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幕 强尼兔之枉为兔 No Longer Rabbit

  1

  当她来到仙客来大街十三号时,连向日葵都已绽放其迟开的花朵。

  我慢慢地啜着玻璃杯中那淡紫色的牵牛花酒,纵情哼唱着很久以前听过的意大利民谣——詹尼·那扎罗的《爱如白鸽》

  混蛋,眼泪竟然止不住!科维洛阁下的死有什么值得伤心的?这世上最伤心的事莫过于再也听不到意大利民谣。

  蝉声像是要阻止太阳西沉般响个不停,让人仿觉没有明天。牵牛花酒灼烧着我的喉咙,如同女人的丝袜般将男人俘虏;若不慎沉溺,瞬间就会去往黄泉。

  当传来咚咚两下敲门声时,我已经直觉感到将会有麻烦事。

  干这行这么多年,光凭敲门的方式都能使我若有所觉。这条街上的家伙通常敲五下门,也有敲七下的。但如果敲两下或者六下之类的,事情就会很不寻常。上回敲六下门的,是个被狗撕咬得体无完肤的家伙。

  所以我停下歌声,屏声静气地不作应答。君子遇险,绕道而行也。

  敲门声仍在回响,紧跟着传来了转动门把的声音。该死,门没上锁!

  门开了,却见一个女性嗅着鼻子探进头来。

  “这里是强尼兔侦探事务所吗?”

  “门上既然这么写,应该就是了。”

  “你就是强尼兔?”

  我举起酒杯:“你有看见别人吗?”

  “请问……出什么事了吗?”

  “什么出什么事?”

  “因为隔着门都能听到奇怪的声音。呃,像鼹鼠被踩扁的声音。”

  “啊,”我从椅子上站起身,绕开书桌把她招呼进门,“我只是在唱歌而已。”

  看着走进事务所的她,我不由失了神。

  我从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女性,她一身黑装,大概是从法国来的吧。优雅而矫情的长耳朵、娇小而结实的身体。还有,那销魂的腿!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未动而身先动——我一把从背后将她抱住,随后按倒在地上顺势插入。

  “啊!你这流氓!”

  “是啊。”我用力摆动着腰,“你说对了,你这小淫兔!”

  “求求你,不要停……”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们便稍作整理,理理毛,舔舔前脚。

  “那么,”我请她坐到沙发上,“你来是有什么事吗?”

  “你呀……”她盘起那双姣好的腿,“看起来好年轻呢。”

  女人就爱来这套,一旦发生过关系,立刻就摆出副高姿态,好像她在我脑袋上加了道锁似的。

  “谁介绍你来的?”

  “别开玩笑了。”她笑道,那美好的耳朵晃呀晃,“整条街都知道是你解决了水果干事件啊。”

  我耸耸肩。

  脑海中浮现起约两个月前发生的事。

  白杨絮如飘雪飞舞。

  事情大致如下:

  受阿克赛尔兔的母亲委托,我前往调查失踪的阿克赛尔兔的所在之处。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阿克赛尔那家伙竟被捉到了离此三座山外的小村落,囚禁在当地小学的饲养小屋里。

  饲养小屋是直接在地面建起的,若是高床式建筑,我或许会一筹莫展。我们兔子虽然擅长挖洞,却更擅长放弃,也因此上演了无数悲剧。当时正是如此。阿克赛尔虽然为了逃跑而挖起了洞,但当碰到地下的铁板时,立刻认命地缩到一角啃起了胡萝卜。

  但我可是目睹了科维洛阁下的死亡情形的,绝不会有一丝半点放弃。当阁下的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切下来时,依旧能瞪着幸运小子波比——那个曼西尼家族的职业杀手,用满是鲜血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太阳穴,仿佛在说:“你给我记住!”这才是男人啊!

  “你想死的话,唔,随你。”我对阿克赛尔这么说道,“不过呢,你有没有思考过你的妈妈为什么要给你取名阿克赛尔(注:阿克赛尔,即accelerator,加速器的意思)?”

  那家伙扑簌泪下,双眼通红。接着,我们俩就拼命地挖起了洞。他从小屋里,我从小屋外。拜那该死的防逃跑用铁板所赐,我们挖了整整一夜。阿克赛尔可谓火力全开,挖啊,挖啊,拼命挖。终于在黎明时分,隧道的两头连到了一起,我们不由相拥而泣。

  话说回来,为什么事情会演变至此?换言之,地盘意识强烈的我们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地翻过三座山呢。

  告诉你吧。

  阿克赛尔的爷爷是掌控整条大街粮食贸易的大型企业、“杰克兔&儿子们”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该公司不但经营诸如胡萝卜、南瓜、蒲公英、苜蓿等食物,甚至还有办法弄来兔子的专门饲料。而这位杰克爷爷最终还是对不该出手的东西出手了,那就是水果干。

  水果干含有大量的糖分,大家也因此吹气球般肥了起来。而所谓的事实真相就是——那些因为过于肥胖而导致心脏出问题的家伙们为了泄愤,拐走阿克赛尔,翻山越岭地把他扔在了人类的家门前。根据阿克赛尔的证词,那些肥胖恶党最终被一网打尽。

  然而,这场风波并没有完全平息。因为在那之后“杰克兔&儿子们”公司发表了道歉声明。而我这个将阿克赛尔从魔爪中救出,并将那些伸出魔爪的恶棍们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的强尼兔,也成为名噪一时的大红人……呃,是大红兔。

  “我是索菲亚兔。”她说着在茶几上放下一绺毛,那是与我极为相似的灰色绒毛,“我想请你帮我找人。他叫特伦斯兔,是我的弟弟。”

  我闻了闻那绺毛的气味,瞪视着她。

  眼前的女人虽然并没有躲避我的目光,但脚却无意识地踏着地板,发出咚咚声。

  “油菜二十公斤、白菜二十公斤怎么样?我想这报酬算是相当丰厚了。”

  “你这小淫兔!”我跳过茶几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想骗我强尼大爷?再过十个月吧!”

  “我没有撒谎。”

  “你的脚不是一直都在踏地板吗!”

  “啊啊!”索菲亚扭动着身躯,“别那么粗鲁。”

  “啰嗦!”

  我从身后插入她。

  “啊!你这流氓!”

  “快说!”我疯狂抽动,“快老实交代!”

  “啊啊,特里并不是我弟弟。” (注:特里是特伦斯的昵称。)

  “还有呢?”

  “它是兔之复活教会的信徒。”

  我不由停下腰部摆动。

  “求求你,不要停……”

  我再次抽动起来,并令她彻底臣服在我脚下。

  “啊啊,你真厉害!我第一次碰到像你这样的……再、再进去点……你真是什么都能洞穿啊……”

  “啊啊……唔唔……哦哦……啊!”

  我再次让她在沙发上坐下,“那么,言归正传吧。”

  “就是我说的那样,复活教会的人在找他。”

  “为什么?”

  “这跟你没有关系。”

  “那位特里兔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大约有十天了。”

  “原因呢?”

  “不知道……”索菲亚耸耸肩,“等找到特伦斯时问问他。”

  我踩了踩设置在沙发底下的小树枝,只听一声“啪叽”,这声音在人类的耳朵里或许是微乎其微,但对我等兔子却是清晰可辨。我窥视着她,可别说是耳朵,她连根胡须都不动一下。

  很明显了。

  这小淫兔在说谎,她正妄图蒙混过关。幸福的兔子不会思考太多,因为思考就意味着放松警惕,也就意味着成为肉食动物的晚餐。

  “然后呢?你愿意接受我的委托吗?”

  “你是修女?”

  “你要这么认为也可以。”

  “为什么一开始不把真相告诉我?”

  “因为教会方面希望事情能够尽量保密,毕竟信徒失踪是很没面子的。”

  “面子?奇怪,兔子失踪这种事又不稀奇。”

  “我希望你能查明特伦斯现在所在的位置,仅此而已。”

  “大概现在已经在什么人的胃里了吧。”

  “看来我应该去找别人。”

  她迅速起身,用力朝门的方向走去,仿佛在说这真是浪费时间。

  寻找失踪的兔子?

  切,亏她有脸说得出。这小淫兔在说谎。证据就是——瞧,她的鼻子至今还在抽个不停,而她知道我能感受到这一切。在了解一切的情况下,她依旧不忘甩出自己最后的撒手锏: 没想到你这个男人会为了这种小事而退缩,但是,你忘得了我的身体吗?

  有意思。

  有的兔子跑得快,有的兔子耳朵灵,还有的兔子视力好。这一切都是上天赐予的才能。老鼠、人类,但凡活着的生物只有凭靠自己的才能方能生存。索菲亚是美丽的。美丽就是这个女人的才能。而她正企图彻底运用这才能来对本强尼兔大爷下套。可我没法讨厌这样的家伙。

  “先付一半定金,剩余部分等工作完成后再付。”我说,“经费另算。”

  她转过身。

  “我的工作是只要找到这只离家出走的兔子,然后对你报告是吧?”

  “就是这样,绝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那么,怎么联络你?”

  “我会主动联络你的。收到定金后你就会开始工作的吧?”

  “真不好意思问了你那么多,”我起身打开门,“不过我认为谨慎是兔子的美德。”

  索菲亚哼笑着走出门。

  我静静地关上门,又往杯中倒入牵牛花酒。

  会吸血的是雌蚊子,母蜘蛛吃公蜘蛛,而通常用针刺人的也是雌马蜂……啊,索菲亚兔,法国的黑珍珠,谎言的堕天使。既然你已出招,那我也不会后退半步。要是给女人区区一两个谎言耍得团团转,那也别当男人了。

  这一夜,我就这么喝着酒度过,男人的酒。

  2

  花当似樱,男如强尼。

  诞生到这花花世界转眼三年(折算成人类的年龄大概是三十岁吧)的拥有一身紧致灰色毛皮的从鼻孔到屁眼都如假包换是只兔子的本大爷在此。

  是谁造就了我?是科维洛阁下——那个令兔子战栗的人类——用他的背影教会了我什么是真正的男人。当管理账务的吉米偷偷贪污金钱的时候,他让我体会到失去同伴是多么痛苦。

  科维洛阁下和吉米·萨佐早在裁缝店时代就已相识。当时,年轻的凯塔诺·科维洛刚从区区一跑腿的升格为黑手党正式成员,并且和从小玩到大的吉米联手在裁缝店里开起了地下赌场。跑马、赛狗、斗鸡、篮球、拳击……只要是有胜负的比赛,他们就能开局抽成。“真是美好的时代呀。”阁下对我说道,“一切都像崭新的早晨一般闪闪发光。身为老幺的吉米虽然有四个哥哥三个姐姐,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却早已超过了手足。”

  而这个亲如家人的吉米却背叛了阁下。那一晚,哈利肯·罗尼击败路易·罗贝斯获得重量级比赛的冠军。因为承办庆祝盛宴的是科维洛家族,所以我也一同参加了宴会。哈利肯是个乐天派,他的右眼上方有一道“斗牛犬”布鲁诺所留下的伤痕。

  宴会后,只剩阁下与吉米二人结伴而归。“我说吉米,你知道为什么我这个不是西西里亚出身的人可以成为黑手党正式成员吗(注:黑手党家族的正式成员必须是西西里亚人。)?”阁下打破了沉默,“你还记得吱吱与猴子那对本迪尼兄弟吗?某一天,前任老大对我说:‘凯塔诺,我没法当那两个人的父亲。’就这么一句话,我就在当天把那两个人一起干掉了。之后我就进了监狱,而前任老大则代替我照顾我的老妈还有弟弟们。”吉米只是一个劲地流泪。阁下继续说道:“就是这样,吉米,黑手党就是这样的生存方式。只要能决心跟随所信赖的男人哪怕是下地狱,”他顿了顿,摸了摸我的头,“就算是这只兔子强尼,也能成为黑手党。”

  吉米哇哇大哭,阁下拥抱着吉米,吻了吻他的双颊,便一枪打得他脑袋开花,没让部下动手,一切亲力亲为。之后当阁下一人独处时,他把我放在膝上,一边抚摸着我的身躯一边潸然泪下。这种时候,阁下什么都没有说,对同伴也是,对我也是。伴随他的,只有烈酒、雪茄的烟雾,以及悲伤的意大利民谣。对于男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

  连对待女人的方式,我都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虽然阁下从不在女人身上吝啬金钱和赞美之词,但却深谙何时该强势。卡米拉·梅那家伙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伴舞的,却坚信阁下对她的舞姿着迷。平时总以艺术家自居,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搜刮阁下的金钱。

  阁下在后台痛扁卡米拉并且将她的舞裙撕烂的时候,我也在场。因为那骚货在舞台上对着台下的年轻客人暗送秋波。阁下把卡米拉压倒在化妆台上,把他粗大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化妆品啊,假发啊,散落一地。每摆动一下腰,阁下的拳头就狠狠地砸在卡米拉的脸颊上。由于戴着“Wise Guy”(注:暗喻“自以为聪明的人”)——这是他晋升为黑手党组织的干部时,前任老大送给他的戒指——没几下便揍得卡米拉满脸是血。

  真是痛快!见我兴奋得四脚乱蹬,阁下对我眨了眨眼,仿佛在说: 女人是不能宠的,强尼,这个世界上值得珍惜的女人只有一个,男人只要守护好她就可以了。实际上那一夜,阁下宠幸着他的妻子伊莎贝拉直到她沉沉睡去。

  啊,阁下!凯塔诺·科维洛!你不在以后,我真的很寂寞。而乔治·曼西尼,混蛋,若非我是只兔子,你这家伙早已经躺棺材去了!

