刀伤,和从咽喉下面到右耳的9英寸长的刀伤,把她的颈动脉割断,涌出来的大量血液则渗入厚厚的衣服中。

  医生大致检验过尸体后,立刻要求把尸体送到老蒙塔古街的济贫院尸体暂放场。

  此时医生和巡警都只注意到咽喉的伤口,并推定女人死亡的时间还没有超过三十分钟。

  尼尔巡警在凌晨三点十五分时,也曾经巡逻过现场,当时并没有看到尸体;三点四十分尼尔巡警再到现场巡逻,就看到尸体了。因此可以认为凶手犯罪的时间点应该在三点十五分到四十分之间。

  天亮后,临时停尸间进行了解剖的工作。脱掉受害人的衣服,才看到隐藏在衣服下面大大小小的伤口多到令人吃惊。

  除了咽喉的伤口以外,刀子还两次深深刺进下腹部。第一刺从右侧腹股沟刺下,并且拉割到左臀部。第二刺从下腹部刺下,往身体的中央切割,到达胸骨的地方。此外,腹部的表面上还有好几道浅浅的伤口。

  医生依他所看到的情况做判断,认为从凶手的方向看过去的话,所以的伤口走向都是从右到左,所以凶手可能是左撇子。这就是后来造成轰动的“开膛手杰克”事件的开始。

  根据看到报纸的报导而跑到临时停尸间的女人们的证词,才知道死者是住在史比特区斯洛尔街(THAWL STREET)18号的出租公寓,被称为“波莉”的妓女。

  不久后,她的前夫接受警方的查询,终于清楚“波莉”的本名与经历。

  “波莉”本命玛莉·安·尼古拉斯,42岁,出生地是伦敦南部的坎伯威尔,父亲是一位铁匠。20岁时和印刷工人威廉·尼古拉斯结婚。但是天生懒惰与爱喝酒的毛病,促使她在一八八一年时离婚。她有五个孩子,死时长子已经21岁。

  她的前夫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而警方在附近进行了侦察之后,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目击者。

  离现场只有数码远的地方,有一栋名叫“新小别墅”的分层住宅。当天晚上那栋住宅里有一位住户整夜没有睡觉地在看书,但他说那晚没有听到任何惨叫或打斗的声音,整个晚上都非常安静。根据这位住户的证词,警方内部有人提出“死者被害之后才被马车运到现场”的看法。

  除了这位住户外,在现场附近的铁道调度场或废马处理厂彻夜工作的男人们也说,没有听到任何可疑的声音。

  从死者死亡的状况看来,被杀的时候应该流了很多血才对,但却除了发现尸体的现场以外,附近没有发现血迹,或任何落下来的一滴血。依这个条件看来,行凶的地点只可能是发现尸体的现场。

  这个命案让屯货区在英国声名大噪。送信件的邮差称那里是“杀人路”,让当地的居民相当不愉快。百年后的今日,哪那个事件仍然余波荡漾,屯货区已经改为达沃徳街。

  2

  第二件命案被发现的时间,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七日玛莉·安·尼古拉斯举行丧礼后的翌日早上。

  距离第一个杀人现场屯货区西边大约半英里远的地方,有一条叫做汉伯利街的马路,那是一条比较宽且长的路。至于哪里的街道景象又是如何呢?引用一下昭和初期(指西元一九二五年起)曾经去哪里做过实地调查的作家牡逸马(1)所写的文章吧!

  注(1):日本小说家,本命长谷川海太郎,1900-1935,以林不忘,牡逸马、谷让次这三个笔名分别做不同类型的创作,以笔名牡逸马的创作则以犯罪实录小说为主。

  “衣着简陋、赤着脚的小孩从早到晚在马路上乱跑。这个代表性贫民窟的街上,还住着许多以劳动者或以外国低级船员为对象的妓女。”

  这就是那条街的部分景象。

  汉伯利街上有一排廉价的出租房屋。汉伯利街29号的后院,就是发生这个命案的起点。

  这是一栋三层楼建的砖造排屋(2),面对马路的门经常是关闭着的,住在这里的人总是从院子里通往后面的栅门出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大白天就会看到妓女或醉汉、流浪汉出出入入。

  九月八日上午六点过后,淡淡的朝阳开始射入排屋的后院,住在三楼的史比特区果菜市场的搬运工约翰·戴维斯因为要上班了,所以下楼到后院。

  就在他从石阶上下来,要走到后院的时候,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和邻居交界的墙壁墙角处。他原以为那是一个喝醉的女人,但是一走进那个女人,便看到女人全身是血,伤痕累累。

  他吓得立刻狂奔到附近白教堂路的警察局。

  注(2):始于十七世纪后期的欧洲,概念是相互对称,公用侧边墙壁,彼此相连的并排建筑。

  尸体的手掌朝内、手臂伸直且两脚张开,像在朝拜似的双膝着地。死者的手上、脸上都是血,身上的黑色长外套与裙子往上翻起,露出被切割的乱七八糟的腹部。不过,死者的死因并不是腹部上的伤口,而是咽喉上的刀伤。

  那时通往后门的栅门外已经围满了好事者,附近的窗口也挤满了一脸好奇表情的住户面孔。

  临时验尸工作一结束,尸体就被抬上担架、盖上防水布,送往附近的老蒙塔古街临时停尸间。上个星期的玛莉·安·尼古拉斯的尸体,也曾经被收容在哪里。

  尸体的脚步有两枚黄铜戒指、数枚硬币和染血的信封纸片。另外,附近的自来水龙头下面,有一间浸湿的皮围裙。这件围裙之后还引发了别的事件。

  八日下午两点后,巴克斯达·菲利浦医生开始进行解剖尸体的调查工作。从受害者没有发出惨叫来看,凶手应该是从死者的背后掩住了受害者的嘴巴,然后刀子从受害者的右耳下面刺入,一口去切割到左耳下面,一刀杀死了受害者。凶手似乎有砍下受害者头部的想法,但是后来不知怎的改变了想法,还把手帕系在脖子上。