  阁下丧命于幸运小子波比之手的那一天,我像是屁股着火似的在房间里到处砰砰乱跳,差点把腿折腾到复杂性骨折。因为无法制止的惊惧,我几乎就要窒息。还有好几次被阁下的得力助手——有着“侠客”之称的托尼·维洛佐的尸体绊倒而导致头撞到墙。“侠客”托尼的绅士帽上满是疮痍,而他的头上也有着相同数量的弹孔。参谋朗多·钦可缇,“陶笛”索尼,奇洛·费利奥尼……大家都被杀了。

  人类并不指望兔子的忠诚,也无须它的服从,至于它的战斗力那更是个笑话。如果想要这些,那还不如去养条大型犬。所谓兔子的哲学,一言概之便是“胡萝卜不说话”,只是这样。也就是说,兔子只要听到奇怪的声音便会一溜烟地逃之夭夭。所以我——强尼兔——也夹着尾巴逃跑了。

  世界轰然崩塌。

  软绵绵的床、准时呈上的食物、阁下那抚摸我身体的大大的手、全体干部围坐着的餐桌、男人们的笑声、我的耳朵护理、皮毛护理……一切的一切都化为昨日梦境。

  第一次在没有屋檐的地方等待天明,我感到万分恐惧。被猫咪们调戏玩弄,还差点丧生于野狗之口。若非沟鼠救命,强尼兔的故事便从此落幕。虽说宠物沦落街头一般都会过得万分凄惨,但不管怎么说我的运气还算不错。

  逃进下水道的我和老鼠们一起生活了一阵子。他们亲切、爽朗,永远都有腐烂的蔬菜。由于兔子不吃肉,也因此避免了不必要的争端。

  我慢慢地开始掌握野外生存所必需的本领。如何用鼻子分辨有毒的食饵、如何用耳朵分辨危险的声音、如何在面对大家伙时控制好距离。要想生存,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是运气,第二还是运气,没有第三和第四,第五则是不要舔毛。尤其作为曾经的宠物兔,特别在意身上的毛是否弄脏。然而,舔毛就意味着多少得吞下自己的毛。这样一来,吞下去的毛便会在胃里沉积,兔子也就渐渐地没有食欲。然后,当兔子注意到这一点时,大概已经和天使们一起飞翔在空中了。我就曾经碰到过一次,若非独眼的波波鼠给我吃下淤泥一般的蔬菜使我吐出毛球,我大概已经成佛了。

  爪子越来越长也是个麻烦。稍微偷懒不磨爪子,就会咔嗒一声折断。我还曾被自己的爪子抓伤过。在阁下家的时候,我最讨厌剪爪子,如今我才彻骨地感受到主人的恩惠。

  话说回来,我的确是受到了独眼波波鼠相当的照顾,除了老鼠哲学——“可咬之物皆能入口”以外,我还听说了不少有关人类的可怕故事。即使如此,我仍会想着为人类辩护。科维洛阁下他们虽然杀人,对待动物却十分温柔。我还想起“侠客”托尼一边修整手枪,一边给小鸟喂面包屑。

  但是某一天,我却亲眼见证了波波鼠所言。当时,在附近有一群以加斯顿为首的猫咪组织。他们是把杀鼠当作无上乐事的右翼分子。波波鼠的左眼就是在加斯顿的耍弄下被挖下的。

  那一天,我和波波鼠被腐烂的卷心菜所诱一路来到下水道的排水口。在那里,有三个人类少年,看起来大约都是十二岁左右。其中一人正把手上的大麻袋放到干涸的河床上。麻袋口被扎起,扭动着,从中传来喵喵的叫声。另一个少年慢慢地执起棒球棒挥向麻袋,于是我听到了前所未闻的凄厉惨叫。是什么时候来着?“陶笛”索尼割下了奇洛·费利奥尼的耳朵,当时奇洛的叫声听起来不过像是摇篮曲。少年们哈哈大笑,似乎感到意犹未尽,另一个少年拾起一大片水泥块,朝着麻袋还在扭动的地方砸去。少年们就这么拿着棒球棒和水泥块,一边口中叨念着“还能动!?还能动!?”一边不停地砸着麻袋。直到惨叫渐渐消停,他们仍不罢手。最后,他们点上烟,骑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我和波波鼠朝麻袋的方向走去。大概是闻到了血腥味,不知什么时候,其他的老鼠们也聚集到了一起。波波鼠咬开麻袋,却看见加斯顿等猫咪已经变得血肉模糊。

  “啧啧,”波波鼠搓着双手望向我,“今天有好吃的了。”

  这时,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身上散发着的宛如烂泡菜的臭味。我明白了,如果有一天我命丧黄泉,这些老鼠会毫不犹豫地把我强尼兔送进自己的胃袋。

  看着那群围着加斯顿等尸体的黑影,我转过身迈步离开。这一次,我要用自己的腿,好好地踏上这片土地。

  于是,我来到了仙客来大街。

  在人类的耳朵里,这听起来或许很美。当天气转冷,道路两旁到处都盛开着红色或粉红色的仙客来,的确可谓美不胜收。

  但对我们兔子而言,却绝对不可或忘仙客来是毒药。什么美不美的,根本不会有人想住在这种鬼地方。只要踏进这条大街一步,就无法保证是否还能平安回来。看看四周,到处都充斥着堕落、贫困,以及绝望。中了仙客来毒的男人们终日无所事事地到处找碴,女人们也红着眼彼此找麻烦,连小孩子之间都有着他们自己的纠葛。在弄堂的深处,聚众掷骰子,打架闹事,小偷横行,这正适合我这种见不得人的家伙。只要两分钟,就能走到地狱。除了这里,就只有波波鼠他们的下水道了。

  还有乔治·曼西尼。

  我祈祷着来世为人。再不当兔,也不做鼠。曼西尼,你一定要活到那一天!

  3

  太阳下山就出门吧。

  我决定先去罗伊的店里逛逛。它位居仙客来大街的一畔,是离地狱最近的酒吧。

  才进入昏暗的店里,我的鼻子便不由自主地抽动。空气中漂浮着小便的气味。很好,没有异常。我和几个熟识的醉客打了招呼,便在柜台的正中找到了一个空位。

  “哟,强尼。”罗伊兔走了过来,“还是要牵牛花酒?”

  “是啊,男人的酒。”我点起烟——用枇杷树叶制成的兔用烟草。“你好吗?罗伊。”

  “只要不绝望,健康也好垂死也罢,日子总能过下去。”罗伊晃着脑袋在我的面前摆上玻璃酒杯,倒满了牵牛花酒,“你听说了吗?”

  “什么?”

  “又死了五只。”

  “真的?”

  “今天到处都在说这个。还有人看到再会之树发出银白色的光。”

  “这是第三次了吧。”

  “第一次是七只,然后是十二只。”

  “混账,大概又是人类干了什么傻事。”

  “还总是要我们给他们擦屁股。”罗伊叹了口气,“我说强尼,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我喝着酒,等着罗伊说下去。

  “你对人类的事情不是无所不知吗?据说连人类的语言你都懂。那个什么再会之树,到底是什么玩意?”

  “你知道什么是电吗?”

  “就是人类照亮大街的火球吧?”

  “人类是害怕黑暗的生物。但如果是昏暗的灯光,反而会使他们更加不安。你明白吧?”

  “是啊,因为会被老鹰呀狐狸看到嘛。”

  “正是如此,罗伊,所以人们要让大街亮得连老鹰和狐狸都不敢靠近——用百万个火球。而我们所称为再会之树的高烟囱,就是用来制造火球的装置。”

  “但是,为什么兔子会因此而死?”

  “科维洛阁下曾经说过,在某个遥远的国家,因为那根烟囱的倒下导致了一切生物的死亡。是叫切尔诺贝利吧。总之河水腐臭、草地枯败、土地贫瘠,连那里的风都是有毒的(注1)。”(注1: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泄漏以及爆炸事故,这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由于风向的关系,约有60%的放射性物质落在了白俄罗斯土地上。)

  “喂喂,如果是真的话那我们还在这里干啥?”罗伊的脚咚咚乱蹬,“快点离开这鬼地方吧。”

  “冷静点,罗伊。”我喝了口酒,又吸了口烟,“在这个地球上不管在哪儿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类。如果地球有屁眼,连那里都会有人类居住。”

  这时,忽然有人从旁插话。

  “你好像很了解人类嘛。”

  我瞥了眼醉倒在旁边椅子上的家伙。

  “住口,阿尔。”罗伊责备道,“他是强尼,我的朋友。”

  “我说罗伊。”那醉汉说,“我正在和这家伙说话呢。”

  “所以我叫你住口啦,阿尔……”

  我用手势示意罗伊兔停下,对那醉汉说道:“你似乎很讨厌人类嘛。”

  “似乎很讨厌?你说似乎很讨厌?”他边说着,边把前脚咚的一声搁到柜台上,“看我这个,你还说得出我‘似乎很讨厌’的话吗?”

  醉汉的右前足从脚踝上方被齐齐切断。

  “是人类干的?”

  “据说兔子的脚能带来幸运哦……你听过这么愚蠢的事吗?人类变成富翁也好死在臭水沟里也好,跟我的脚有半毛钱关系吗!?”

  “太不幸了。”我指了指醉汉的酒杯说,“罗伊,也给他一杯。”

  “只要能够杀死哪怕一个人类,我可以连我孙子的灵魂都卖给恶魔!”醉汉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把我点给他的牵牛花酒一饮而尽,“你喜欢人类的,是吧!一定是这样的,你这家伙喜欢人类!”

  “坏人到处都有。”我慢条斯理地啜了口酒,“是你运气不好。”

  “你对兔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和人类一样呗,有好有坏。”

  “像你这种家伙一定想着转世为人吧。”

  “兔子太渺小了。”

  “你这只卑鄙的兔子!”

  “人类也好,兔子也好,”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屈指可数,其他人都不过是胆小鬼。”

  醉汉瞪着面前的空酒杯,又瞪着自己残缺的前脚,然后大声地叫嚷起来。

  “喂喂,大家看过来!这里有个家伙想转世为人呢!这个基佬想被人类的男人搞呢!”

  酒吧里的全员一齐发出怒吼,还拼命地用脚咚咚地跺着地板。

  “不配当兔子!”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立刻就有人接嘴:“我的老爹就是被人类养的狗咬死的!”

  “啊啊,如果我是男人的话,”在柜台一端的女人尖声嚷道,“绝对不会放过这种家伙!有哪个男人来把这家伙踹到马路对面去!?是男人就出来!”

  我跳下椅子,在一片怒号声中走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个女人一身痴肥,毛色粗劣,眼里还沾着眼屎,她正龇牙咧嘴地对我大声责骂。

  “你想打女人?你敢动手就试试吧!像你这种人,也只敢打女人!”

  我一拳揍到她的鼻子上,她从椅子上滚落。

  店里突然一片寂静。

  我绕到女人身后,一把抬起她的屁股,将早已勃起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她糜烂的下体。

  “来吧,有什么不满的就放马过来。”我一边摆动着腰身拍打着女人的屁股,一边一个一个地瞪着店里所有的男人,“我强尼兔奉陪到底。”

  谁都没有上前。大家或者喝起自己的酒,或者在思考着什么,或者用后腿咯吱咯吱地挠着自己的背。连那个醉汉阿尔,也将视线落在不知名的远方。

  兔子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就算是那些葬身于再会之树的兄弟们,大概也没有搞清楚自己已经死了。所以,他们视死亡如上帝般敬畏。哼,我强尼兔可跟他们不同。就像我藐视人类还有兔子一样,我同样藐视死亡。在死亡来临之前,我自己先行一步。

  “啊啊,我可是男人!”

  我在她那生过五六百只兔子的阴道里射精后,便穿过桌子之间的空隙走到店外。正点上烟,罗伊从身后追了上来。

  “喂,强尼,刚才你也太过分了。”

  “我知道的,罗伊。”

  “我说,或许你说的并没有错,但是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同的。我是无所谓你喜欢人类的,但是,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不能说。”

  “我谁也不喜欢。”

  罗伊没有接话。

  “你知道兔子最缺什么吗?罗伊。”

  “说。”

  “我也不知道。”

  “……”

  “或许,大概就是人类所说的‘爱’吧。”

  “爱?”

  “就我所见,人类的喜悦、悲伤、憎恶,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爱。”

  “要说喜悦悲伤憎恶,我们也有啊。”

  “并不是这样。我们的感情归根结底,罗伊,只不过是因为没兴趣啦、吃饱了或是饿了。”我吸了口烟,“刚才你也看到了,根本就没人想上来揍我,他们根本就不懂必须这么做的意义。一群胆小鬼。”

  “胆小有什么错了?胆小不也是为了生存嘛。”

  “这世上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

  “这你就错了,强尼。生存是最重要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像人类那样自相残杀,这其中的意义我们永远都没必要去懂。”

  “或许,就跟你说的一样。”我耸耸肩,“我只是想了解什么是‘爱’,如此而已。”

  “但我们是兔子!”

  “没错,我想一定是我疯了。”

  “我并不讨厌你这点。”罗伊说,“不过,你暂时别来我店里了。”

  “我在找一个男人,罗伊。”我拿出特里的毛,“他名叫特伦斯,似乎和兔之复活教会有关系。”

  罗伊哼哼地闻了闻毛,摇摇头:“有什么消息我会联络你的。”

  “麻烦你了。”

  “刚才你实在太过分了,强尼,太过分了。”

  说完,罗伊回到了店里。

  我吸了口烟,仰望没有月亮的夜空。

  新月。

  月光照亮黑暗,也将兄弟们置身于危险之中。人类可以怀着柔美的心情欣赏皎洁明月,兔子却丧命于猫头鹰的爪下。爱,就是左手拿枪,右手意大利民谣。

  “我主慈爱。人若忘记爱,万事休矣。”

  科维洛阁下虽然每星期都会去教堂,却从没带我去过。当阁下与“侠客”托尼走进教堂,凯迪拉克里总是只剩下我和司机阿伦·杰克逊两个。

  就像黑兔子一样,阿伦是个黑人,他打心底里讨厌我。不过要说起讨厌,阿伦这家伙对阁下也好托尼也好还有意大利民谣也好,都是一视同仁地讨厌。每当他与我单独相处,他总是会耍点阁下不会发现的恶作剧来作弄我。比如逼我吃蘸了芥末酱的三明治,或者抓着我的耳朵甩来甩去,还有放震耳欲聋的饶舌音乐,以及一边戳着我一边说:“总有一天我要吃掉你。”

  当然,我也不会就这么逆来顺受。我强尼兔可不是什么软脚虾,所谓一报还一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怎么说我也是黑手党。所以我咬他,用后腿踹他,甚至趁阿伦走开的时候在这家伙的咖啡里拉屎,圆溜溜的大便哦。阿伦那家伙喝下那杯咖啡,以一种奇怪的表情仔细地辨别个中滋味后,便跑到车外大声作呕。

  言归正传,阁下曾经告诉过我不能带我进教堂的理由:“听着,强尼,基督教是很迷信的。他们说你是淫乱的象征,这怎么能忍!你可是我堂堂凯塔诺·科维洛的得力右手啊。”

  所以,我决定去看看兔之复活教会。这是个好机会,索性借此和上帝正面交会也不错。以阁下给我的印象来看,那个叫耶稣的家伙似乎对爱的真谛了解得十分透彻。因为每次阁下从教堂出来的神情,都跟让他妻子欲仙欲死后一样愉悦。

  但话说回来,这还真是讽刺啊。这些兔子们竟然向排斥兔子的人类宗教寻求救赎。

  当我漫步在被新月照亮的夜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身后抱住,随之一个温热的东西紧紧地贴上了我的屁股。

  “插你!干你!操死你!”

  是“冲天炮”艾迪。他正用他那话儿磨蹭着我的菊花。

  “靠,你给我放开,混蛋。”我用后腿猛踹他的下腹,一把挣开了他的身体,“你这傻逼艾迪!再敢碰我屁眼我就把你鸡巴拧成麻花。”

  “不、不好意思,强尼。”艾迪捂着自己的下身缩成一团,“你的屁眼实在是太动人了……我、我……”

  “再说我杀了你。”

  “对不起!”

  “嘘!”

  艾迪忙用两手捂住嘴。

  远处传来了猫头鹰的啼声,我们忙躲进樟树洞里。竖着耳朵听了半晌,却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对不起,强尼。”艾迪轻声说,“我以后不再这么干了。”

  “别说了,艾迪。刚才我也对你太凶了,不好意思。”

  “之前跟你提过的问题,你有考虑过吗?”

  “那个啊,嗯,我说……你还没上吗?艾迪。”

  “我想知道理由啊。”艾迪烦躁地用脚咚咚跺地,“那群淫兔一年到头都在发骚,为什么偏偏不让我干?”

  “没眼光吧。”

  “不是的!连走路蹒跚的老太婆看见我靠近都像个黄花大闺女似的逃开。”

  “我说艾迪,你相貌堂堂、举止温和,说实话,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她们偏偏不让你上。”

  我不由自主地说了真话,艾迪立刻哇哇大哭。

  “不过呢,这世界就是这样的,有很多东西是没有理由的。”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不要哭,艾迪。你知道我在人类的地盘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吧?”

  艾迪一边抽着鼻涕一边点头。

  “人类里有很多家伙跟你一样,明明没什么缺点,女人却就是不正眼看他一眼。而我的伙伴科维洛阁下就是这种人的朋友,他开了好几家店,在店里,只要这些人肯付钱,想上几个女人都可以。”

  “真的?人类搞女人要付钱?”

  “是啊,对人类来说干女人可辛苦着呢。哪像我们想干的时候立刻就能……哦不,是像那些淫兔娘们谁都能上……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为什么……”艾迪又开始嘤嘤抽泣,“为什么只有我不行……”

  “我想说的是,艾迪,因此对人类来说,性交具有特别的意义。当一样东西唾手可得的时候,它所具有的意义便会被忽视。性交也是这样。其实这明明是件十分重要的事,对我们来说却连个屁都不是。换个角度想,你其实是很幸运的。所谓的爱可是从贫乏中诞生的哦。”

  “爱?那是啥?”

  “是一种幸福的心情。”

  “不要说什么幸福的心情。老子我要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可爱的女人的屁股。”

  我给艾迪闻了闻特里兔的毛,还是没有半点收获。艾迪的鼻子只闻得到小小的、可爱的女人的屁股。

  于是我匆匆忙忙地前往教堂。

  “上帝是没有形体的!我可以断言!上帝!是!没有形体的!”

  牧师兔每挥次手,底下坐着的教众便齐声高呼:“正是如此。”

  “我见过人类的上帝!人类的上帝有着人类的形态!”

  黑色的兔子弹奏着管风琴。

  “人类认为上帝会跟他们长得一样!如果是这样,就请拿出证明来!”

  “正是如此!”

  “犹太教时代的上帝以绝对高度支配万物。上帝和世间万物都不一样。一直到基督教出现后才把上帝的形态具体化。而那就是人类的形态!然后,出现了一个叫黑格尔的男人。黑格尔认为上帝通过人类来实现自我,这个疯子甚至认为当历史走到终点,人类就将成为上帝!”大汗淋漓的牧师兔顿了顿,扫视着听众席,“接着是费尔巴哈!”

  信徒们咚咚地用脚跺着地板。

  “岂有此理的是,这个叫费尔巴哈的疯子居然认为人类自身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所谓的上帝无非是将人类的伟大之处从外部投影所得!”牧师兔声嘶力竭,“难怪人类随心所欲地破坏着地球!难怪人类随心所欲地杀害我们的兄弟姐妹!”

  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即使坐在最后一排,也能感受到牧师兔的逼人气势。

  “但是,上帝和谁都不像!”他挨个指着信徒们,“你!你!你!还有你!从来!就没有!什么上帝!长得像那些随意杀害了你们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人类!”

  “正是如此!”

  “1……2……3!”伴随着牧师兔的指示,黑兔子当当地奏响管风琴,“我所说的,兔之复活!耶!即将来临!”

  “哈利路亚!”

  祭坛后方待命的圣诗班开始咏唱,信徒们齐齐站起。

  牧师兔开始大声朗诵,如魔鬼一般喃喃着赞美上帝的话语。愤怒的管风琴声,几欲掀翻屋顶的圣诗班的合唱,以及全体又唱又跳的兄弟姐妹们。每一个都像是被什么附身般恍惚,却又是那么满足。

  照这情形来看,离兔子们了解爱的时日也不远了。

  我走出门抽起烟,等一切都安静下来,我去拜访了牧师兔。

  吹拂原野的风中带着一丝鼠尾草的清香。

  兔子兄弟们络绎不绝地从教堂出来,仿佛沉默般渐渐地消失在苍白的夜色中。我估摸着信徒们的寒暄差不多告一段落,便上前对牧师兔搭讪。

  “啊,实在是获益良多的讲演啊。”

  “愿上帝也保佑你。”牧师兔温和地对我点头。看来上帝的疯客游击团已经打烊,“你是今晚第一次来吗?”

  “是的。”我们握手,“有关黑格尔那家伙的内容很有趣。没想到除了博士兔以外,竟然还有兔子对人类如此了解。你知道的吧,梧桐林那里的博士兔。”

  “我可是被人类抚养大的哦。虽然不能像博士兔那样可以读懂他们的文字,不过讲话还是听得懂的。”牧师兔微笑道,“抚养我的那一位是在大学里教授神学的,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惜的是,他已经去世了。”

  “难怪……”我说,“其实我也是被人类养大的。”

  “哦哦,是这样啊。”

  “我的主人如今也已经去世了,他是被黑手党杀死的。”

  牧师兔的眼睛瞪圆了:“你的也是?”

  “欸?你的意思是……”

  “是的,我的主人也是被黑手党杀死的。真是伤心,我的主人生前一直致力于清剿黑手党的运动。”

  “所以才会?”

  “布莱恩他……也就是我的主人,他的车被人装了炸弹。他的妻子波拉当时虽然身怀六甲,却被人从窗口扔了下去。”

  “太惨了。”

  “黑手党是群卑劣的家伙。”牧师兔咚咚地跺着地,“当时,下议院刚通过了电力民营化法案,所以那群流氓想在新建的核电站项目里捞油水。他们甚至注册了空壳公司。我的主人打算阻止这一切。但是,法案已经通过了,只剩下反对核发电这一条路。布莱恩弄来了在建核电站的设计图。我是不太懂啦,不过他对波拉说过这样一来就能把那群流氓从发电业中赶出去了。我想大概是设计图中有着某些致命的缺陷吧。”

  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我也咚咚地跺着地,咚咚咚。牧师兔的记忆和我的记忆重叠起来,当时的光景渐渐苏醒,往事历历在目。

  “但是,布莱恩也很明白,自己或许会被杀。”牧师兔继续说道,“因此为了以防万一,他把设计图附在自己的报告里,递交给上议院的基尔巴特·罗斯议员。因为罗斯议员一心想把承建核电站的黑手党老大送上死刑台。”

  我吞了吞口水,努力张开紧闭的嘴:“那么,那个所谓的老大是……”

  “那家伙就是科维洛家族的凯塔诺·科维洛。”

  “……”

  怎可能忘记。

  正因为布莱恩·格林和基尔巴特·罗斯那两个混账,科维洛阁下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那可是孤注一掷,赌上科维洛家族存亡的大买卖。基尔巴特·罗斯想把阁下送上死刑台?哈,还真是这样。

  “不过,你的主人似乎是白白送死了,是吧?”

  牧师兔张大了嘴。

  “最终,上议院还是通过了电力民营化法案。”我指着山麓,“看见了吧?”

  “看什么……”

  “可以看到被兔子们称为再会之树的东西吧。该死的曼西尼电力公司的该死的核电一号机!”

  “但、但是,”牧师兔猛眨眼,“至少布莱恩把黑社会赶出了电力业。”

  “哈、哈、哈、哈!”

  到头来,科维洛阁下不过是个过时的人,是那个需要凭着一腔豪气流血拼命时代的残影。不像曼西尼那小人会须臾迎合,到处奉承拍马。阁下常常对我这么说:“强尼,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能让我的手下们饿肚子。我凯塔诺·科维洛怎么能让那些为我卖命的家伙们落得这种下场?哎,下辈子会变成驴的。”

  “我跟你说件事。”我收起笑脸,“罗斯那个混账是乔治·曼西尼的表兄,而那该死的曼西尼如果谈不上是黑社会,那么阿尔·卡邦都只是区区一个酒场老板了。” (注:阿尔·卡邦,Al Capone,1899—1947年,美国知名罪犯。绰号“疤面男”的他不但是1920年代芝加哥市黑帮的掌控者,也是该市所谓的“地下市长”。)

  牧师兔惊退两步。

  “还有件事你也不知道——兔子复活什么的,哪怕到世界末日都不可能发生。”

  “你、你凭什么这么说……”

  “闭嘴!给我安静地听好!”我揍了他一拳,“所谓复活,必然发生在灭亡之后。人类之所以会创造出耶稣,也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他们知道,想要创造出一个新世界,就必须一切都回到零点。基督教正是为此而诞生的!”

  牧师兔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像看着怪物一样地瞪着我。

  “兔子这辈子都别想什么复活,绝对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被毁灭的觉悟。你知道你的演说里缺了什么吗?嗯?牧师先生。”

  “什么?”

  “爱。”

  “……”

  “毁灭需要爱,复活也需要爱。当你说人类的坏话时,大批的兔子前来听你说教;但才跨出教堂一步,他们就会一股脑地全忘了。你只要一直重复说同样的内容就可以了,然后唱唱歌跳跳舞。哈哈,再没有比这更一本万利的生意了。我们来打赌吧,你是不是一直都重复着同样的说教?没错吧?对兔子们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有人能言之凿凿地告诉他们,上帝有着和兔子一样的形态。爱就是这么的纠结。”

  说完想说的话,我对着他转身离开。

  “你……你到底是……”背后传来他哆嗦的声音,“为什么你会知道乔治·曼西尼的事?”

  我停下脚步,叼了根烟点火。

  看来是白来了,这种胆小鬼不可能是什么坏人。他和别的兔子没什么区别,虽然能说会道,但真碰上可能伤及自身的事,立刻便卷起尾巴逃之夭夭。我不相信他会跟特里的失踪有半点关系,更别说是幕后黑手了。

  “你的主人,莫非就是……”

  “什么呀?”我对着星空吐了口烟,“一个普通男人罢了。”

  之后的两晚都无功而返。

  虽然我找了不少人询问特里的事情,却没有任何线索。支配兔子感情的只不过是没兴趣、吃饱了或者饿了。换言之,不到世界末日他们不会关心别人的事。

  在黎明时分回到事务所,突然闻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气味。我用鼻子嗅了嗅,看来是罗伊来过了。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蹦跳着穿过仙客来大街,来到了罗伊的店前,已经打烊了。

  “喂,罗伊。”

  “进来吧,强尼。”正在擦拭吧台的罗伊为我倒了杯牵牛花酒,“真是好久不见。”

  我来解释一下。

  虽然我在这家店里捣乱是在三天前,但如果算人类的寿命为八十年,而兔子的寿命是八年的话,那么我们所谓的三天就相当于人类的三十天了。

  我一口气喝下牵牛花酒。

  “你有什么发现吗?罗伊。”

  “也不能这么说。”

  “说说看。”

  “其实就是昨天听到客人的谈话啦。”他边说着边帮我斟满酒,“你知道铃兰谷吧。”

  “就是那些铃兰瘾君子们的落脚处吧。”

  “最近,这个铃兰谷里好像经常会有一群可疑的家伙到处晃荡。”

  “可疑的家伙?”

  “他们把瘾君子们集合起来,教导他们绝对不要碰铃兰。”

  “这个客人是从铃兰谷来的吗?穿过有着银狐居住的那片原野?”

  “实际上应该是从梧桐林绕过来的吧,我相信那家伙说的,毕竟他看起来已经半死不活了。”

  “能活下去的都是他这样的家伙。”

  “据他所说,那群可疑的家伙还到处宣传‘兔之真正复活’。”

  BINGO!

  罗伊在吧台上放下张小纸条:“你去这里看看吧。”

  我抓起那张纸条: 铃兰谷六号,斯利姆兔商会。

  “那群家伙好像在这家店里买了马达。”

  “马达?人类的?”

  “哎呀,”罗伊兔摆出个投降的姿势,“我也不过是碰巧偷听到别人的谈话而已。”

  我把小纸条放进口袋,又拿出三根胡萝卜放在吧台上:“欠你个人情哦,罗伊。”

  “说什么呀,大家都只是努力讨口饭吃。”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

  “再来一杯怎么样?”罗伊说,“我请你。”

  第二天晚上,我收拾好行装,正打算一鼓作气地出发,事务所的门被砰的一声推开了。

  索菲亚兔毫不客气地来到了我的面前,冷不防地冒出一句:“你被炒了,强尼兔!”

  “怎么了?”

  “你为什么要去教会?”

  “不能去?”

  “回答我的问题。”

  “这是搜查的定则,先怀疑身边的人。”我倒了两杯牵牛花酒,“不过,你可以放心。那位牧师先生无辜得就像雏菊上的朝露。”

  “你对牧师先生说了‘复活发生在灭亡之后’的话吧?”

  “难道你躲在那个牧师的外套里了?”

  “正经点!”索菲亚瞪我,“你竟然会这么想。”

  “我只是直面自己的心。”

  “难道在你眼里,我们兔子还不算正在灭亡?”

  “这要看各人的解释了。”

  “是啊。”索菲亚嗤笑一声,“的确是看各人解释。照我解释的话,兔子在成为人类的宠物时一切就结束了。”

  “你这小淫兔!”我一把掀翻茶几,拽住索菲亚的双耳,她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你是在说我吗?”

  “哼,会养兔子的人类估计都是没人搭理的吧?是吧,彼得?”(注:《彼得兔的故事》是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的作品,彼得兔的原型就是其饲养的兔子。)

  “我是强尼兔!”我一边揍她一边从她身后插入,“不要再叫我彼得!”