  另外,死者的腹部被剖开,肠子被切断拉出体外,挂在死者的“右肩”;子宫、阴道的上部、膀胱的三分之二也完全被切除了。飞利浦医生看到这种情形后,非常有自信地说:“这是学过解剖学,熟悉解剖工作的人所作的犯罪行为。”

  因为看热闹的好事者之中,有人认识受害者,所以很快就查出受害者的身份了。她是被人称为“黑安妮”,在白教堂一带颇为出名的妓女。

  “黑安妮”的本名是安妮·查不曼,有人说她45岁,但也有人说他是47岁。她来自中产阶级,是开膛手杰克事件的受害人中唯一有修养的人,因此自视甚高,同行的妓女们对他的评语并不好。

  她曾经和一位有兽医资格的男人结婚,还生了孩子,但是嗜酒的毛病招来离婚的命运。离婚后她辗转来东区,落脚在汉伯利街以南约330码的地方,住在多赛特街35号。

  她的身高虽然不足五英寸,但是身材丰满、比例均匀,蓝色的眼睛,高高的鼻子、深褐色的头发,可惜有酒精中毒的毛病和肺结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至少老了八岁。遇害前的四个月,她才搬到多赛特街的廉价公寓,每次揽到客人后,就立刻把客人带回家里,赚取生活费和酒钱。

  发生了两个命案后,一入夜,白教堂一带就变成了鬼域,没有人敢在哪附近走动,只有朦胧的瓦斯街灯屹立在雾里的空气中。不过,因为报纸的热烈报导,星期六或星期日的白天时,就会有不少人因为好奇心,而跑去看命案的现场。白天的白教堂好像伦敦的新名胜区,然而苏格兰场的情况却比较不妙,因为太受瞩目,所以直接或间接地传来了许多号称与命案有关的讯息,造成了不少的困扰。

  那个时代还没有所谓的基本人权,穷人经常因为黑函或谣言,遭受到差别对待。但警方因为担心或许会发生第三起命案,所以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小题大做。

  然而凶手到底在哪里?仍然一点头绪也没有。不管是苏格兰场的警探,还是一般的老百姓,都生活在不安之中,批评警方无能的声音四起。国会的地方议员萨莫埃尔·蒙塔古因为看不下去了,于是宣布悬赏一百英镑来追捕凶手。

  在赏金的鼓励下,更多捕风捉影的讯息和密告黑函涌入了警方的信箱。可是,那些讯息或黑函都对警方没有什么帮助,反而让整个英国社会陷入歇斯底里的恐慌之中。

  “魔女狩猎”的现象就这样出现了。每次苏格兰场一有情报泄露,媒体报导后,就会引发民众歇斯底里的情绪,一窝蜂地去追捕不确切情报中的代罪羔羊。

  因为玛莉·安·尼古拉斯被杀的现场是废马处理厂附近,所以首先就要“废马的解体业者很可疑”的说法。

  接着还有一说流传出来,因为凶手使用的是宽刃的刀子,那是鞋匠或家具师傅所用的刀子,所以鞋匠和家具师傅也被视为可能嫌犯。

  但是,这些捕风捉影的说法和下面的比起来还不算什么。第二个命案的被害者是安妮·查不曼,她被杀死的现场附近有一条湿淋淋的“皮围裙”。

  苏格兰场扣押了这条皮围裙,认为这条皮围裙是足以逮捕凶手的最大证据,当初并没有对媒体透露这件事件。可是,神通广大的新闻记者们嗅觉灵敏,还是探听到这个讯息,制作了特别报导,把“穿皮围裙的人就是可恨的开膛手杰克”的感觉,强加到大众的印象里。

  一时之间“皮围裙”之名一传十十传百,伦敦东区于是陷入“皮围裙歇斯底里症”的风暴中。因为那个时候赫赫有名的“开膛手杰克”这个字眼,还没有出现在世人面前,所以一般大众觉得有必要给这个杀人魔一个“通称”,才方便流传这个可怕事件。每个人都很害怕这个只有“绰号”,却不知道真面目为何,会在黑夜的雾街里徘徊的可怕杀人魔。“皮围裙”这个名称,在念起来很顺口又让人感到战栗的“开膛手杰克”名称出现以前,就是伦敦东区发生的连续命案的凶手代名词。

  “警察在搞什么鬼,动作慢慢吞吞的!快点把可怕的凶手‘皮围裙;捉出来呀!”

  苏格兰场的信箱被这样的书信给挤爆了,民众开始相信,只要能捉到穿着皮围裙、宛如幻影般的凶手,就可以一扫内心的恐惧。

  不过,第二桩命案发生没有多久,还在进行验尸的检查工作时,就已经查出那件皮围裙的主人了。

  那件皮围裙的所有者叫约翰·理查德森,他住在出租排屋里,总是穿着皮围裙帮忙母亲做纸盒子的副业。那件皮围裙因为已经旧了,所以被他母亲丢掉了。不过,在这样的情形查明清楚之前,“皮围裙”之名已经传遍世间,收不回来了。

  奇怪的是苏格兰场警方的态度,他们对“皮围裙”就是凶手的谣言保持沉默,完全没有出面澄清。大概是怕在澄清的时候被问“那么凶手到底是谁”的问题,所以干脆不闻不问吧!不过,警方倒是公布了搜查之后所认为是“凶手肖像”。

  警方说凶手大约37岁,身高五尺七寸,脸上有胡子、穿黑色系的衣服,是个讲话有外国腔的男人。

  公布了所谓的“凶手肖像”后,从外国流亡到英国,住在白教堂外国移民、流亡者人人自危,英国人的反犹太人情绪也被挑动,犹太裔人成了大家反感的对象。

  当时白教堂一带住着很多犹太人,而公布的相关资料里又说凶手有“外国腔”,所以白教堂附近的居民便群集到警察署前面,高喊“是犹太人干的!英国人不会做出那么残酷的事情。把犹太人抓起来!”

  民众反犹太的情绪非常强烈。

  民众在那样的情绪下,终于找到了一个替罪者。因为苏格兰场公布的资料里没有提到皮围裙,于是民众从公布的资料提到的外在特征“外国腔的投胎人”和“皮围裙”。找到了一个符合哪些特征的人物,不管什么时代都有倒霉鬼,而这位符合上述特征的任务是住在马尔贝利街22号,名叫约翰·派泽的鞋匠。

  约翰·派泽33岁,身高五尺四寸,肤色微黑,个子不高,黑色的长发遮掩了大半张脸,薄薄的嘴唇看起来很无情,脸颊和嘴巴的四周蓄着黑色的胡子,极度的罗圈腿,说着外国腔很重的英语。

  因为是鞋匠,所以他经常穿着皮围裙,屋子里有好几把尖锐宽刃的刀子。还没有结婚的约翰·派泽常在晚上到街上游荡,也认识好几个拉客的妓女,附近的人一直以“皮围裙”来称呼他,所以只要说到马尔贝利街的“皮围裙”,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谁。

  当人们开始追捕“皮围裙”后,他就为了自身的安危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可是,苏格兰场的警探还是找到了他,将他逮捕起来。

  “逮捕到皮围裙”的新闻,变成了报纸的头条报导,有人还为这件事做了打油诗,白教堂附近的居民和妓女们都认为自己已经摆脱生命的威胁了。

  为了避免歇斯底里的民众作出对嫌犯动私刑的行为,派泽在警方严密的保护下进入法庭。可是他很快就被释放了,因为他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这表示他是无辜的。派泽被当庭释放后,立刻对民事法院提出控告各大报社损害名誉的诉讼。

  新闻里虽然因此丢丑。出了洋相,却丝毫不反省,很快就把责任推卸给苏格兰场的警探,攻击苏格兰场的无能。

  皮围裙歇斯底里症冷却了,苏格兰场的声誉也一落千丈,嘲笑焦虑的警方及各种追捕凶手的方案,成了最热门的话题。

  有人提出把所有的妓女都关起来的方法,因为与其被杀死,还不如关在监狱里比较安全。可是,这个方法根本行不通,暂且不谈人权问题,伦敦当时的妓女有数万人,哪里有可以容纳数万妓女的监狱呢?

  还有人提出全体妓女都必须随身携带哨子的方案,日报也想出了妓女穿女警制服等等千奇百怪的点子,可是,那些方法或电子都因为经费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实现。就这样,第二个命案发生后,又过了二十天,到了九月末。

  3

  那是伦敦秋意越来越浓的九月三十日星期日凌晨,接近午夜一点的时候。

  路易·狄姆修斯在矮马拉的马车上,进入白教堂区的巴纳街。这个男人白天到处贩卖廉价的装饰品,晚上就到位于巴纳街的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当旅馆部的杂役。那是他正好离开位于泰晤士河南边、锡德南姆山的水晶宫,走在回家的路上。

  前一天晚上是星期六的夜晚,很多伦敦市民去水晶宫看夜景。星期六晚上的水晶宫前人来人往,路边有很多做生意的流动摊子,有卖各种宝石仿造品的摊子,也有卖别针、音乐盒、衬衫、纽扣、刀子等等物品的摊子。

  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是由俄国、波兰、德国等地来的犹太人组织,而成立的聚会场所,每个星期六晚上会员们会带着家人来此聚会,议论时事。

  这个晚上的聚会在十二点三十分左右就结束了。狄姆修斯进入巴纳街时,正好听到白教堂的圣玛丽教会凌晨一点的钟声。靠着俱乐部会馆窗户流泻出来的微弱灯光,狄姆修斯最北把马车驶入会馆的中庭。

  面对巴纳街的大栅门敞开着,狄姆修斯听到黑暗的深处里,传出好像人声的声音。大概是流浪汉躲在里面吧,狄姆修斯不以为意。可是,他所驾驶的矮马却突然暴动起来,似乎想把它甩落。因为周围很暗,所以他以为是脚下的地方有什么障碍物,让马受到惊吓。于是他拿着马鞭探触脚下。果然,马鞭碰触到一个有点柔软的物体

  狄姆修斯跳下马车,点燃手中的火柴。夜里风大,点燃的火柴很快就被风吹熄。可是,在火柴还没有完全熄灭前所看到的景象,已经烙印在他的眼中了。

  墙角蹲着一个女人,看不清楚她是喝醉了,还是已经死了。

  狄姆修斯马上跑进俱乐部里,和两个正在里面的会员拿着蜡烛,一起回到现场。

  一个穿着陈旧黑色衣服的中年女子出现在蜡烛的光线下,她的脚弯曲,身体往中庭的方向倾倒,看样子已经气绝身亡了。

  女人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大量的血液染湿了石板地面,血迹延伸到俱乐部的入口处。这个女人吧很瘦,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齐。