  “哈哈哈,彼得,彼得。”

  “我杀了你!”我挺腰,“你这个淫兔,我杀了你。”

  “哈哈哈哈,我可爱的小彼得。”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们或啃柱子,或假装挖洞,或立起身从窗口眺望远方的群山。

  我以人类的心情思考着兔子的事。

  兔子太渺小了,它们的存在是如此微不足道,堪称可悲。而会给这微不足道的存在赋予名字并敞开胸怀的人,到底又有多悲哀呢?比如,我会对着瓢虫之类的东西谈论我人生的烦恼吗?

  该死,这个女人的话的确有点道理。

  虽然科维洛阁下有着诸多伙伴,却不能断言他并不孤独。兔子也好人类也好,其实都是渺小的,大概是这样的吧。科维洛阁下是渺小的,托尼·维洛佐是渺小的,司机阿伦·杰克逊是渺小的,至于我强尼兔则是更加渺小的。所以,大家才会拼命地坚持着,为了不从现实逃开而努力地踩出每一个脚步。是这样的,为了喜欢自己。

  “我接下的工作一定会做到底。”在走出事务所之际,我回头这么说道,“这是我的原则。”

  4

  翻过一座山,花了一晚,铃兰谷终于近在眼前。

  接下去才是问题所在。一条路是朝再会之树的方向也就是西面前进,沿着高速公路绕一大圈,然后从谷的另一侧进入,但这么一来,至少要浪费半天时间。而东面的森林,则是银狐们的老巢。

  太阳升起时分,我在一棵榕树树根找到个大小合适的洞打了个盹。迷迷糊糊地睡到太阳当空才醒,之后便吃吃三叶草,在附近蹦跶,啃啃树干磨牙,等待着太阳下山。

  天色昏暗之际,我出了洞,夏夜晚霞四处弥漫。虽然花季已过,但风中遗留着的铃兰余香却似亡灵般氤氲不散。

  我以全身的觉悟鼓足勇气,顺着南风一路疾驰。

  周围连一只兔子的踪迹都没。我提防着四周,在这片萦绕着死亡预感的原野上全速飞奔。我感到浑身的细胞都在战栗。一般的兔子是不会继续前进的,它们一定会缩起腿转身就逃,因为这里没有可藏身之处。上千只眼在到处窥视着,随时要将稀里糊涂在这里迷路的蠢蛋抓来吃掉。胆小的兔子能感受到树阴下那根本不存在的气息,将风声当作预言一般深信不疑。

  慢着,本大爷可是强尼兔。与死为伴的我无所畏惧。科维洛阁下经常对手下这么说:“听好,你们要把死亡当成同伴。不然你们会被恶魔缠上,恶魔专盯软弱者的心。而我凯塔诺·科维洛一定会让那些向恶魔投降的家伙比死还惨。”

  兔之真正复活……我边跑边想。而我接下去必须面对的那群家伙们,他们也是穿过原野抵达铃兰谷的吗?若是这样,说明除了我——强尼兔以外,还有别的家伙也一样以死亡为伴。我感到一阵不妙,似乎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如果特伦斯兔打心底里相信什么兔之真正复活的疯言疯语,那么事情大概会变得有些麻烦。

  只有像阁下以及侠客托尼那样一直在生死之间打拼的人才会看淡死亡。而特里他们,恐怕连冒死的事都不曾经历过吧。对他们而言,死亡不是被剜出的眼珠、炽热的复仇之心、被切断的手指头以及男人爱到极致的骄傲。他们所谓的死亡和这些丝毫无关。他们靠脑袋思考后行动,而死神瞄准的正是这种时候。方法很简单,只要戴上上帝的面具就可以。看看人类吧,看看罗马人还有十字军吧。

  突然耳朵一竖,从右后方传来一阵很不寻常的声音。我一眼扫去,只见月色中银狐以猛烈的势头追赶而至。

  “该死!”

  我用力一蹬后腿,耳朵垂了下来。

  我一加速,对方也马力全开,却见其双目高吊,一副三天没吃晚饭绝不容我这顿美食逃过似的紧追不舍。

  而兔子的身体原本就是为了逃跑而创造的,并没有像肉食动物那样甚至考虑到发生冲撞时的安全性。怎么说呢?肉食动物在追赶的过程中会与树木还有岩石等撞上,但他们却并不会因此而受伤倒下。如果是我们兔子呢?不是脖子折了就是背脊断了,二选一。

  当我用力伸展身躯,突破最快速度的瞬间,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感觉到肌肉的极限,都完全地松开了。我们的骨骼虽然脆弱,但却有着极具潜能的健硕肌肉。当危机来临时,它终于发挥出本领。

  跑啊跑,身体渐渐发出像要散架的嘎吱声,心脏几乎要从胸口跳出来。已经是奔跑的极限速度了,兔子的骨骼快无法负荷。然而我依旧在加速。

  听到背后传来粗重的“哈、哈”喘气声,我的心里充满了“上帝”两个字。啊,拜托您,请不要,请暂时还不要召唤我强尼兔,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兔子!我一边歪歪斜斜地奔跑一边不停地祈祷。今后我会老老实实地做只兔子,再也不模仿人类了。哪怕要我在凯塔诺·科维洛的坟墓上撒尿都行,求求您,求求您……

  走投无路。

  我的大脑中枢开始麻痹,即将屈服于与庞然大物合体的诱惑之下。我的眼再也看不见别的东西。不再恐惧,并且渐渐感受到一丝丝愉悦。死亡即宇宙,食物链为命运,放弃是安乐。银狐是如此柔软美好,仿佛就是为了吃下我强尼兔而诞生于世的。

  但我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依旧在加速,我的骨头开始发出凄厉的声音。对生如此贪恋真是丢脸,令我备感屈辱,甚是不耐。

  银狐张牙舞爪,吼声近在身后。

  一片玫瑰花丛在飞掠而过的风景中扑过我的视线,兔子的视野可谓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连自己的屁股都能看见。虽然兔子常言道,“玫瑰花丛下藏着双头蜥蜴”,不过这表示着玫瑰花丛能带来好运气。

  我倏地改变奔跑路线,上帝保佑,正朝我原本方向扑来的银狐不由一个趔趄,这也使得我们之间的距离稍微拉开了些。虽然腿骨负荷已然极限,但我的脚步却快如子弹。

  在千钧一发之际,我奋力甩开那该死的臭狐狸,飞快地跃入花丛中不知道谁挖的兔子洞。那家伙的前爪直伸进洞,抓到了我的屁股。而我则因为用力过猛,一脑袋撞到了洞里的内壁。

  银狐把嘴塞进洞里吠叫,洞中一片唾沫星子横飞。

  “活该!”我用后腿用力揣向他的鼻子,“想吃我强尼兔?再过十年吧你!”

  那家伙仍不罢休,努力了很久企图挖开洞口,于是这期间吃了我好几下猛烈的飞腿。看起来这次我的脑袋算是保住了。过了许久,四周终于安静下来。他应该知道想对我强尼兔出手会有什么下场了吧。

  罪恶感此时袭上心头。啊,科维洛阁下,刚才那些话非我本意。

  我为此而严重拉稀,脑袋上肿起的包也阵阵发胀,我后悔不已。

  在历经艰难抵达铃兰谷六号之前,我还遇到了三次铃兰瘾君子的纠缠。

  然而,当我露出屁股上被银狐抓出的伤痕对他们大声呵斥后,这群瘾君子立刻灰溜溜地让出了道。生在这种垃圾堆里,如果不冒险穿过那片原野便哪儿都去不了,当然绕远路另当别论。他们只能在这谷里被铃兰侵蚀,并渐渐腐朽。对于这种家伙而言,像我这样的外面来的——光是外面来的这一点,便是他们绝对无法企及的对手了。

  我先是把下巴搁在这些瘾君子的背上,在我们兔子的世界里,搁下巴这个动作决定了彼此间的地位。这样一来我便完全地占据了上位。然后,我询问起特里兔的事,以及那个宣传“兔之真正复活”的家伙的事。如果罗伊说的没错,那群效仿上帝的家伙应该就是把瘾君子们聚集在这一带进行传教。

  “你说的是那些安息日之黑兔吗?”

  “他们是这么自称的?”

  “喂,幺幺,”他对跟在一边的同伴说,“你说你去过集会的吧?”

  “因为去集会就有吃的嘛。”被称为幺幺的黑兔子指着东边,“你沿着这条路往山的方向走,穿过灌木丛就能看见一大片空地。”

  “那是什么集会?”

  “SA咯。” (人类的匿名戒酒会(Alcoholics Anonymous)简称“AA”,此处有嘲讽的味道。——编者注)

  “SA?”

  “Snowflakeholic Anonymous——铃兰戒断会咯。像我们这样的瘾君子们集合在一起,彼此鼓励。” (铃兰为白色,吊钟状,远看似白雪,故用“Snowflake”。——编者注)

  “这群叫什么安息日的家伙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大概是两星期前吧。”

  幺幺说着,之前的那个瘾君子也从旁附和:“没错,有着下弦月的那晚,差不多正好是两星期。”

  我仰望天空。

  天空中挂着的半月端正得像是一个圆被一切为二。月亮的阴晴圆缺周期为二十九天半,从下弦月到上弦月,算上中间的新月正好是两周。我在脑中飞快地整理着时间顺序: 索菲亚兔来事务所是在一星期前,当时,那个小淫兔说过特里差不多失踪了近十天。而从仙客来大街到铃兰谷,再快也要两天的时间。

  对得上。

  大约两周前,自称“安息日之黑兔”的团伙出现在这谷里。而特里兔失踪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兔子的两星期以人类感觉来说约为四个月)。前来拜托寻找特里的索菲亚兔是兔之复活教会的信徒。而安息日之黑兔,则四处宣扬兔之真正复活。

  有问题。

  “谢啦,兄弟。”我扔给他们各一根胡萝卜,“光吃铃兰,早晚脑子开花。”

  “嘿,爸爸。”幺幺说,“你屁股上的伤,真的是银狐抓的?”

  “别叫我爸爸!”我揍了他一拳。

  “有什么好生气的,谁都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爸爸。”

  “这就是兔子的优点。如果我是你爸爸,我非把你那青屁股揍到皮开肉绽。”

  “切,青屁股碍到你啦。”

  “你们不要再接近那些安息日什么的家伙了。”

  “为啥?”

  “话说,人类的男人会叫女人舔鸡巴。”

  二人哄堂大笑。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哥们罗伊……罗伊他是在仙客来大街开酒吧的,然后他就让他老婆照着做。你们猜发生了啥?流血事件!”

  他们笑得直打滚,腿不停地咚咚跺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身边滚来滚去。

  “罗伊那家伙完全忘记了我们兔子的嘴巴和人类的嘴巴构造不同。也就是,只有无法理解的东西才会拥有那样的魅力,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去尝试。而当我们回过神来,已经为时已晚。”

  心地善良的瘾君子们咯咯笑着蹦向山谷深处。

  斯利姆兔商会里塞满了已经发霉的人类文明残骸。

  四面的墙上挂满了钟表: 有圆形,也有方形;有摆钟,也有带链条的;有在走的,也有永远停止的。每一个看起来都像是一道能够穿越时间的门。房间里的破烂堆积如山: 冰箱、电扇、棒球的本垒、一些看起来像是马达的东西、镜子、暖炉、屏幕裂开的电视机、没有轮胎的自行车……想要穿过这些东西的缝隙到达店深处的柜台,看来必须侧着身子,顺带还得缩紧肚子才行。

  “哎呀,这店真不错。”

  我打了声招呼,站在柜台里的老板透过眼镜看向这边。一身没有光泽的茶色皮毛、下垂的耳朵还有干涩的鼻子,怎么看都差不多有七岁了吧(等同于人类的七十岁)。真是名副其实的老不死。

  “不过,你竟然能收集到这么多呢。”我一脸假笑地扮友善,“老爷爷,你喜欢人类?”

  老兔子瞪了我许久,在别开眼之前吐出一句:“是又怎么样。”

  他的声音像是上了锁。

  这种老头不吃软的,刻意拍马屁反而是浪费时间。但是,我既然贸然赶到这种地方自然也不是闹着玩的。既然用拉的不行,那么就改推的。无非是只兔子。只要来个两三拳,就不信他不张口。

  “哎呀哎呀哎呀。”我摩拳擦掌正打算身体力行,大门突然砰地打开,我被吓得惊跳起来,“啊啊,吓了我一跳。”

  “你进门就不能轻点嘛。”老兔子气势汹汹,害得我差点要道歉,“你要我说几次,托比。”

  进到店里的是一只有着黑耳朵的白兔子,看起来似乎是只才断奶的幼兔。

  这孩子双手捧满了报纸,顺溜地穿过那条细小的道路,我忙给他让道。

  把那叠报纸推到柜台上,孩子喘着粗气说:“全部在这里,两根胡萝卜就好。”

  老兔子扶了扶眼镜,像是在碰什么脏东西似的啪啦啪啦地翻着报纸。

  “你又逃学了吧,托比。”

  “跟你无关吧,快给我胡萝卜,斯利姆先生。”

  这老头果然是斯利姆兔。

  “你想要胡萝卜吗?乖哦乖哦。”

  斯利姆兔从柜台下掏出胡萝卜晃了晃,那孩子立刻高兴得直咚咚蹬脚。

  “给我嘛。”

  老爷爷举起胡萝卜,每等对方跳起来时就把手举高让他扑空。小孩子很容易上当,甚是好玩。不过,因为他太容易上当,我不禁要怀疑他是不是笨蛋。斯利姆在耍了他好几次以后,冷不防一拳砸在他头上。

  “干什么,你这臭老头!”

  “你要我说几次才够,托比。”斯利姆不耐烦地摇着头,“我的店不是垃圾场。就这种破纸也想收我两根胡萝卜!?”

  “斯利姆先生,请别这么说……”

  “我平时是怎么说的?”

  “……”

  “托比。”

  “要……”托比嗫嚅着,“要了解敌情。”

  “就是这样。”斯利姆把胡萝卜放回柜台下,小孩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不了解鸟,就不知道他们会夜盲。不了解猫,就不知道他们对木天廖没有抵抗力。不了解狗,就不知道他们对人类谄媚的理由。而我收集人类的用品也正是为了了解人类。知道得多就不会大惊小怪。或许,这一切都是徒劳。但是……” (俗称“猫大麻”。木天蓼内脂等对猫科动物有诱异作用的成分。大部分猫无论是嗅到或者舔到木天蓼的味道都会异常兴奋。——编者注)

  “‘知彼是迈向胜利的第一步’,是吧?我耳朵都要听出老茧了。”

  “那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快去学校。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你们必须了解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那孩子还不肯罢休,斯利姆又揍了他一拳,他只得乖乖地蹦出店外。

  “真是令人头疼的家伙。”

  “算了,小孩就是要那样活泼。”

  “那么,你是谁?有何贵干?”

  我刚要开口,却突然有了片刻踌躇。等等,如果这老头跟安息日之黑兔有关系怎么办?

  虽然无凭无据,这只是我作为侦探的直觉,但谨慎是兔子的美德,不管怎么说还是该小心措辞。

  为了争取时间,我把刚才那孩子带来的报纸拿到手边。

  “你能看懂人类的文字?”

  “啊……差不多吧。”

  我一边暧昧地回答一边翻阅。趁着大脑思考的空当仔细地阅读着纸上的文字。

  是了,罗伊说过安息日那帮家伙在这里买过马达。如果那群家伙并非逛街时正巧来到这家店,然后说“好棒的马达,多少钱啊”——就表示斯利姆兔也有可能是专程为那些家伙进的货。而且,这个老头视人类为敌。如果这个老头跟安息日之黑兔有关,那么“安息日”定然也不会是赞美人类的组织。

  很好,假装讨厌人类为上策。

  “喂,你怎么了?”

  我从报纸中抬起头,斯利姆兔从柜台抬起了身子。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四处张望了下。只见旧书堆起的小山顶上,一只粉红色的长毛绒玩具正在微微颤动。

  地震?

  不,这未免太过安静。望向外面,也只见明月高挂。

  长毛绒玩具颤动着渐渐往前移动,最终从书山上掉落。当我低头看着它的时候,终于明白了原因。是我的脚——不知不觉间,我的脚正在咚咚跺着地。

  明白了震动的原因,却依旧有别的问题。我对自己朝地面跺脚的理由完全没有头绪。

  “上面写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仿佛被他的声音所引导,我的视线再次被报纸吸引。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正要突破记者重重包围上车的中年男子——

  即使是这种时候,我依旧专注于自己的侦探行当。我一半的脑子依旧在盘算着该怎么忽悠斯利姆兔,努力地对他展开笑容,想要蒙混过关。

  但我却做不到。

  像是被人类的手按住脖子似的,我连视线都无法从报纸上转开。我眨眼凝视着。确信滚滚涌出,溢满了我的眼耳口鼻。

  “怎么了?”他说,“你哪里不舒服吗?”

  “啰嗦,你这老不死。”

  我听到他打了个寒噤。

  “本大爷名叫强尼。”我怒气满满,“告诉安息日之黑兔,就说强尼兔有事找他们。”

  “你到底……”

  “闭上你的嘴给我听好,你这臭老头。”

  “……”

  “明天我会再来的。”我把那张报纸折好放入怀中,“如果敢让我白来,我就烧了这里。”

  我在目瞪口呆的斯利姆兔面前丢下一根胡萝卜后出了店。

  月已西斜。

  5

  我躺在城边一家简陋旅馆的床上,瞪着嘴上叼着的燃烧着的烟头。

  悠悠升起的紫色烟雾渐渐溶于黑暗。不断飘进大开的窗户的,除了对面酒吧的喧扰声,就只有苍蝇一类了。床上的弹簧扎着我的背,蟑螂们在天花板上肆意爬行。

  不知不觉间,我的身体似乎越过了这昏暗房间的地板直陷入往事的回忆。

  “你是谁跟我无关,只是曼西尼先生想要你的手指头。”

  用消音手枪无声地打爆了科维洛阁下的脑袋后,幸运小子波比对我伸出那满是鲜血与硝烟的手。

  “你很喜欢你的主人吧,别害怕,小兔子,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见我直往后缩,他对我微微侧头,“干完这种事后,我就会想找个人说说话。你不会到处宣扬的是吧。我是幸运小子波比。你呢?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呀。除了曼西尼先生以外,你是少数看到我面貌的男子汉哦。组织里的人都不知道呢。你觉得我会伤害这样的你吗?”他接着说道,“对了,小兔子,要不要来我家?”

  幸运小子波比说着笑了起来。

  朝右一转,我强尼兔一鼓作气踩着尸体笔直冲了出去。大家都不动了。“侠客”托尼、参谋钦可缇、“陶笛”索尼,还有科维洛阁下……

  我从床上起来。

  打开房门,走廊里的灯光投射到地板上,那里放着被我摊开的报纸。我看不懂人类的文字,但是,照片里那个家伙的名字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标题栏里。即使看不懂都能闻到他的味道——乔治·曼西尼。

  经过隔壁房间的时候,一个嘴角流血的女人突然冲出来拽着我不放。

  “啊,你快救救我。我要被杀了。”

  “喂。”一只脏兮兮的差不多比我壮一倍的白兔子对我怒喝,“别管这女人。”

  “求求你,救救我。”

  “你给我过来,你这婊子。”

  白兔的脚步咚咚作响,一把抓住女人的耳朵把她从我身边拉开。

  “你想多管闲事吗?”他的脸突然凑近我,口气很难闻,大概是因为那过长的门牙吧,“有种你就试试吧,小子。”

  “不。”我别开眼,“我没这打算。”

  白兔给了我一拳,把兀自尖叫的女人拖进房,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我穿过走廊下楼,没精打采地过了马路进入酒吧。

  在吧台喝了两杯不兑水的牵牛花酒,一边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做,还向酒吧稍微打探了下安息日之黑兔的事。然而却一无所获。

  买单后出了店门,顺手捡起一块地上的石头,蛮大的那种。然后我再次没精打采地穿过马路,上了楼后回到走廊,把刚才那间房间的大门一脚踹开。

  正按着那女人的白兔倏地跳起,双眼通红地朝我走来。

  在他出拳之前,我一把将石头砸到了他肮脏的嘴上打飞了他的门牙。趁他捂着嘴蹲下的当儿,我继续用石头对他一顿狠打。

  “区区一只兔子居然敢小瞧我强尼大爷!”我毫不留情地踹着他那满是肥肉的松弛身躯,“你这只兔崽子!兔崽子!兔崽子!”

  “这种家伙,快杀了他。”女人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杀死他!”

  等白兔不再动弹后,我一把抓住那女人从背后插入。

  “啊啊,你好厉害。”女人用力地扭腰,“舒服吗?我才生过三次小孩哦。”

  “闭嘴,你这淫兔。”

  我用力抽插着。混账,凭什么我是只兔子!?凭什么那个该死的曼西尼可以是人类,而我却只是只兔子!?

  “啊啊,我还要,还要!再用力点!”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一把推飞这女人,又丢了根胡萝卜。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我稍事整理了下自己的毛,就这么睡下,过了这一晚。

  翌日,太阳高挂的时候我跟平常一样无所事事,等太阳落山后我依旧意兴阑珊。

  特里兔的事情就随它吧,我已经彻底不放在心上了,随它怎样都好,与我无关。

  每当看见乔治·曼西尼的照片,我便浑身焦躁,被绝望所折磨,因空虚而失落。不要再这样了,都不知道对自己说了几次,你不过是区区一只兔子,强尼,这样的你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和曼西尼决一胜负?我翻来覆去地思考着相同的事,打算把自尊甩到一边,破罐子破摔地接受现实。可又如何呢?这次是那个戴着“Wise Guy”戒指的手突然从黑暗中伸来把我五花大绑。你还算是男子汉吗?嗯?强尼小子?你作为黑手党的气魄何在?

  我的心情就像是在往下走一条永无尽头的螺旋楼梯。每多走一步,我就在向胆怯而渺小的兔子——向真正的自己更靠近一步。若非听到外面的响声,我的身体早晚会分崩离析吧。

  我从床上起身走到窗边。

  只见一群兔子正沿着马路朝西飞奔。渺小的生物总是在奔跑。我不紧不慢地抽着烟,呆呆地望着这一切,一只熟悉的黑兔身影跃入眼帘。

  “喂,幺幺!”

  听到我的呼声,他停住了脚步,东张西望地环顾四周,好像被只无形的手拍打似的。

  “这边!上面,上面!”

  幺幺叫住他的瘾君子同伴,朝着我的方向指了指。然后那同伴说了几句后,幺幺对我扯开了嗓子。

  “啊,是昨天的爸爸吗?”

  “别叫我爸爸!”

  两人都笑了。

  “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那么匆忙?”

  “再会之树发光了哦。”

  同伴催促着幺幺,二人一起沿着马路跑开了。

  把烟抽完,我走出了房间。

  隔壁很安静。空气中隐约残留着一丝血腥味,那是昨天被我一顿好打的肥兔的味道。

  我优哉地晃过走廊下楼,在迈步奔跑之前,抬眼望了望头上的月亮。

  在人类的眼里这是如何的光景呢?

  虽然无从得知,但至少它夺去了聚集在西侧高台全员的心。仿佛被银白色的雾霭所包围,光粒子从再会之树的顶端涌出,在风中起舞,渐渐地沉淀于黑暗深处。虽然人类所谓的上帝净是扯淡,但我的耳中却确实地听到了静谧的圣歌在赞颂毁灭。

  “就是这个!”突然有人叫嚷,“安息日之黑兔说的就是这个!”

  “再会之树正在发射死亡之光!”声音此起彼伏,“这都要怪人类!”

  憎恨如燎原之火,最终化为巨大的脚步声撼动了大地。兔子们跺着脚,不停地,不停地。

  “我也搞不懂。”

  一回头,却见斯利姆兔。

  “我也搞不懂安息日之黑兔到底想干什么。但至少他们是为了拯救兔子而努力。”

  “你真的卖给他们马达?”我问他。

  “我是做生意的。”

  “没有电应该不会动吧。”

  “要说电,”斯利姆这老东西嗤笑了一下,用下巴指指再会之树,“有的是。”

  “用来做什么?”

  “满月之夜,你也来再会之树吧。”

  “会有什么?”

  “来了就知道了。”

  我仰望着月亮。

  现在是初九,满月则是十五。也就是说,六天后的深夜里,再会之树会发生些什么。嘿,有意思。我强尼大爷可要好好看看兔子们能有什么作为。

  “有什么好笑吗?”老头皱起了眉。

  “不不,只是觉得很讽刺。”我扬起嘴角。

  “讽刺?”

  “渡过这片海一直往前,好像有个叫日本的国家。你听说过吗?”

  老兔子的眼底浮现警戒之色。

  “很久很久以前,听说这个国家的人前往日本宣传他们的上帝。他们特地乘着船,飘啊飘啊。而日本人也因为好奇,对上帝崇敬万分。然而,这却让国王很不高兴。他们的国王好像叫做‘将军’,那个将军对着信奉上帝的人这么说道:‘再继续说上帝上帝的,统统杀光。’于是百姓们说:‘遵命,我们不信上帝了。’但是,将军的疑心病很重,对于这些口头约定并不相信。‘你们这些墙头草,真是狗娘养的’,‘那要怎么做您才能相信我们呢?’于是,将军把梳子插到自己的发髻里,严厉地规定道:‘好,你们向上帝发誓,你们不再信上帝了。’”

  “……”

  “能听懂吗?”

  “……”

  “看,向上帝发誓不信上帝,也就是说,这是矛盾的。”眼见斯利姆兔始终无法理解,我突然觉得热心解释这个笑话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你们也是这样。一边否定人类,一边却被人类的工具、价值观等束缚。”

  “不是这样的。”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看来是戳中他的痛处了,“那么,你是说让我们袖手旁观吗?”

  “我没这么说。”

  “年轻人,你知道些什么。人类必须消灭啊。”

  “消灭人类?呵呵,怎么做?”

  斯利姆兔沉默了。

  “我想说的是,”我转身背对他,“说这种话,兔子早晚也会变得跟人类一样。”

  6

  穿过盛开着白色小花的有刺灌木丛有一大片广场。经过三个晚上的无功而返,终于被我逮到了。

  铃兰戒断会的活动相当隐蔽,简直就像是躲过上帝的耳目。粗粗数了数,大约有四五十个灵魂为了寻求救赎而聚集到这里。他们围坐在一起,老老实实地倾听着一只瘦得皮包骨的小骚妇说话。

  我点上烟。

  树木的枝叶如半开的华盖笼罩着广场,月光将黑暗照得一片银白。山脊的连线黑压压地延绵而至。随着远处夜莺的声声鸣叫,夜色也愈来愈深。

  当那个皮包骨头女人的发言告一段落,一只黑白斑点的公兔站起身:“感恩,洁妮。”

  “感恩,洁妮。”全员一起的应和声吓了我一跳。

  “接下去还有谁愿意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经验?”

  好几只手刷刷举起。

  斑点兔对着其中一个男子微笑。

  “晚上好。”男子畏畏缩缩地站起身,“那个……”

  “不用报上真实的姓名。”斑点兔说,“也不用思考要说些什么,就说你想到的就可以了。”

  “那个,我是马卡斯,嗯,大家叫我马卡斯好了。”

  男子报上自己的暂用名,底下又齐声问候:“晚上好,马卡斯。”

  “我戒铃兰已经有三个月了。”男子保持着怯生生的微笑,开始了自己的发言,“最近我做了个梦,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劝诱我服用铃兰。为了得到她的青睐,我向她展现出自己对铃兰的熟悉。但是,我却怎么都咽不下去。嚼着嚼着铃兰就渐渐膨胀,到最后差点把自己憋死。没办法,我只能全部吐了出来。而这些铃兰看起来还是像刚刚摘下来般水灵灵的。她看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算了吧。但是我却无法制止地感到恐惧。我清楚地感到……感到自己的身体里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死去。”

  一阵沉默后,斑点兔沉静的声音如墓场里的钟声一样响起:“有谁想要对此发表意见吗?”

  又是好几只手举起。

  我一边远眺着这些对他人梦境评头论足的家伙,一边寻找着幺幺的身影。我没有找到他们,但我认为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

  我把视线收回到斑点兔身上。

  “但是,天总是会亮的,我们也为你感到自豪。感恩,马卡斯。”

  “感恩,马卡斯!”

  戒铃兰已经有三个月了?我弹了弹烟灰,哈哈,这不是废话嘛。铃兰是春天开的花,花期一过,就算想吃也吃不到。天总是会亮的?要这么说,还没有不带刺的玫瑰呢。这究竟有多欢乐,才能让这群家伙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互相探讨各自的噩梦?难道兔子们就不能做点更实在的事?