  因为很快就报警了,不久之后警方的人员便挤满了俱乐部的狭小中庭,巴纳街被封锁,闲杂人等不得进入俱乐部的中庭。

  依据尸体的状况与体温看来,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狄姆修斯驾着马车进入中庭前数分钟。留在俱乐部会馆里的犹太人被彻底盘查,住在附近的居民也被从睡梦中叫醒,不仅得接受警方的询问,有些人的屋子还被警方人员搜索。可是即使如此,仍然找不到嫌犯,甚至找不到目击者。

  奇怪的是,这次的命案仍然没有人听到任何惨叫或争吵的声音。俱乐部的聚会结束后,会员们在十二点三十分时离开俱乐部,经过陈尸的现场:有人则是到了十二点四十分的时候才经过现场,可是那时他们都没有看到尸体。但凌晨一点,驾着马车进入俱乐部中庭的狄姆修斯发现尸体了。因此,死者遭到杀害的时间,应是十二点四十分至一点的二十分钟内。

  不过,现代的人大概无法深切理解十二点四十分经过现场的人所说的,那时什么也没有发现的情况吧!

  “周围很暗,为了不跌倒,离开中庭的时候必须扶着墙壁走,那时如果墙角下有尸体,一定会被绊倒或踢到吧!”

  这就是十二点四十分经过现场的人的证词。十九世纪末的伦敦贫民窟,一般来说就是这样。

  根据医生在现场的验尸报告,发现尸体身上的伤口从左下巴下面2.4英寸开始,左颈动脉与声带的地方被割断,伤口一直延伸到右下鄂下面1.6英寸处,全长4英寸。死者没有惨叫的机会,据推测大约一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断气了。除了这个致命伤以外,这名死者没有其他严重的伤口了。大概是狄姆修斯正好驾马车经过,所以凶手没有时间对尸体进行外科手术般的伤害,就逃之夭夭了。

  现场的搜查行动一直持续到上午五点左右,一时之间还不是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清楚死者的身份。

  那是,没有从上一个杀人行为里得到满足感的凶手,又下手杀死了一个人。这个命案的现场是从巴纳街的现场往西约0.6英里,徒步大概十五分钟的主教广场。

  那是同样的九月三十日,凌晨一点四十五分,离狄姆修斯发现被杰克杀害的第二个被害者之后,才过了四十五分钟,艾德华·霍金斯巡警来到主教广场,进行巡逻的工作。

  主教广场其实并不像名字那样的宽敞。主教街的中间地段有一块稍微有弯曲的小空地,哪里就是主角广场。

  当巡警手中的角灯灯光照到广场的东南方,一团黑漆漆的物体出现在角灯的光亮之中,那个物体的周围都是血。

  于是他立刻向在附近做夜晚巡逻的退职警察请求协助,吹哨子集结同伴。受害者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身上穿着仿毛皮衣领的黑色外套,脸朝左侧俯身躺在地上,脚上穿的是像男鞋般有鞋带的鞋子,左脚稍微张开,右脚弯曲,她脸部朝左地趴在地上。

  警官们小心翼翼地翻动尸体,仰起尸体的头部。一看到尸体的脸,大家都皱眉头了。尸体的右脸上有一道很严重的伤口,伤痕从鼻子开始,眼镜被割破,右耳甚至被切掉了一部分。喉咙上也有一个大伤口,血还在继续往外流,可见是刚刚才被杀死的。

  凌晨一点半的时候霍金斯巡警才巡逻过主教广场,但是主教广场一点异样也没有。然而才过了十五分钟,凶手已经完成了杀人的行为。

  巴纳街的受害者是本名伊丽莎白·古斯达夫斯多达的妓女,影歌个子高的关系,大家便昵称她为“长脚莉斯”。她是瑞典人,被杀时44岁,是开膛手杰克命案的被杀者中,唯一的外国女性。

  伊丽莎白23岁时只身来到英国,曾经做过女仆的工作,26岁时和做船只的木匠约翰·史泰德结婚,所以名字从伊丽莎白·古斯达夫斯多达,变成伊丽莎白·史泰德。她生了两个孩子。

  但是一八八四年,65岁的约翰·史泰德因为心脏麻痹死于济贫院。而伊丽莎白却从三年前开始,就和一个叫麦克尔·基德尼的爱尔兰男子,在狄恩街的廉价旅馆同居。麦克是码头装卸工人,伊丽莎白和他同居的同时,也开始了妓女的生涯。

  至于主教广场的被害者,则是一位化名为凯特·凯利,非常爱喝酒的妓女。

  凯特·凯利的本命是凯萨琳·艾道斯,一八四五年出生于英国中部地方的铁匠家里,死时43岁。

  凯萨琳19岁的时候与一位叫做托马斯·康威的流氓军人相恋,并且与他私奔,一起生活了十二年,并且生了三个小孩。不过,他们一直没有正式结婚。

  后来她抛弃了丈夫与小孩,成为也生活工作的女人,并且与市场的搬运公认约翰·凯利同居。当约翰·凯利没有工作的时候,她就站在街上出卖肉体。

  伊丽莎白除了咽喉的致命伤之外,只有被拉倒时肩膀和腹部的跌碰伤。和伊丽莎白比较,凯萨琳·艾道斯受到的外伤,就严重的多了。因为前一个杀人行动受挫,凯萨琳成为凶手满足残酷杀人欲望的工具。

  凯萨琳的腹部从胸口到肚脐下面被剖开,露出来的内脏中,首先是肠子被拉出开割断,割断的切口处被挂在右肩上。还有就是被尖锐的刀子刺戳过的肝脏,左边的肝脏还被垂直地切掉了。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左边的肾脏完全被切除,并且不见了。

  凶器是刀刃长6英寸的锐利刀子,解剖作业的时间大约是十分钟,所以凶手应该是相当熟悉解剖工作的人。这是负责验尸的巴克斯达·菲利普医生的个人看法。

  十月一日的各大报纸都以“双重杀人事件”为题,大肆报道了这两桩命案。

  两个女人在死前与客人交谈的情形,不仅有路人看到,也有巡警看到。但是,和他们交谈的男人的相貌如何,却众说纷纭,无法统一。

  不过,凶手杀害了凯萨琳·艾道斯,逃走时在现场留下了重大的线索。

  凶手留下来的线索有两个,其中一个“又是”围裙,但这次的围裙是真正的围裙。凶手好像把凯萨琳身上的围裙切扯下来,并在多赛特街附近的公共自来水水龙头下洗去手上的血迹并用那条围裙擦手。公共自来水龙头下有被血染红的水洼,沾着血的凯萨琳的围裙则出现在高斯顿街,地点是离主教广场越550码的地方。

  发现沾血围裙的是负责夜间巡逻的阿尔弗雷德·隆格凌晨两点二十分巡逻该处时,并没有发现那条围裙。

  凶手留下来的另外一个线索,是后来才突然变得有名的,以白色粉笔写出来的一段涂鸦文字。那段文字出现在被丢弃在地上的围裙上面的墙壁。墙壁的黑色壁板上,胡乱地写着“犹太人不能接受不合理的责难”的文字。

  如果这段文字是凶手留下来的。那么这就是唯一的,并且是实实在在的笔迹。墙角下还有粉笔的粉末,可以确定是刚写没多久的东西。

  可是,此时竟然发生了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接到隆格巡警的报告后,亲自到现场视察的苏格兰场高层——瓦伦警视总长,竟然阻止想要拍下那段涂鸦文字的照片的调查人员,还当场命令立刻清除那段文字。

  这个令人难以相信的错误决定,后来变成了世人自责的话柄。因为涂鸦文字的内容显然是在为犹太人辩护,一般民众如果看到那样的文字,可能会认为这一连串的命案是犹太人所为,进而引发强烈的反犹太活动而造成暴动。瓦伦总长就是担心事情会演变成那样,才会下令清楚那段涂鸦文字。然而,他所担心的事情应该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而证据是无论如何都要保存下来才行的。

  只能说瓦伦总长做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判断。大概是过度的焦虑,让他失去冷静的关系吧!不管是什么时代,再了不起的人在面对危机时,都可能做出失误的决定或判断吧!至此,“开膛手杰克”连续杀人命案的真相,便如坠入五里迷雾之中,让人越发无法理解。

  4

  至于后来赫赫有名的“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这个名号,是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谁命名的呢?答案其实很清楚。是从“杰克本人”开始的。

  发生“双重杀人事件”的前两天,也就是发生第二起命案经过正好是二十天的九月二十八日,位于菲力德街的中央新闻社收到了一封信。信内签署的日期是九月二十五日,另外从信封上的邮戳,可以知道那是东伦敦邮局发送出来的信件。

  献给亲爱的老板:

  警察说什么要逮捕到我,却根本不知道我是谁。听到他们锁定目标的说法,我就想大笑。说什么皮围裙就是凶手,根本是个大笑话。

  我恨妓女。在我的脖子被套上绳索之前,我不会停止杀害他们的行为。我的杀人手法很了不起吧!被我杀死的妓女连高声喊叫救命的机会也没有,就被我干掉了!警方有本事就来抓我吧!我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人,还会继续杀人,你们很快就会在听到与我有关的有趣事情了。

  红色血最适合用来书写我之前做过的事情,所以我把红色的血装在姜汁汽水瓶里。可是血像牛皮胶一样黏糊糊的,非常难用。还是用红色墨水来写比较方便。哈哈哈!

  我会把下一个被我杀死的女人的耳朵,送给诸位警察大人。这封信是我下一次行动的预告,敬请期待吧!我的刀子非常锐利,只要一有机会,就会立刻采取行动。

  再见了!

  您亲爱的开膛手杰克敬上

  P.S.就让我用这个绰号吧!很抱歉,我用占了红色墨水的手把信投入信箱。不过,有人说我是医生,我觉得真是太可笑了。

  这就是“开膛手杰克”之名第一次出现的情形。

  收到这封信的报社起初认为是一封恶作剧的信,本想一笑置之,但是基于谨慎的心态,后来还是将信转交给苏格兰场,不过报社并没有认真看待这件事情。而苏格兰场也没有特别重视这封信。

  但是,发生了“双重杀人事件”,接连两名妓女被杀死之后,这封信终于获得重视,被重新拿出来检视。

  十月一日的星报在报导“双重杀人事件”的同时,全文刊接了这封信,引起了世人的注意,大众开始以“开膛手杰克”之名,来称呼这个可怕的凶手。好像要持续这个新闻事件般,杰克再度寄信到中央新闻社,信封上的邮戳日期是九月三十日。双重杀人事件发生的时间是九月三十日,所以一般人直到十月一日的早上,才能从报纸上得知这个事件。九月三十日就知道这个事件得人,只有住在命案现场附近的居民。

  我不是在向老板预告啦,因为不管老板喜不喜欢,明天都会听到我这个小小杰克所做的事情的消息。这次是双重杀人哦!第一个家伙有点麻烦,所以不能照我想的去做,没有切下我说的要送给警察大人的耳朵。谢谢你在我结束这个工作前,替我保留了前面那封信。