  虽然和这个无关,但我还是感到有些反胃。伪善虽然很可悲,但我并不排斥,而像马卡斯兔这样的家伙却是例外。他只不过是不合时宜的开胃菜,一个并不好笑的小丑。

  下一个男性赤裸裸地向大家表白了想要成为人类的憧憬;再下一个女性则声泪俱下地倾诉了自己时常在梦中与人类相拥。这让我感同身受,胃不由阵阵抽紧。

  “我对这样的自己无能为力。”母兔子仿佛在用语言剖析自己,“我很明白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但是……我还是喜欢人类!”

  “我的爸爸在我眼前被人类的枪射中。”某个男子说道,“你知道当时我在想什么吗?——爸爸属于人类了,但是,为什么只有爸爸?我这么想着,于是为了逃避,我开始沾染铃兰。我很羡慕爸爸。”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似乎有东西正引导我前往我该去的地方。我咬紧牙关忍耐着。我知道,如果去了那里,我就会变得舒坦。早应封印在内心深处的某种感情此刻正在发光,骚动,令人热血沸腾。“没关系,并不只有你一个人这样。”当斑点兔这么对他说时,我不觉泪流满面。而这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位朋友,你是第一次参加这个聚会吧。”

  所有的人都回头望向我,我这才意识到他在跟我说话。

  “可以的话,能不能跟大家分享下你的经验呢?”

  “不,我是……”

  “来吧,从你想说的开始说。”

  “不不,但是……”

  斑点兔用恬静的眼神鼓励我。心中有着伤痛的众人,为即将拥有新的伙伴而雀跃。啊,我们竟然是如此接近!

  “我是……”我的声音是如此的细小、无助而率直,令我不由暗暗吃惊,“那个,强尼。”

  “晚上好,强尼。”

  “我是被人类饲养长大的。”我的话里满是苦涩的泪水,“那个人,科维洛阁下是个男人……我是说,真正的男子汉。从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想着总有一天要成为那样的男人。”

  “放松,继续说。”

  “是的……但是有一天,阁下却被人杀了。”

  会场上重重的叹息几乎要将我吞噬。自己渐渐消失的感觉甜美得令人难以置信。

  “从那一刻开始,我变成了一只区区的兔子。但是像我这样的家伙根本找不到容身之处。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人类,兔子们根本无法接纳这样的我。不管到哪里都觉得这并不是我该在的地方,这样的感觉挥之不去。我常被指责说你不是兔子,你不配做兔子之类的。但是,至今我仍然认为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实际上,我和其他的兔子就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呢?”

  “比如吵架的时候,我总想着要把对方杀死,虽然我连什么是杀意都不是很懂。只是因为人类也是这样做的,于是在我的内心,就用这个理由把一切都正当化了。然而,这毕竟是违反野生法则的,是吧?”

  “在这里没有人会为此而责备你。”

  斑点兔这么说着,其他兔子也纷纷点头。

  “但是,我不认为这是问题的关键。”我说。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关键是,我暗自为此自豪。”

  兔子们一阵哗然。

  “所以,我能够了解在座各位的痛楚。”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想抑制住泪水,“大家都在理想的自己与现实中的自己之间纠缠,虽然我说不好,却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是这样,而我想对大家说的是……”

  见我快说不下去了,众人纷纷对我致以温暖的鼓励。斑点兔显得很自豪,甚至有人在底下陪我抽泣。

  自我怜悯的愉悦几乎令人忘我,我无法制止地想说出一切。我一直都想获得他人的肯定,想有人对我说“没关系”。如果能够这样,我将会感到多大的宽慰呀。了解到自己并不是孤单一人,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我能够对你们说的是,人类什么的都是狗屎!”当听到自己说出的话时,最惊讶的莫过于我自己了,“想要变成人类的家伙连狗屎都不如!”

  斑点兔脸上的爱意消失了,周围也迅速地冷却下来,兔子们的眼底笼上了一层灰色的雾霭。

  我并不想这么说的。但是,我口中的话语却好似长了有力的翅膀。科维洛阁下、“侠客”托尼的魂化成青烟进入了我强尼兔的体内。我有一种感觉,要不就是我的安全装置启动了吧,要不然我早被胆小之风吹倒了吧。

  “问题并不在于铃兰或者想要成为人类的心。”我说,“问题的关键是,你们这群蠢兔子总希望别人对你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可以逃避现实。”斑点兔露出僵硬的微笑,“这是第一步。”

  “有时候闭上眼才能更看清现实。”

  “这家伙太狂妄了!”终于这群乌合之众里响起了这样的声音,“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早已听惯的骂人话络绎不绝地冲我而来,这也带给了斑点兔勇气。

  “喂,强尼。”这个笨蛋像是在教诲我,“并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坚强,但是我们依然要生存下去。你不认为为了生活得更好,就需要让这个世界更美好吗?”

  “我只知道,至少我不是为了让这个世界更美好而诞生的。”

  “尽可能地让世界更美好一点,这可是我们对下一代应尽的义务哦。”

  “下一代什么的下地狱去好了。”

  “你除了自己以外,还有喜欢的东西吗?”

  “我连自己都不喜欢。”

  “你不认为会说出讨厌自己,是因为太过爱自己了吗?”

  “或许吧。但是,之所以不得不抑制,是因为始终都有理由必须去这么做。”

  “总之,不承认自己的欲望,我们就无法得到救赎。”

  “承认欲望后能得到救赎的只有人类,那被他们称为自我实现。那种东西只要努力总有办法做到。只要不是什么想变成其他动物这种令人绝望的欲望就行。”

  斑点兔瞪大了眼,胸口起伏。

  “怎么了。”我斜睨他,“你这家伙有什么意见吗?”

  “你说得对!”

  “……”

  “诸位,没想到真相竟然由这位强尼所揭示。”他指着我,“他替我们安息日之黑兔作出了解释。是的,兔子再如何承认自己的欲望都无法得到救赎。我们无法成为人类。就像强尼说的那样。”

  我感到似乎整个世界都失控了,害怕得浑身发抖。事态突然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等我回过神,从我口中蹦出的恶意却反咬了我一口。

  “所以,我们只有撇弃这样的欲望。”斑点兔说。

  “啊,不是,请稍微冷静下……”

  “人类应该被消灭!”

  “……”

  “我们能为下一代做的只有这个,而这正是安息日之黑兔的教义!”

  已经没有我出场的机会了。

  “强尼使得我们的心灵形体化。”对着众人讲话的斑点兔显得十分庄严,“多亏了强尼,我们才能够在这被雾深锁、孤单而没有尽头的迷宫中走出来。哦哦,强尼~!”

  “感恩,强尼!”

  兔子们的眼里射出疯狂的火焰。叫喊声此起彼伏延绵不绝,演变为如黄昏雷雨般激荡的誓约。

  “消灭人类!当满月在正空放出光芒的时刻,有志干正事者在再会之树下集合!”

  我偷偷地离开了那里。

  像是被下了永远不死的诅咒一样。聚会结束后,我到处打听有关特里兔的事,连最冷淡的家伙都在我的双颊上印下了吻。打出生以来,我第一次觉得兔子的群体是如此温暖。我觉得我有一半快成为他们的伙伴了。

  7

  博士兔把头埋在我给他的报纸里看了差不多一小时。他时而翻阅自制的字典,时而用红笔做记号,时而在黑板上沙沙地写下符号与公式,努力地想从中获得能够解读报纸内容的线索。

  “我说博士,有酒没?”

  虽说我并没有期待他会有所回应,但果然我的话遭到了被无视的命运。无奈我只得点起第三根烟。沉默让耳朵变得空明,我听到了虫子翅膀挥动的声音,还有吹动梧桐叶的风声。

  梧桐林的博士兔,他有着下垂的耳朵,黑白斑点的毛色。自从年轻时捡来了一本人类的书后,就用自己的一生致力去解读它,就是这么个顽固而一根筋的家伙。根据博士的说法,当得到这本书的时候,全身震撼得犹如五雷轰顶。“那种无所不能的感觉,那种陶醉的感觉,仿佛名为知识的泉水在我早已干涸的心里涌起。”

  一开始的时候,博士只要拿着书就很满足,他不管去到哪里都带着这本书。当被好奇心旺盛的兔子问起时,他有些自得地回答:“睿智,你懂不?这本书上写的可是真理。”

  “睿智?真理?这是啥?”

  “简单而言,就是联结万物的法则。如果能够读懂它,所有的谜题都能立刻迎刃而解吧。”

  众兔面面相觑。一道启蒙之光自天而降,终于兔子也迎来了与无知懵懂的黑暗时代说再见的时刻。

  一只兔子畏畏缩缩地问:“兔子是从哪儿来的呢,博士?”

  “问得好。”博士指着远方积雪的山岭,以十分通透的声音回答,“从那边。”

  “那么,又要去哪里呢?”

  “这边。”

  不用说,感到衷心佩服的兔子们开始了集体发问。为什么我们的大便是圆的?为什么我们的脚会不由自主地咚咚跺地?为什么我们长大后嘘嘘就变臭了?

  “我们的大便之所以是圆的,你要知道,那是因为我们的屁眼是圆的啊。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如果屁眼是星形的,那么大便也就是星星的形状了。”即使是在读懂书之前,博士依旧能够给出深思熟虑的回答。这就是天生的学者,“脚自行跺地大概是因为,嗯,大概是因为无意识地想要吓唬地下的鼹鼠。因为鼹鼠也是吃胡萝卜的。我猜测,大概是因为我们的脚底有着能够探测鼹鼠的传感器吧。嗯,一定是这样的……哎?长大后嘘嘘就变臭了?是这样吗?我没这么觉得嘛。”

  “胡子是必要的吗?”

  “胡子?是呢,不是必要的吧,应该……来反问一下吧,你为什么会对这如此介意呢?切,既然如此介意,不如拔掉试试?”

  “为什么啼兔的耳朵特别小?”

  “糟糕,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最后他留下这么一句后,就一路飞跑到了梧桐林。自那以后的兔子历五十年(以人类的日历来算就是五年),博士全身心地研究人类的语言,研究得巨细靡遗,一步都没有出过梧桐林。

  很了不起吧。博士能够读懂人类的语言,正是其如此努力的回报。兔子们对这个神秘的博士甚是敬重——搞不懂的东西都是具有魔力的。顺便,根据博士自己的说法,那本改变了他的命运,给了他契机将一生都奉献给研究学问之路的书,正是由东部配管工联合组合编的《去问配管工!》一书。

  “似乎说的是,嗯你看,这个叫乔治·曼西尼的男人虽然被‘起诉’却被获准‘保释’的报道。”

  我忙坐正。

  “这里用了‘教唆杀人’的字眼呢。”博士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根据这篇报道推测,这个叫曼西尼的男人应该委托他人去杀人。”

  “然后呢?”我不由自主地探出身,“有写什么具体的内容吗,博士?”

  “好像是一个名叫‘绿丝带’的‘环保组织’的领导人被杀害了,名字叫默·蒙哥梅利。”博士继续往下看报道,“这个‘绿丝带’好像正在主张要求‘核电站’停止‘作业’,嗯,就是类似的这些。”

  “什么类似的这些?”

  “这部分,哎呀,没什么重要的。”

  “请完整地告诉我。”

  “哎呀,又没什么的。”

  “莫非博士你……”

  “你在说什么。”博士的脚咚咚地跺着地板,“我不是看不懂,肯定的。但是,我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因为,咦?你在听吗!?”

  “……不好意思。”

  “切,自己又看不懂。”博士一边嘟哝着一边重新戴上眼镜,“总之,这个默·蒙哥梅利把曼西尼的‘电话’‘录音’。用这个做证据,应该就能使曼西尼‘获罪’。据‘绿丝带’的临时领导人埃文·凡伦塔因说,在那通‘电话’里曼西尼这么说过:‘废除发电站后怎么办?不能看电视,连用微波炉转吃的都不行了。’”

  “真的写了这些?”

  “太失礼了,这里写得清清楚楚。然后,‘录音’的磁带虽然被送到了新闻社,但是那个默·蒙哥梅利却被杀了。理由还没有查明,磁带却不翼而飞。另外,这个凡伦塔因的证言似乎攸关‘判决’的倾向。”

  “理由还没有查明?”

  “真的啊,这次真的是这么写的。”

  “这次?”

  “你干吗这种眼神?我没有骗你!你看,‘mysterious’这个单词,我有着绝对的自信!”说着他挥起那本堪称座右铭的《去问配管工!》,“这本书里出现过很多次的。‘mysterious的漏水’,‘mysterious的水管破裂’,还有很多哦!”

  “知、知道了。”我努力安抚正在用手指翻书的博士,“比起这个,我还有几件没搞明白的事。”

  “‘mysterious的自来水账单’……嗯?没搞明白的事?”

  但是,我正要开口的瞬间,却见博士兔的眼镜忽然一闪。

  “糟糕,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啊,博士!”

  结果还是没能问出口。博士像阵旋风一般冲出屋子,消失在那片森林的深处。

  被独自留下的我,保持着悬空坐在沙发上的姿势半晌。看来博士兔花费在那片森林的五十年(兔子历)里,不但钻研了作为学者所须具备的知识,还掌握了如何维护学者身份的本领。

  我坐回沙发,点起了烟。

  对于曾经和科维洛阁下朝夕相处的我来说,博士兔照本宣读的那些单词绝不是什么新鲜玩意。“起诉”、“保释”、“教唆杀人”、“核电站”,我的目光一一扫过博士画了下划线的单词。其中用大写字母开头的单词只有两个,“Irvin Valentine”和“Green Ribbon”。人类在使用人名以及组织名字的时候,第一个字母总是用大写。从音节上考虑,“Valentine”不可能发成丝带的音。那前者八成就是“埃文·凡伦塔因”,而后者……等等,“侠客”托尼奉科维洛阁下的命令,连汽车和人一起炸飞的那个环境保护家——布莱恩·格林——就是兔之复活教会的那个牧师兔之前的主人吧?

  “布莱恩·格林”和“绿丝带”。原来如此,是这么一回事啊。为了追思牺牲的同伴,于是把协会的名字冠上了他的名字。的确是人类喜欢干的事。就凭这么点屁事,就能如释重负地认为自己已经赎罪。

  其间我已经无意识地离开了博士兔的房间,心神不宁地走在返回铃兰谷的路上。

  汽车的前灯时而会延伸至森林,将黑暗照亮。梧桐林是由人类沿着高速公路种下的树木在不知不觉间延展开来的。要说的话,就是人类文明与野生世界的缓冲地带。博士兔居住在这样一个地方,总觉得带有些象征意义。

  月亮渐成圆形,艾蒿那刺激的味道扑鼻而来。距离满月尚有两晚。

  乔治·曼西尼因为核电站的事而闹得天翻地覆。我思考着。虽说因为教唆杀默·蒙哥梅利被起诉还不错啦,但被保释了。这件事应该与乔治·曼西尼的堂兄基尔巴特·罗斯上院议员扯不开关系。而布莱恩·格林对这两个人的关系一无所知,还拼命将告发核电站建设者的报告交给了罗斯。牧师兔是这么说的。为此,还造成了科维洛阁下的丧生。然而,如今又有新的东西让他头痛了——埃文·凡伦塔因——这个人的证词将决定曼西尼的命运。

  应该怎么想才好?