  开膛手杰克

  在第二封信里,杰克提到了前一封信,因此两封信出自同一个人的可能性非常高。可是,奇怪的是两封信的笔迹并不相同。苏格拉从复制了这两封信,做成了告示,希望认得这两封信笔迹的人能够通报警方,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开膛手杰克”之名,便这样定调了。

  但是,开膛手杰克事件之所以能够持续地刺激着全世界推理迷的理由,其实还在后头。署名杰克的信件并非到此就结束了。这是个将未来的发展,完全超乎了平庸推理作家的想象。

  十月十六日,杰克发出的第三个讯息,被送到白教堂警委会会长乔治·拉斯克的家里。这次送到的不是一个信封,而是一个小包裹。包裹里面除了有信件外,还有一块好像肉片般的东西。

  包裹里面的信件内容如下:

  来自地狱的信

  给拉斯克先生:

  送你从某个女人身上窃取下来的半个肾脏。这是特别为你切取的肾脏。剩下的半个肾脏,我已经油炸吃掉了。味道相当不错,再过一阵子,我会送上用来切取这肾脏的血刀。敬请期待!

  署名 有本事就来抓我呀!拉斯克先生。

  拉斯克先生怀着不安与疑惑的心情,把收到的东西送到警署,经过法医的检验后,确定那块肉片果然是人类肾脏的一部分。

  为了做更精密的检查,惊慌的警方又把那块肉片送到伦敦医院病理学部,请哪里的部长托马斯·欧普休博士做进一步的化验。博士证明了那是一块经常喝杜松子酒、有酒精中毒现象,并且患有布赖特氏病(1)的肾脏肉片。

  注1:肾小球肾炎。

  理所当然地,这块肾脏肉片被认为是来自左边的肾脏被取走的凯萨琳·艾道斯的尸体。凯萨琳·艾道斯有布赖特氏病,并且也有酒精中毒的现象。可是,她的尸体在十月八日时已经下葬在市立墓园了,当时苏格拉从的检察官里,没有人把凯萨琳·艾道斯的尸体挖出来做确认的热诚,所以,被寄送到拉斯克家的,是不是确实是凯萨琳·艾道斯的肾脏肉片,至今无法清楚地证实。

  这个结果公布出来后,接下来收到署名杰克的信的人,变成是欧普修博士了。信件上的邮戳日期是十月二十九日。

  嗨,老板。直截了当迪说吧!那就是左边的肾脏。有一次差点在你医院附近也做了相同的事——把刀子刺进可爱女人的咽喉,因为警察的打扰,所以那次的游戏便落空了。不过,我很快就会有下一个活动了。到时候再送你别的东西。

  开膛手杰克

  喂,你见过恶魔吗?

  用显微镜和手术刀吧!

  要检查肾脏哦!

  动一动显微镜的载玻片吧!

  因为信末还附了这四行诗,所以在报纸上看到这封信的内容时,只会让人觉得这封信是一个恶作剧。那时候苏格兰场、城市警署和报社,确实收到了许多假杰克之名的恶作剧信件。大部分的信件都以“老板”当开头,那是当时英国社会不太会使用的美国式英语,多是模仿第一封信的写法。

  匿名信越来越多以短诗的形式出现,逐渐变成一种流行。当时光是这些后巷诗人的作品,大概就可以集结成册了吧,所以就此打住,不再赘述了。

  总之是第一封信上出现的“开膛手杰克”这个名字太受欢迎了,所以后来的仿冒之作,也都使用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便被世人确定下来。

  到底最开始的那三封信,是否真的是凶手寄出来的了?这一点虽然很重要,但是很遗憾的,就算现在能够推理。导出结论,也为时已晚,毕竟那已经是一百年前的往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抗拒这个可怕的血腥事件所带来的恐惧感,民众渐渐横生出以开玩笑的心情来看待这个事件的心理。在这个风潮中,有一个人不幸被小丑化了。这个人便是苏格拉从的瓦伦总长。

  因为追捕开膛手杰克的行动一直没有斩获,心情有如热窝蚂蚁的瓦伦总长亲自出马到双重杀人事件的现场,并且命令手下擦去称得上是重大证据的墙壁涂鸦文字。关于这一点,之前已经叙述过了。之后,他还利用侦察犬,进行了非正式的缉凶行动。

  因为有报纸报导应该利用嗅觉敏锐的侦察犬来追查凶嫌的下落,所以瓦伦总长便试着进行了那样的实验。

  实验的时间和地点是十月八日在丽晶公园,内容是先让两只狗嗅闻模拟凶手的气味,然后追踪一英里左右,结果获得了很好的成果。

  可是,当天晚上在海德公园进行的另一场实验,却不是那么顺利。瓦伦总长自己扮演凶手的角色,但是狗找到的却是别人。狗的嗅觉应该是很敏锐的,所以他只好以天气恶劣为由来解释这一次的失败。

  因为实验有时成功,有时失败,所以瓦伦总长也很迷惑,不知道是不是要采用这个方法来找凶手。于是他又在伦敦的图庭区,进行了一次试验。这次的试验结果,就如十月十九日的《泰晤士报》所报道的。

  “查尔斯·瓦伦总长的侦察犬昨天在进行追捕凶手的实验时走失了。如果有人看到那只狗的话,请立即联络苏格兰场。”

  狗在浓雾里迷路了。而瓦伦总长则被这样报导:“已经无计可使的瓦伦只好依赖狗了。要知道凶手是谁,就去问狗吧!”