  消灭人类是安息日之黑兔的教义。但是,区区一介兔子到底如何才能做到?那些家伙企图对再会之树干点什么,为此他们甚至还弄来了马达。

  “喂,叫你呢。”

  一回头,是只不怎么干净的兔子。

  “你之前去过斯利姆先生的店吧?”

  我盯着这个小孩:“你是那个卖报纸的……”

  “我叫托比啦。”

  “是的,托比。”

  “这个,你要买吗?”捡垃圾的托比递过来一个厚纸板似的东西,上面印有黑人的照片,“两根胡萝卜就好。”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人类的工具呗。”

  “这个叫做唱片,人类在这上面刻音乐。”

  “这种事随便它啦。”托比耸肩,“喂,你买吧。”

  “唱片这种东西,光这样是没有用的。如果没有叫做‘音响’的机器,那它就是垃圾。”

  “那么就给一根吧。弟弟妹妹们还在等我呢。”

  “有几个?”

  “九个啦。大家都饥肠辘辘地等着我。”

  “那么,还有生病的妈妈是吧?”

  “你怎么知道?”

  “哈,真不好意思。”我说着正要走,脑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喂,托比。”

  “你要买了吗?”

  “那张报纸你从哪里捡来的?”

  托比瘪着嘴,谨慎地往后缩。

  “听好,五根胡萝卜。”我打开手里拿着的报纸,把印有“Valentine”的那部分撕下来给他,“这个人类的单词,念作凡伦塔因。”

  “凡伦塔因?”

  “我住在那家旅馆的二六室。”我用手指着,“想要胡萝卜的话,就把印有这个单词的报纸找来。”

  8

  并不是我的错觉。

  我躺在床上微睁开眼,窗外的光线告诉我,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对于我们这种夜行性动物来说,也就是天都还没亮,一草一木都在睡觉。

  敲门声仍在继续。

  一、二、三……六下。

  这种时间这些次数的敲门——不是托比。如果是捡垃圾的那个小家伙找到了写有凡伦塔因的报纸,应该会接连不断地敲门才对。

  “谁?”我问道。

  过了一会儿,传来这样的声音:“请问,这里是强尼兔先生的房间吗?”

  “不是哦。”

  “我是安息日之黑兔的成员。”

  “等一下。”

  我从床上起身,在周遭寻找可以拿来当武器的东西。揍隔壁白兔子时的那块石头掉在地上,上面还沾着已经干涸的血迹。我把它藏在身后打开了门。

  却见站着一只笑眯眯的兔子。

  我深呼吸了一下,立刻就明白了。若要说有什么和我的预想不同,那只有身高了。靠着索菲亚兔给我的那撮毛,我本来以为他会更高大些。

  我扫了眼走廊两侧,看来对方只有他一个,他有着和我一样的灰毛。满脸的笑容反映出其内心的平和。看起来,特里兔是一只幸福的兔子。

  我感到十分疑惑,大概是因为自己寻找的人像魔法一般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关系,总觉得没有真实感。特里兔现在如假包换地站在我的面前。但是,他又哪儿都不在。可以理解吗?要打比方的话,就像是在风中感受到有天敌出没时那糟糕的心情吧,虽然看不见却确实存在着,还紧盯着我。

  有问题。才一放松警惕,我的脚便咚咚地跺着地。

  “可以进来吗?”

  我让开身子,特里兔便微笑着从我身前迈进了房间。

  就是这一刻,决定性的异样感朝我袭来。走进房间的时候,这家伙的鼻子连动都没动。

  人类的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而放到兔子这里,则变成了“百见不如一嗅”。我们兔子不相信眼睛所看到的。气味才既是绝对确凿的存在证明,又是不在场证明。那个大笨蛋阿伦·杰克逊经常乐滋滋地给我看狮子或者鳄鱼的照片(“啊呜~我要吃了你!”)。白痴啊,别说是照片,哪怕是100英寸的电视对我来说也连个屁都不是。

  眼睛会说谎。每当看见阿伦一边对着裸女的照片一边捋管子的时候,我都会感到很悲哀。这家伙作为动物的本能已经彻底坏掉了。照片无非就是墨水的排列组合,同样这点墨水如果换个方式组合,就是别的东西的图像。人类虽然对这一切很清楚,身体却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有所反应。如果没有气味就能兴奋起来,那么就算不是裸女,连三色堇或者猪屁股都可以了吧。

  “那么,”我关上门重新面向他,“有什么事吗?”

  开口之前,特里兔用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还能隐隐看到泪水。

  “我叫特伦斯,特伦斯兔。”

  “你从谁那里知道我的?”

  “我可以坐下吗?”

  我对他眯起眼。

  看他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我觉得应该先让他知道本强尼大爷用普通方法可是应付不了的主。于是我得意洋洋地将手上拿着的石头扔到了床上。这是为了让他明白: 我就算动用暴力也在所不辞,你小样赤手空拳的没问题吗?然而,特里兔脸上的笑容并未就此消失,我不得不耸了耸肩。

  “谢谢你。”他说着坐到了窗边的椅子上。

  “这算什么?”

  “你为什么要调查我们的事?”

  “我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委托人是兔之复活教会的吗?”

  我没有回答。

  “看来我说对了。”特里嗤笑了下,“怎么?有什么收获吗?”

  “我知道你只是个小喽啰。”

  “正是如此。我不过是个赞成者。”

  “负责SA的那只斑点兔就是领导者吧?”

  “是的,他是……”

  “等等,你不说也没关系。”我双手伸出让他打停,“这跟我的工作无关。我只想知道,为什么兔之复活教会要寻找你这个小角色。”

  “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兔子失踪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我可以打赌,那只搞笑的牧师兔不可能会有什么疯狂的计划。他只要唱唱歌,跳跳舞,爽一把就可以了。”我断言,“这么一来,这应该只是假借教会名义的个人委托。”

  特里既不肯定也不否认,只是微笑着。

  “为什么你要来找我?”

  “你不明白吗?”

  “既然你孤身前来,应该不会是想胁迫我之类的。”我点上烟,“既然你都特地来了,想忏悔的话,我洗耳恭听。”

  “是啊,那么我就说了。”

  “……”

  “从孩提时代开始,因为某个原因我就和其他兔子不同。”

  我还没做好思想准备,特里兔就静静地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妈妈以为我很快就会死去,但并没有因此而大惊小怪。你知道一只雌兔的一生要生多少只小兔子吗?”

  “告诉我吧。”

  “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肯定要生很多就是了。因此,就算孩子死了也无所谓。但是,我却很害怕死亡。虽然大家都怕死,但那不过是在逃避疼痛、恐怖还有饥饿的时候,顺带也远离了死亡而已。只要吃饱了,谁都不会考虑死亡的事。但我却惧怕死亡这件事,我总会想着自己将要消失而不能自已。所以,我总是在思考关于死亡的一切。要如何才能战胜死亡?要如何才能不被消灭继续生存?”

  我沉默地听着他的话。

  “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时辰到了,大家都会死。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留下曾经生存过的证据而已。”

  “听起来像是人类说的话。”

  “我觉得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正是因为他们彻底地思考了有关死亡的事。这是很了不起的。但是,为了能活下去,人类却破坏了太多。是时候让下一种动物取代人类了。”

  “那么,下一种动物指的就是兔子吗?你是想说自己是新兔子吗?”

  “是的,我们是全新的兔子。”

  “哦?如何新法?”

  “我们能为了崇高的目标而献出生命。”

  我叹了口气,咯吱咯吱地挠头。

  “告诉我这一点的是我父亲。父亲是这么说的: 虽然人类和兔子一样难逃一死,但人类和兔子之间却有着决定性的差异。”

  “决定性的差异?”

  “你知道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听我这么说,特里兔的眼里放出光彩,“人类是狩猎方,而兔子则是猎物。”

  “请别开玩笑。”

  “你们是怎么来这个谷的?”

  “……”

  “沿着高速通过梧桐林来的吧?我可是横穿有着银狐居住的那片原野来到这里的哦。”

  “你是想说所以我们并没有做好死的觉悟?”

  “这种事不到最后关头可不好说。但是,如果一定要下注的话,我赌你们会在生死关头转身就逃。”

  “命只有一条。作出具有建设性的判断有什么不对吗?”

  “唔,我静观其变。”

  对方的脸上涌上了一抹悲哀,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特里拼命地眨着眼。

  “我能再问你个问题吗?饲养你爸爸的主人是什么样的家伙?”

  “为什么你会知道……”

  “如果不是被人类饲养过,是说不出那样的话的。我在半年前还一直是被人类饲养的呢。”

  特里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

  “听说是个白人。据说很是愤世嫉俗,还拥有一把手枪。关着父亲的笼子摆放在窗边,从那里可以看见橡树。树上住着很多只松鼠,听说他们彼此间互相憎恶。”

  “也就是从那里逃出去的吧。”

  “似乎是他主人喝醉酒的时候扔出去的酒瓶砸到了笼子。我是在仙客来大街出生的。”特里的目光直直地射向我,“你呢?你的主人是什么样的?”

  “一个普通人。”

  “请回答我!”见我往后一缩,他反而不安了,“突然那么大声真不好意思,但是,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是啊,是个不用大脑思考对死亡也了如指掌的男子汉。”

  特里眯起眼,似乎对我的说法不是很愉快。

  “你是想说我父亲什么都不懂吗?”

  “和这个没关系。”我的目光也变得有力,“我的工作仅仅是弄清楚你在哪里,然后报告给委托人。而这个工作目前也差不多算完成了。我没打算在这里跟你聊什么新品种的兔子。”

  “完成了?”

  “明天晚上,你们会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而去再会之树那里做些什么吧。喂喂,不用告诉我的,我没想知道。太阳一落山我就回仙客来大街,这次我会很有建设性地从梧桐林那里绕回去。然后汇报给委托人之后便大功告成。”

  “然后呢?”

  “喝一杯之类的吧。”

  “和索菲亚兔?”

  见我一时语塞,特里抿嘴一笑。

  “我半点都没想妨碍你们,放心吧。”我说,“至于消灭人类这种蠢话,我可没兴趣。”

  “没兴趣?”

  说完他垂下脸,半晌不发一语。

  我仔细地观察着眼前这个孩子。他看起来似乎深受打击,几乎可以说是蔫了。然而别说是用脚咚咚跺地,他甚至都放弃努力去从气味接近真相。这孩子只要稍微用下鼻子,就能闻到我——本强尼兔的不耐烦。因为从我口中说出的话几乎连一半的冷静都没有。要冷静则会有太多的谜,宛如谜语般的独白,声音里渗透着悲怆的味道。

  特里低着头,肩膀不住地抽动。一开始我以为他在哭泣,却听到了他轻轻的笑声。那笑声越来越响,到后来已经刹不住了。

  “有什么好笑的吗?”

  “你果然还是和我们很像呢。”

  “……”

  “是啊,果然还是没兴趣呢。那么,这个又如何?”

  抬起脸,特里仿似变了一个人。兀自留着笑容的嘴巴上方,睁着一双闪闪发亮的大眼。他不是特伦斯,甚至不是兔子。

  “再会之树附近兔子连续死亡事件,这个你有兴趣吗?”

  “等一下。”

  “我们要消灭人类。”这家伙完全不停,“为此,我们只能先消灭兔子。‘复活发生在灭亡之后’。是吧?”

  我的体内似乎有什么咯噔了一下。

  像是被天空中的老鹰盯上,不容置辩的邪恶切断了我的理性,本能的火球在我的头顶爆炸。我毫不客气地走到床边,一拳把特里揍倒在椅子上。

  “啊哈哈哈。”那家伙扭动着身子笑翻了,“你怎么了,爸爸?突然发那么大火。”

  “不许叫我爸爸。”

  “爸爸!爸爸!啊哈哈哈,爸爸!”

  等我回过神来,我正踹着他的腹部,对他的脸饱以老拳。

  他的嘴角破了,血沫横飞。我的拳头也破了。然而他的笑声并未消停,反而带着疯狂的香甜气息愈燃愈烈。我一把抓住他的胸膛把他扔到床上,然后一把抓住一边的石头高高举起。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我如此激动,但我清楚地知道——而且是两件事。首先,如果这就是人类所谓的杀意,那么我强尼兔超越兔子的日子指日可待;另一件就是,这个嘴角流血依旧狂笑不止的特里兔已经突破了那条细细的界线。

  但,这有什么区别呢?不管怎么样,我都束手无策。

  我正要往下挥动石头的瞬间,一阵冷雾扑面而来。我只记得闻到一股橡树的味道,然后身体就无法动弹了。我只记得这些。然后记忆一阵混乱,只知道我和特里兔的位置忽然上下对换,他正用那不带感情的目光俯视着我。

  “我的父亲告诉我,人类可以主动接近死亡。”

  他的口型缓缓地动着,声音听起来含含糊糊地,如涟漪般的回声一遍又一遍地冲击着我的脑海。

  “这就是人类和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只有能够自发地接近死亡,方能君临于万物之上。”

  别说是说话,我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特里的眼,令我既熟悉又怀念。科维洛阁下、“侠客”托尼、“幸运小子”波比……谁都可以,那是人类在扣动扳机时的眼睛。而事实上,这家伙的手里的确握着类似手枪的玩意。

  “这是被人类称为喷雾器的东西。”特里拿起那把式样不怎么好看的枪,“这里面装着稀释过的人类的酒。”

  苏格兰威士忌!我在心中呼喊。该死,这个混账,竟然拿苏格兰威士忌喷我!