  瓦伦总长对媒体说长道短的刻薄言辞也十分感冒,便投稿《难题杂志》,发表批评媒体的言论:“在海峡的那边,警察是秩序的支配者,报导媒体不会对警察的活动妄加评论。”

  然而,现职的总长并不适合在杂志上发表这种内容的文章。他的行为造成为题,被议会哪来讨论,内政部还因此发公文指责他的言行。

  瓦伦总长于是因此提出辞呈,并且也被接受了。至此瓦伦总长可以说是弓折矢尽,无计可施了,只好在十一月九日辞去总长之职。瓦伦总长的离职,不管在谁眼中,都可以说是他对杰克举白旗的投降宣言。

  讽刺的是,就在瓦伦离职的那一天——十一月九日,出现了第五个开膛手杰克的被害者。

  5

  进入商业街,往西面方向稍稍走一下,就会碰到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就是多塞特街。多塞特街26号附近又有一条幽暗的狭窄巷弄,米勒斯中庭就是在这条巷弄里。中庭的两边是出租公寓,一楼左边角落的13号室,就是妓女玛莉·珍·凯利的房间。

  以东区为据点的妓女大多是年纪比较大,或相貌比较差的女人。在那样的女人之间,玛莉·珍·凯莉是一个异类,她才25岁,脸蛋和身材都很不错。虽然她的个性懒散,却相当受客人喜欢。她曾经对巡逻的警官开玩笑地说:“或许下一个就是我了。”

  玛莉·珍·凯莉住的房子的房东是约翰·麦卡锡,他是多塞特街的一名杂货商人,他对玛莉拖延了六个星期还不交房租的行为,感到非常不高兴。

  十一月九日的上午十点,约翰·麦卡锡叫来店里的员工托马斯·鲍耶,命令他去找玛莉,向玛莉索取房租,并且告诉玛莉,如果她还是不交房租的话,就要诉诸法律了。

  鲍耶到达米勒斯中庭的时间是十点四十五分。他一再敲着玛莉的房门,但是一直得不到回应。于是他试着转动门把,但是门从里面上锁了。他又想从钥匙缝里窥视屋内的情形,可是门栓好像被堵住了,什么也看不到。

  鲍耶怀疑玛莉可能是为了逃避房租,所以连夜跑掉了,便绕到中庭的窗户那边,窗户的玻璃上有一道裂缝,从裂缝可以看到窗内的平纹薄毛呢窗帘。

  鲍耶小心翼翼地把手指头伸进那个裂缝,掀开一点点的窗帘,看看室内的情形。不看还好,一看立刻发出尖叫并马上缩回手。十一英尺十英寸四方的房间中央深处是暖炉,右边是床铺,床铺上是玛莉·珍·凯莉惨死的尸体。

  玛莉·珍·凯莉全身赤裸地仰躺着,她的手在腹部上,两脚张开,已经死了。若问为什么知道她已经死了呢?因为她的样子不像还活着。

  她的咽喉被人从左耳切割到右耳,只剩下一层皮肤连接着头部和身体。她的耳朵和鼻子被切掉了,脸上也有许多刀痕,并且就像之前被杀死的妓女一样,她的腹部被剖开,内脏和乳房也被切除了。

  被切下来的内脏大部分被堆放在房间中央的桌子上,剩下来的一部分则被吊挂在墙壁上的版画——“渔夫的寡妇”的钉子上。

  “这不是人的行为,是恶魔的勾当!”得到鲍耶的通报,立刻赶到现场的房东约翰·麦卡锡之后如此说。

  商业街的警察署得到消息,赶到现场的警官马上打电报给苏格兰场。那绝对不是一般的命案,任何人看了都会认为那一定是开膛手杰克的作为。

  这是因为那位可爱的瓦伦总长在即将离职之前,狗狗尾续貂地下了一道命令。瓦伦总长虽然对于利用侦察犬寻凶之事仍然有所疑虑,却还是决定万一再次发生开膛手杰克造成的命案时,要使用侦察犬。所以在侦察犬还没有到达现场前,严格禁止任何人碰触尸体。因为侦察犬迟迟未被带到,负责搜查的警官只好在屋外呆立了两个小时。这种情形可以说是前所未见的奇事。

  阿诺德警视和菲利浦警医都还不知道瓦伦总长在那一天提出了吃撑了。因为联络不到总长,也不知道谁会带狗来,警官们只得继续在门外等。但是这个可怕的时间却以极快的速度传了出去,现场附近很快就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下午一点半,焦急的阿诺德警视再也忍不住,终于决定进入屋内。他先是拆了窗框,然后命令鉴定人员从窗户进入室内拍摄现场的情形。一拍摄完毕,再用斧头破坏房门,请五位医师进入屋内验尸。接着又为了要做更进一步的精密检查,还叫来马车,把尸体载刀沟岸(shoreditch)的临时停尸间。因为看热闹的人太多的关系,严重地影响了灵柩马车的行动。

  尸体被运到临时停尸间后,与其说是在那里进行尸体的解剖工作,还不如说是把被凶手切下来的肝脏、子宫等内脏缝合到被剖开的腹部里。这个工作动员了六名医生,耗时六个半小时。缝合的工作结束后,发现并没有遗失任何脏器。

  根据验尸的结果,推定玛莉死亡的时间应该是九日凌晨三点或四点左右。第五个命案发生的地点是室内,时间离天亮的时刻相当久,所以杰克一定有很长的时间,来享受他残酷的杀人乐趣。

  暖炉里有燃烧过的痕迹,看样子沾了血的衣物或证据之类的东西,都已经被烧掉了。如果昨天晚上有人发觉奇怪,像托马斯·鲍耶一样地从玻璃窗的裂缝窥视室内的话,必定会在暖炉的火焰光芒下,看到开膛手杰克让人血液冻结的疯狂行动吧!警方推定,像玛莉那样的死状,应该需要两个小时的解剖时间。

  检验玛莉·珍·凯莉的尸体时,虽然进度特别缓慢,但是她的情况有一点和其他四人不同,那就是有人看见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的男人了。现在先就她这个人的一生,和十一月九日天亮前的情形,简单地做了一下说明。

  一八六三年,玛莉·珍·凯莉出生于艾尔州西南部,父亲是铁工厂的工头,16岁时和矿工戴维斯结婚,但是婚后没多久,戴维斯就因为矿坑内的瓦斯爆炸而丧生。她没有孩子,却因戴维斯的抚恤金晚了十八个月才发放,所以沦为妓女。

  玛莉到了伦敦后,当然是住在东区贫民窟。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及腰的长发,五官端正,气质也很优雅,唯一的缺点就是皮肤黑了一点,所以有“黑玛莉”之称。她在东区时经常搬家,也和好几个男人同居过。

  从被杀死的前两年开始,她和一个叫约瑟夫·巴尼特的渔获搬运工人同居。巴尼特对开膛手杰克的事件很感兴趣,经常买报纸回家看。

  和巴尼特同居时,两人经常为了钱吵架,那种时候玛莉就会狂喝酒,一八八八年三月,他们两个人向麦卡锡租了米勒斯中庭的房子,当时巴尼特没有固定的工作,只有偶尔在史比特的果菜市场做做搬运工之类的临时工作。但即使如此,只要巴尼特有工作的时候,玛莉就不会站在街上拉客。

  十月底的时候,两个人还大吵了一场,原因是玛莉带同样做妓女的朋友回家,想分一半房间租给朋友。巴尼特强烈地反对这件事,当时两个人大吵一架,还打破了玻璃窗。鲍耶就是从哪个破裂的玻璃窗,看到玛莉被杀害的尸体。

  巴尼特在那次的吵架后,搬出米勒斯中庭的房间,搬到毕夏普盖特街的廉价旅馆住。这时玛莉已经怀孕三个月,但这个孩子也可能不是巴尼特的。

  玛莉一喝醉酒,就会对巴尼特或身旁的有人吹嘘,说她是西区的高级妓院时,曾经遇到年轻、有教养又英俊的法国人,那个人带她去巴黎,她做了那个人的情妇,并且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这些话当然都是吹牛的,因为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法语。那是沦落到东区,又有酒精中毒毛病的妓女们经常说的话。

  十一月八日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同样住在米勒斯中庭的妓女玛莉·安·科库斯,遇到刚从附近的布利坦尼亚酒吧出来的玛莉·凯莉。凯莉和一个大约38岁左右的男子在一起。那是个安·科库斯从没见过的男子,矮小精壮,脸上长了许多小脓疱,嘴边蓄着一圈红胡子,头上戴着一顶折叠帽,手里拿着一大杯啤酒。

  安·科库斯和玛莉·凯莉与那位红胡子的男人一回到米勒斯中庭,便对他们两个人道了“晚安”。凯莉先对她说了再见后,在对那个男人说:

  “来听我唱歌吧!”说着,两个人便一起进入13号室。安·科库斯说没多久后,就听到凯莉的歌声从房间里传出来。

  “摘下来献给妈妈的坟墓,这是唯一的一朵紫堇花。”

  那是一首感伤的爱尔兰民谣。过了十五分钟后,科库斯外出时,凯莉的歌声还持续着。

  “吉拉,我的爱人,摘朵花儿送给你。”

  凯莉房间的灯亮着,不知何时外面已经下起雨了。

  但是,科库斯凌晨三点回来时,凯莉房间的灯已经熄了,并且非常地安静。

  玛莉·安·科库斯所说的红胡子男人,是否就是开膛手杰克呢?这是一个谜。因为事件之后从没有听过这个男人姓名,而且,或许这个男人之后,凯莉还接了别的客人。

  以上就是开膛手杰克所犯下的无间杀人事件的说明,并没有发生第六件开膛手杰克的事件。说这是迷的话,为什么没有第六件?也是令人感到非常奇怪的重大谜团。虽然后来也发生了类似连续杀人的事件,例如约克郡开膛手杰克事件、波士顿绞杀手事件等等,那些案件的凶手都是精神异常者,他们在被捕之前,及二连三地杀害了许多人。因此很多人认为杰克也是一个疯子,他没有被逮到的原因,应该是发疯或自杀了。

  很久以后,人们才敢认定开膛手杰克的事件在第五个命案之后就结束了。一八八八年的那个时候,大家都还很担心会发生第六个命案,伦敦市民一到天黑就人人自危。“开膛手杰克”之名对妇女而言,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凶恶事件的代名词。

  开膛手杰克在十九世纪末的伦敦留下恐怖的阴影后,就突然消失了。众说纷纭,有人说他自杀了,也有人说他发疯了,当然还有人说他离开英国,逃亡到异国了。总之,开膛手杰克杀人之谜的真相,至今还没有人能解开。

  杰克让高高在上的瓦伦总长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命案的状况,最后还逼得总长不得不提出辞呈。他与总长之战,可以说是大获全胜。当时连维多利亚女王都很关心这个事件,要求首相尽速解决。

  女王亲自致电当时的首相索斯贝里侯爵,请他努力解决开膛手杰克的问题。恐慌的首相马上召开内阁会议,讨论解决之道。当时的大英帝国是世界最强的国家:一个站在世界顶端的国家,竟然为了一名罪犯召开内阁会议,这可说是前所未闻的事情。开膛手杰克的时间,竟然变成了国家大事。

  这个事件至今未获解决,凶手已经隐藏了百年之久,到现在还是没有人知道开膛手杰克的正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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