  “你果然是知道的吗。是啊,你可是被人类养大的。那么,你也知道这个吧?我们只要吸入了蒸发的酒精就会死掉。”

  怎么可能不知道。

  科维洛阁下的家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另一只兔子,名字叫迪迪。曾经因为吞食了纽扣还有塑料保鲜膜而两度做了开膛手术,体重重达九公斤,是个空前绝后的笨蛋。我强尼兔的身体里混杂着来自东西南北的血统,但根据阁下的夫人伊莎贝拉的说法,迪迪的血统只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是,她一心只宠爱着这个迪迪,甚至爱称他为“法兰德斯巨人”,总是带在身边。而这也造成了不幸。当科维洛夫人因为知道了阁下混乱的女性关系而喝得酩酊大醉时,这个迪迪巨人吃下了威士忌的盖子。于是巨人当场倒下,伊莎贝拉也被阁下用皮带一顿抽打。而瓶盖这种东西应该不会让迪迪致死,那么死因应该就是威士忌了。 (注:迪迪的品种是巨型花明兔(Flemish Giant),产地比利时,意思就是法兰德斯的巨人。)

  “没关系,我没打算杀你,毕竟你还差一步就是我们这边的了。但是,我想让你知道,”特里像是知道我的心思似的,对我无声的问题作出了回答,“我确实地存在过。”

  到此为止。

  整个世界不停地旋转,我只觉眼前一黑,便头上脚下地坠入了黑暗深处。那悲伤的味道久久不散。

  9

  但现实渐渐遥远,我才发现这个现实并不是真的现实。

  就是这样。

  然而,我还是得回答坐在我膝盖上的小兔子的提问。喂,你能想象没有气味的世界吗?我抽了抽鼻子。那原本充斥在周围的合金欢的香味不知何时竟然消失无踪。风的味道、土的味道、被雨打湿的草……所有的气味突然变得暧昧,只有些许尚能与记忆挂钩,最终也消失在世界上。我开始不相信金合欢树,风因为能够以皮肤来感觉,所有还有存在感,但是土地呢?草呢?太阳公公呢?月亮呢?兔子是不笑的,但是即使不笑,也能够知道周围的大家在笑。但我却不知道。欢笑的气味唯我强尼兔感受不到。于是我把笑化为语言,这样我能尽可能地接近大家。我说我说,不停地说。语言渐渐成为了概念,又成为比喻、成为象征,最后成为死亡。哎,爸爸,小兔子催促着我,为什么只有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我什么都闻不到?

  以死亡为伴吧,我的儿子,这样你就能无所畏惧。独自行走在无臭无味的语言里,四处碰壁以练就金属般的真理。睁开眼,小兔子已经不在了。天花板上的电扇缓缓转动。

  我用哆嗦的手点起烟。

  “该死……”

  抽了几口后,我用手抱住头蹲下。混账,终于出现了跨越人类与兔子之间鸿沟的新生命了吗?

  我呆呆地保持着那样的姿势直到烟草燃尽,然后,我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通过走廊,走下楼梯,穿过马路,走到酒吧里点了杯酒。

  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围坐在吧台边只有两三只喝得醉醺醺的兔子。

  我抽着烟,恍惚地盯着玻璃杯。

  脑子有问题的家伙并不空前,将来也不会绝后。虽说碰到点危险事,但这是侦探行业所必经的。我把特里兔赶出脑海。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找到了这个家伙完成了工作。但是,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混蛋如此介怀?

  想消灭人来的话请便。只要摆起盛大的苏格尔威士忌酒宴,总能死掉几个如沟鼠般的下等东西。但是我强尼兔可没功夫跟这些扯上关系。我还有很多必须思考的事情。比如……是了,酒。和人类的就比起来,兔子的简直就是,混蛋,岩石裂缝里滴下的清水一般,既不劲又不冲,再怎么喝都不会醉。再怎么喝,我也不会像科维洛阁下爱格拉帕酒那样爱它。

  我把酒一口仰尽,打了个响指。壮硕的酒保走到我的身边为我添满了牵牛花酒。

  当喝着格拉帕酒微醺时,阁下总会在唱片机上播放宁静而带着哀伤的意大利民谣。然后就会开始漫无边际地唠叨:“这种格拉帕酒,是意大利北部一个叫做巴赛诺—德尔格拉帕的小镇的特产。那是我爷爷维托.科维洛的故乡。据说从威尼斯开车在过去点就到了。爷爷常说:‘不管有多辛苦,我们还有格拉帕酒。’强尼啊,每次我喝这个酒的时候我都会想,还好我的名字不叫维托。你知道一部叫做《教父》的电影吗?因为马龙.白兰度的缘故,维托这个名字成为了黑手党的永久空号,就像贝比.鲁斯不会有第二个一样。”(注:贝比.鲁斯,世界上最伟大的击球手之一,13岁加入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之后被转到纽约洋基队,并在28岁被选为当年联盟最优秀球员。1935年他的3号球衣随着他一起退役,被称为永久空号,是给予伟大球员的殊荣。)

  也就是说,人类这种生物他们可以深爱着那些早已不复记忆的祖辈,以及那些从未过今后也不知道是否会去到的地方。在兔子眼里这种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的依恋却是人类的原动力。至少,阁下就是这样的。自己流血的时候也好,他人流血的时候也罢,凯塔诺·科维洛的心中都念着那遥不可及的故乡。男子汉就要这样成家立业。

  我一个激灵,正把酒杯送往口边的手停住了。

  我因为看见思考的终点而毛骨悚然,不不,这怎么可能。我摇了摇头,自嘲地笑笑。我堂堂强尼兔怎么可能被那种臭毛孩的花言巧语所蒙骗?开什么玩笑。就算特里兔珍视有关他父亲的回忆,这又如何能证明这个家伙超越了兔子?

  我的脑袋很清醒。我可以立马编出一打的理论来否定特里。这家伙坏掉了。

  但我的体内却还有一个无法全然否定特里的自我存在,那家伙正在我的耳边私语:你能懂的,强尼,曾被兔子们耍得团团转的你一定能懂。特里掌握到了某个真理。毕竟,那些淫兔们出生半年后便摩拳擦掌地准备生小孩了。然后生完再生,稍事休息后又再度怀孕,一生都在如此重复。我们兔子这样是无法拥有人类那样的家庭概念的。要像某种鱼那样夫妻共同孕育孩子?或者像某种鸟一样终身只有一个伴侣?这听起来简直就是蠢话。但特里男孩却不同。他沉浸在对父亲的回忆里。听见了吗?是沉浸哦。不要转开眼,强尼。“我们的情感归根结底只不过是没有兴趣啦、吃饱了或者是饿了。”这话时哪个家伙对罗伊兔说的?像狮子一样自由地奔跑?像老鹰一样翱翔在苍穹?这些都只是人类的比喻而已。狮子的奔跑,老鹰的飞翔,都只是因为肚子饿了,要不就是欲火焚身了。总之,跟自由没有半点关系。动物绝对不会自由。为什么?因为根本没有东西可以束缚他们的思想——应该说动物根本就没有思想。格拉帕酒、巴赛诺——德尔格拉帕、维特爷爷、诉说死亡的父亲。特里确实拥有那样东西。

  酒保走到我身边,一心想从特里那里得到自由的我对他说道:

  “还要,双份。”

  酒保拿着牵牛花酒的瓶子看向我的玻璃杯,又看了看我:“你还有不少没喝完呢。”

  我把酒杯里的酒一仰而尽,噹的一声放到了吧台上:“双份。”

  酒保一脸讶然,犹豫了片刻。

  “今天晚上就别这样小气了,太E了。”一个醉汉扯着嗓子。

  酒保瞥了他一眼,摇着头为我斟满了酒杯。

  “生意怎么样?”我对着那醉汉举杯致意,重新转向酒保,“今晚的客人不多嘛。”

  “这是肯定的啊。”

  “发生什么了?”

  不止酒保,连那醉汉对我的问题表现出了奇怪的反应。

  “什么事?”我的目光在他们之间来回,“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你难道冬眠了?”醉汉说。

  “冬眠吗?唔,差不多吧。”

  “那么,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酌着酒。

  “真令人惊讶,竟然还有这么悠哉的家伙。告诉他吧,大E。”

  “今晚有安息日之黑兔的集会。”酒保擦拭着酒杯,嘴型几乎没怎么动,“再会之树那里已经有很多兄弟死掉了。”

  “……哎?”

  “根据去看过的家伙回来说,二三十只都不止。”

  “所以我才要说,”醉汉抢过话头,“模仿人类准没好事。”

  “等、等一下。刚才你说的是今晚?”我总算问出口,“但是集会应该是明天啊。是了,我听说是在满月之夜。”

  酒保和醉汉彼此看了一眼。

  然后醉汉无力地笑了笑,重新喝自己的酒,而酒保在走到吧台另一端前,对我探出身说:“不过幸好死掉的都是像你这样的瘾君子。”

  袭来的眩晕大概是拜特里兔对我喷射的苏格兰威士忌所赐,当然也有可能不是。身体的颤抖也一样。但是,这已经无所谓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出店,怀着祈祷之心仰望夜空。

  夜莺在不知道何处鸣叫。天空中挂着的十五的月亮,似乎正在倾听这声音。

  我的心情就像是被从大礼帽拽出来的兔子。前一秒还身处黑暗,后一秒却已在晃眼的舞台上。

  我完全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原以为只过了几个小时,但掐指一算,我昏迷的时间竟然长达两天以上。从没听过这样的欺诈!

  所以,我一个劲地奔跑,我只能奔跑——为了夺回被欺诈师卷走的时间。一轮圆月陪着我一路狂奔。

  混账!

  吃得掉我的话就来吃吧——我横穿银狐所在的原野,在玫瑰花丛中遍体鳞伤,几乎以滚的速度冲下山道。肺快扁了,心脏也将起火,但我的脚步仍不停。

  我停不下来。当伊莎贝尔·科维洛开着车从码头直冲向大海的时候,一定就是这种心情。那一天,阁下和伊莎贝尔的独子迈克尔被人用枪爆头去见了上帝。

  兔之真正复活、索菲亚兔的喘息声、满墙的钟表、日本那个国家的将军、低着头的特里兔……我加速挥开那追缠不休的无用记忆。穿过高速公路,我向着今晚仍在放出银白色光芒的再会之树狂奔。正因如此,我总算在黎明前到达。

  我有预感。

  风中挟着远处酒精的气息,所以我只要朝着气味强烈的方向就好。然后就交给脚下自行运作。

  然后,我看到了。酒保的话并不是胡扯。

  有的倒在一起,有的抓着土地,有的互相紧抱,还有的甚至都没察觉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矗立在头上的再会之树隐约闪着光,为那些无所归依的魂魄作墓碑。

  我站了许久,在混有奇怪气味的风中,彷徨在死者之间。大人、孩子、男的、女的、胖的、瘦的——斯利姆翻着白眼倒在地上。你怎么了,老爹,这就是你所描绘的景象吗?瘾君子幺幺也在。幺幺这家伙看起来像是在笑。白色、黑色、茶色、灰色、斑点……这算什么?是不是就像死兔子的国际博览会?

  我变得麻木。

  甚至没有感到害怕。

  当发现捡垃圾的托比时,我的心已经死了一半。当只死了一个的时候,这样的死亡有着比其本身更重大的意义。而当成片成片地死在一起时,每一个死亡的意义都被缩小了。而当死亡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对死亡的理解时,死亡已不再是死亡。

  “这是我要的吗?”我蹲下拿起托比手中握着的报纸,又拿出根胡萝卜让他握好,“谢谢你,托比小子。”

  划破长空的声音让我不由转过头。

  我看见发电所的墙边有一个空转的喷水设施,还听到了马达声。一根长长的水管从喷水设施上伸出,另一端则吸附在一个木桶中。那里的酒精味最强烈。

  我掩鼻朝那里走去。横倒在墙壁的兔子们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有些还是在SA上见过的面孔:哭诉着想和人类做爱的那只瘦骨嶙峋的母兔子、对噩梦感到害怕的马卡斯兔。但我却没有看到那只斑点兔,我不知道我是否该为此而生气。应该不用生气吧?若非有胆小鬼存在,又怎能看见梦想?

  特里兔在他们的正中央。

  我俯视着他安详的遗容。那阖起的双眼里,隐隐有泪水渗出。然后,等等……我的体内也有什么东西正在涌起,其汹涌之势将那个强词夺理而又卑躬屈膝的我完全地赶走了。

  在特里他们的身旁,爬着一只蜈蚣,它周身漆黑,只有头和脚是橙色的。我从没见过这么大而壮硕的蜈蚣。蜈蚣毫无章法地动着它那上百只脚,却切实地在朝着某个方向前进,宛如……承载着兔子灵魂的高速列车。

  蜈蚣啊蜈蚣,请用你的毒颚守护着大家平安抵达。

  终于,曙光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空,小鸟们为新一天的来临而哼起了歌。麻雀、松鸦……咦?还有嘲鸫(注:嘲鸫,北美的一种学舌鸟。)啊。

  再怎么等,可以填满我的感情都迟迟不来。别说是愤怒,连悲伤的影子都没有。

  我又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循声望去,却见大概是从再会之树的排水沟爬出来的沟鼠正寒寒率率地在尸体周围嗅来嗅去。他嘟嘟哝哝地从这具尸体爬到那具尸体,最后来到了我的面前,只见他身体的形状十分别扭。

  “混蛋,这么重的酒精味,看来要等稍微腐烂点才能吃了。”

  “你吃兔子?”

  “兔子也好老鼠也好,只要死了就都变成肉了。”

  “你的身体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脊椎有点弯了而已。”

  那一瞬间,我很想把他打飞。这种徒有老鼠之名的家伙就该被打一顿,而且应该是往死里打。对了,用石头砸碎他那肮脏的牙齿吧。这样一来,他就会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人对死亡怀有敬意。很久以前,我曾被沟鼠救过,还和那只叫波波鼠的成为了朋友。但是,认为我们是朋友的只有一无所知的我而已,在沟鼠们的眼里,我强尼大爷无非是他们的预备粮。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我问他。

  “知道又怎么样?”

  “他们啊……”我看着特里,“企图超越兔子。”

  “啊,是这样吧。”沟鼠看着我的眼神好像我也是他同类,“切,我们老鼠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家伙。”

  “哦?是吗?”

  “寻个死还要大动干戈是吧?”

  “……”

  “你没想到沟鼠也会考虑这种事情吧,哥们?”

  我无言以对。

  “脑子短路的家伙就喜欢干傻事。”他一口咬住尸体,却立刻苦着一张脸把肉吐出来,“混账,果然还是不能吃。”

  天哪。

  我目送沟鼠大声咒骂着回到排水沟后,发现特里的身躯有着明显的褪色。一定是太阳升起的缘故。这个世界清新而强大,既肯定一切,又否定一切。

  战士们啊,我想到,你们听到刚才发生的事吗?消灭人类?呵呵,你们的死甚至无力搞定一只老鼠。你们是否不曾料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宽广、深远?我感到筋疲力尽,浑身像是灌满了铅的袋子。仔细想想,我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东西,而且从铃兰谷连夜跑到这里。

  我随意地咂了咂嘴,步履蹒跚地向着朝阳走去。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